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科幻电子书 > 尸身尖叫 >

第461章

尸身尖叫-第461章

小说: 尸身尖叫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魔邪?

我有些想笑,我是魔邪,混沌就不是魔邪了?

从当初菇获鸟所在的舞厅就可以看出来,这些妖,那都是跟僵尸一样,会吃人的。

而混沌既然是万妖之王,这些年里吃过的人,也不知有多少,真要对付魔邪,为什么不先对付他?

弱肉强食,这是自然界最基本的生存法则,想要对付我,直接动手就是,何必要那么扭扭捏捏拐弯抹角的?

人类啊,就是虚伪。

一听这话,远处的天蓬立即停住了与混沌对骂,转过头对着墨冥投了个鄙视的眼神,嘲讽他:“你行你上,不行别bb。”

……

天蓬看起来很接地气嘛。

墨冥估计平时都是高高在上被人供着的,这时候被天蓬这句话气得,直接脸都绿了。

“好好好,韩八是吧,听说你已经到了旱魃的境界,那我们就来练一下,怎样?”

话一出口,这家伙一翻手,从长袖中已经抽出了一柄翠绿色的长笛,对着我就点了过来。

他的动作不快,但长笛之中却带着一种雷霆之力,翻手间就有雷电的光芒在长笛的中空中闪动。

这小子实力不错,单凭着这一手,就能克制绝大多数的妖魔鬼怪了。

雷为天地间至阳至刚的力量,几乎可以压制一切阴邪,哪怕是旱魃,也不可能坦然面对这天地间自然的威力。

他一出手,长笛之间的力量几乎可以撕裂空间,我就大概知道了这墨冥的实力,如果要做一个衡量,应该与我当初的分身差不多。

地仙果然是人类术法者中最巅峰的存在了,要知道,我当初可是用分身强行将整个大地都撕开一条大裂口的!

我还是小看了地仙的实力,怪不得三个地仙敢进入这将军山呢。

我冷哼一声,一抬手,手臂间直接就拿出了巨缺剑,剑尖一顶,刺在了长笛了尖端。

“嗤嗤!”

电芒流转,那长笛里的雷电立即沿着巨缺剑颤抖着过来,犹如一道长蛇,席卷而上。

不过很快,我的巨缺剑上立即传出一股对应的力量,犹如在巨剑的表面渗出了一层类似于“油脂”一样银白色的东西,这雷电传递过来,直接瞬间就减弱下去。

恩?

我想起来了,这东西,有点像当初在沙漠里遇到的那个油怪。

后来油怪被恶魔王子化身的蝎尾给吸收,所以我身体里也存储那么一丁点类似的力量,只是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这点力量居然从剑中激发出来,成功的隔绝了雷电之力。

电,是无法穿过绝缘体的。

我是无法将那点力量放大然后使用的,唯一的原因,就是天蓬在帮我炼剑的时候,额外帮了我一把。

也许,他早就知道了这个墨冥的独特手段,所以提前暗中帮我作了准备。

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简直太有克制性了!

我心中感激天蓬,手中一用力,把巨缺剑往前一刺,在我强大的臂力下,墨冥立即握不住手中的翠绿长笛,往后退了两步。

这家伙的脸色,比刚才还要青。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我手中的巨缺剑,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显然,他是第一次见到“绝缘”的铁器。

在融合化掉了那点雷电力量后,剑身上的白色油脂直接变成了一小层薄薄的“膜”,贴在了剑刃上。

很快,那层膜就跟剑刃融在一起,让剑刃变厚了一点。

乖乖,这样打下去,这剑岂不是会越来越大?

巨缺剑本来就类似于欧洲的骑士双手剑,已经算是很大的一把,如果再大下去,那与其说拿着剑,不如说拿着个门板更妥当。

“怎样?”我笑着,决定落井下石,直接右手尸变,瞬间布满鳞片,将巨缺剑举过头顶,对着墨冥就是一剑砍下去!

“叮”的一声,墨冥勉强举起手中的翠绿长笛接住,脚下传来一阵地裂的声音,地面的石板,已经被我这重力一击,打出了几条口子!

我没有停下,扬手再一剑劈过去!

这一剑,因为顺势,力道更比刚才更大!

“噗嗤!”

墨冥再次接住我这一剑,嘴里直接喷出一口血来,他的手掌虎口处,也已经裂开。

我当然没有停手,既然有机会伤他们一个,那肯定是要抓住机会的,所以我再次舞剑,比第二剑更强的力量从剑上发出,直接一剑,将墨冥远远劈飞出去!

这三剑,已经有了诛神十三剑中头三剑的精髓。

第746章 魔族和尸族

据说诛神十三剑一共有十三剑,一剑更比一剑强,而且剑势如风,一剑未停一剑又至,绵绵不绝不死不休。

当初我领悟了剑十三的剑法奥义,在新南的大海边想通这类似海潮一样无处可避的攻击,其实现在想想,应该就是诛神十三剑第一剑的雏形。

而后来,经历过桃花村的事件,又接触了东瀛几大剑客的剑术,在慢慢的融合中,其余两剑也缓缓成型。

直到今天,与穷奇的分身一战,真正感悟出剑法中的剑意,所以施展出了诛神十三剑的头三剑,败了穷奇分身。

可惜,我只会三剑。

要不然,这时候应势而上,在第四剑的时候,绝对能够一剑把这个叫作墨冥的地仙当场杀死。

我不喜欢杀人,可有的时候,被人逼急了,那我也不能坐以待毙。

墨冥被我一剑斩飞出去,我正要继续跟上的时候,那个叫黄云的少女已经一伸手,拦在了我的面前。

令我奇怪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握着一只硕大的毛笔。

这应该就是她的兵器了。

我这时候剑势已歇,无法趁势追击,只能停住脚步。

能够三剑打败墨冥,那完全是运气好的原因,他的雷电之力刚好被我巨缺剑阻隔,而眼前的这个黄云,她的实力不清楚,我是肯定占不到第二次便宜的。

所以我果断把巨缺剑往肩上一抗,转身回到了爷爷和姥姥的身边。

至少,我已经打出了气势,这就够了。

“不愧是旱魃,有几分本事,这才变了一只手,就能把墨家血脉继承者打退,要是全身变化,基本有跟老夫一战之力了。恩,不错!不错!我可以考虑让你当我的女婿。”

这时候,西方鬼帝赵文和猥琐的笑了,捋了捋仙风道骨的胡须,说。

我听得很是心虚:拜托死老头儿,我只能变一只手好不好?

听死老头儿的说法,好像他的本事,跟我全身魃化差不多。

确实牛。

“呼!”

空气荡了荡,然后,墨冥再次如同鬼魅的出现在了我们身边!

这把我吓了一跳,这家伙,难道因为吃了亏,要发大招了?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原来墨冥是被人托着过来的。

在墨冥的身后,站着一个独臂男子,正一只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原来是穷奇。

我刚才一剑劈飞墨冥,正好劈向那桃源入口的方向,没想到正遇到穷奇进入,就顺手把他接住了。

穷奇的“缩地成寸”不是很牛的神通么,怎么比我们还慢这么多?

不应该啊。

穷奇这时候把墨冥一放,对着混沌喊:“大哥,魔界的生物来了。”

他这一声喊,在场所有人立即静了下来。

天蓬和混沌那摩拳擦掌的气势也快速消退,混沌一翻石眼:“什么?魔界?”

就连天蓬也表示不可置信:“魔界?”

“是的,不光是魔界,”穷奇顿了顿,看了一眼我:“尸界也来了几只僵尸。”

“尸界谁带头?”混沌紧张的问。

“赢勾。”穷奇答道。

“不是将臣那个疯子就好。”混沌松了一口气,把目光转向爷爷:“杨万里,这种时刻,魔界和尸界同时出现,你我暂时联合,怎样?”

同时,他的目光也落到了天蓬的身上,虽然没有说出来,可意思很明显。

出乎我意料外,爷爷和天蓬居然都有些沉思的样子,一时没有回答他。

看在场所有人的脸色都有些凝重,似乎魔界和尸界才是最大的敌人一样。

济法老和尚开口了:“阿弥陀佛,众生慈悲,不论妖、人、鬼三界如何纷争,最起码三界还是井然有序,要入轮回生死的,最起码不会毁了这个世界和人类。

可现在魔界和尸界出现,一个是单纯的想要把人间变成魔狱,一个是想要把所有人类都变成僵尸,这二者是为了灭世而生,故千万年间,人界一直在抵抗尸界入侵,和黑暗之门的开启。

既然两界都有来者,那么这种情况下,杨先生、天蓬元帅,我觉得二位应该放下成见,一起对抗人界共同的敌人才对。”

这老和尚大帽子扣的一顶一顶的,站在整个世界的道德制高点说话,显然很有说服力。

老和尚继续说下去:“不论是妖界还是鬼界,”一边说,他的目光分别落到混沌和赵文和的身上,“都是以人界为根本的,妖、人、鬼,甚至仙界,四界之间自成一体,缺一不可。要是人界毁灭,毛之不存,皮将焉附?”

他说的好像是有那么一点道理。

妖界和鬼界,甚至仙界,确实是以人界为基础的,人死成鬼,人得道升天则成仙,而妖,本来就是动物变成的人,其实他们向往的,甚至是融入人类,享受人类的生活。

同样的,尸界和魔界可就简单粗暴多了。

从骨子里的想法来说,我也不愿意见到人界被毁灭,即使人性复杂多变,可我毕竟在人界生活了这么多年不是?

“说的好,毛之不存,皮将焉附。如果你们不想人界彻彻底底毁灭的话,就最好取消对付韩八的念头。”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紧跟着,空中飞来了几团黑影,一落地,化作几个人形。

为首的一个女子,黑袍遮身,怀抱长剑,居然是张婷!

这时候,她浑身的气质已经再次发生了变化!

她的全身,已经多出一股极强的威压感,整个人往那一站,甚至有种我当初面对末日守卫的感觉!

混乱,狂暴,交织在一起!

在她的身后,跟着已经魔化的唐娟,以及一只浑身长满红色甲壳、手持弯刀的缩小型末日守卫,还有一只类似黑暗螳螂的怪物,这时候一落地,直接往地下一钻,就没了踪迹。

张婷的这一现身,老和尚喝了一声“魔族”,如临大敌,甚至连天蓬也皱起了眉头。

而远处的桃花源口,几个身影几跃之下,也来到了张婷的身边。

为首的,是俊朗帅气看起来还有些羞涩的陶初——哦不,是赢勾,以及跟在他身后的几只僵尸。

除了两只我没有见过的僵尸外,其余的,赫然是邱小山他们那一群飞尸!

第747章 不想当天

看这个样子,好像张婷和赢勾不知怎么的居然搅到了一起。

记得当初那个恶魔王子说过,张婷是他的姐姐,既然他是魔族王子,显然张婷就是魔族的公主。

所以张婷的真实身份,是足以代替整个魔族的。

现在赢勾出现,赢勾自然也可以代替尸族,难道他俩结成了同盟?

尸族和魔族同盟,确实可以对整个人界造成巨大的影响。

邱小山一见到我,立即嚎了一声,扑到我的身边,表示出欢喜的意思。

看来,这家伙总算没有忘记,到底谁才是他的主人。

张婷不愧是魔族,这实力的进步甚至可以用“光速”来形容,至少从她表现出来的气势来看,她已经不弱于眼前的穷奇。

当然了,穷奇接连受到两次重创,一次是我用干将斩了他的胳膊,这次又被天蓬直接一掌拍败,即使没有伤到他,也是肯定有所影响的。

而张婷手持干将,整个人都犹如一柄出鞘的利剑,一时间锋芒所指,这几个地仙什么的,还真不敢上前拦她。

“后卿,对不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