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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熟男熟女-第12章

小说: 熟男熟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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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为止,老天赏赐给我的还都是浑圆的,整天嚷嚷着减肥的姑娘。在不止一个孤独的夜晚,我都把黄鹂当成了自蔚的最佳想象对象,尽管我有过,也还有着对黄鹂的非份之想,但短时间内我不会付诸行动,理由很简单,我身上仅有的一个异性名额,正被一个唤作“毛毛”的丫头霸占着。
  你知道在一个美女眼皮子底下被人“批”是什么滋味吗?恐怕比坐老虎凳,灌辣椒水还“酷”呢!
  与会的某些部门主任,你一句我一句地鸡蛋里挑着骨头,当然挑的都是我一版的毛病,就一篇报道中某处“的”和“地”的错用,他们已经阐述近 10 分钟了。他们这已是连续几天有意识地对我攻击了,我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前边说过了,权当放屁。他们都是墙头草,看主编副主编的脸色,风往哪吹就往哪倒。不过用换位的思维想一想,我挺理解他们的,真的。
  “评报”完事,各部门主任就开始报选题。能上我一版的选题,都是当天发生的最精彩的新闻,它们在版面上哪个部位露脸,露多大脸,领导们都会在会上不厌其烦地固定下来。当然,有时计划没有变化快,会后又有了重大突发事件,也是会临时撤换稿子的。一版嘛,毕竟是一张报纸的“领头版”,我因此也一直很得意。
  选题报完了就散会,之后去食堂吃晚饭,然后就进入紧张的夜班编辑工作,这个过程中要打印出几次清样给校对,最后一样送值班副主编审定,直到凌晨 1 点左右我才能下班。
  晚上,趁送了清样给校对的空闲,我坐回电脑前敲打《关于引号的情况说明》,我发现这比平时码字要难得多,关键在语气和措辞上。咬死了就是一次失误,认错要诚恳,当然,“大人不记小人过”式的请责也是免不了的。我本想写成《忏悔录》般的长篇大作,但绞尽脑汁也只写了 300 多字。最后又认真检查了一遍,我没有发现一个引号,便放心地把它打印了出来。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忽然心猿意马起来,猴急着等着下班。这段时间我总是这个样子,因为这个时候总会有动人的一幕浮上我的脑海:在我的住处,在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上,一个叫毛毛的丫头,就那样温情地满是诱惑地蜷缩着……
  一个人一辈子都有一个盼头那叫理想,一个人天天都有盼头,或者说一到天黑就有盼头,那又会是什么呢?反正我觉得不是什么坏事。
  二
  带着些许暖意的微风拂在脸上,感觉就像一个姑娘湿润的唇;太阳虽刚睁开惺忪的睡眼,但它已拥有了这个世界;街上男男女女的上班族们都春心荡漾……这是三年前那个春天的早晨,它在我的脑海里仍记忆犹新,生机盎然。
  那也是我参加夜班编辑工作的三年来,最后一个能亲身体会到的早晨。我现在每天一睁眼就已是日头高照,时钟会准确的指向: 11 : 00 。这个作息的规律使我常常会觉得与那些灯红酒绿中卖笑卖肉的小姐们很亲近。有时子夜时分,在下班的途中就会与满脸倦容的她们不期而遇,这种邂逅会使我那颗心不安分起来,回到住处后直到凌晨 3 点多才能将息。
   
熟男### 第一章(3)
从一个小地方来到这个大城市,我的青春在慢慢消磨中已逝去了六年。我每次面对这个近千万人口的省会城市都会有一种失落感,是的,我仍然一无所有,没有房子,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没有一种稳定的生活。但对这个城市,我确确实实已不再陌生了,我已溶进了它的肢体,我能感觉到我们的脉搏在一起跳动。
  11点整我睁开眼的时候,穿好了短衫和短裙的毛毛正坐在电脑桌旁,拿着小镜子一边照一边描着,昨夜一番云雨竟然没让她看上去疲惫,这使我略感惊讶。
  “这么早就起来了?有约会?
  “张晓要我陪她去逛街!”
  毛毛面无表情地描着,没理会我的调侃。张晓是她的死党,在若干个夜晚,她甚至挽留张晓挤在我们那张大床上睡,隔着锅台上不了炕,弄得我整夜整夜的地失眠。屋子里弥漫着浓浓的吸过烟的味道,这对不吸烟的我来说很刺鼻,我皱了皱眉,伸了个懒腰,然后抬起身子靠在床头上,我看着毛毛……用“锦缎”、“去了皮儿的水萝卜”等字眼来形容她的肢体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我和毛毛认识的时间不长,真正在一起才一个多月。毛毛的家离我的住处不远,她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理所当然,但毛毛却不像一些独生女孩儿那般脆弱,这要取决于她身上洋溢着的风尘习气。她给我的印象总是慵懒的,今天能有精神头儿坐在桌子旁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倒真是难得。她喝酒,吸烟,会一整天像个小混混似的打麻将,泡网吧。自打和我在一起后,她昼伏夜出去蹦迪的行为倒是收敛了很多。刚刚 22 岁的毛毛虽还没尝过参加工作的苦头,但已经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泡出了成色。
  我和毛毛的相识要感谢网络,尽管到后来和朋友提起她时我还不承认是网友。我们在联众里偶然相遇,就一盘一盘下着五子棋,学中文的我对棋盘游戏类的东西总是很木讷,一旦玩起来败多胜少。脑袋虽然木讷,但我的手委实很贫,一边下棋一边打着键盘和她聊天。屡战屡胜,已没了棋逢对手的趣味,但就因为我手贫得让毛毛很开心,她仍饶有兴致一盘接一盘地,“醉翁之意不在棋”地和我下着,我不失时机地抛出了自己“编辑记者”的身份。虽然小编小记们在现在城市的街头已成奔忙的蚂蚁,但对一些女孩子来说,他们头上那“无冕之王”的光环还是很具吸引力的。毛毛也不失时机地把 QQ 号码告诉了我,于是那儿以后,网络两短,两个闪烁的小人头,总在约定的时段 〃 碰面 〃 。
  和毛毛第一次真正碰面是在一家火锅店里,因为我下午 5 点要开编前会,之后就是夜班编辑工作,所以我们把这顿“见面饭”定在了中午。我喜欢吃辣的,毛毛说她也喜欢吃,但怕脸上起疙瘩,我们就点了鸳鸯锅。我比毛毛要大上 7 岁呢,虽然在 QQ 里她扔过来的江湖嗑儿已让我领教了,但一见面,她身上扑面而来的风尘味道还是让我不得不另眼相看。吃着涮羊肉,我曾把面前的女孩儿和我印象中的三陪女联系在一起,但左端详右打量,我最后还是下了结论:她不是。她那张还稚气的脸上没有过多脂粉,她也没有描眼影,粘假睫毛,虽然眼角略有血丝,但一切看上去还是清新的。她的风尘味也不像三陪女们那样的装作,夹生,随意自然,仿佛与生俱来。不管怎样,毛毛的风尘味让当时的我心里着了火,产生了很强的占有欲。若不是在敞厅的饭店,而是在一间包房里,若不是在艳阳高照的白天,而是月光如水的夜晚……
  那以后,我们除了约定的网上碰面,还多了项手机联系。她让我的手机响起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比较随意,有时我在车上,有时我在班上,有时我在床上。每当我感受到她那充满烟尘味道的女生音质,我就会按耐不住地冲动。好长时间我们的关系没有进一步发展,因为她那时有男朋友。
  事情有了转机是在今年春天我的一个休息日。手机铃声让还没睡醒的我睁开了眼睛,我抬头看了看,日头已经老高了,而来省城办事,就睡在我旁边的弟弟不见了踪影,显然出去了。我拿起还响着的手机,按了接听键,毛毛头一句话就说她心情不好,我问怎么了,她说:“我和他分手了”。手机那边,我能听见她一口一口地吸着香烟……
  
熟男### 第一章(4)
那时我们报社正要搬家但还没搬呢,我的住处就在报社的后身,从起床穿衣到单位也就 10 分钟,不像现在的新址,坐公交车还要一个多小时呢。那天下午 4 点多,穿得溜光水滑的我下了楼,绕过五层的报社楼,大街对面就是一家在省城很有名望的健身场地——窈窕女子会所。我们约定好了,就在“窈窕”身后的一个麦当劳内会面的。等待过街红灯的时间,我漫不经心地看着对面楼顶那两个巨大的,红色斜黑体的“窈窕健身”四个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们反光的边角异常得刺眼。
  我原本是想找家中餐馆,这样连吃带喝地能消磨很多时间,铺垫出很多机会,可毛毛非要吃快餐型的麦当劳,那就快餐当慢餐吃吧!饭吃得很沉闷,我不时地说几句,给她失恋的伤疤疗伤,以缓和气氛。而她也一反常态,原本一派江湖式的口没遮拦,这时竟话少得让人窒息。快餐吃了两个多小时,含在两张嘴里的两支饮料吸管终于完成了使命。
  “我们一会儿去哪?”我看了眼毛毛,她正脉脉含情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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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去你那儿坐一会儿吧?”毛毛犹豫了一下说。
  “我弟弟来了,在我那儿呢,不方便……”
  我往下还想说:“要不去宾馆?”但只是心里想,没敢说。毛毛似乎也想说什么,她犹豫着,最后说:“那我们去录像厅吧!”
  毛毛说打生下来她就去过三次录像厅,因为“VCD”机稀烂贱,盗版影碟满天飞,想不出什么理由去那儿 〃 。我也至少四年没进过录像厅了,我对录像厅再熟悉和亲切不过,它丰富了我多少枯燥无味的大学时光啊!那时候校园里流行看“###”的同时,更流行看“真片”,我和上铺临铺的几个好哥们儿一有空闲就躲进录像厅,专挑墙角旁僻静黑暗的地方坐。午夜,伴着画面上“哼哼唧唧”,录像厅里也唏唏嘘嘘,墙角晦暗处肉板相击的拍子声真切可闻。
  心里合计好的,可进了录像厅,我又手软起来,有贼心没了贼胆。当时主要有一种想法在我心里作怪:“我可是个编辑,按过去的话说大小也是个知识分子,总不能表现得太龌龊了吧!”我才明白,为什么在那个禁欲的年代,人们都是假正经,原来一个假道学的帽子正扣在他们身上呢。毛毛也忍耐着,我们相对无言,只是嘴里不断咀嚼着买来的一大堆小食品,四只眼睛瞪着屏幕,故事情节根本就没往心里去……等到了荷尔蒙最躁动的子夜时分,我们终于再也按耐不住了……一直到现在,我和几个哥们儿谈起那夜的细节,我还信誓旦旦地说我们只动了动手,真的,别的什么都没做。
  一周以后的又一个休息日,我和毛毛去了距离这座城市 300 公里远的一个风景区玩,我以半个月一天不休的代价和同事串了两个班儿。很出乎我的意料,在风景区宾馆的当晚,毛毛竟挣扎着不同意,我当时确实生气了,毛毛看着我笑了:“你就那么急呀,明天,明天肯定给你!”毛毛身体没有什么异常,我搞不懂她当时那么做是出于什么心理,但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继续纠缠的理由,因为第二个晚上,她真的让我如愿以偿了。我们返回城市的第二天,我弟弟就离开回老家了,毛毛便理直气壮地占据了我那张双人床。
  “我走了,今天晚上我不回来,回家住!”
  已打扮好的毛毛拎起我花了 500 多元给她买的那款精致小包,看了看我,然后也没等我说什么,转头就出了房门。
  洗漱完毕,我也挎了自己的兜子下楼。中午的阳光对我这个刚睡醒的人来说,总是那么刺眼。路过“川妹子酒家”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晚报的朋友徐冬昨天下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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