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司雨客-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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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年六十二岁,谥号“昭烈皇帝”。
虽然太上皇早有诏书,自己选好了陵地,并要求葬礼务从俭薄,不臧金玉,皆用瓦器,令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但是这种大事,岂能轻乎,自是举朝皆动,举国皆哀。
我居丧,把政务托与孔明,一日三次的柩前哭灵,气嘶声哑,把双眼睛哭得白兔相似。此间丧事未了,恭慈皇太后孙尚香却又病危,我在灵前闻知,急急前往长乐宫中,命太医调制。适有胡人献人参,吊住了性命,至次年方渐次好转。
在此期间,蜀中黄元率领汉嘉全郡反叛,火烧临邛城。这个黄元乃当地豪强,自来与孔明不睦。马良命向宠平叛,向宠引正在校阅的一千飞军前往,以少胜多,干净利落的斩黄元于青衣江口。
转眼已是建兴二年的三月,轰轰烈烈的丧事告一段落,未央宫内外撤去白幡,一色换上黄纱宫灯。春风吹来,摇摆不定,还带着浓浓的感伤。
不过未央宫外,长安城中,已是一片喜气洋洋,孔明治长安已有三年,这个曾经的世界第一大都市又重新焕发出活力。虽然远远及不上战乱前的繁华,却也平复了战争的创伤。未央宫和长乐宫几经整修,略复旧制,重新显示出皇家的威仪。虽然其余的宫殿暂时没有力量去整修。但柳市、东市、西市已尽复旧观了……
父亲的故去,使我感到山峦崩摧一般。
虽说他在的时候,我经常不以他为意,甚至曾经想过,他近年多病,起不了什么作用,没有了他,或许我执政会更容易一些,起码那些倚老卖老的老臣不会到父亲眼前告发我,让我整天担心会被管教和责骂。
但是一日大难,却让我痛不欲生,肝肠寸断。
在这世间,除了他,更有何人能随时指出我的缺点,斥责我,批评我,告诉我该怎样做?让我行动有所拘束?除了他,更有何人能让我在遇到困难时有所依靠?父亲是一座山,如今山倒了,我自此再无依靠了。
回想起他对我的种种,从中年得子,爱不释手的关爱,到大战才息,摔我收买人心,再到他认回长子,对我的悄然冷落,再到决战雍凉,对我的重新重视,以至近年对我扶植,教导,直至将天下交到我的手中……我发现,我竟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懂得过他。
但是,我却再也没有时间去了解他了。
孙尚香终于原谅了我,并且她对星彩极为喜爱,视之如女。她这一次的大病,把我急坏了。
以汉朝旧制,太后有着极大的权力,甚至不止一次有过太后听政,太后专权。而吴氏对我并不喜欢,况且他有两个亲生的儿子,加上在朝中占有巨大份量的吴氏宗族,实在是一股足以对我造成影响的力量。而我曾想把孙尚香做为抗衡吴氏的一粒棋子,抵消她可能造成的影响。
这个念头并不太好。但是抛下这个念头不说,我也想要好好补尝她,她教我育我,爱我惜我,甚至为了我几乎丢掉性命,我若不好好孝顺她,又怎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她重病期间,我几乎无心公务。
让这两件事缠着,建平元年我几乎什么事都没有做成。不过,有两件事,我还是向孔明透了信,交流了一下意见。
第一件事便是察举人才。
汉代自有一套完整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察举、征召、辟除、任子、赀选等方式。从汉文帝到汉武帝,建立了察举制,此后,察举就成为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
不过,到汉代后期,察举和辟除都侧重于名声,越到后来沽名钓誉现象越严重。
汉末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就是这一弊端的写照。
在三国时期,有识之士深深体会到察举已不适应社会需要,所以寻找各种途径进行改革。
先是曹操的征贤令,他广征贤才,不求名声,甚至说哪怕当过贼,做过恶,不敬父母的不孝之人,只要有才能,一样可以来我这里当官。
而陈群推出的“九品中正官人法”,虽然在政治上有利于克服汉末以来的分裂割据局势,但是,却造成了官吏任免中的权责分割。中正管品评而没有用人权,对用人不当不承担责任;政府有用人权,却受到中正品评的牵制。
“中正之法行,则评论者自是一人,擢用者自是一人。评论所不许,则司擢用者不敢违其言;擢用或非其人,则司评论者本不任其咎。体统脉络各不相关,故徇私之弊无由惩革。”此制度囿于门第的限制,在选拔官吏的实际效果上无足称道。
关于举贤用能,我自蜀中初学政事之时,便将之作为重中之重,请太傅许靖亲自负责,进行管理,提出无论是平民还是士大夫,无论读过书还是没读过书,甚至无论是汉是夷,是蛮是胡,只要有才能,就可以获得官职的口号,从平民中简拔了大量英才。
其后,每行至一处,必先查其风俗,访其贤才,擢拔使用。
但是我对此并不满足。因为所有察举,都是相马,所以易于被操纵,也容易使各地官员成帮结派。
而我要的是赛马,使天下英才自现于囊中,是脱颖还是露端,一眼便能看出来。
我把我的想法对孔明说了,孔明亦深以为意。
但是,当如何来制定赛马的规则,需知天下之才颇众,断无一法可以约束的。我自然赞同他的观点,当下我们认真讨论,如何来定此规则。
首先,察举制是由他人推荐,考试为辅;而我们要定的制度却要让英才自现,让天下才人“怀牒自举”,以考试定取舍。
其次,我们扩大了参加考试的人选:一是由中央到地方各级学校的在读生员,二是身家清白符合报名条件经州县审查合格的普通百姓。除了罪犯,僧道及倡伶等几种职业外,都可以参加。这样,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就比原来扩大了,有利于普通人的入仕。
而考试的内容,为了与察举相贯通,我们确定了茂才这一科目,除此之外还有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史科、武举、恪物……诸科。茂才科最为严格,所以是为全才,故取士较少。真正起重要作用的将是进士和明经两科。进士科为帖经、诗赋和时务策;明经科为帖经、经义和时务策。帖经是经学基础知识测验,诗赋是考察文采辞章,经义是经学理论,时务策是政论见解。明法、明字、明算诸科,属于专科性质。专科性质的举士新法,则考专门知识。如明法考律令,明字考《说文》和《字林》,明算考十部算经,武举考弓马军事等等。
孔明与我细细讨论之后,手摇羽扇笑道:“如此,则天下英才皆从于朝庭,诸侯之难略可平矣。”
孔明高才,自然一眼看出,汉代以察举和辟除为主体的选官制度,虽然解决了战国以来军功制和养士制不适应治理国家的问题,比较成功地完成了由夺天下到治天下的转变,回答了“马上得之”能不能“马上治之”的难题。
但是,这种制度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辟除是直接下放用人权。推行时间一长,使中央集权受到了严重冲击。累世三公的豪门名族和盘踞一方的州牧郡守,“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
三国之乱从根子上说,虽是统治者的糊涂混帐,却也与用人机制有着相当的关系。因为无论是袁绍自己的幕僚心腹,还是曹操所用的谋士将领,都只忠心于自己的“主公”,而不会对汉室有什么情感。
若是采取我们现在的选人方法,却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而使天下归心。今后,我还将逐步废除辟除等举士方式,我就是要改变选官制度中的权力下移之弊,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把官吏的选拔权彻底收归朝廷。
该叫什么名字呢?我略一沉吟道:“便叫举士新法好了。”
不过我没有想到,想得很好的东西,执行起来未必就能一帆风顺。朝野之中,反对之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
首先反对我的人竟然是诸葛乔,他问我道:首先,举士新法要人来京考试,穷学生来不了怎么办?赴京赶考,路途遥远,肯定用路费,花时间,再加上道路不平,如何来解决?蜀中之人要是来到长安,路上翻山越岭,要多少时间才行?
其次有能力的人不愿来怎么办?要知道,大多数高人隐士都不愿出山,州郡举荐,皇帝征召,尚且一推再推,何况是要他们来与普通士子共同参加什么考试。更不用说孔明先生这样不世出的奇才,连太上皇亲自上门还要三顾呢。
再次时间太紧,这举士新法又能来多少人?人来少了,取了些庸才,岂不是把皇上的名声也毁了?而且,原来的各大豪门可以直接推选人才,如今取消了他们这个权力,他们肯还是不肯?
我对诸葛乔说:“平心而论,你的话极有道理。不过,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必有其不成熟之处,何况就算是成熟,人们也有一个接受的过程,不可能第一次就做得很完美。而人们对旧的事物有具体的认知,有熟练的操作程序,自然不想改变,懒惰是人的天性,习惯会左右人的思维。
此时季汉草创,万象更新,此时任何改变,都是容易的,但以今后再改变难了。而且察举之制,已现弊端,再不能持续下去。就眼下来说,这种改变是正常的,是必须的。否则的话,人们只务虚名,不求实才,把国家的理才大典变成谈玄之会,把唯才是举变成唯名是举,那季汉天下岂不重滔东汉复辙?
如果你认为我所提的制度存在问题,你可以帮助我共同来完善它,让它在现阶段做得更好,但是如果因为它的不完善而否定它,那就不必了。
你所说的几点,自然应该解决,蜀中的学生可在成都举士,雍凉的在长安举士,这样就免去了他们的劳顿之苦;高人不出山,我们还可以用直接征召的方法,但我希望举士新法成为正途;第一次的举士,来得人可能会少一些,但我们可以从严选取,细心操作,不会出现取庸才的现象。
只要第一次办好了,以后自然会越来越好。各大豪门,不说雍凉益三州现下没什么大的豪门,便是当真有,也别想阻止我的决心。此事,哪怕花一百年的时间,季汉也会把它定为国策!”
此后,这一纸诏书在丞相府、尚书台和御史台之间来回穿梭,征求意见。
我发现,举士新法之事,在上层反对的人多,在下层却是支持的人多,在各州郡反对的人多,至于学校和百姓则是支持的人多。这种调查结果坚定了我改察举为举士新法的信心。
与之相匹配的,我又下诏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各乡皆设蒙学,其上设县学、州学直至太学(在季汉初期由于国力原因,好多蒙学过于简陋,只有一两个老师,国家发不起月供,轮流着到学生家里吃饭的现象比比皆是)。鼓励游学,鼓励私人办学。
季汉以武立国,方今天下未定,不可弃武事。所以我在长安城外上林苑内创办了帝国第一所军校,由孔明任校长,张飞、马超、赵云和于禁四人亲自兼任祭酒,在军队中选拔良才和下层军官进行深造。而第一科所有武举,可以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