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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黑瓦房  黄土地-第1章

小说: 黑瓦房  黄土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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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奴   <;上篇>;
傻奴 

  
  
  苏旭东

  被农忙打乱了的大山让雨一浇,变得安静了不少,因在地头的窑洞里躲雨而晚归的农妇们在田间的路上往家里赶。她们聊天并放肆地大笑着,空阔而被远山阻挡的田野不时传来农妇们狂野的回音,偶尔能听到农妇们长期坐在潮湿的地里因急促运动不由自己放屁的声音。她们无所顾及地扭动着自己长期干农活累得变形的身躯。饿了的猪和驴的叫声混杂着公鸡母鸡相互啄食的吵嚷声回荡在田间地头,催促着农妇们奔往各自的家。老汉挑水的铁桶和扁担的铁钩随着蹒跚的脚步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像铁锈一般深久悠远。黑色的烟囱张大嘴巴吐着留在家里烧饭的老婆子们用麦秆烧火冒出的青烟,雨后晴空的晚霞映着草垛。一眼望去,整个村子的轮廓变得舒缓、平和。

  村学的孩子们沿着陡峻的捷径霸道地超越走在自己前面的人,他们最看不惯的是小队长带着其他听话的孩子去大路排队往家赶,还唱着歌。晚饭后光着膀子汉子们就着酸菜喝着烧酒嘴里叼着烟,谈论农忙后是去每天挣二百元但没有安全措施的“黑煤矿”,还是去每天二十元有安全保障的建筑工地,他们可劲的抽着自家种的旱烟,沉思着。汉子们背负家庭的担子好似没有弹掉烟灰的卷烟遥遥欲坠。

  我就出生在这样的村子里。记忆里白发的奶奶穿着大襟用纽扣系的黑色衣服,盘着自己用裹布裹得变得小得不能小的脚,双手抱着簸箕在太阳充足的土院子里把玉米里的瘪粒一颗一颗往外捡。我就在她的一个个故事里慢慢长大。季节的风吹黄了麦子,又吹绿了地里的谷子苗。田鸡的叫声总是伴着月辉的轨迹叫得更静,一直叫到奶奶沧桑语调的结尾,一直叫到我的梦里,留在我的记忆里。

  
  上篇

  傻奴,是后来我们这些看见过手机、电脑、自来水和柏油马路,不会写毛笔字的后生对他不屑的称呼,而只看过黑白电视,没有坐过公共汽车的叔伯们叫他旺生。旺生这样的名字如现代人叫自己的狗为旺财一般,在那个饥荒的年代如野草一般满地都有。家里人为了自家的孩子好养,一般都取很贱的名字。旺生从出生就是个聋子,他有三个弟兄,他的大哥在那时放羊叫狼咬死了,二哥是在农业公社化吃大锅饭的年代被饿死的。家里只剩下他和一个弟弟多财,还有年迈瘫痪的爹。旺生的爹神志不清地躺在自家的炕上说,我祖上上辈子积德,旺生虽然聋,但还能活着。这也是旺生他爹那辈人最最引以为荣的事,只要自己有后就是最大的造化。在那个恐惧的年代,能娶到媳妇再能生下儿子就是最幸福的事。

  
  傻奴的故事如这个村子的演变,一直被人们传颂着。在我小的时候,大人们用“聋旺生”来吓唬淘气的孩子,因为他长得可怕;在我长大后,人们用“聋旺生”来招唤离家的孩子,因为他傻了,还知道回家。这个村子只要有人不走出大山,只要还有人在这里生活,傻奴的故事就将永远有人讲给下一代人。

  
  傻奴在这个村子里和其他小孩一样不时到地里干干农活,而当其他小孩去村学上学时,他就拿起了粪担、铁犁开始做一个十足的农民。时间的迁徙给大地一年四季换上不同的着装,这时自家都有自家的地,每个人也都可以吃饱,不必为吃饭发愁。天还未亮的时候,傻奴便拉着自家的驴驮上粪往地里赶,然后耕完当天要耕的一亩地后回家给上村学的弟弟多财和瘫在炕上的老爹煮土豆和玉米棒子吃,偶尔用卖玉米的钱去集市买二斤白面来做顿面条或几个白面饼来解解馋。他们常年吃高粱和谷子面以及荞面,只有逢年过节时吃几次蔬菜和白面,肉在这个贫寒的家庭里只有用来听听,连提也不提一下。

  
  村里的人都说傻奴能干,他一定可以娶到好媳妇过日子。每到冬天,傻奴便没日没夜地去山上的树林子里背回很多很多足够烧一个冬天炕的树叶,把他们堆积成一个个大大的垛子,每有冬天没有烧炕东西的人到他那里用手比划着借烧炕的树叶时,他都点点头,并帮忙盛到背篓里。傻奴干完自家地里的活就去缺少劳力的家里帮忙。

  
  傻奴瘫痪在炕上很多年的老爹闹腾着去见阎王好多天了,傻奴为老爹买了放在棺材里的衣服和被褥,还请村里的阴阳先生选好了坟址,请村里辈分最老的木匠做好了双层厚皮棺材。大家都做好了准备送傻奴的老爹上路,在一些未见过傻奴老爹的小孩那里,傻奴的老爹好像早就死了,很少有小辈见到过那位老汉,老汉的同龄人当然是希望他早点去了,那样少受罪也不会拖累既聋又憨的傻奴。傻奴的老爹闹腾好多天后,鬼使神差地回光返照了。他变得清醒了,而且说自己有一事放心不下,要给傻奴娶个媳妇他才能闭上眼睛安然离去。

  
  喜鹊是我们村那时长得最标志的女孩,她时常在地埂的小路上提着笼子挖中药给自己刚刚满月的弟弟买奶粉吃。她穿着很长的军绿色上衣,很短的灰色棉布裤,下面还有一双他爸爸从外面打工时捡来的掉了皮还粘了油漆的看不清什么颜色的皮鞋。她娘在生完她的小弟收祥后就离开了这个人世,她爹一年四季在外地打工,但不挣钱,她爹既酗酒还赌博,回到家里不干好事,经常到汉子不在家媳妇在家的人家里瞎搞,经常被村里人打得这青一块那紫一块的,可谓臭名远扬。村里人看喜鹊一个黄花闺女带一个孩子不容易,所以把自家不用的东西看喜鹊有用就送给她,所以喜鹊总是穿着张大伯那时穿过的军用上衣,关二婶那时穿过的裤子,别人扔到路边的破鞋。。。。。。

  
  街坊近邻和远房亲戚们费尽周折为傻奴找媳妇,从刚开始的姑娘到残废再到寡妇,没有一个肯嫁给傻奴的,她们的理由是傻奴不仅是个聋子,还有瘫痪的老爹和未成家的兄弟,嫁过去肯定负担重,没有女人愿意来傻奴家受苦。

  
  傻奴家的日子就在漏洞百出里缝缝补补地过着。在冰雪苍丽的一个冬季里,傻奴的老爹终于抗不过寒冷而去了,带着无尽的绝望躺到了别人从不踩踏的荒草野地里。傻奴在他爹去逝后的事只是给自己的弟弟能够吃饱就行,他烧了以前自己老爹用过的东西,他那天望着满天的浓烟和因长期没有洗过的东西烧焦后的火星久久张望远方。傻奴老爹的一切就如同他的坟一样被坟草掩埋得没有一丝痕迹。

  
  村子里的人们都很爷们地生活,从不把女人当回事,喜鹊在被金锁搞大肚子后,金锁就去大山外面上学了,金锁再也没有回来,直到喜鹊被村里人用席子卷着埋进了黄土也没有回来。

  喜鹊怀孩子的内幕傻奴早就知道,他在一个夏末秋初的夜晚打着灯笼去地里看玉米棒子有没有被其他村的人偷时,发现喜鹊和金锁在地时偷情,后来便传出了喜鹊怀孕的消息。当然这件事不是傻奴传开的,鬼知道喜鹊和金锁的事有多少人看见了呢!再后来金锁考上了大学,胸前戴着大红花,坐上了去县里的拖拉机走了。那天喜鹊腆着大肚子抄小路去城里的大路上远远地看了金锁一路,一直到拖拉机走到另一座山里,喜鹊不知在那一路流了多少泪,摔了多少跤,她回到家里给弟弟喂奶粉吃时,脚上的鞋都不知什么时候丢了,脚都流血了,身上有很多被村里的老妇们吐的唾沫星子干涸留下的肮脏的白点。

  
  次年的春末夏初,田野里的风吹得跟猫舔似的,傻奴做了村里别的小伙子认为耻辱的上门女婿带着自己的弟弟一同“嫁”到了喜鹊家里。他们的婚礼没有一个人,就在他们两家合为一家人后不久的一个深夜,一声婴儿初生的哭声刺破了被蓝天和大山笼罩的村子。。。。。。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傻奴    <;中篇>;
中篇

  日子就那样过一天算一天。在喜鹊腆着大肚子在地里日夜苦劳的时候,金锁就在远方的大学里风花雪月,而喜鹊的肚子却日夜突显。起初,喜鹊和金锁像其他男女般日夜厮混,却落到今日的地步。金锁考上了大学就始乱终弃,而喜鹊如同其他自命不凡的贫困少女认命地留在家里靠天吃饭。这只能怪罪于命运,是喜鹊上辈子造孽这辈子来还。金锁是多少年来村子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村里最标志的喜鹊是多少年来第一个公开偷情而委身于第一个大学生的少女。

  傻奴在找不到媳妇的情况下打算光棍一辈子,喜鹊找上了门,傻奴就做了上门女婿。喜鹊腆着大肚子,放下所有的耻辱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找一个爹,忘记金锁与自己那段事。傻奴就答应了,因为傻奴也不想做个光棍,而自己也听不见那些人的舆论与咒骂,一切随他们去吧,他觉得喜鹊可怜,喜鹊什么都有,即便有个别人的野种也是屈身降贵。傻奴不顾一切地带上所有家当,锁上自家破了三代没有修葺的院落,去喜鹊家里过败落的日子。

  喜鹊这个女人不像她老爹给她取得名字一般给人带来喜事,而更多地带来的是生活的负担。在喜鹊专心喂养她和金锁的野种企望金锁把她从大山里接出去时,她从外面给自己的野种找来了爹——傻奴,在为生活日夜奔忙。喜鹊还在幻想日后的美好生活,而傻奴却在一步一步沦陷为一个名为“她”人之夫,实为“她”人之奴的男人。

  当耕地的犁由木制变成铁犁,上面印上“中国制造”字样时,金锁带着在大学认识的城市姑娘穿着裙子来到村子里。喜鹊的女儿红梅眼看到了上学的年龄,傻奴的弟弟多财已小学毕业上了初中,喜鹊的弟弟收祥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尽管傻奴种上很多玉米、土豆、小麦,但这些东西卖的钱很难维系一家人的生活。

  傻奴每年夏末时,和村里其他人结伙去陕北住在窑洞里为当地人割麦子。他们拿上干粮,准备两双布鞋,一双穿着一双背着,拿上麻袋和塑料布就走上十天十夜去陕北了,还要自己拿上镰刀,去的路上他们能走破一双鞋,回来的时候又能走破一双,在陕北割麦子时,他们把去时穿破的鞋再补好才到麦茬很长的地里劳作,每天割两三亩小麦。等陕北农民的麦子全部割完了,他们就往回赶,因为他们知道雨后自家的麦子会全部成熟,熟得一碰就会掉在地里,如果不马上收割的话,只要一场冰雹,一切都没有了。傻奴看着眼前那一望无际的雨幕,手里攥着自己在陕北省吃俭用挣得的几块钱,恨不得马上回到自家的地里去。

  每年此时,傻奴就在地里不顾身体地一股气割完自家的所有麦子,他经常睡到割好的麦子上一宿第二天就接着开始收割。每次村里的麦子是傻奴家的最早收完。喜鹊自从金锁带回来一次城里姑娘后就不再幻想,而是塌实地“嫁狗随狗”,除了给孩子们做好饭,更多地是补偿这个自己的男人,虽然他听不见,可他看得见,心里跟明镜似的。傻奴在地里干活时,喜鹊就用自己养的鸡生的蛋烧好荷包蛋趁热乎送到地里去,傻奴端起碗喝完回头就接着干活了,傻奴不仅是个聋子,更多的时候他是个哑巴。

  贫困而残废的日子总算在傻奴和喜鹊的努力下紧紧巴巴地维系着,三个孩子不同程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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