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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微光逆夏-第9章

小说: 微光逆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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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当初她和我爸离婚的原因闹得整个大院都知道了,我爸嫌我妈太专制太强势,搏了他大男子主义的气势和面子,于是他找了一个温婉听话的小三,丢下我们母女俩扬长而去。
  这些年,除了每月定期而丰厚的抚养费外,逢年过节我都从未见过他。小时候我还会哭着找爸爸,每次我妈都默不作声,姥姥便抱着我叹着气说,“你有了一个弟弟,也就比你小几个月。人家一家子和和睦睦的,咱就别去自讨苦吃,白惹那些气受了。”
  起初我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自讨苦吃,白惹那些气受?
  妈妈从不告诉我关于我爸的任何情况。他叫什么,做什么,甚至长什么样我通通不知道。自打我有印象起,我便跟着我妈姓“林”,就连户口本上关于那个男人的那页印记都被抹杀得干干净净。
  而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爷爷是军区大院的老干部,连着我爸也是个霸道无赖的二世祖。当初他看上我妈就是因为她独立坚强,可是结婚之后,当他发现我妈的独立已经超过了他的掌控范围,升级成了自我,渐渐的,他开始有了放手的念头。
  我爸是那么骄傲的人。他的尊严不允许自己对我妈服软,哪怕那时他心里,仍然爱着我妈。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爸从没有来看过我和我妈,奶奶家自然也不曾有人问起过我的情况。我于他们来说就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明明拥有最亲近的血缘关系,可若是到了大街上,仍旧是相望不相识。
  我正闷着头坐那儿发呆,我妈突然来了一句,“默默啊,妈告诉你,女孩子在年轻的时候,千万不要把爱情奉为自己的生命。如果你把你的爱情一次性用光,等到大了发现有更合适的人出现时,你却已经没有力气再爱他了。那个时候,你会后悔得连哭都哭不出来!默默,男人女人都一样,没谁谁不行!人活着一定要有尊严,不要为了一份你自以为是的爱情而迷失了自我!”
  她抬头直直望向我,脸上的泪水已经抹去,红红的眼眶周围却仍有泪痕显现。
  我点点头,轻轻依偎在走过来扶住我的周朗身上,像是抓住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此刻,他是支撑我站立的唯一力量。
  我妈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似是在等待我的承诺和回答。沉默半晌,我终于叹口气,轻声道,“我知道的,妈,我都知道。我跟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还有,我一直有自己的底线,在香港的那些天,我们什么都没做。”
  被周朗半抱半拉地拖进卧室之后,我终于松下一口气,一头栽倒在床上。
  有人说,人的一生可以化成四份。爱情、亲情、友情,还有自己。
  16岁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人,在不经意间将三份感情混淆在了一起,一不小心,破碎了那点真心。
  我忽略了亲情,迷失了自己,直到很久以后才悔悟,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千万要多爱自己一点,一旦透支了浑身的勇气,便再也不会轻易相信感情,付出真心。爱的时候,我们总是很盲目,盲目地用自以为是的飞蛾扑火去成全自己所谓的执着。可是谁又想过,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让别人为你奋不顾身?
  我闭着眼睛对着周朗苦笑,“呵呵,人人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是我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你好像都知道。周朗,我这样是不是特丑?”
  “还好,一般丑。”周朗捏捏我的脸,“林默你赶紧吃斋念佛吧,你这德性也就是被我看到了,要换了别人,指不定被你吓得长多少个鸡眼呢!”
  我捞起旁边一个枕头冲他扔了过去,却被他接住丢到一旁,然后顺势将我一把拉起,强行掰开我的眼睛,说,“乖默默,你妈现在正在气头上,咱别在家里碍她的眼。我带你去个地方,保你神清气爽,等你晚上回来了,你妈气儿也该消了!”
  周朗的话对我来说总是能够立时见效,他对我有着绝对的影响力,不论多难过的事儿,到他这里都不值得一提。
  我承认我依赖周朗,他总能用他自己的方式感染到我。从小到大,他一直是我的慰藉,我生命中的阳光。
  于是我立马来了精神,二话不说跟着他就往窗户外面爬。结果窗户还没翻过去,手机的短信提示音突然叮呤桄榔地响了起来。我打开信息,然后看见了苏漠北给我发的短信。
  纵然早就已经删掉了他的号码,可那串数字我记得实在太清晰,仿佛刻进了我的骨血之中,只看一眼便知道它的主人姓甚名谁。
  苏漠北说,林默,我们是不是真的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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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伤情是离情,最最寂寞是流年(03)
更新时间2010…12…30 15:34:23  字数:1689

 我们是不是真的回不去了?
  这句话他问得倒是挺新鲜,终于放弃了“有没有可能”这个假设,换成了“是否回得去”这个议题。
  不过换来换去又有什么区别呢?殊途同归,结果都是一样的。
  古人都知道“覆水难收”这个道理,更何况他泼出去的水都快汇成江河了。用郭小四非常文艺范的那本书名来形容我曾经的感受,那便是:悲伤逆流成河。
  我把手机拿到周朗面前,他面无表情地扫了一眼,虽然没说什么,可是脸色却明显沉了下来。
  不想再在今天这个节骨眼上把自己的心情搞得更加糟糕,我将手机扔进包里,冲着周朗呲牙笑,“表扬我吧,沉默就是最大的鄙视,你看我拒绝得多干脆啊!”
  他不理我,依旧那张扑克脸,也不跟我提去不去他家的事儿了。我也不高兴了,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开始左摇右晃,一脸委屈地冲他嚷嚷,“周朗,你丫这揍性做给谁看呢?谁没点过去谁没有鬼迷心窍的时候啊?犯了错改不就成了嘛!而且我有什么错啊,我不回他信息,我鸟都不带鸟儿他的!”
  周朗的面部表情渐渐松动下来,他看着我,眼里似有不尽的哀伤,他低声说,“默默,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没有安全感,就怕他出现,你又会跟着动摇。”
  一听这话我的心立马就软下来了。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周朗,从现在起,你要对我充满足够的信心。”
  我和周朗家的阳台挨着,中间的距离超不过一米半,于是我很轻松地从自己卧室的阳台爬到了周朗卧室的阳台。
  以前我还有点小担心,万一他大半夜的跑过来对我图谋不轨可怎么办,谁知当我跟他提起我的无限忧虑时,他只是很淡地扫了一眼我的胸部,然后说,“我有这么饥不择食吗?”
  于是我只好很郁闷地接受了他时不时的骚扰行为。甚至在他的带动下,我也开始练习这种爬上爬下的特殊技能,因为周朗说,“这样不但锻炼体能,还能提高肢体的协调能力。你想想看,当楼下那么多的群众看着你这女中豪杰英姿飒爽地站在七层的阳台上,行动敏捷地做这种高难度的空中动作,那该是一件多么风光多么令人热血沸腾的事情啊!”
  我点点头说,“是啊,等一会警察把你当小偷抓起来时,你就更加热血沸腾了!”
  到了周朗家,我彻底无语了。他说的令我神清气爽的事居然是让我陪他玩跑跑卡丁车,用的还是他那个高级号!
  故意的,这丫绝对是故意的!他明知我就一游戏白痴,还给我来这手!
  坐在电脑桌前,我把周朗的车按得东倒西歪,除了撞墙就是落海。底下有人打出一行评论:我靠那8号是谁啊?踢出去踢出去,都笨成这样了,咋把级别升得这么高呢!
  我幽怨地看着周朗,我说,“你是不是就爱看我丢人的样子!?”
  周朗毫不掩饰他眉目间的鄙视,却仍装出一副很有亲和力的样子,说,“你说你哪天不丢人吧!”
  我跳起来作势要掐他,手机却忽然震了起来。接听,就听见那头一个清浅温润的声音直直传入我耳畔,他说,“林默,我是季晓录。你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顿饭。”
  我没问季晓录是从哪里得到我的手机号,他想知道的事情,想必都不会太难。
  挂掉电话,抬眼便看见周朗捉奸般诡异飘忽的表情。趁他未开口,我连忙指着手机连连解释,“看什么看,人季晓录约我吃饭呢!还有,先声明,我可没勾搭他啊!”
  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出息了,我有什么好心虚的啊,他一瞪我我居然就坦白从宽了!
  “林默,你居然敢背着我跟野男人暗度陈仓!”周朗的声音一下子拔高起来,带点发泄不得的哀怨,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不行,我也要去,我要代表月亮监视你!”未等我说话,他突然冲过来像个狒狒一样挂我身上晃来晃去,脑袋微微埋在我脖颈,痒痒的,让我心底突然升起一种奇异而微妙的悸动。
  我的脸颊有些烫,大概还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我想把他推开,谁知他却突然伸出咸猪手摩挲着我的胳膊大叹特叹道,“默默,你说你这么水嫩,我怎么舍得把你送入狼窝呢?啧啧,你看你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等等等等,你这都从哪听来的?”我用力把他挂在我身上的爪子扒拉下去,忍无可忍地打断他。
  周朗立刻摆出一副含羞带臊的表情,低头轻声道,“近日刚从网上下了本文学名著,甚是喜爱,夜夜苦读……”
  我依稀记得这几句应当是出自《诗经·卫风·硕人》,便没再搭理他,结果他的下一句话差点把我噎死。他依旧是那副骚包样,眼含春色瞅着我道,“《金瓶梅》,你,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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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伤情是离情,最最寂寞是流年(04)
更新时间2010…12…30 15:35:25  字数:2062

 这世上的人说少不少,遇见的几率却说巧不巧。
  我没想到这么快就遇见了季晓录,他像个红卫兵一样直溜溜地站我家小区门口,这让我十分怀疑,他是不是早就做好了打算,专程等在这里守株待兔。
  看见我走过来,季晓录笑了,“我说怎么约不到林默,原来是档期满了啊!呵呵,正好凑一起了,要不一起去吧,我请客!”
  看着他温和的笑容,我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那天去医院看苏漠北,要不是有季晓录帮忙,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那么快的赶过去。本该由我请他吃饭,结果这阵子事情一多,居然忘了。人家刚刚打电话时好言好语地邀请我,我就已经拒绝了一次,现在这都碰上了,再拒绝就有些说不过去。
  我没理会周朗吹胡子瞪眼的暗示性肢体语言,愣是把他拽回了季晓录面前。努力扯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说,“好啊,那就一起吧!”
  天地可表,日月可鉴,我真的没有勾引季晓录的意思,我这么做其实是有别的目的的。
  常言道,三人行,必有奸情。
  看着我们这个诡异的组合,我找借口回家拿东西,刚一进门便掏出手机猛给吕筱然打电话。在告之确切地点之后,我很严肃地加了一句,“你一定要装成跟我们巧遇,这样更能突显你跟季晓录的缘分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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