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逆夏-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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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是这样,向来目标明确。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管付出多少我都会尽己所能去争取,因为没有目标的人生永远都只是一片死水。
谁说无欲无求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四大皆空了,那就直接去当和尚好了!
所以,那天放学,人群熙攘的校门口,当苏漠北走过来轻轻执起我的手时我就知道,我赢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只有努力和奋斗过的人生才最精彩,这样才不会后悔,更不会在以后的人生中感到错过和遗憾。
我如愿走进了苏漠北的世界。他带我泡吧,玩夜店,跟他的朋友们拼酒,飙车。
彼时16岁的我,从来不知道在我的学校之外还有这样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以前我虽不算是多好的学生,至少也没让老师和妈妈操过太多心。可是这一切在遇见苏漠北之后全部被颠覆了。
我的人生,我的世界,都因为这个男人,开始了新的转折。
我天真地认为,如果想要真正融入他的世界,这些东西,便都成了我不得不学的课程。于是,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蹦迪,跳野舞。于是,我开始步入了一种名叫“堕落”的生活。
那时的我尚且不懂,人世间有太多勉强不得。我将自己小心翼翼的爱情理解成一句禅语,甚至傻呼呼地告诉苏漠北:世间爱情都一样。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他只是不屑地笑笑,叱我一句“幼稚”,眼底写满了讥诮。
我难过地看着他,却依然满心期待地以为自己能将他感化。却不知,在他眼里,我早就成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傀儡。
很多事情,周朗劝过我,吕筱然也劝过我,可我就是不听。用一句很矫情的话来形容,叫做宁死不屈。
我们三个从小在一栋楼里长大,彼此几乎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谁心里那点小九九还未说出来便已被大家心有灵犀地知晓。仅仅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大家便都能猜出对方的下一句话会是什么。于是二人在发现对我说教无妨后只得放弃,虽然他们依旧对我的行为表示极大的不耻和抗议。
说到默契,便不得不提起我们之间那些个狼狈为奸的破烂事。
有一次聊天时吕筱然问我,“林默,你妈怎么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呢?为什么要叫‘沉默’的‘默’?”
我无比惋惜地叹一口气,傲气横秋地说,“谁知道呢,还不是我出生那会没跟我爸妈沟通好呗!”
未等我说完,周朗立刻接口道,“是啊,沟通好了就不叫林默了,直接叫林磨叽得了!”
我一只手伸过去死死拧住周朗的耳朵,刚听见他杀猪般的一声嚎叫,就看见吕筱然一副护犊情深的模样冲过来将周朗紧紧护在身后,眼神却死死盯着我身后,然后表情无比荡漾地娇笑着说,“哟,那不是季晓录吗?!传说中的校草啊,头一次见到真人难道林默你就真的真的不激动吗?”
我猛然回头,身后空荡荡的一片。再回身时,俩人早已不知去向。
那是我第一次听吕筱然提起季晓录的名字。他是我们学校的传说,有个很狗血的外号,俗称:白马王子。
打个比方,论相貌他属于偶像派;论体能和学习他属于实力派;论恋爱他属于清白派;论家世他属于高干派。
别问我是不是在这儿瞎掰,我生活中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不但各方面的成绩优异,生活作风简单干净,而且,人家还有个有钱有势的好老爸。
可是,这样传奇般的人物只能用来崇拜,却不能用来爱。
大概是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他完全没有高干子弟抑或富二代所拥有的那种浮夸纨绔,整个人就像生活在玻璃罩里似的,太过美好纯净,很多女生都只敢偷偷地喜欢他思念他,却不敢开口表明,更别说主动追求。
而季晓录也像个不开窍的木头一般,就这样孤身一人地顶着张祸国殃民却又无比无辜的脸满校园晃荡。
这也是我们至今未听说过季晓录有恋爱对象的原因。
因为所有的传说,永远都只活在人们的想象和传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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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相濡以沫的依赖,叫“周朗”(03)
更新时间2010…12…30 14:51:17 字数:2951
起身,从冰箱里找了块冰袋自己敷在脸上,刚刚爬上床就听见门“嘭”地一声被撞开,睁开眼,便看见吕筱然那张清纯中又夹杂着点野性的小脸露了出来,第一句话就是,“默默,你又被苏漠北甩了?”
原本心情已经稍稍平复了些,结果因为她那个加了重音的“又”字,我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我说,“别跟我提那个悲剧。”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过了好半天才组织出一句很文学的话,“哪个女孩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犯贱般地爱过一个人渣?没事,犯完贱了能吸取教训,更懂得爱惜自己就行。”
吕筱然将苏漠北形容成人渣。以前她这样骂他时我总是据理力争,有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争什么,可就是不许别人辱蔑她,哪怕是我铁磁,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始至终,我像个老母鸡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苏漠北,谁知,这样的关心却被他当成犯贱,这样的爱护被他弃如草芥。
所以这次,我终于破天荒地没有再反驳她。
我抱着流氓兔的抱枕坐在床上发呆。这个抱枕还是我跟漠北恋爱第一个月,逛搜秀时他买给我的。每次难过我都会抱着它,看见它那副色迷迷的小贱样,我的心情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好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大抵是这个流氓兔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太像周朗,眼睛一眯,便是一肚子坏主意。所以,一想起他,一想起这个始终坚定不移陪伴在我身边的男孩,纵然再难过的心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平复下去。
只是,这一次,不知为何,我突然失去了全部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在大街上哭够了,也或许是因为这场爱情令我疲惫的次数太多,如今看来,我连哭泣的力气都被透支干净了。回家之后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整个人就这么呆呆地坐着,躺着,脸上呈现出一副近乎白痴的表情:面无表情。
记得初中时就有人说我性子太过淡漠,一天到晚没心没肺,只要不触及到我的自身利益,就算天塌下来,吃喝玩乐照样不误。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这样,我只是学会了隐藏。
这个世界很玄妙,或许有人天生就没心没肺,却没有谁会是天生的冷血。这个社会可以把人塑造成任何一个模样,好坏与否,看的不过是你自己的选择和造化。
估计是实在看不下我这副半死不活的神情,半刻之后,吕筱然转移了话题,她说,“哎,你知道吗,我今天又看见季晓录了,跟个女的在一起,一看关系就不正当!你说这孩子怎么突然就开窍了呢?那女的也没多漂亮啊,俩眼加起来还没我一只眼大呢,他怎么能让她抱着自己的胳膊呢,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影响多不好啊!”
我无奈地听着她酸溜溜的语气,想个半天,只得敷衍着答道,“你丫一女流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保守了?得了得了,别瞎想,没准电视台正好当街采访,那女的就一主持人,看见季晓录这模样难免不动春心。人家摄制个节目啥的就算亲一起也是正常,你说是吧?!”
身边久久没有动静。我侧过头看她,就见吕筱然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表情严肃地拍拍我的肩说,“亲爱的,你第六感一向很准,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先回家了,爱你,安。”然后在我脸上响亮地“啵”了一口,以光速窜了出去。
于是我彻底无语了。其实她最初跟我说起季晓录怎么好怎么好时我还真没当回事,后来随着她对季晓录的话题与日俱增,我才开始正视这个苗头。
我一直觉得吕筱然是个妖孽。明明是清水素颜,骨子里却透着说不出的妩媚妖娆。就连举手投足间,也练就出一种一成不变的风情。
我们都出生在普通的工薪阶层,可人家就是能把几十块钱的地摊货穿出自己的特色。她初中时就开始学化妆,学抽烟。每个月的生活费一到手,便立马计划着买哪本时尚杂志,买什么护肤品,买哪种烟,再搭配什么风格的衣服和鞋。
高中时我们都看安妮宝贝,看《彼岸花》,看《二三事》。我喜欢书中特立独行的乔和良生。可是吕筱然独独喜欢视若媚行、时而淡漠时而却又一腔孤勇的小至和莲安。
她痴迷于那种理智而现实的小资,喜欢那种徘徊在城市边缘并且无从安放的孤傲姿态。
她对我总结出一句话:爱情这东西,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基于如此,我所认识的吕筱然一直自我而洒脱,我没想到她这回是真的沦陷了,入戏了。她提起季晓录时,脸上会绽放出圣辉般的光芒,即使是暗恋,也呈现出一种小女儿的娇憨。
我曾经很无耻地意淫过,假如某一天我和季晓录不小心暗度陈仓了,这个妖孽会不会给我肢解了。
某一天我心血来潮时甚至还跟她开过玩笑,我说,“要是我能把季晓录搞到手,咱俩就换着玩啊!哈哈,一三五归我,二四六归你,周日咱一起上,爆了那个小白脸的菊花!”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做“一语成谶”。如果我知道的话,如果我能预知到结局的话,这种玩笑我一定不敢乱开。
可是世间有很多种可能,却唯独没有如果。我们总在假设对自己最有利的结局,却不知,其实在我们不负责任地说出这种假设时,自己就已经被命运宣判出局了。
关掉手机,我躺在床上开始装尸体。
其实吕筱然和我都一样,甘心做了这爱情的俘虏,不论别人怎么骂怎么劝,却始终清醒不过来,也不愿意醒来。
周朗曾说我俩一个死心眼,一个缺心眼。她是前者,我是后者。
可我们最终的结果不过都是殊途同归。在爱情里,一旦招惹上这两个致命的缺点,就等于为自己的感情之路缚上了枷锁,思维开始偏执,双眼盲目不清。
迷迷糊糊地睡着,忽然听见敲门声。我起身打开卧室门,然后就看见我妈侦察兵一样探头探脑地将脖子伸进来,小声问我,“默默,吃水果不?”
我打了个哈欠,说,“你知道我的最爱。水果捞,加白糖。”
“稍等,马上就来!”
门被轻轻阖上,看着她匆匆忙忙的身影,我笑笑,心里突然温暖起来。
其实我妈一直都知道我这些年过得并不如外表那般乐观。我初中时广交狐朋狗友,不论被周朗和吕筱然拎回来多少次,有一次还害得周朗差点挨打,可我照样不长记性,继续肆无忌惮地跟着一群人混吃混喝。
单亲家庭的孩子,性子总是别扭古怪了些。我拼命想要更多的关怀,不过是因为极度匮乏,内心空洞。妈妈明白我只是想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始终不得,便只好由着我,自己折磨自己。
我从小就没有爸爸。父母在我三岁时就离了婚,这么多年过去,他对我们母女不闻不问,而我对那个男人的印象,也不过一个模糊的背影而已。
有些事情,知道多了反而给自己平添负累。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极限,操劳太多,心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