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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一号歹徒-第57章

小说: 一号歹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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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出左臂,把袖子掳上去,然后干脆地在上面划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

“啊!”她惊叫起来,朝后退了两步!

日期:2008…6…23 13:46:00

“啊!”她惊叫起来,朝后退了两步!

“元元,我说过我不想见你的。可是你……”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在那一刀的下方,又划了一刀。

她扑上来抢他的刀,被他一把推在地上。他没想到自己能把她推倒,有一瞬间,他还产生了想要去扶她起来的冲动,但他很快就清醒了下来,这事已经干了一半了,必须得干下去,而且,他也怕血会弄脏她的衣服。

他看着她从地上迅速爬了起来,才说:

“元元,你快点走,不然我就砍我的手指,一根根砍掉!”

“你别这样,陆劲!”她呆呆站在那里盯着他流血的伤口,眼泪掉了下来。

她哭了,他忽然觉得自己快崩溃了。

“元元!”他茫然地喊了一声,感觉自己好像突然变成了盲人,在这个被日光灯照得通亮的屋子里,他忽然找不到她了,“元元!”他又叫了她一声,才猛然看见她就站在离自己一步之遥的地方,正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陆劲!我不过是要你跟我在一起!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这个只知道性的猪头!笨蛋!……”她愤怒地叫着,呜咽起来。

他想去给她擦下眼泪,但又觉得自己其实哭得更厉害,虽然他一滴眼泪也没掉。

“元元,”他轻声道。

她看着他。

“元元,我觉得好痛……你回去吧。”他恳求她,见她不动,抡起刀又在手臂上划了一道。

“你别这样!你别这样!”她跺着脚惊呼起来,接着捂住自己的嘴,失声痛哭。

“我真的不想见你了,如果你希望我好过一点,就请你离我远一点,求你了……快走,快走!”他站在原地,一手拎着刀,随时准备再砍自己一刀,他回头看着她,静静地说,“你以后就会知道今天我这么做是对的。”

“对你个头!我看不起你!你这个死懦夫!死懦夫!”她抓起桌上的一杯水朝他身上甩过来,水泼了他一脸一身,随后她拿起自己的包哭着奔了出去。

岳程连忙跟上了她。

“别忘了擦地板!混蛋!”开门时,他回头朝陆劲吼了一句。

陆劲颓然坐到椅子上,那把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禁不住呵呵笑起来。

对,这招数很烂,但非常有效。

她站在马路边,侧仰起头望着四楼的窗户,岳程想,她也许还指望陆劲会站在窗边目送她吧,可惜亮着日光灯的那扇窗前空空如也。

“岳程,你说,他会不会因为伤势过重昏过去了?”她望着那扇窗,一边问他,一边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他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好说:“这大概不会,他受过比这更重的伤。”

她盯着那扇窗看了很久,终于失望地低下了头。

“你快上去吧,好好替他包扎一下,他一定很痛,我知道。”她低声说。

这句话让他听得心里很不好受,于是他怒气冲冲地甩出一句:

“我才没功夫干这个!他是自作自受!”

她好像没听到他说什么,眼神茫然地看着前方,随后目光又落到了他脸上。

“岳程。”她道。

他知道她有话说,便“嗯”了一声。

“他是因为这辈子得到的爱太少了,才会犯错的。其实他已经知道错了。他一直在自己惩罚自己。”她注视着他,语调温和地说,“所以,请别老是把他当坏人。”

岳程很想对她说,一个人得到的爱再少也不能成为剥夺别人生命的理由,更何况,不是一条人命,而是八条,而且其中有七个人跟他无冤无仇,甚至还把他当作朋友,陆劲所做的一切纯粹是冷血至极的屠杀,所以我无法不把他当坏人看,甚至还不能把他当人看……岳程太多的话想说,但不知为何他忽然走神了,他看着她,觉得此刻,在月光下流着眼泪,声音温柔的她特别美,简直美得让人窒息。

“岳程,我知道你是因为他能帮你忙,才对他有点不同的。我只想求你,如果案子破了,如果他回去,你们……能不能,能不能,……不要因为他在外面冒犯过你们,而打他?能不能不要打他?”

他有种被侮辱的感觉,很想申辩,但看着她的神色,他只有讪笑了两声。

“你能不能答应我?”她又问道。

“我们不会打他的。”

“可是别人……”

元元,不要把我们警察当成禽兽!那时候罗小兵揍陆劲,是因为陆劲违反了规定!警察不会无缘无故教训人的!那只是一种维持秩序的手段!但不是我们的工作习惯!他很想朝她大吼,但看着她眼睛里的泪光,他忍住了,最后他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碰他。”

“谢谢你。”她好像松了一大口气,接着她朝他伸出了手。他们握了手。

他完全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尽管他知道,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感激他刚刚的承诺,但他还是有种洗桑拿浴的感觉,头晕、流汗、浑身发热,一方面期待温度继续升高,一方面又想逃。

直到她离开后,他仍然处在激动中,但在回家的路上,冷风让他的大脑渐渐清醒下来,他忽然意识到,她之所以这么做,不仅仅是因为她关心陆劲,还因为她可能已经决定放弃了。

岳程回来时,发现陆劲坐在原先他们讨论照片时坐的地方,没事人似的在看一号歹徒的来信。

他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出来,走到陆劲对面坐下。

“你……那个没事吧。”他一边喝啤酒,一边用拿着啤酒罐的手指了指陆劲的手臂。

“没事,我在你家找到了放药的地方,那里有纱布和止血药。”陆劲瞥了他一眼,没再说下去。

岳程等着他问点什么,但他没问。

他们僵持了几秒钟,岳程说:“我打算去相亲。”

他知道这时候说这句话显得很突兀,但他非说不可,就好像他小时候摔伤了腿,躺在床上跟父亲说他下个星期要去爬山一样,那是一个目标,更是一种希望,只要想想这句话带来的光明前景,他就觉得眼前的艰难算不了什么,只要咬咬牙很快就会过去。

“好,希望你能成功。”陆劲笑了笑说。

“谢谢。”他也笑了笑,又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的信。”陆劲看着他手里的啤酒罐问道,“还有没有啤酒?”

“你也想来一杯?”

“可以吗?”

岳程去冰箱拿了罐啤酒来,放在陆劲的面前。

日期:2008…6…24 10:41:00

陆劲拉开啤酒罐,喝了一口,叹道:

“好滋味,我上一次喝啤酒还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岳程把陆劲面前的那叠信拿过来,数了一遍,又翻了一遍,他发现一共有69封信,大部分信都已经没有了信封,而有些信上还有红笔作的标记。

“这些红线是你划的?”他问道。

“是的。”

“什么意思?”

“我说过,我在我认为有价值的地方作了标记。”

“所有的信都在这里了吗?”

陆劲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

“信封哪里去了?”

“很久以前,我就扔了。”陆劲说,接着又问“我记得你曾经问我他的通信地址。”

“对。”

“因为信封早就丢了,所以我不记得了。”陆劲顿了顿,“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小孩钟明辉家的地址。”

“可在那以后,他应该也跟你通过信吧。”

“对。”

“他最后那封信是让你把他的信全寄还给他是吗?”

“是的。”

“他当时用的通信地址你完全没印象了吗?”岳程觉得,别的陆劲记不得这可以理解,但最后那封信,陆劲绝对应该有印象。

“他最后的通信地址是F大学,我特意去找过,我发现他给我的地址因为没有系名和宿舍名,这封信最后只能被放在传达室,而只要有一张假的学生证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信取走。我去问过传达室的人,他们对钟明辉这个名字没印象。”陆劲道。

这条线索又断了,一号歹徒还真是善于隐藏自己,岳程想。

“你得把这些信给我,我要拿回去查指纹和作笔迹鉴定。”他用手指瞧瞧桌上的信。

“随你。”陆劲道。

岳程忽然想起了刚刚元元塞给他的一张纸条,他把它拿出来扔给陆劲。

“这是元元给的,你看一下。”

“是什么?”陆劲立刻紧张起来。

“我已经看过了,不是情书,是钟平写给电台的信,元元无意中发现的。你看一下吧。”陆劲脸上的表情让岳程觉得有点好笑,他想,如果陆劲没杀过人,如果他跟元元结了婚,有90%的可能他是个“妻管严”。

听说不是元元写给他的情书,陆劲好像松了口气,终于拿起了钟平的那封信。

岳程也趁机开始阅读一号歹徒的信,因为时间紧,他没时间每封详读,只能就陆劲作的标记,先了解个大概。

岳程很快发现,这69封信最显著的共同特征是,一号歹徒喜欢用不同风格的笔迹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比如,砖块一般的方块字表示他写信时心情很糟,向右倾斜的斜体字则说明他很痛苦,俏皮的椭圆型代表他心情很好,字体发抖则表示他那天身体虚弱,可能在生病,而如果在整封信中,他每段都会换一种笔迹,则说明他那天心烦意乱。

岳程找到一段一号歹徒对自己这种笔迹变幻作的解释,时间是1986年1月。

“你来信说,你不喜欢我写的方块字,我能理解,我想没什么人会喜欢砖块一样的字,我自己也不喜欢。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写呢,因为我想让你明白,我写信时心情很坏。我把钱包掉了,那里面雨有三百元钱,这对我这样的穷人来说是一大笔钱。我很痛苦,莫名其妙地想到了穷人住的毛坯房,于是又联想到了砖头,所以写成了方块字。我发现这是个好办法,以后,我会用不同形状的字来表达我的心情。以后你只要一看我的字体,不用看内容,就知道我是什么心情了。”

日期:2008…6…24 13:25:00

除了字体变化多端外,岳程发现一号歹徒的信大致可分为四大块主要内容,首先,一号歹徒喜欢叙述谋杀故事,这些故事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假的,其谋杀的对象则包罗万象,既有宠物和昆虫,也有人;其次,他会咒骂和嘲笑一些他特别讨厌的人,他会根据他们的缺点取外号,然后详细叙述他作弄他们的方法和经过;第三,他醉心于阐述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比如爱情、犯罪、偷窃、工作、一夫多妻等等,第四,他喜欢跟陆劲一起玩猜谜游戏,这些猜谜游戏,有时候猜是一个案子的真相,有时候则是猜某人的身份,还有时候,是给出某个人的一些行为,要陆劲判断这个人下一步会干什么。

岳程花了点时间,把这些信按照内容重新分了类。

先看第一部分:谋杀故事

“我杀了一只蟑螂。晚上九点,我坐在台灯下看书,它从我桌上一溜而过,速度快如闪电,我立刻从凳子上跳起来,拿起一只拖鞋奋力追赶它,它神秘而又敏感,好像已经知道我在追杀它,它左躲又藏,时而停下来,时而又快走,它可能以为扁平的身子可以让它到哪里都通行无阻,但它想错了,只要我想要它的命,它便无法逃脱。……我花了二十多分钟最后终于在一个抽屉的夹缝里把它逮住了,我用剪刀把它剪成了两半,一半扔出窗外,另一半放在一个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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