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鸡非鸭-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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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都盘腿儿坐在床上,大声说话。郭小姐说:你说你,放着好好的老师不当,非要弄什么书店;你傻了?我抡胳膊:你太嫩!人活着,只求一个感觉。你知道我那会儿是什么感觉吗?行尸走肉!懂吗?
凌晨,我睡着了。郭小姐就在沙发上看电视。中央电视台某个频道正在播放木子美的采放录象。据说,她的《Xing爱日记》卖得非常火爆。赚了。
天亮以后,郭小姐偎在我的怀里,我把金洁的事情讲给她听。郭小姐说:操,你太傻了,当年搞对象,只要你干了她,肯定跟你啊。我说:后悔啊。
我从手机上翻出金洁手机号,盯了半天,删除了。
郭小姐说:留着吧。
我说:我怕哪一天控制不住,再打电话给她。可是,我不想让她看不起。我也愿意她开心。除非她愿意我去找她,否则,决不。
郭小姐说:要不要我帮你?
我说:千万别。
郭小姐却主动找金洁去了。我不知道她是如何跟金洁讲的,只是当天下午,金洁打来电话:郭小姐才十九岁。你这条老牛,好好地啃你的嫩草去吧。我把事情都告诉吴胖子了,他说,只要你胆敢再找我一次,他就捅死你!
我的头上冒出了冷汗。我倒不是怕死。我只是想,怎么会把事情弄到这种地步?该死的郭南村小姐,你这个蠢货!金洁,离我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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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鸡非鸭(15)
郭小姐展开了对我的攻势。她到我的家里来找,到书店里去,给我买吃的、用的。就连我的店员小雪都跟我开起了玩笑:老板,交上桃花运了。在她们的眼里,我从来是一个正人君子;就连粗俗的玩笑都不开的。我不啃窝边草,我也不想惹麻烦。店里的姑娘,只要干上一次,就要负责任的;出钱,或者是娶了她们。
为了摆脱郭小姐,我动了一点脑子。我主动到她的店里去,每天晚上我都留在那里,但是,我无法勃起,而且装出非常痛苦的样子。郭小姐急得象个猴子,她围着我的身体上蹿下跳,用手,用嘴,还给我带来了补品。但我拒绝使用春药。我的理由是伤身体。半月以后,她对我的热情终于消失了。
哥,你才三十岁啊。郭小姐可怜地望着我。
12
小丹并没有跟那个卖手机的男人结婚。他们两个很快就分道扬礁。我依然常常到北京去,也到小丹家过夜。她的前夫依然没有结婚。她的儿子上了寄宿学校,已经是初二的学生。小丹有了一个网友,是她的一个很不错的性伴侣,才二十四、五岁。她加入了一个什么“企业家俱乐部”,找个鸭子玩一玩,不再是什么难事儿。小丹比以前更自信了。我跟她在一起,主要是聊聊天,很少Zuo爱了。
我到金洁的学校又去过几次,但不是为了找她,而是到学校去送书。一次实在是控制不住,请人把她喊了出来。她的脸上生了黄斑,非常难看;也瘦了,黑了。个子似乎也不如那晚上高了。衣服还有污渍,袖口上沾满了粉笔灰。那天晚上的光彩照人,莫非是我幻觉?
她开口说:还卖盗版书坑人吗?第二句话是:怎么又来了?真没意思。第三句话是:走人吧。
我愣在那里,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扭头走了。真的,这一次,我相信,是终生不回头!我的漂亮的金洁,我的多情的金洁,象我的老婆一样,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我又有了新的追逐目标:小雪。我的店员小雪。大学毕业两年的小雪。她不是漂亮的,也不是富有的,更主要是,她还没有属于任何一个男人。但是,通过两年的接触,我相信,她是适合我的。同样,我也一定会让她幸福。
当然,我再也不会犯当年的错误了。我再也不会象对待当年的金洁一样对待她了。相反,我会动用我十几年的对待女人的经验来对待她。我已经充分地了解了女人。我知道女人喜欢什么,需要什么。我都会给她。甚至,我可以让她先替我生下儿子!
对了,前些日子,我在店里的二楼上,把她紧紧地顶在墙壁上,想干了她。但是,她不声不响,极力反抗,一直与我对抗了半个小时,到底没有让我得逞。第二天,我有点羞愧。但她跟没事儿似的,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似乎还有点儿喜色。
她一直没有离开,工作比以前做的还好。我想,这就是机会。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给她开苞的。
13
我在书店里静静读书的时间多起来。虽然我卖书十几年了,但我几乎不看书。一天,我读到一本明代一个叫陆粲的人编写的《庚巳编·人妖公案》;故事内容引起了我的强烈兴趣。书中记载——
明朝成化年间,发生了一件“人妖强Jian妇女案”。案情大致如下:成化三年(1467),太原府石川李家湾人桑冲男扮女装,“将眉脸绞剃,分作三柳(绺),戴一发髻,妆妇人身首”,并学会纺织、剪裁、插剪花样、绣鞋做饭等手艺,于是他以教妇女工织为名,丧心病狂地外出作案。桑冲兽行的揭露,并非因被辱妇女递诉状,而是由一幕作奸犯科的丑剧引出。桑冲到真定府晋州聂村一家打工留宿时,这家女婿赵文举见色起心,半夜潜入房内欲行强Jian,将桑冲按在炕上,往上一摸,无胸|乳,往下一摸,触及###,大惊大叫起来。晋州府衙对桑冲严加审讯,审清了桑冲从成化三年至十三年之十年间,流窜在四十五个府、州、县,奸淫良家妇女达一百八十三人之多!晋州府开列了被害妇女姓名,上报都察院;同时,还审出桑冲教出的“人妖徒弟”任茂等七人。这件惊天大案震动了朝野,明宪宗朱见深对案件的判决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
桑冲被正法了。我也惊出一身冷汗。我是不是当代的恶棍桑冲?我又想起旧上海滩上的拆白党,我是不是属于该类无耻人物?但细一追究,似乎又有着根本区别。与桑冲比,我不是诱奸妇女,更不是强Jian。与拆白党比,我不是以骗财骗色为目的。小丹寂寞,我只是想让她快乐。金洁痛苦,我愿意救她于水火之中。郭小姐喜欢我,我主动付钱给她。我是一个善良、多情、救天下女子于苦海的优秀男子!贾宝玉众人皆夸,与他相比,我让诸女子多了性的满足;如果贾二爷在大观园里一直呆下去,说不定还会超过我!十多岁的年纪,就干了袭人,意淫秦可卿,本色也不过如此。我跟老婆的初夜,我还找不到地方,足见我比他纯洁。西门庆是恶棍。我跟他不可同日而语。
如此一想,也便释然。人生苦短,何必自寻烦恼?象我老婆,年纪轻轻被车撞死,岂不可惜。只要自已快乐,女人也快乐,只要不给社会制造麻烦,不给别人带来痛苦,便可恣情所为,未尝不可。男人找鸡,女人找鸭,各取所需,彼此快乐。但又为法律所不容,弄不好要关起来。只要不以赢利为目的,则为非鸡非鸭,敝人是也。
我不是在宣扬滥交,其实这个主题在几十年前、几百年前,高鼻红发的洋人,还有我们的祖先兰陵笑笑生类,早已把这种故事讲得妙趣横生。我是一个小人物,只为了展示一点生存原生态。诸位有点感悟,善待自己与别人,多点儿幸福,也算是我对人类文明史上的一点贡献吧。如有不妥,尽管骂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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