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不走门--鬼吹灯同人-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却让公主的肢体仍如活人。匈奴的刺客不知道公主已死,仍然前赴后继,这让少女们很苦恼。在一次偷袭中,刺客们眼看就要冲进细君公主的寝宫了,没想到那些人被迟蒂蛇莲缠住了,花蕊的红色长须伸进刺客们的脑袋,倾刻间吸尽了他们的脑髓,让他们成了花下的死鬼。
这一发现,莫莱、菲月这一帮子侍女大喜过望。再有男人们来袭,她们不再用武力拚命,而是装成萨满巫师的样子,利用男人们的贪心和色心,制作了黄金面罩,还把自己的脸和身体也弄得金光闪闪,让一批批心怀不轨的人丧生在这里。
从这里逃走的人,把少女们称为“金色的魔女”,可是,一代又一代的想要发大财发横财的人,受不了黄金和金色少女的诱惑,千方百计要到这里冒险,可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皆不明所以地中了“金色少女的诅咒”,一步步地走向死亡。
等迟蒂蛇莲长出了“少女的胳膊”,缺少食物的少女们,试着吃了一点点,结果就再也离不开这美妙的食物了,她们就这么与世隔绝地活到了现在。
金色少女们一直有一个最童话的愿望:让最美丽的公主能找到一个让他快乐的王子,让她不再有忧伤。
这也就是菲月和她的姐妹们萦绕了几千年的忧伤。
菲月的忧愁很快地烟消云散了,无遮公主悄悄地在她的耳边给她出了一个主意。她高兴地摘下一条“少女的胳膊”让无遮公主吃。
无遮公主却摇了摇头,说是这里面的忧伤太多了。我却知道,少女们的心智老是停留在孩童时代,却又对人特别凶残,可能就是常年服食这异化的东西导致的。
菲月见我们都不吃“少女的胳膊”,就让我们在公主陵墓里随便挑选什么都行,她则跑去跟莫莱商量大事去也。
金宝他们三个人没有衣服可换,只好简单地洗了洗,仍旧穿着破衣烂衫,用手提着金缕衣,随着我们一起转悠。
无遮公主忽然问我都会谈什么琵琶曲,我如实回她,只会给死人超度的东东,如果凑合着来,还能弹点热情的沙漠一类的流行曲子。
她又问金宝他们三个,金宝说是啥也不会,就会唱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公主让金宝唱了两嗓子,说是妙极了。说是她有要事要办,跟我要了几颗四娘的药丸,让我和金宝安心赏月看景,她转身找莫莱、菲月她们去了。
我和金宝转到月牙大殿的观月台上,饱览了一下月明星稀下的这大汉皇宫似的公主墓,然后就讲别后的事。
金宝跟我讲,回到神仙湾后,他有一次巡逻,真的看到仙女在雪中起舞,那仙女跟无遮公主长得可象了。他又说这次到楼兰古城运宝的事:考古队在这里发现了一大批木简书,让派一批战士来护送回去,结果遇到这帮死缠烂打的少女,只好开枪,结果开枪也打不死她们,还以为真的遇到了“金色的魔女”,只好先逃命,班长领着章子牛往外突围,也不知是个啥结果了。
我暗自得意:你个傻金宝,那在雪中起舞的仙女就是本人的老婆,你小子命大,遇上我,要不然,早晚得被少女们用鞭子抽死,章子牛他们已经魂归西天了。
金宝扯了扯我的胳膊,“华仔哥,这兵我是真当够了,听说你跟军区的首长们关系特铁,你跟他们说说让我早早退伍吧。咱们也赶紧离开这鬼地方,一想起血淋淋的皮鞭子抽我身,我就想起了雷锋同志,想起了旧社会。”
看着金宝要泪淋淋的样子,我道:“别价,你应该自豪才对,等帮你找着那木简书,你还能一步跨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行列呢。”
金宝喜道:“真的……”
第七十三章 柯木孜公主的死亡婚
“无遮达里哈——提善——罘胡华王子,你下来。”莫莱用稍为柔和了一点的声音,站在观月台下冲我喊道。
她这一喊,我就估计到了,可能无遮公主又安排我艰巨的任务了。
到了台下,跟着莫莱进到细君公主的墓寝宫,我看见,无遮公主也在,正忙着给虽死犹生的细君公主沐浴呢。
细君公主除了不会说话,眼珠不会动外,其他地方跟活着的少女一样,尤其是她的肌肤,由于天天接受“少女的胳膊”的精华液的滋润,确是赛玉胜雪,用婴儿般吹弹即破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菲月拉着我进了一座浴殿,她身后还跟了六七个少女,手里都捧着一样华贵的东西,最前面三位少女手里捧着的是类似无遮王子服式的衣服。
一个少女长声娇喊:“王子沐浴更衣喽~~~”
这一喊,把我喊得莫名紧张起来。
看少女们的阵势,这是要给死了的细君公主大婚。让我这活人跟死人结冥婚算怎么回事。这一差差千多年呢。
菲月笑嘻嘻地对我道:“一会儿,我要听你给姐妹们弹快乐的沙漠,还有……我心里的一把火。”
什么“我心里的一把火”,那是费想唱的“冬天里的一把火”,红了十多年的老情歌。
给死人唱冬天里的一把火,差强人意地算是身临其境,至于能不能让死了这么久的细君公主燃起一把火,我就不得而知了。
有个叫什么魂断楼兰的电视剧,里面演的是复活了的楼兰少女,跟一个盗墓贼谈恋爱,还生了一个小孩子,我这要是用热情的沙漠里的一把火把细君公主复活了,还非得嫁给她,天天在一起睡觉,那就难办了,无遮公主也不让哇。
不过,菲月那柔软的小手,毫无遗漏地给我全身沐浴,倒把我心里的欲望的小火给点燃了,我那从未用过的宝贝一下子胀大起来,吓得菲月缩了手,脸红了……
可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用两只手,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地给我洗了又洗,洗完了,还趁人不注意,在我的嘴唇上,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
要给我换王子服的时候,菲月叮嘱我,一会儿见到细君公主,要称呼她“柯木孜公主”,这是乌孙国人对细君公主的称呼。
柯木孜的意思是马奶,在游牧民族的心里,只有马奶那样细腻的纹理才能配上细君公主那如水的肌肤,由此可见,此民族当时的文化素养是多么地素面朝天。
柯木孜也好,马奶也好,反正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公主和亲,虽以女人郁郁而终为结,可汉民族文化由此与西域文化互相交融,也算是大功一件。本神汉从小就做给人做超渡的事,这一次,就算是为汉武帝他老人家完成一下细君公主与他的丈夫双双把家还的历史任务。
公元前一○五年汉武帝册封的细君公主于公元一九九四年深秋,一个即将月圆之夜,在近百名侍女的服侍下,款步而出。
迎娶她的将是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非著名神汉罘胡华,被无遮国人民尊称为无遮达里哈——提善——罘胡华王子的略微英俊一点的男生。
公主端坐在月牙凤椅上。她的两边是神采奕奕的金色少女莫莱和菲月。
我,则站在十九级台阶下,拿了那把细君公主最珍爱的千年古琵琶。我旁边是穿上金缕衣的三名共和国战士。再身后是无遮国的最聪明公主提娜和大汉国与乌孙国赐给细君公主的一众侍女。
等我们这一干人等呼完了“柯木孜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台下只留下我一人,其余人等都撤离了。
我很想来点“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高妙境界,可是,我操琵琶的水准不可能跟捻弦终日的细君公主相比,故只好以歌声辅之。
光凭我的歌声是不能让细君公主“回光返照”,自个儿起来拍个巴掌什么的,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怕是无遮公主的意识魂念控制和四娘的回神药丸,我弹唱的热情的沙漠和一把火也就是应应景吧。
……
在我小心地弹着千年琵琶,唱到“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时”,细君公主袅袅娜娜地站了起来,毫无生气的脸上盈出了一层红润,往前迈了一步,两手臂一弯,手掌轻轻地合在了一起。
这才是此时无声胜有声。死人能站了,还能迈步了,竟然能鼓掌了。
莫莱和菲月激动得泪流满面,扶着细君公主要下台阶接见我。
无遮公主及时出现,清脆地喊道:“将细君公主与胡华王子送入洞房。”
侍女们小碎步地跑出来,七拥八呼地把我们这对历史性新人送进了寝宫。
莫莱和菲月按照乌孙国的规定,把我和细君公主身上的衣服都脱光了,让我们踏踏实实地裸体相对,同床共枕了,才退到了寝宫外。
此时的细君公主药劲已过,无遮公主施在她身上的操魂意念也不起作用了,她复又恢复了那毫无生气的脸,也就是说,她仍还是一具尸体。
如果她的灵魂有灵的话,此时当应该飞在改革春风沐浴下的新中国,祖国大地到处热气腾腾地开发建设,就这日新月异的劲儿,一点儿也不亚于大汉当年,卫青、霍去病等领率大汉铁军踏破冰河,痛击匈奴的雄壮。
此时,一切都静了下来,连闹洞房的都没有。要是有孙不二和范钢这两位在就好了,保准会千方百计地耍耍活宝。
守着最美丽的身上不着一丝的女尸过一夜,这滋味,唯有亲临者知之。无遮公主说不定在忙着跟金色少女们研讨乌孙文化,或者,在细君公主墓周围,找寻楼兰奉身殿的入口,不会想到她亲自选中的王子,在美艳动人的女尸身旁起彷徨。
动了一下腿,不小心碰到了细君公主柔滑细嫩的大腿,竟感觉到一丝温热,浑身麻酥酥的,心躁耳热之际,赶紧移到床下,一把拉下了床上的帐幔。
再一看,更不得了,细君公主在轻纱的笼罩下,玉体横陈,美艳不可方物,直惹得我体内躁火加速升腾,喉头直响,老是想爬到床上跟她胡天胡天地来一通。
这……这千万不能啊……这样会犯历史性的不可挽回的错误。
看到墙上挂着的琵琶,我伸手拿下来,刚欲弹一曲《清心咒》,却听到了粗门大嗓的歌声:西边的太阳已经落山了,公主殿里静悄悄,想起四娘的琵琶声,唱起那烦燥的歌谣……
第七十四章 能倒能立的烽火台
听了金宝的歌,我记起了那些被金色少女们劫掠的汉简,遂决定,四处探查一下,看看少女们把会说话的历史藏哪儿了,再琢磨琢磨怎么堂而皇之地让金色少女把这上古的文物还给金宝他们,也好让他们回部队有个交待。
穿上衣服,刚走出殿门,却发现有一双明亮又闪烁的大眼睛在盯着我。
是菲月。这帮子金色少女,属她的智力最高,她或许知道,细君公主并不是真的活转来,她之所以不愿揭破,目的无非是为了她们这一群不知夕何夕的姐妹能筑一个童话梦,了了心愿。
无遮公主不知从哪儿转出来,轻嘿了一声,在我背上拍了一下,又对菲月道:“走,咱们上观月台,弹琵琶去。”
金宝看见我们三个,停了他粗声的愁唱,给我做了一个加紧行动的手势,背着手,回了临时分派给他的寝室去了。
我和公主、菲月上了观月台,坐在白玉栏杆上,开始了有实质内容的聊天。
公主说了不少历史典故,大意是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菲月听得直点头,还说,吃了四娘的药丸以后,觉得以前好傻。我又从随身袋里掏出几颗给她,让她七天吃一颗就行,不过,不能再吃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