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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行走在如刃的边缘-第21章

小说: 行走在如刃的边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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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应该喝了头啖汤,估计略略发达了。我们85法律一干同学中,干律师的最多,当官的也不少,但都没有成什么大器。留燕园或到外校教书的人数不多,但成绩斐然,广三已经是教授,守文则高踞北*学院副主任。出来做生意的最少,我和大江是屈指可数的几个下海者。
  醉后我们让女伴们去看系里的文艺晚会,男人们则直杀夜总会。邀他同去,看出他虽然想,但有些迟疑,我们也就没有继续坚持。——对了,他结婚了,刚生孩子。
  (三)
  一晃又是六年,半个轮回。听说他的事业越来越大,居然学人家搞起了网络,并从事法律软件的开发,把“北*宝”弄得风风火火,不过以他谦逊的为人,应该不会太牛逼而忘形吧。
  在夜总会门口,一提大江的名字,咨客很老到地说是张先生的朋友,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容,亲热地把手拉着我的袖子。短短的十几米路,我把过去二十年的情节如粤语残片过了一回。
  包房的门打开了,大江和小林都在,他仍然穿着西装,领带拉开一半,领口开着两粒扣子。他正在唱歌,见到我并无太动声色,一手持麦克风,另一手举了一下杯,示意我坐下,继续开唱。说实话,唱歌难听的我不是没见过,如此难听的却不多。看得出,他醉得不浅,而我还没开始。旁边小姐倒了一杯给我,洒家也径自举杯示意,一口干掉。
  到的时候是10点40分,回到酒店是凌晨六点。三男十女,小瓶啤酒七、八打。
  大江坚持开车送我,我居然没有拒绝,也许我们都醉后,生命也开始变轻。身上混杂着烟草、酒气和高档或廉价的香水。不再像在十五年前分别时的郁闷,不再像六年前欢聚的喧哗,我半梦半醒中在车上喃喃地重复:“兄弟,你怎么变成坏人了?”
  “我怎么是坏人,我本来就是这样。咱是谁呀,一个好人。”丫居然学会了油嘴滑舌。
  “大江,你他妈的怎么变成一个坏人了?”洒家坚持。
  “操,真想知道,下次告诉你吧,五月二号。”
  五月二号, 北*学院100周年纪念。又可以看到大江,毕业十五年内第四次。
  (2004年4月22日)
  

9、SLEEPNESS IN LOUSIVILLE
此刻,凌晨四点三十一分——寅时,我最喜爱的时分。
  约30个钟头之前,从广州搭乘最早一班直通车站到香港,中午,在香港登上美联航的越洋飞机,向芝加哥航行,那一段飞了15小时零10分。
  实在恐惧长时间的飞行,龟缩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角落里,忍受周边的陌生人,距离太近时,基本无法对人产生好感。这次以为走运,旁边是金发碧眼的洋妞,但当看到她不停地吃喝,不仅一口气干掉全套恐怖的飞机餐,而且不停地站起来跨过我的大腿,开启头上的行李箱拿出不同的小食大嚼时,洒家已经开始失望。然后她不停地召唤空乘,“EXCUSE ME”地把可乐、干姜水、咖啡和红酒索要一遍。我真希望她能先去洗手间刷牙,至少也应该吞一片香口胶,结局当然是没有这种可能。总算酒足饭饱,也许被零食刺痛了牙齿,她用手狂抠一气嘴巴后,终于要睡觉了。她毫不犹豫地脱下鞋袜,感谢上帝,倒是没有味道,可是那双不太规则的脚带着隔夜的蔻丹明晃晃地翘到前排的座位,我的失望已经到了极点。
  当然不包括不算轻微的鼾声,身体交叉处的某些气味和眼角分泌物,还有打哈欠时避不开的口气。
  其实,是我太苛刻了,这一切,换一个环境和时刻,也许都很可爱。
  最大的恐惧是,无法沉沉入睡,在梦中总是想着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见到已经淡忘的旧人,回到早已远离的地方。而沉闷的马达声,让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寸、每一厘时空的消逝。
  再过十小时,再过九小时,再过八小时,再过七小时,再过六小时,再过五小时,再过四小时,再过三小时,再过两小时,再过一小时。
  籍时间的流逝到达目的,何等悲哀,如不变的人生。
  中国时间凌晨二点,到达芝加哥。忙着通过移民局,过海关。了解我工作的内容后,移民官员变得和蔼可亲,礼貌地祝我一路平安。毕竟,国家之间,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
  此时,芝加哥阳光明媚。虽然只有一小时转机,我仍不慌不忙,悠闲地搭乘火车,从第一中转站到第二中转站。万一赶不上,还有下班机。
  出不了机场,随便照了几张照片,两个中转站之间,经过一段城市,是如此的远!
  在芝加哥机场候机时,无所事事,突然想起没有零钱打电话,而洒家花300人民币的二手手机居然不是三频的,真是郁闷。到商场随便逛了一下,这里的东西太粗线条,实在不如东方精细。本来挑不到什么纪念品,突然听到了里面在放熟悉的瘦皮猴,买一盘他的CD,做一个纪念,谁叫里面有一首叫Chicago的歌,谁叫他是弗兰克辛那屈。
  当地时间下午四时,上了一个小飞机向肯塔基州进发。不走运,又是靠窗的位置,好在只有1小时22分的航程,比起15个钟头,小菜一碟。
  机上又睡了一个小时,也许是短途,没有恶梦,心情舒畅。下午五点多,降落在路易维尔机场,不知在空中看到的是不是密西西比河的支流。
  当地时间近七点(中国早上七点),终于到达酒店,陈旧的HILTON,但格调不错。三十年代的装饰,如图书馆一样静谧,像Gallery般庄重,充满上个世纪三十年代Art Deco的装饰风格,古典、厚重而温馨。
  房间不大,床不小,也不低,一个人高枕无忧足矣。最让我喜欢的是全副老式装修,胡桃木家私,还有那个特别设计、底部带有擦鞋箱的门——临睡前我把并不算脏的皮鞋从门里侧放进去,现在已经不见了,按传统应该在早上六点半之前还回来,到时候也许还可以听到轻微的声音。
  大约八个小时前,我同来自曼谷的英国同事Ron约定在酒店大堂的“老塞尔巴赫酒吧”见面。别看只是美国一个三流城市,但这家酒吧可是大大的有名——被英国的独立机构评为“世界最佳50间酒吧”之一,而到现在已经有99年的历史。
  在肯塔基州当然要喝bourbon,但路上实在太疲劳了,三杯过后,累得合不上眼睛。酒吧里热闹非凡,近三十个女的,但多在五十以上。Ron不怀好意地说,出门二十米的角落,是本地最好的*舞厅。“明晚吧”,打着哈欠,我回到房中。
  沉睡了五个小时,起床。
  看了今天的日程,等一下要去Tullahoma参观酒厂,在田纳西州,当天来回。又要一小时的航程,好在是私人飞机,目的地是我在十五年前就心神向往的杰克丹尼酒厂。
  (2004年6月18日晨)
  

10、最后的偶像
像我这个年纪的人,越来越无聊,生活不再有激情,更谈不上偶像。
  高中的偶像是竹胁无我演的姿三四郎——二十三岁的柔道家背水一战,青春,铁血和美少年。去年买了套电视剧全集,发现已经无法安静地看完一集。
  大学开始后是李小龙,然后是安全地带的主唱玉置浩二,去西雅图的时候在李的墓前呆过半个下午,斯人已去。间或在星吧让老板娘放上一曲《向悲哀说再见》或者《酒红色的心》,与高原一干人举杯对饮,仅此而已。
  古龙老去,人间不再有李寻欢。
  只有他,即使在今天,所扮演的《教父》仍然在很大意义上是我行动和思维的典范和标准:尽职家庭,热爱朋友,沉迷女人。永远合体不张扬的老派套装,缓和低沉但坚定的声音。室内幽雅的华尔兹,黑色大轿车上歪戴着礼帽、穿马甲、叼着雪茄、把汤姆逊M1927转盘枪藏在羊绒大衣里的年轻人。
  年轻时穿三件套西装,把头发整齐地梳到耳后,不到三十岁,所有的家具用深棕色的胡桃木定做,厚重的窗帘下把自己的身体埋在高高的沙发里,现在看来,有点装模作样,这也是为了模仿他。
  三集教父,看了近百遍了,喜欢阿帕西努的米高,喜欢罗拔德尼路的唐,但他们与第一集年迈的Don Corleone相比,都立即黯然失色。
  似乎看过他的《欲望号街车》,没什么印象,《现代启示录》在19年前看完也记不清楚了。像《教父》这样的电影,对我来说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一部足矣。
  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我说的是马龙白兰度。
  无独有偶,我的某个兄弟也疯狂地喜欢这部电影。今天他对我说:我们的英雄一个个离开了。
  是啊,我最后的英雄离我而去了。上次大醉,我在众人前拥抱我的兄弟,亲吻他的脸颊说兄弟我爱你。他也如此对我。再上一次这样做是很多年前在伦敦火车站,与JIN分手的时候。
  下次微醉,我会第一百零一次地看碟,听这个老人低哑的话语: I h*e a sentimental weakness for my children and I spoil them as you can see。They talk when they should listen。
  最后的偶像,随风而去。这个世上,不再有教父。
  (2004年7月2日)
  

11、别样江湖(1)
(一)缘起
  遥远的来自巴尔喀什湖的楼兰美女
  浅浅忧伤的笑语
  烟雾弥漫过你的金发
  葡萄血液饱满你双十的娇躯
  二零零四
  十月十一夜的街衢
  秋风沉醉地掠过长堤
  迷离的双眸薄荷酒般碧绿
  在黎明中离去吧
  让温柔如白羽散落徐徐
  雪踏无痕的醺客
  倦鸟的眼风一缕
  ——《为玛丽娜》 2004年10月12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住的花园里多了一些黑白的招牌,应该是公益性的软广告。孩子,老人,女子和狗;网球,舞蹈,运动和书。每次经过都要多看几眼——厚道些说,广告都做得不错,但更吸引我的是广告里的一个异国女子,青春的脸庞和顽皮的眼神。我以为她是在注视我,有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端详着画中的伊人。
  命运偶尔会眷恋惯于岑寂的我,居然让她坐在我身边,有点紧密。一切是如此地恰到好处:牛脂般白皙的面庞,巧克力色覆满冰块的百利,暗淡如烟的纯麦威士忌,还有缁衣不语的汉子。灯光和音乐声随我们微醺而微弱——人生有些时候应该浑然不语,老练的浪子间或也会局促不安。
  已经不是第一次带她们出来喝酒了,来自古夷播海(今巴尔喀什湖)的黑发姑娘无法不让人神往。某天前一个下午的饭局上,刚刚纽约拍卖成功的油画大师,中央电视台的资深主持,新开张踌躇满志的酒店东主,都是见惯美女的人物,无不对她交口称赞。而不懂中文的伊,也很有耐心,淡定地对着满桌的佳肴,偶尔被一些难以抗拒的美食诱惑。
  漫长的饭局后,终于来到长堤。地方是她建议的,喧闹的酒吧的一角。红男绿女往来其间,鲜活、烦躁、漂亮、空洞,青春的岁月更多是有点莫名其妙的叛逆。
  这种地方,我不来已经有很多年了,所以实在看不懂此间出没的后辈,如同忘记了我们少年的岑寂。
  一直局促在角落里,喧闹中唯一略带安静的地方,我们四人如同海里一个小岛。酒吧里无论男女,都故意或作不经意状朝我们这里扫视,然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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