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3-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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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我们去新家好不好?”
“等领了结婚证就去嘛。”
“为什么非要等那个什么证啊?我们昨晚就结婚了,就是洞房花烛夜了。我就是你老公了……”他理直气壮,春风得意,“叫我老公,丰,以后不许叫名字了……”
她乖乖地、柔声地:“老公……哼……”
他吻住她喋喋不休的薄怒的红唇,心里像开了一朵花,只觉得她的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美的,一切都是可爱的。
窗外,雨声霖铃,将屋子的情话吹打得隐隐约约,仿佛不忍细听,更加哗哗啦啦地加大起来,很快,就将两人的嬉笑打闹声淹没了……
燕窝的清香在炖盅里咕噜噜的散发。冯丰觉得这样形容不对,但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觉得那种香味,是自己喝的“冰糖燕窝”没法比的。
她穿一件丝棉的长袍睡衣,穿着大毛毛的虎头拖鞋,里里外外地跑,里里外外的看:“李欢,好饿哟,我好想吃饭了……”
“乖啊,忍着,不许吃瓜子花生,等下就吃不得了,很多好东西哦,最多再等半个小时……乖,燕窝好了你就先喝,弄几分钟就好了……”
她快乐地应着,做他的帮手,将蔬菜择好洗净,只等下锅。
他洗好手,回过头,见她在桌子边上俯下身子东张西望,想要捞点什么东西吃。他一伸手就搂住她。她吓一跳,挣扎一下,他的手却从宽大的睡袍里伸进去,轻轻揉捏……
“坏蛋……”她轻笑一声,“我就说这袍子不好嘛。你非要我穿这一件。”
“这一件是我买的嘛……”
她的衣柜里,从外衣到内衣,许多都是他买的。
“哼,你买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天地良心!我买的时候……的确是觉得它的设计,很适合上下其手!”
这叫什么色狼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丰,我们下午去新家。”
“干嘛呀?”
“换个地方做……”
她哀呼一声,轻扯他的耳朵:“哼,就知道做做做……”
“做不好么?嘻嘻。”
天天做,总要精尽人亡哇!
哼!
两人不辨晨昏地嬉戏两天,到周一起床时,冯丰只觉得浑身还是酸软的,李欢却精神百倍,早早地把早点弄好了,才亲吻她的唇:“老婆,我上班去了,你再睡一会儿。”
“嗯。”
“我晚上早点回来。我们出去吃饭。”
“嗯。”
待李欢兴致勃勃地走了,冯丰才起床,梳洗完毕,坐在梳妆台前看镜中的自己,只觉得肌肤仿佛较以前更加光滑水嫩几分,难怪人家都说男人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呢。她暗想着,又红了脸,心里却是温馨的。
走出门,雨后的清晨,寒气袭人。
突然清醒。
签证在眼前放大,十倍百倍,扩大到无限。
自己是要离开的!
在教室门口,拿着讲义的教授笑眯眯的:“冯丰问学,手续都办好了吧?”
“办好了。”
周国几个问学围上来:“冯丰,可真是羡慕你啊……”
“这么好的机会,咦,要是轮到我就好了……”
“康桥的柔波,自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想想,真是令人向往,我也想去啊……”
“……”
教授笑眯眯的,十分和蔼:“慢慢来,机会也有的,你们也得像冯丰同学那样每次考第一名,写出高水平的论文……自然会有机会的……”
“唉,冯丰,我就不能理解,读研究生了,你干嘛还像读高三那样拼命用功?”
冯丰很是不好意思,这段时间,自己好久都没用功了。只胡乱笑笑,而且,心里也没有即将出国的喜悦,而是惶恐、悔恨。
自己怎能离开?
自己怎么向李欢开口?
再说,如果轻易放弃了这个对许多人来说梦寐以求的机会,那岂不是暴殄天物?而且把学校给与的机会当作儿戏。
留下来,自己怎么向老板,向其他同学交代?
这样宝贵的机会,不是用来糟蹋的!
仿佛自己把自己逼进了一个死角,走投无路。
整个课堂,她完全没听进去教授讲了一些什么,思绪异常混乱。
下课的时候,手机响起,跳动的屏幕显示的是“叶嘉”二字。
“小丰,我在食堂等你,一起吃饭吧……”
“嗯。”
学校的西北中医食疗御膳餐厅,因为价格偏贵,所以人很少。
叶嘉和冯丰坐在二楼角落的一张桌子上,诺大的厅堂,只有两桌人,且隔得远远的,连彼此的交谈声都听不到。
“小丰,你想吃什么?”
她惶然道:“随便。”
叶嘉在点菜,她偷偷地看他,完全不敢接触他的目光。经历了和李欢那样的两天两夜,再见他,仿佛一个轮回,无颜面对。
无可避免地,那个春药糜烂的晚上,仿佛电光火石般掠过心头,记忆如破土的蝉蛹,自己如何的纠缠,他如何的爱怜。他和李欢,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做派,却是一样的癫狂,那种销魂的滋味,烙印在灵魂深处,不愿想起,却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一年的夫妻啊,怎能忘掉!
两人一起走过最初的青涩,从无到有,他进步神速,把一个男人能有的爱,全部倾注在自己一个人身上。那个时候,仿佛一切都是春暖花开,以为手牵手,就能白头偕老。
尤其,那一夜,他体现出的爱,比最爱的时候更爱。
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敢知道,下意识地强迫自己,忘了吧忘了吧,一点也不要记得。可是,为什么看到他的眼神,一切会在脑海里清晰?
她低着头,垂着眼睑,一阵巨大的羞愧填满胸口,仿佛呼吸都非常艰难,一个女人,这样想,是不道德的!
极其不道德的!
极其不贞洁的!
她几乎要哭起来。
菜己经上齐,她却一直低垂眼睑,丝毫不觉。
“小丰,你吃这个……”
她猛然惊醒,点一下头。
他凝视着她苍白的面颊,低低道:“小丰,你不用怕,我又跟叶霈谈过一次,他绝不敢轻举妄动的……”
不是,自己不是在担心裸照的流传!
“小丰,你放心,他绝不敢再伤害你的。”
如果,那些照片流传!
如果,他和叶霈合作!!
如果,他爱父亲胜过自己!!
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责怪叶嘉,陷他于不义!从此,恩怨尽了,问心无愧地跟了李欢。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眼前的这个男人,从来不会站在伤害自己一分一毫的地方?
多希望他变成一个魔鬼啊,可是,他永远是圣洁的天使!
“小丰……”
她抬起头,目光对着他的目光,心里一震,那是迦叶的目光,是第一次在家庙的病榻里清醒时见到的救命的目光,是渭水河边逃亡时温存的目光……他的目光千年不变,自己却爱上了他的敌人。
一种背叛和羞辱的感觉几乎击溃了她。
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在叫嚣:叛徒,冯丰是个叛徒!
她踉跄起身,转身就走。
“小丰……”他追出去,冯丰却加快速度,飞快地跑了。
叶嘉怔怔地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痛苦如潮水一般漫过全身,她在想,他也在想,那一夜,从不曾忘记的一个夜晚。自己于她之外,再无女人;她于自己之外,也再无男人,分手
那么久,再次重逢时,她的紧窒,甚至,还有那多年守贞所重新流出的淡淡的血迹,表明着无可挑别的贞洁。
那是对爱的贞洁。
可是,如果不爱了——他不知是身子在发抖还是心在发抖,如果小丰真的不爱自己了!
会不爱么?
连做梦都没有想过,无论何时,她总是爱自己的,就算不得已分开,也是爱自己的,怎会不爱?
脚步无比沉重,仿佛每走一步都是枷锁。
回到城里,冯丰先去酒楼,珠珠正在召集大家晚餐前的例会。珠珠穿酒楼的灰色职业装,里面是白衬衣,缀着简单的流苏,端庄中透出几分妩媚。
她悄然在一边,等珠珠处理完毕,人员散去,才上前叫住她。
“冯丰,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没课么?”
“呵呵,我来看看啊,你这个总经理可比我干得好多了。”
李欢同意后,正式任命珠珠为酒店的总经理,珠珠也不负众望,干得有声有色。
“冯丰,不行,还是要有你在,你对菜品分析的精准度,比我强多了。这些天你不来,明显有回落……”
“珠珠,我实在没空。你就这一块稍微欠缺一点,我把自己的心得和所有资料全部做好了,你看……”
珠珠接过她递过来的资料,发现她早有准备,疑态道:“冯丰,你这是想金蝉脱壳了?”
“我趁还能念书,就奢侈两年,全心念书算了。反正做生意随时都可以做,但念书,却得碰机会的,你说对不对?我没法一心二用啊。”
“也是。有得念,就一心一意念吧。”
“珠珠,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以后,酒店的事情就多多拜托你了。”
“你随时都可以来的,又不是要离开多久,千嘛这样说?”
她看一眼珠珠,并没有说话。要去英国的事情,她连珠珠也没有告诉,心想,反正要走,就等最后一天再告诉他们,免得徒添离愁别绪。
“冯丰,马上开饭了,一起吃吧。你一个人回家,做饭也麻烦。”
“不,今天腰背有些疼,想回家早点休息。”
珠珠忽道:“李欢最近很忙么?很少看到他和你一起来酒楼了。”
“陈姐兼并了叶氏集团后,千头万绪,他都要负责,实在太忙碌了,根本无暇管理酒楼。”
“冯丰,他这么忙,你真的放心?”
“呵呵,干嘛不放心?他是在工作,又不是养二奶,我放心着呢。”
珠珠也笑起来,这倒也是。
“珠珠,酒楼就拜托你了。”
“你还跟我客气!”
冯丰看她一眼,觉得有几分如释重负。有珠珠在,酒楼充全可以放心交给她。
李欢哼着小调从办公室里出来。
陈姐从对面走来,见他一脸春风得意,很是意外,认识李欢几年,她儿乎从来不曾见过李欢如此喜形于色,外露于表。在她的印象里,李欢性格极其深沉,这种性子的人,绝不会有事没事如此傻呵呵地乐。
那是小年轻才有的行为。
她疑惑道:“李欢,最近有什么喜事?”
“呵呵,我结婚了。”
“啊?恭喜啊、恭喜。好久请客?”
“忙过这阵就请客,呵呵。”
尽管还没领证,但在李欢的观念里,和冯丰洞房花烛夜后,自然就当结婚了,那可是货真价实,比结婚证还实在。
“哟,李欢,我从来没有见到哪个男人做新郎做得如此开心。看来,小丰真是有福了……”
“哈哈哈,”他笑得十分张扬,“冯丰嫁给我,当然是她的福气;我娶了她,也是我的福气。”
陈姐凝视着他,好一会儿才拍拍手掌:“李欢,要是我再年轻十岁,你就是我的了。”
李欢呵呵大笑一声,面色不改,他已经习惯了陈姐的方式和性子,不但不觉得突兀,反倒觉得跟一个男人似的,仿佛一仲旗鼓相当的对手的感觉,笑道:“最近有什么情况?”
“我得到消息,林家怎么一蹶不振似的?内幕消息说,何天明的一本日记,曝光了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