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难逃-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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濯疏言,泽湮墨,无轻……或许他们的名字迟早有一天都要被天歌百姓彻底遗忘,但不管过去多少年,雪割又开开谢谢了多少次,关于那几个消失不见的人也永远会存在于某些人的心中。
生活之所以平淡,是因为它总是万变不离其宗,也就是重复。
平淡的生活并不是不好,但最大的问题是会让人缅怀。平淡的日子过得多了,就会让人怀念以前热闹的日子,就会让人的心变得不安定,因为太安静了,所以让人开始怀疑是不是风雨即将到来……
北风每一年都会席卷大地,在濯疏言和泽湮墨消失的第二年北风到时,裴昭仪的孩子出世,是个小公主,子轩修意很高兴,赐名安乐。安安乐乐,这四个字包含了太多的含义。
同年,书寒潇领旨娶了槐寻郡主,却在成亲当晚将新娘一个人丢在新房,并且告诉她一辈子都别指望得到自己的关心。他书寒潇愿意养槐寻郡主一辈子,却永远不会将她当作妻子,至此,槐寻郡主才清楚,原来书寒潇愿意娶自己不过是为了给泽湮墨和濯疏言出气罢了。
再一年之后,九夷传来国书给子轩修意,经过三年的时间,北海泽勉已经完全掌握九夷的语言和文字,虽然是回国之后才接触的骑射,但他小小年纪的就很能吃苦,每天练习拉弓射箭直到满手都是血痕也不怕,果然是九夷的王爷,身体里流着的是坚毅不屈的鲜血,短短三年时间他已经变得很厉害,不仅是远远超过同龄那些从小练习骑射的九夷孩子,甚至还超过了一些少年勇士。九夷国主北海孤峰已经在日前为北海泽勉举行了加冕仪式封他为王,并且决定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带北海泽勉来访天歌。
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在微笑,小鱼儿,那个为了泽湮墨发誓要变强的小孩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泽湮墨和濯疏言,不管这两人此刻在哪里,应该都会为小鱼儿感到骄傲吧……
苍茫沙漠,孤鹰击天,在漫天风沙的席卷之下,一人裹着一身黑袍骑着的一匹瘦马在风沙之中穿梭。
大漠中风沙的力量大到可以将骆驼都卷入半空中,但是那一人一马却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一般的前行。虽然那速度很是缓慢,但是一步一步,那马的脚步却一丝一毫都没有凌乱。
一眼就足以看出,那马和人都很不凡。那人的内力相当深厚,那马也是绝世神驹。
那一人一骑带着一身的风沙走出了沙漠,缓缓走进了沙漠边的一处小镇。那人浑身上下都紧紧裹着黑色披风,脸上也裹着一块黑布遮挡风沙而只留下一对眼。如今在走入小镇之后他将脸上的黑布解开,一张瘦削的有些苍白的脸露了出来。
如果单看这人的五官,会发现它们都是极精致的,但偏偏这五官组合在一起就显得平平无奇。让人一眼看过去就留不下什么深刻的印象。转眼就会忘记。
第一百八十二阙、遗尘
因为沙漠中的风沙总是影响到这里附近百姓的日常生活,因此这个小镇名为「无风」,表达了这里的人希望风沙可以少一些的美好向往。这大漠之中有很多沙盗,在沙漠之中讨生活本就不容易,来往于沙漠之间的行脚商赚得也都是辛苦钱。
在沙漠这种地方本就是看天吃饭,若是遇到突然而来的大风沙,别说是做生意了,能不能顺利走出沙漠都成问题。上天不眷顾,就连人也不眷顾。近来不知为什么,这沙漠之中是越来越不太平。那些沙盗就好像是约好了的一样,频频作乱,当地百姓苦不堪言,没办法只好联合起来悬红,谁要是可以帮忙杀了沙盗或者夺回被抢财物的就可以得到一笔银钱。
那裹着黑色披风的人熟门熟路的驱马来到一个小小的客栈门口,客栈的店小二显然对此人已经很熟悉,见到他来立刻上前为他牵了马。
“唉呀瞧瞧!您走这一趟很辛苦吧?看看这一身的风沙,还有您的马瘦的真是……”那小二用手中的布掸了掸那人的马,有些心疼的摇了摇头。想想这马原本多俊啊,一看那样子就知道是匹好马,可现在浑身的都是黄沙,就连原本的毛色都看不出来了。
“不碍事的,我这匹马可没那么娇气,一会给他冲洗冲洗,再让它休息几天吃点东西很快就恢复过来了。”那人面无表情的从马鞍上取下一个布包,虽然他的语调带着疏离,不过显然对方已经习惯了他这副模样,完全不会觉得不舒服。
“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小的给您准备洗澡水和吃食去!看样子大侠这一次又成功了吧!我们这无风镇可真是全赖有您了,不然我们这儿还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模样呢!”那小二一看到那人的布包就知道他这次一定又是不负所托。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原本无风镇里的百姓生活还算是安逸,虽然这个小镇很小,但是来往商贾也不算少,小镇里的人开茶馆,开客栈,靠着这些过往商人过着安宁的小日子。无风镇在天歌的最西边,虽然这里地域偏远,偶尔也有沙盗为扰,但日子也算过得下去。
但在这两年间无风镇变得很不太平,气候变得很反常,以前风沙来前总会有预兆,但现在明明前一刻都还晴空万里的,下一刻就会突然黄沙漫天,人们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沙盗也变得猖獗,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个黑衣人单人匹马的来到了这个小镇。
这个小镇中所有的人都会记得那人到来的那一天,那一次正是风沙过后,一直不会进犯城镇的沙盗们却突然涌进了无风镇抢夺掳掠,无风镇里的人难以抵挡,就在他们以为这一次要痛失家园之际那人就突然似乎是从天而降一般的出现在众人眼前。
裹着一身黑衣,就像是一道闪电!在众人什么都没看清楚的时候他就已经反手拨出了三尺寒剑,众人只觉一阵比风沙来时还要强烈的旋风迷得他们都睁不开眼,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时,他们见到这个人已经以匪夷所思难以想象的速度将所有的沙盗斩杀于他的剑下。
之后,那人就在这无风镇上最小的客栈里租了一间房住下,隔一段时间就会回来住上几天,每次回来时还会帮这里的百姓或者商贾去沙漠中找到沙盗的老巢,夺回他们被抢走的珍贵货品。可这人却又不肯收无风镇百姓的银子,到了最后,那间客栈的老板决定长期保留一间房给那人住不收房钱,让他随时来时都有地方可以歇息。
没人知道这个人究竟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有个外号为遗尘,因此这里的人都叫他遗尘公子或者是遗尘大侠。这人平时不说话,只是相熟了以后便会跟你偶尔聊上两句,大部分时候的他都是一个人默默坐在客栈的门口拎着一坛酒一口一口的灌下去。
因为沙漠中的早晚温差很大,所以这里的酒都比较烈。这遗尘公子似乎酒量相当好,每次都是一坛一坛的酒下肚,却不见他的脸色有什么变化,永远都是那么的苍白。
虽然他的容貌平凡的让人记不住,但他的神情却让人印象深剔,他的眼中有的是似乎怎么都驱散不了的浓浓悲哀,这悲哀不会让人觉得心痛,只会让人心惊!因为那悲哀已经化作了死寂,就好象是无底的深渊,看上去就是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没有……
这里的人淳朴简单,稍微上了点年纪的人就都能看出这遗尘公子一定是经历过了什么才会躲在这个小镇,所有人都不去探究他的过去,大家见了面打招呼,他帮忙夺回物件时就表示感谢。遗尘也喜欢这里人的简单,让他不会有任何的压力,可以完全放松的在这里混日子。
遗尘公子带着那个布包来到客栈二楼尽头的一个房间外敲了敲门。房里的人来开门,一看是他立刻就笑逐颜开。
“看看是这个东西吗?”遗尘公子将手中的布包递过去,那人慌忙接过打开,看了一眼后立刻就绽放出狂喜的笑容。
“正是正是!这可是我们家祖传的青云瓶啊……上好的窑炉里烧出来的,最精湛的手工……如果不是山穷水尽,我也不会将它拿出来变卖……那些个强盗真是没人性!不好的东西他们还不抢……多谢恩公多谢恩公!若这次寻不回这青云瓶就没有银子带回去……我家娘子还有孩子们可就要连饭都没得吃了!这里小小意思小小意思,大侠一定要收下啊!”那中年商人颤抖着手从怀里摸索出一块碎银子递了过去。
遗尘看了看他脚上破旧的靴子,却是没有伸手接。
那人急了,“大侠莫不是嫌少?我,我可以一直啃干粮,但除去这路上的路费和房钱。……我也就只能给那么多了……”
遗尘摇了摇头。
“你误会了,我每次来这镇子都是顺手帮帮人,我从不收什么报酬。你的银子留着给你娘子买点好吃的带回去吧。妻子娶回家是应该好好疼爱的,不应该让她受苦。”
那人感激又抱歉,慌忙点头。
“大侠说的是!可是有头发谁想做癞痢……我做小买卖的原本就不殷实,这沙漠里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鬼!这一趟行商结束我恐怕以后也得另谋出路了……大侠,一文钱可以逼死英雄汉呐……大侠的大恩我今日无以为报,他日大侠若是路经齐州就来我家坐坐,届时一定会让内人做些好菜招呼大侠。”
遗尘点点头,也不多寒暄,转身回去了自己的房间。原本他来到这里只是想要找个地方自我放逐。在苍茫的大漠之中,人就似乎会变成一粒沙一般的渺小,看着那天边孤鹰,自己虽然也会想念那入了心肺的人,但在这广阔无边的天空之下,自己有了孤鹰为伴,也就显得不那么凄苦了……
只是,这沙漠的确有些不对劲。先不说是那些越来越没规律的风沙,就连那些沙盗也很奇怪。
今天他去了那些流匪的老窝,原本他们占据了沙漠中的绿州,可今天看那绿州里的植物全部有开始枯萎的趋势,那些沙盗一个个也都双眼无神脸颊凹陷,虽然抢去了不少财物,可他们只是全部弃于一处,甚至之前抢去的牛牛羊羊都宰好了放在一边却没人烹煮。
这种种迹象都说明了一件事,那便是这个沙漠里开始有了古怪。不知不觉间,距离缚天之乱已经过去五年了。这五年来天歌各地不断有灾难发生。
缚天之乱后的第一年,天歌天子子轩修意下诏全民耕田,的确是让天歌百姓兴致满满,一年两次的收获季节也都获得大丰收。但在缚天之乱后的第二年,封城突然发生虫祸,那些虫子外形奇特,不去啃食地里的庄稼,而是直接滋扰粮仓。一夜之间,那些密密麻麻的虫子就好象原本就一直藏在粮仓里的一样,不仅是顷刻间吃完了所有的稻谷,更飞往周围城镇啃食其他地方的存粮。虽然天歌天子立刻派人前去灭虫,但前前后后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天歌十五个城,十三个郡,八个县,三十二个村落的存粮全部被吃得一干二净。另外还有七个城,三个郡,五个县,十二个村落的存粮受到波及影响损失惨重。这么一点算下来,加上之前天歌天子为了鼓励百姓多耕多种而减免赋税的这一政策所花费的银钱,之前的大丰收竟是得不偿失。
第一百八十三阙、熟悉的气息
在缚天之乱后的第三年,黄河泛滥,临水关大坝倾塌,山泥倾泻,死伤无数。天歌天子子轩修意开放国库赈灾,前后拨款十次,总计三百万两黄金,然实际到达灾区的黄金只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