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荒-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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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目光静静地往着木板上的山水画,缄默良久,随之才悠悠说道:“少年郎的画艺才是超凡脱尘,以一力化万道,甚好甚好,看来菲菲与墨阳都不如你!”
……。
……。
第五十六章 道心难修
听了常微先生的话语,唐菲菲只是十分好奇的看了一眼林易,俏脸上并未出现什么太多的表情变化。然而,身在旁边的朱墨阳听言后,目色则变得十分讶然。
嘴唇微张,仿佛喉间的气息有些堵塞,朱墨阳惊讶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他是先生最喜欢的学生,同时也是寮城最盛名的画痴,早在几年前他便成为了寮城乃至整个庞大帝国的最出名画痴。
因此,此刻被心中最尊敬的先生亲口承认自己不如眼前的这位驼子少年,虽然朱墨阳口中不敢多说什么,但心里却是十分不服气的。毕竟就凭他先前所露的那一手,他便有信心立足凡间,成为世间最好的画痴。
所谓画痴,无画不痴,唯画可痴。
朱墨阳对绘画的痴意很足,忘我忘尘,所以他的修行境界同样很高。高到修行界的天才们为之暗淡,高到身在炼骨期巅峰的林易也看不透,因为他才是真正的修行天才。什么陆小羽,什么鬼影蓝灵,什么远古异修体质,在朱墨阳的痴意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
“先生,林易兄弟真有如此厉害?”朱墨阳有些难以置信道。他处世红尘十几年,但显然是个与社会上接触不多的痴人,所以他才会问这么毫无意义的问题。
先生听言,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没有回答,似乎对朱墨阳的疑问早已习以为常。
“林兄弟,可否执笔一画?我很想看看你的境界有多高。”朱墨阳转头看向林易,问道。
“先生常和我说,当我站在地面上的时候,便有人爬在了树上;而当我学会爬树时,那人早已学会飞翔。于是,我就问先生,当我学会飞翔的时候,那人又会达到什么程度?”
林易看出了对方心中的许许失落,弱弱问道:“那么先生可曾告诉你,飞翔之后的人又会达到何种程度?”朱墨阳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三日后,我来画坊作画,但今日还有要事,该离去了!”林易说道。
“此话当真?”朱墨阳惊异,并未想到林易这次会答应的如此干脆,毕竟之前先生的几次提议,他都找理由避开了。
“我说话,从不作假!”林易肯定道。他再次向画台上的先生及唐菲菲一抱拳,随即便转身跨步离开了画坊。问外人大步踏起,烟尘阵阵,向远处不断驶去,直至连微拱的身影都消失在了十三巷内。
朱墨阳见林易离去后,心中只有无限期待。他期待三日后的到来,期待想看林易作画,期待想得知先生口中夸赞的人到底有多厉害,而旁边的常微先生只是平静,一脸平静,目光平静,身心平静。
先生看去像是达到了不惑之年,有着让人看不穿的独到智慧,又有着让人猜不透的缜密心思。
朱墨阳是熟悉先生的人,他更知道先生早已不为世事尘埃所动,所以能让先生多次相邀绘画并亲口赞美的人,那么肯定就有一定的独到之处。而且,照先生此刻的目光来看,他定是有了要将对方收入画坊的打算。
林易对墨砚画坊来说很重要,对先生来说更重要,但除了先生外,这点无人可以再知晓。
门外传来了一阵响亮的马蹄声,从声音的平稳中便可听出这匹骏马儿十分健壮,马车木轮咕噜咕噜的滚动在平铺巷子里的青石板上,随着声响越来越近,马儿的蹄踏声越发掷地有声,直到几息世间后,声音静止在了墨砚画坊的大门口。
于是,车上的马夫口中道了一声吁,双手微微用力拉住了套在马嘴上的绳索。顿时,骏马儿乖巧停下,蹄下的踏步声渐渐平息下来。
放眼望去,这是一辆奢华的马车,金色堂皇,由一匹雪白的骏马儿拉着。白马身上的肌肉曲线非常完美,长长的马腿更是显示出它奔跑时的速度有多快,看起来十分珍贵与稀有。
马车正是林易清晨时碰见的那辆马车,但他从头到尾都不知晓,马车的主人便是身在墨砚画坊的黄衫女子,唐菲菲。
空泛的马车上,此刻除了马夫便没有第二人,因为这是来回接送唐菲菲的专用马车。
“小姐,时候不早了,等会儿便要夜幕降临了,快些回府吧!”马夫自画坊门口外呼喊道。
马夫的声音穿过画坊大门,清晰传入画坊的众人耳里,唐菲菲在听到自家马夫已经叫喊后,便转身向先生和自己的学长微微欠身行礼,随之踏步辞行而去。
……。
……。
走了林易,又走了唐菲菲,硕大的画室内依旧飘着一股淡淡的墨香味,朱墨阳看着院外的两颗桃树,看着桃花上面结着的粉红桃花瓣,心中一片沉默,眼神有些涣散。
“先生,林易兄弟的绘画真的比我强吗?”朱墨阳始终很难相信这个事实,他甚至有些不敢相信。所以,在林易和唐菲菲都离开之后,他终究还是不死心问道。
先生侧目望向朱墨阳漂亮的脸,看出了他的失落,看出了他脸上的许许苍白之色,同时也看出了他十年来都未曾有过的动摇。那是发心底里的不自信的动摇,那是深怕自己一落千丈的恐惧,那是朱墨阳如何都不能够承受的打击。
所谓修行,境界易达,道心难修。
朱墨阳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但先生不希望朱墨阳仅仅止步于此。他对朱墨阳带有很高的期盼,既然有期盼,那么他就必须要让朱墨阳在道路上承受一定的困难与打击。只有困于难,解于惑,朱墨阳方能够真正成长。
于是,先生转头看着他,柔声说道:“你已十年修画,也是时候问尘之修了。”
朱墨阳不明白为什么先生会忽然这样说,他只是在一旁静静的聆听着,神色带有慌张,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就如长胜将军感受到了败仗的滋味一般,十足恐慌。
“或许他比我预料的要更强!”先生缓缓说道。“但那只是绘画,并非修为,你的修为比他高出太多,所以他要和你比,还有很多路要走。”
“可学生最在意的是绘画。学生跟随先生学习了十年绘画,如果这都不如他,那么修行对学生而言,又有什么意义?”朱墨阳痛苦说道。
他知道先生的话必然都是真的,因为先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而且既然先生说了自己不如林易,那么自己就一定不如林易,只是他不甘心,十分不甘心。
“你并不非不如他。”先生说道。
“他心中有杀戮,眼中有仇恨,历经生死而不死,尝过喜怒哀乐,懂得人生百态。你有情,但不知何为义,而且,他有的这些都是你所不足的地方。从而导致了你输的不是绘画,而是对绘画的感情。”
朱墨阳听言,羞愧的低下了头颅。他用手摸了摸自己头后的脑袋,隐约间像是明白了先生的话,只是从其迷乱的眼神来看,又显得不是很明白。
……
……
第五十七章 自取其辱
自墨砚画坊离开后,林易熟悉的穿过古街,来到之前经过两次的寮城大街。因之前在画坊的停留时间过长,导致林易出来之时已经时分渐晚,眼看着就要临近黄昏。
暮色开始从天边渐渐落下,西陲边的夕阳便开始泛着金黄色,一股温和的气息随晚霞直面扑下,普照在了整座繁华的寮城里。
寮城是个充满热闹的城池,不仅面积宽阔,而且人口流量十分充足。大街上的来往过客熙熙攘攘,车水马龙,林易走在大街中央,不时望向酒家客栈里的顾客们忙着吃香喝辣,举杯共饮。
看着看着便能感觉到腹中的饥饿感正不断袭来,林易摸了摸肚腹间,无奈的皱了皱眉。
首先想到自然是闰安的烤肉,因为烤的肉实在太香了。火烤出来的鲜肉不仅火候刚好,甚至就连烤熟后的油腻程度也做到了无可挑剔。只不过,他现在可是孤身一人徘徊在大街上,从而使其烤肉是没办法吃到了。
于是,林易停下脚步思量了会儿,忽然从出城的方向掉身而走,走过了他早上换丹的典当行门口,穿过寮城某小街,又跃过寮城的某古巷,来到了昨日吃过的面摊上。
面摊依旧是那位善良的大婶在下着面条,周围飘着浓浓的青葱味,林易不顾周围的顾客眼光,踱步走进摊位前,笑着朝大婶说道:“好心大婶,给小子烧碗面条吃吧!”
大婶听闻有人叫喊,随之抬起头来望向说话之人。眼前的少年驼子有些熟悉,这是大婶的第一直觉,随之她再仔细一看,这才想起眼前的人可不正是昨日在自己面摊上吃了七大碗面条的少年郎?
在大婶看来,今日的林易与昨日相比,无疑会显得天差地别,恍若换了个人。
事实确实如此,穿着新衣裳的林易褪去了昨日的狼狈,头上散乱的头发也被木簪子牢牢盘起,看起来一身整洁神采四溢,连同整个人的气质都像是发生了改变。
他嘴角掠起一抹难得一见的弧度,淡淡的微笑着,干净的脸上颇显眉清目秀之气,一副好孩子的模样,大婶见他前来吃面,憨厚的面容也是微微作笑,说道:“原来是少年郎啊,你且去找个位置坐着,我这就下些面条与你吃。”
林易听言十分欣喜,微拱手说道:“那便有劳大婶了!”
一如昨日曾经发生过的事,林易更是坐在了昨日曾经坐过的位置。他看着大街上的人们直来直往,但并未有一位富贵之人来这里的面摊吃面,即便大婶做的面实在是好吃。
富贵之人用美酒佳肴,吃的是山珍海味,吃的是鲍鱼熊掌,喝的是陈年老窖,所以他们瞧不起这些简陋的面摊之食,而且,在这个世界里终究有着等级之分。有帝国便有君王,君王之下有官宦,官宦之下方为平民。
平民百姓舍不得花钱进酒家吃香喝辣,富庶之人摆不下脸面来摊位吃面,林易储物囊里有足够的银子去吃香喝辣,然而他却喜欢坐在大街上,吃着平民们喜欢吃的鸡蛋面。
林易的身家确实不富裕,甚至说他在这个世界并未有家,但这些并不代表手头上就会缺乏钱财。在他身上还有着五百多两的银子,完全足够他挥霍一阵子,只是他身属修行者,因此淡泊名利,并不像寻常人们这般重视金银之财。
对于饥饿的人而言,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就是最好的,哪怕只是一个冷掉了的铁硬馒头。
林易是个昨日还饱受饥饿的人,所以知道世间食物其实都一样,不过都是些填饱腹肌的必须品。食物之间有好吃与不好,但绝对没有高贵与低贱。林易从不认为这些会有什么区别,而且他的为人本就很朴实,是个典型的现代化农村人,坚持做到了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
时间没过一会儿,大婶便从摊子上端来一大碗面条。碗中面条白皙,汤水有些泛黄,一层淡淡的油圈浮在面汤上,遮挡住了大半的腾腾热气,有着保温的效果。
大婶特意往面碗里多放了许许葱花与青菜叶子,其中还有两个煎的金黄的鸡蛋,使整碗面条看起来更加显得丰富与美味。林易见面碗内如此丰富,心中十分感动,但此刻早已忍不住碗中的面条香气与肚中带来的饥饿感,所以他依旧只是在口中匆忙的道谢了一句,便用鼻子闻了闻冒着热气的鸡蛋面香味,发自内心的赞美起大婶下面的手艺来。
他开口说道:“大婶煮的面条实在是香,真真是香!”大婶听到了林易的夸奖,会心一笑,生满老茧的双手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