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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暗面传承-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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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了。沈旭之收势,一身微微的白毛汗,全身畅快无比,脱力时造成的肌肉疲惫烟消云散,不见踪影。

虽宁而缨,体用双修。果然如此,古人诚不我欺。(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七章行商不商

“少爷,您醒了。”

石滩见沈旭之停下,憨厚的招呼着。这孩子,哪都好,就是说话超过十个字就会有些害羞。沈旭之爽朗的冲着石滩一笑,心中想到。

也不知道况黎族的人是不是都是这么一副德行,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夸父族的后裔。

“那天我看伱也跟着打拳,领悟多少?”

忽然想起来那天在和夸父族战士较量的时候,自己舞动太极后,石滩似乎也在一边跟着学。沈旭之随意的问道。

“石滩驽钝,只领悟一点。”

石滩听沈旭之这么问,更是不好意思,回答道。

沈旭之摆了摆手,安慰石滩:“哪有那么快就全学会的,没事儿没事儿。”

说完,脚尖一挑,把羊皮袍子挑到自己肩头,笑道:“走,出去看看。这两天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有的,少爷。莫离来了三次,说少爷醒了让我告诉他,他好像有事儿。”

“出去看看就全知道了。”

沈旭之对莫离的做派有些不太感冒,带着石滩走出山洞。叫着兰明珠和上官律,谷路行脱力的症状还没完全好,雪山气海之间因为用的太过,气息隐隐有些紊乱。

不过这种脱力后,谷路行精神力能得到一些好处,倒也是意外之喜。沈旭之安慰了几句,让谷路行继续休养,便带着几个人一边走一边看,晃晃荡荡的走下山去。

远远的看见莫良,沈旭之大声的招呼莫良过来。对于莫良。沈旭之很欣赏,这小伙子似乎和天澜族有什么瓜葛,难道他也是一只狐狸精?要不怎么他的隐身技能羊皮袍子看了一遍就可以学会?

凡事反常必为妖,沈旭之有兴趣。但还不至于马上把莫良揪过来问个清楚。这种事儿,识海旁边的那只老狐狸肯定心知肚明,就是不跟自己说而已。想到这,沈旭之哭笑不得的心里骂了一句***老狐狸。

莫良听到沈旭之的叫声,飞快的跑过来,开朗的招呼着少年郎一行人。

“那面那些荒兽是什么?看那样子似乎可以坐人?”

沈旭之没有废话,指着拴在山脚下的几只荒兽问道。

“大人……”

莫良刚说话,被沈旭之打断。沈旭之笑呵呵的说道:“和小谷一样,叫我沈少就好。”

某人的古怪的恶趣味,让人很无语。真正的富家大少,哪有逼着人叫自己的。

“是。”

莫良笑道。对沈旭之的恶趣味没有表示一点奇怪,自然而然的解释道:“沈少,这是深渊界特有的可供骑乘的荒兽,性情温和,叫做裟隶兽。品阶有高有低,一般来说穿山越岭,行走在丛林中都必不可少。咱们亥黎族穷,所以这种大牲口养活不起。沈少没见过也是正常。”

“裟隶兽?好古怪的名字。”

沈旭之看着那几只二阶的裟隶兽,有些跃跃欲试。

“这是前几天少爷去雪山历练的时候。一支迷路的商队的坐骑。亥黎族驻地非常偏远,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商队来过。这不大家都跟过节似的。”

莫良指着前面不远出一个亥黎族的孩子说道。那孩子手里拿着一根类似于棒棒糖的东西在开心的舔着。

沈旭之忽然童心大动,想起上一世棒棒糖的香甜,被抢走棒棒糖的女生一脸愤怒悲戚的样子,想去给兰明珠和羊皮袍子买两个,也不知道小狐狸肯不肯吃。不过以沈旭之对羊皮袍子的了解,只要是吃的,小狐狸就没有拒绝的时候。

“商队在哪?带我去看看。”

沈旭之随手在纳戒里拿出一根烟,手指搓出火苗,点燃。由莫良带路,走到商队所在的驻地。

还没看到人,一道粗鲁的骂声便传到沈旭之耳中:“在这个破地方要住到什么时候!老子受不了这里了!这哪是让人住的地儿,简直就是养裟隶兽的窝棚!”

“哦?有点意思啊。”

沈旭之笑呵呵的听着,莫良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商队都看不上亥黎族的简陋,这还像是做买卖的人吗?在沈旭之心目里,商队只要有利润,绝对不惜铤而走险,甚至以身犯法毫不吝惜。估计是亥黎族太穷了,刮几遍都刮不出什么油水来。

“走,去看看。”

沈旭之抬腿就要往里走,羊皮袍子先从沈旭之肩膀上跳下来,似乎闻到了什么香味,蹦蹦跳跳的要进去看个究竟。

一个草帘扔了出来,把羊皮袍子吓了一跳。沈旭之侧身躲过,伸手接住。一看这草帘虽然不知被什么东西咬的破破烂烂,但却编织的细密,明显是亥黎族的手艺。这是亥黎族用来交换的东西,沈旭之猜测着。

“滚蛋!想用这个糊弄我?”

一个长着八字鼠须的小个子商人坐在地上,耀武扬威的骂道:“没有好东西就别过来捣乱,赶紧滚蛋!”

一个亥黎族的孩子哭哭啼啼的走了,看这样子是背着家里人偷偷摸摸来换点好吃的零食。家里实在是穷的掉渣,这孩子只能找出一个破帘子来。哪里的穷人都一样啊!少年郎感慨。

沈旭之一脸笑意,温和无害的走到八字鼠须的商人面前,问道:“劳驾,请问您这里能换什么东西?”

行商仔细打量了沈旭之几眼,见不是亥黎族族人,看这样子又不像自己是行商,收起对付亥黎族族人的嘴脸,变得有些谨慎。变脸的水准不比少年郎差多少。行商一脸笑意,问沈旭之道:“老弟,伱是来这里历练的?”

“呵呵。”

沈旭之笑了笑,没有回答,蹲下随手翻了翻行商带来的货物,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用品,没有中意的东西。

“这都是过日子的东西,里面有些好玩意,您去里面看。”

行商察言观色的能力的确非同寻常,见沈旭之一行人穿戴虽然和亥黎族族人没什么不一样,都是荒兽大氅。但是气质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说起话来分外客气。出门在外,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好。”

沈旭之笑着站起身,顺着八字鼠须的矮小男子手势指向往里面走去。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前东闻西闻,忙忙叨叨的。好久没看见新鲜事儿了,羊皮袍子开心的跑来跑去。

石洞深处,遮着一个小布帘,有些破旧却让人看上去感到很舒服。“掌柜的?”

沈旭之随口问到,不知道说什么好,胡乱知会一声,省得吓到里面的人。

“客官看货?”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斜靠在石壁上,头顶挂着一盏装满会发光的小虫子的纱罩,手中拿着一卷正在看的津津有味。也没抬头,只是随口应道。

“外面那个兄弟说伱这有我们需要的好货色,就进来看看。”

沈旭之道。仔细观察面前这位掌柜的,面白如玉,凛然生威,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让沈旭之心里隐隐有点不快。从小到大,沈旭之最是对这种颐指气使的人不感冒。当然,刘大先生除外。

“伱不是这里的族人。”

中年人随口问到,看似很随意,眼睛却盯着正在满屋乱闻的羊皮袍子不肯离开。似乎对羊皮袍子很感兴趣,但这种感兴趣表现出来的味道却不让人生厌,淡淡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不。我是亥黎族的大祭司。”

沈旭之笑道,这个身份少年郎很满意,至少说出去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文化人。沈旭之脑子胡思乱想着,正在琢磨是不是该用荒兽皮做几张名片来昭示身份。

可惜,亥黎族太穷了,作为祭司居然没有什么装备,寒酸啊。

中年人似乎没听到沈旭之的话,眼睛死死盯着羊皮袍子,不肯稍离。慢慢收起手中卷,从怀里掏出一块不知如何腌制的肉干,飘着香气,放在手心里,对着羊皮袍子吹了个口哨。

小狐狸虽然贪吃,但只是吃沈旭之喂给自己的东西,或者是自己偷偷摸摸找来的。至于陌生人给的食物,羊皮袍子从来不碰,即便再海角平原和周怀年混的那么熟,也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慢慢开始吃周怀年喂给自己的东西。即便如此,每次都小心翼翼的闻上半天,弄的周怀年每次都骂羊皮袍子是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

羊皮袍子闻到肉干的香气,抽动着鼻子,人立而起,站在中年男人面前,一脸疑惑。狐性多疑,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中年人见羊皮袍子不动,把肉干撕开,让香气更加浓郁的冒出来,羊皮袍子咕噜一声,吞了口口水,伸出猩红的舌头在嘴边舔了舔,下了决心,不再理会这人,转身几下窜到沈旭之肩头,看着那中年人,眼神里带着不屑和敌视。似乎对这人敢用吃的引诱自己分外仇恨。

“哈哈!”

中年人被羊皮袍子逗乐了,把肉干放到自己嘴里,吃了个干净。

沈旭之有些不快,摩挲着羊皮袍子身上雪白的长毛,声音有些发寒:“我们看看有什么货。”

“当然有好货,不过伱这小狐狸肯割爱吗?”

第五十八掌叶兰宇“先自我介绍一下,朋友,伱是一个祭司,请不要用那种让我感到不舒服的眼神看着我。友善一点,对了,再友善一点。”

中年男人忽然感到身边气氛不对,微笑着的少年笑容里多了一股子残忍,看着自己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连忙解释道。虽然是在解释着什么,神色中装出来的平易近人的表情让沈旭之更是谨慎。

这人不见得是掌柜的那么简单。

沈旭之虽然心中谨慎,却不害怕。左臂回转了一个奇怪的角度,抚摸着羊皮袍子,温言道:“我是祭祀,怎么能杀人呢?悲天悯人是我的情怀。不过伱对我的宠物不尊重,必然要付出代价。伱决定付出什么代价?”

沈旭之说的轻柔,言语中比行商更市侩。但中年男人明显属于感知敏锐的那种人,感受到短短几句话里面隐含的杀机,这少年不是在说笑。

“我叫叶兰宇,很高兴认识伱。”

没头没脑的说完,叶兰宇冲着沈旭之伸出手,热情洋溢而又不突兀。沈旭之见识这些交际上的小手段见得多了,就算是没吃过猪肉,哪能没见过猪跑。少年郎不论前世,就是在九州,出了海角平原,不管是刘大先生还是赌场的孙世均,零零散散见过无数人,都是心机深沉之辈,要论起变脸之快,面前这个叫叶兰宇的人还排不上号。

况且这人并不擅长这个。有些人。站在一定的高度。不需要任何变脸。

沈旭之嘴角挂着笑,自从叶兰宇问起羊皮袍子肯不肯割爱之后,沈旭之嘴角的笑意便一直没有消退。引而不动,伸出手,和叶兰宇轻轻一握。

柔软,微温。给人极好的印象。手指三个指节上有老茧,不是握刀的痕迹,也不是剑,更不是手弩、弓箭。难道是鞭子?这人难道是……

少年郎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少儿不宜的镜头,公主……鞭子……蜡烛……手上能磨起这么厚实的老茧。这人得做过多少次啊。这时候,沈旭之才真真正正的体会到对伱钦佩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感觉。

“失敬失敬。”

少年郎温和的拱拱手,无形中的杀气烟消云散。叶兰宇长出一口气,浑然不知对面少年郎方才脑海里出现了多少龌蹉的东西。幸好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怕是要直接打起来。

“不客气,刚才多有冒犯,这个小玩意送给小家伙,玩的开心点。”

说完,从手指上的纳戒里取出一条华光闪闪的项链,大小和羊皮袍子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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