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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人间封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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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疑是仙子下凡了。一上街,回头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更有甚者,有几个被她所迷的司机大哥,分神之下,差点就引发车祸了。好在李翔龙在场,暗中运功将事故化险为宜。可见水月的杀伤力有多强。

与一般的女孩子不同,水月对那些时装,尤其是首饰一点兴趣也没有。现代女性的时装漂亮归漂亮,但水月只是跟着李翔龙进到本市最好的女性时装店中看了一眼那些塑料模特身上的那些上下不着边的暴露装后,立刻脸色大红,差点没恼羞成怒一口龙息……总之,还算是李翔龙会看脸色,急匆匆的拉着水月冲出了时装店。不然,只怕水月就要成为本世纪最美丽的通缉犯了。

“大哥,这是什么地方?”看着不时的有一对对神情亲密的男男女女成双成对的在这里进出,而且大多数出来之时,女人往往脸上带着满足与幸福的微笑,而男人们却给人一种强言欢笑的感觉,眼神中透着一股心痛的意味。水月不解的问道。

“首饰店,月儿你来了这么久,大哥也没送过你什么,今天想要什么尽管说,大哥送给你。”李翔龙出来之前,司徒霜暗暗提醒过他,水月身上一件首饰也没有,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来说,那可是一大遗憾呢。

“先生,您真是有福气,能找到这样美丽的小姐作您女朋友。”一进店,接待小姐就被水月的美丽与气质惊得愣了一下,真心的赞叹道。

水月眼睛飞快的瞄了一眼李翔龙,见他并没有出言反驳,心中暗喜,脸上透出一抹羞红。李翔龙则大大方方的一笑:“多谢你的称赞,我想送她一些礼物,但我对女人的东西不是很在行,能介召一下吗?我只要最好的,价钱方面不是问题。”

首饰店的经理从李翔龙两人一进门,就注意上了他们。每天迎来送往,早已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李翔龙与水月身上所穿的,虽说并不是什么最好最贵的名牌,但他们身上的那股高贵气质,尤其是李翔龙,更是充满了一股王者的风范,这绝不是一般的人所能拥有的。

走上前来,经理带着职业的微笑对李翔龙与水月说道:“先生,这位小姐的美丽真是世间少有,一般普通的首饰怎么能配得上她呢?如果你愿意,本店倒是有几件珍藏的极品可以供您与小姐挑选。不知您的意思如何?”

“带我去看看吧。”

“好的,请跟我来。”

跟着经理来到了后台,到了一个布置得十分典雅的小客厅中坐下。经理出去了不一会儿,就手捧着几个十分精美的首饰盒走了进来:“请看,这就是本店最好的珍藏……”

经理先打开了一个盒子,小心冀冀的取出了一串镶着一颗足有一个小指指甲大小钻石的项链,带着自豪的神色说道:“这是女神之泪,您看,这颗钻石足足有三十克拉,而且没有一丝的瑕疵……”

李翔龙根本没听经理的废话,只是留心的注意着水月的反应。对他来说,别说是三十克拉,就是三十公斤的钻石,也只不过是一块很硬,比较好看的石头罢了,并没有一丝实在的用处。不过,如果是能搏水月一笑,倒也无所谓花下天文数字的金钱买下它。

水月看着项链,微微皱眉。龙族是最崇尚的就是自由,在脖子上套一个锁链对龙族来说,绝对是最大的污辱,就算那锁链再美也是一样。

“换一个吧。”李翔龙虽不知水月的想法,却也看出了她不喜欢。

经理自信的笑容僵了一下,又一连拿出了好几件价值连城的珍品。若是一般的女子,见到这些,只怕连内分泌都要失调了,可偏偏水月连最起码的好奇心都欠奉。让经理自己都不禁有些怀疑自己手里到底拿着的是不是假货了。

“小姐的眼光真是高啊!”经理偷偷擦了一把额上的冷汗,拿出最后一个盒子中的首饰:“这已经是小店最后一件珍藏了,龙凤戒指。”

第七十二章封印的钥匙

李翔龙轻“咦”一声,接过经理手中的戒指。龙凤戒是一对,分为龙戒和凤戒,戒指是由一整块玉石雕刻而成。最奇异的是,玉石戒指中,分别隐隐有一条龙和一只凤的影像,随着戒指的轻轻转动,在光影的作用下,竟好似活了起来。

经理查颜观色,见李翔龙与水月都似乎对这对戒指很感兴趣,自信的神色又回到了脸上。拿出一支小手电筒:“先生,小姐,请看,这才是龙凤戒指最奇妙的地方。”

“呀!”水月惊异的看着经理用电筒对着李翔龙手中的龙戒照射,灯光通过戒指的折射后,在墙上竟留下了一条须毫可辨的龙影。李翔龙轻轻转动着戒指,龙影也象是活了一般,缓缓游走。

李翔龙一向对这些身外之物丝毫不感兴趣,却也对这龙凤戒起了好奇之心,细看之下,不禁更加感叹制戒之人的手艺之巧,已到了鬼斧神工之境。原来,戒指的龙影与凤影,本都是玉石中天生的一点点杂质,在制戒之人的手中,用特殊的手法将戒指震裂,留下了一丝丝的细裂纹与原来的杂质相合,便成了这龙凤戒。

“我就要这对戒指了。”李翔龙见水月似乎对戒指也很是喜欢,开口对经理说道。顺手从怀中拿出一本支票:“多少钱?”

……

从首饰店出来,水月与李翔龙手指上已戴上了那对龙凤戒。虽说水月不是凡人,但也知道龙凤戒所包含的意义,所以眼中水汪汪全是喜极的泪花,紧紧的依偎着李翔龙的手臂。那绝美的容貌,楚楚动人的神情,顿时让不少的街头少男们心跳加速,今天过后,只怕世上又会多了不知多少颗注定要失恋的纯情少男之心了。

“小姐,您真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姑娘,不知我是否有这个荣幸能认识您,并与您共进午餐呢?”一个长得也算是挺帅气的年青男子走过来,十分有礼的说道。看他一身的名牌,身后还跟着几个体型夸张,身穿黑西服的保镖,不难猜出他至少是个非常有钱的人,多半是个公子哥吧?

水月皱了皱眉,没有出声,李翔龙心中却暗暗好笑,开口答道:“对不起,我女朋友很怕生,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先生的好意只能心领了。”

那公子哥扫了一眼李翔龙,立刻将他放到了一个无钱无权的小人物的位置。虽说李翔龙现在已是逆天魔门门主,又是司徒集团的女婿,但他一向并不看重穿戴,所以身上只是一些质量还不错的普通衣物。

“你是什么人?我有和你说话吗?”

李翔龙愕然的看着这个正拿白眼看着他的公子哥,心中丝毫不怒,竟反而感到有趣,这几年,他虽说经过了不少磨难,但就是如吕洞宾,白起这样的仙魔高人,也对他是以礼相待,更别说现在成了魔门之主,那种万人之上的感觉了。想不到今天竟会被一个普通人看扁:“你当着我的面,要和我女朋友吃饭,至少也要问一下我的意见吧?”

“就任你?你配当这位小姐的男朋友吗?难道你打算让这么美丽的小姐跟着你一辈子吃苦?只有我这样的成功人士,才能配得上她!识像的就闪一边去,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公子哥说这话的同时,身后的保镖也走上前一步,死死的盯着李翔龙,倒也有几分吓人的气势。

有趣归有趣,但并不代表李翔龙很乐意被一个二世祖这样污辱。轻轻皱了皱眉,怀中的水月更是柳眉倒竖,若不是见他只是个普通人,早已出手教训了。

公子哥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惹上了不该惹的人,还想开口,突然只感到一阵的天旋地转,头部一震,便不省人事了。原来是暗中跟着李翔龙的血刀八卫中的一人出手将他一把扔开,正好砸在了停在一边的轿车上,头部将车窗砸碎,也不知是死是活。突然的变故让那几名保镖愕然失色,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还没等他们反映过来,只觉得后颈一痛,十分干脆的昏了过去,再也不用为自己的失职头痛了。

“算了,只是个二世祖。”李翔龙轻轻叹道。刀卫恭敬的行了一礼,又退到了一边。经这个公子哥一闹,李翔龙与水月也没了再逛街的兴头,便打道回府了。街上,看到这一幕的行人这才想起要打电话报警,不过,有多少用,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回到家中,李翔龙还是多少有些不安。司徒霜虽说是极力搓合自己与水月,但说到底,没有一个女人会真心的希望自己的丈夫心里除了自己,还有另一个人的。但细看司徒霜的神情,却发现她眼中没有一丝不愉之色,才微微放宽了一些心。晚上,李翔龙心中还是微微有愧,床第之间,更是卖力三分,一晚的春色,不足为外人道也……
(九月中文网。sept5。』地球来客整理
妖尸术,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炼尸法,在千年之前传入南洋,被南洋的巫教加以改进后,就成为了现在的妖尸术。猜王的为人不怎么样,可他留下的这份妖尸密籍却不失为一份珍贵的资料。里面,不仅有妖尸的炼制之法,最主要的,还有猜王自己对妖尸术的心得与理解,这才是李翔龙真正想要的。

妖尸术,其实并没有李翔龙想像中的那样邪恶,其实,说穿了,就是用药物加特殊的功法,把人的潜能尽量的发挥出来。只不过,因为这种方法太过霸道,以普通人的体质,几乎是不可能受得了的。所以,妖尸术中,干脆将目标的神经全部破坏,使之成为一具只知按命令行事的活死人。

看着猜王的注解,李翔龙的手指无意识的轻轻敲击着桌面。猜王的想法与他父亲李天行的想法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至少,他们都认为人类的能力应该远不止如此。最可惜的是,父亲并没有留下那将他变成超人的基因药的配方。否则,他完全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一支无敌的超人部队。到时,别说是小小的里高野,就是西方教庭与神族,也再无任何优势可言。

可是,这一切现在还只是一个可能。那道基因,就象是一把无比巨大的锁,紧紧的锁在了整个人类的头上。偶尔,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幸运儿能突破那么一点点的封印,发挥出超过常人的力量,但是,他们还要面对西方教会的追杀。能够真正踏入修真之道的,不能说绝无,但也是仅有了。

不知是不是下意思的动作,李翔龙顺手拿起了桌上的笔,随意的在一张纸上无意识的写着。心中好象闪过一丝灵感,刚想抓住,却又无影无踪了。半晌,他下意识的扫了一眼自己写的那张纸,愣了。纸上写满了三个词:人类封印,神圣教会,神族。

“刷”的一声,李翔龙猛的站起身来。他突然有一个非常可怕的想法,连他自己都被这个想法惊呆了。人类基因组中的那个封印了大部分能力的基因串,从生物进化的理论上来说,是绝对不合理的,而神族操纵的神圣教会又无故的要追杀那些没有被完全封印能力的人类,这其中,难道就没有一点联系吗?如果不是有特殊的原因,神族和神圣教会为什么不惜战争也要做这样无谓的事呢?他当然不会相信神族是为了人类的和平与稳定才这么做的鬼话的。

第七十三章初入军营

中国某秘密训练基地内,那宽阔的操场上,一群军人正排着整整齐齐的队列。如果有人细看一下,马上就会被这支奇怪的军队惊呆:且不说这些军人身上流露出的强大气势与钢铁般的意志,单是那一身身迷彩的军服上的军衔,就能让任何一个懂点军事常识的人脑充血。这支三百六十人的队伍,军街最小的竟然也是一名上尉,而且,居然还有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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