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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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觉得自己的运气真心不错,找到一辆可以用的车并不难,但是,遇到一个地下改车高手,那就只有看运气了。虽然李杰不知道周晴算不算一个高手,但至少比他自己强。
“好吧,”李杰拍拍周晴的肩膀,说:“一会你们吃了饭,我就和你去找暂用的电瓶。你估计修好车要多久?”
周晴耸耸肩说:“找到能用的电瓶,那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对了。”李杰一提到吃饭,她就有些来气的看着他,说:“干嘛跟一个孩子那么较真?你不觉得这样太没品了吗?”
“我那是尊重他。”李杰理直气壮的说:“你看他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孩子吗?”
周晴气结,一时说不出话来。
李杰偏头看了看屋子,唐哀还像刚才那样坐在沙发上,背对着他们,似乎动都没有动过。他又回过头来,问:“说真的,你说这孩子有多惨多惨?他能有多惨?”
周晴说:“他一个八岁的孩子,亲眼看到自己的亲人被丧尸啃噬干净,这难道还不够惨吗?”
李杰说:“是很惨,以为的专业来说,他现在的心理状态也就是悲剧的后遗症。不过,这样的事情,我们谁没有经历?能活着就是万幸了,如果还一味的沉浸在回忆里,那就根本不值得同情!”
周晴很不理解的看着李杰,似乎想不通他怎么会这么说,她加重了语气,也有些生气的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八岁的孩子!”
李杰针锋相对的问:“谁知道?!你知道,对,他是这么告诉你的。”
周晴想了一会,摇了摇头,说:“我真不懂你了,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个漫不经心,没脸没皮的无赖,但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个外表无赖,内心还是很善良的好人,可现在,我觉得你心太黑了。你这么黑一个孩子,有意思吗?”
李杰呵呵一笑,说:“你那么喜欢琢磨我吗?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样你会爱上我的,我已经有老婆了。”
周晴沉默了一下,过了一会,表情有些负责的问:“她很漂亮?”
李杰笑了起来,女人啊,为什么她们最关心的永远都是容貌呢?哪怕是理智如季忆,冷静如李恩慧的女人,也不可能全然不在意这个问题啊。至于周晴这种很有几分姿色,但总体来说很普通的女人,当然就更不可能避开这个天性了。他不打算为了安慰周晴而说假话,所以他说:“当然了。她过去读书的那所大学,是一所美女如云的地方,但是很少听说他们有校花。不是没有校花级别的美女,而是因为这样的级别的美女太多,很难有一个美女得到公认。而她被认为是近二十年来能够得到公认为校花的三个人之一,而且是最新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活着。”
周晴叹了口气,有些落寞的问:“所以你找到车以后,就是去找她。”
李杰点点头说:“那是当然的。”周晴哼了一声,说:“那我就不帮你修车了。”
第164章 我不要回忆
对于周晴那种没来由的醋意,李杰很是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男人能让一个很有姿色的女人吃醋,李杰认为这理所当然应该嚣张和得意的。不过他很有王八之气的拍着周晴的香肩,说:“我很欣赏你这种态度哦,看上我说明你的眼光很不错。不过你要是真正了解我的话,你会知道你这样说是没有用的。有一辆车固然会使我得到很多方便,但不管有没有车,不管遇到的是像你这样一个美女,还是一只张牙舞爪的捕食者,也不会让我放弃我决定的事情的。”
周晴无语的看着李杰,自大也要有基础好不,难道你不知道你其实也只是个很平凡的男人吗?论长相,论身家……呃,好吧,现在身家不重要了,有能力活下来的男人,才有资格在女人面前这么张扬,而你确定你真的很厉害吗?
李杰把脸凑到周晴的脸上,身体也把她压在了车库的墙壁上,露出一脸邪恶的笑容,说:“我是不是很厉害,可以证明给你看的,你要试试吗?”
这是李杰第二次压着周晴说话了,第一次,周晴感到屈辱和愤怒,这一次,她却……脸红了。她试着要把李杰推开,但是这种小女人的动作无疑只能使她显得更被动,所以她只能外强中干的冷笑了一声说:“是谁刚刚还在说要为自己的老婆要生要死的?”
李杰说:“对我来说,这是两不耽误的事情。如果你真的铁了心要跟我走,我可以跟我老婆说说,基本上,她应该会有一个大妇的风度的。”
“呸。”周晴有种彻底被打败了感觉,她觉得不让李杰得意的唯一办法,就是在他面前随他想怎么想就怎么样,只有她不在乎了,他才没法得意。所以她也不在乎自己被李杰以何等暧昧的姿势压在墙壁上,也不在乎睡袍的领口已经几乎完全洞开,只是仰着头,也不再去看李杰,而是看向了房子里面,她只是想,这一次,跟唐唐真的没法解释了。可他只是孩子,也许他长大了,自然会明白很多事情的。
可是,他还有机会长大吗?这才是最让周晴揪心的事情。一想到以后,她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一点底都没有。然后她很泄气的想,如果李杰这时候要做什么,她一定不会拒绝的。她已经,真的不讨厌他了。
但是,李杰并没有接着做什么,而是松开了周晴,说:“你说的市里,是彬洲市吧?那里是什么情况?”
那是东南省的第三大城市,如果周晴真是从省城过来的话,是有可能要经过那里的。彬洲市靠海,季忆的第二套方案里,如果他们最终无法靠近省城的话,撤到彬洲市,然后想办法找一条船北上离开东南省。如果季忆他们现在还没有到省城的话,应该就是往彬洲市去了。那么,自己先去彬洲市,还是有机会遇到他们,如果遇不到,从那里再去省城也是一样。反正,从时间上来说,他要在省城和季忆会合,那至少也是季忆回到基地后再回来的事情了。
周晴回答说:“都差不多,到处是丧尸。不过彬洲市有一些你说的幸存者武装,还有的穿着黑袍,那个黑袍上印着一个白手掌,好像什么帮会一样。”
这个情报在李杰看来也是意料之中了,所以他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说:“到屋子里找件可以逃命的衣服穿吧,然后吃饭,然后我们去找电瓶。”
而这时候,蔡煜提着一个水桶回来了,就像他的厨艺一样,他钓鱼的本事也不是盖的。李杰甚至异想天开的认为,蔡煜都有从河里钓上鲨鱼来的可能。
“你老婆,现在在哪?”当李杰转身而去的时候,周晴忍不住问了一句。
李杰停下脚步,但是没有回头,声音很平静的说:“现在应该到省城了吧。”
“省城?”周晴轻轻的叹了口气说:“你要去那里找她?”省城是什么情况,她最清楚。她相信李杰也清楚了,所以,当她听说李杰要去省城找人的时候,她也意识到,这是什么样的感情。
李杰扭过半边脸来,笑着说:“放心,我不会逼你带路的。不过如果能帮我把车修好的话,嗯,也许我们会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周晴看着李杰那半边笑脸,突然觉得这个长相一眼看去很平常的男人也有很帅的一面,她苦笑了一下,无由的想起了《大话西游》里面那句台词:“我不要留下回忆,要留,就留下你的人好了。”
但是,周晴没有说这句话,她说:“好吧。我尽力而为。你要去省城的话,我只能说,你就自求多福吧。也许你运气还可以好到能遇到我师父,我离开那里的时候,听说他还活着,那可是个能把吉利改成奔驰,能把皮卡改成坦克的牛人啊。”
李杰很自信的说:“到时候是不是报你的名号,你师父就会帮我改车?嗯,我当然是会有那样的运气的。”
“报我的名号?”周晴微微一笑,说:“他是个老外,不吃我们这一套的,一切全看你的运气了。”
饭吃了,周晴也把车修好了,虽然她告诫李杰,他们找到的电瓶并不能很好的兼容,只能凑合着用一用。不过,这已经够好了,那么,就准备上路了。李杰和周晴都没有过多的留恋,本来就只是萍水相逢,也没有什么共同的目标,那么,分道扬镳就是在所难免了。不过,虽然和周晴没有实质性的发生点什么,但李杰还是留给了她一支手枪和15发子弹。这是他所能照顾得到的极限。
如果周晴知道李杰对枪支弹药的心态一向都是无限的土财主的话,她就会知道,李杰其实还是很高看她的。而最开始的几句话以后,唐哀那个小孩就再也没说过什么话了,他吃了蔡煜做的饭菜,然后又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的发呆。在李杰看来,这个小孩得自闭和抑郁是不可避免了。如果这有助于他活下去的话,他就这么自闭吧,如果这对他活下去毫无意义,那么他总会醒悟过来的。
李杰和蔡煜并没有同时出发,当周晴目送着李杰走到门边的时候,蔡煜早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这时候天色已晚,但是对他们来说本无所谓黑夜和白天。只是,当李杰靠近门边的时候,他又猛然的,贴着墙蹲了下来。同时拉了周晴一把,而几乎就是同时,一排子弹打碎了客厅的落地窗,贴着他们的头皮扎进了墙壁里。
蔡煜说他对危险有一种特别的预感,李杰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不过李杰也有预感,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汗毛倒立的感觉,救过他不止一次。更多的时候,李杰依靠的却并非所谓的预感,而是观察力和判断力。李杰现在的听觉、视觉和嗅觉早就比普通人高出了一倍以上,这当然算不上什么异能,不过在关键的时刻非常的重要。
李杰虽然没有更早的发现潜行而来的危险,但是当装了消音器的子弹从枪口射出的时候,他还是听到了细微的声音。其实光是听到,也未必就能判定那是开枪的声音,在依然零零落落的雨声中,那声音根本微不足道,很容易就被忽略。李杰能这么敏锐的躲过子弹,从本质上来说,他是个非常怕死的人,所以他的感官很敏锐,他的反应更加的敏锐,他根本就是那种有那么点风吹草动都会很小心的应对的人。
李杰扑倒在地后并没有立刻爬起来开枪反击,而是动作麻利的以标准的懒驴打滚的姿势滚到了墙角,也亏得他的动作够快,子弹才追着他打在墙壁上,而不是打在了他身上。李杰听到周晴惊叫了一声,想来是中枪了,不过李杰这时顾不上她。直到他躲到房间里的楼梯后面,子弹因为角度的关系不会再打到他的时候,他才缓过气来观察这个致命的袭击。
枪手是潜伏而来的,也许用了很长的时间很小心的靠近,所以李杰在此之前一点都没有发觉。而枪手的距离不会很远,使用的武器应该是微冲,而且不止一人。现在应该全面的封锁了这栋小别墅。李杰躲过了最初的袭击,但是他的处境依然非常的危险。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天色很晦暗,能见度很低,夜视镜也不见得能发挥最佳的作用。而在他躲到楼梯后面以后,稀里哗啦的还是有一片子弹射过来,这说明枪手们也没有确定是否已经干掉了他。
李杰喘了口气,拿出自己的92改型手枪来,慢慢的装上了消音器。这场战斗,比面对丧尸更难,更危险。
从本质上来说,不管丧尸有多厉害,对人来威胁最大的,依然是人类自己。而周晴,她虽然中枪了,但是李杰不得不说,她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她自己是被子弹擦破了半块耳朵。这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