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绿,男与女-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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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都不太会游。那种专业的游泳池水很深,大部分人靠在边上发抖。几个男孩嘴唇发紫地问:“她们女的为什么不冷?”
其中一个人哆嗦着回答:“据说女的皮下脂肪厚。”
其实苏梦醒那时跟几个女孩已经冷得接近抽筋,不得不抱在一起。
那个救生员大兵哥闲得无聊,经常下来教他们这些小鬼——他教得很简单,把他们轮番踢进深水,他们挣扎着往岸边划,自然而然就学会了。
郑义成比她大两岁,又是男孩,有自己的朋友圈。有时候他跟自己的朋友在玩,碰到她跟她的女伴,会招呼一声,把她们叫过去,对自己的朋友说:“这是我妹,以后碰到什么事,关照一下。”
分开后,她的女伴好奇地问:“郑义成咋变你哥了呢?”
苏梦醒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运气这么好,明明不可能的事,却凭空掉下来个哥哥,简直是狗屎运。她曾经隐隐约约地听父母说起过,郑家原来是有个女孩的,那个时期“革命”闹得凶,郑爸爸和李妈妈又两地分居,小女孩不满周岁,生了重病,李妈妈抱到医院,医院里居然没有医生在工作,可怜的小女孩在妈妈怀里咽了气。
这样的刺激让李妈妈差点得了神经病,也使得郑爸爸痛定思痛,毅然从军,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那个时候天下大乱,只有部队没有乱,一切都还照常运作,不会发生孩子死在妈妈怀里的悲剧。
但是李妈妈再也不肯生孩子。那年大年初一,看到打扮得跟小天使一样的苏梦醒,想起自己夭折的女儿,心中的沉睡的一种感情霎那苏醒,硬要认她做女儿。
所以苏梦醒从天上掉下来个哥哥。
他们进的同一所小学。甚至于苏梦醒小学报名的时候,都是郑义成拿着户口本,带着她去学校的。
他们的房子做过调整,不再门对门,还是在同一楼里。新房子宽敞明亮,他们各自有一间单独的房间。郑家只有一个孩子,郑义成的房间相对来说大一点,所以他们喜欢待在郑家读书。
李妈妈搞化妆,很喜欢打扮苏梦醒。她很会做衣服,苏梦醒在学校里合唱的时候穿的白衬衫,花裙子都是她做的。她还会做各式各样好吃的,以至于他们南迁之后,苏梦醒曾经半嗔半怪地对她说:“我这么胖,都是您老人家喂出来的!”
李妈妈笑咪咪地回答:“瞎说!谁说你胖啦?这样刚刚好。”
那一年是有名的百万大裁军,裁掉的实际上都是非战斗人员。苏梦醒的爸爸从某种渠道自己在名单之上,给自己联络了江南H市的某出版社,得知郑义成的爸爸也在名单之上,给他点了醒。梦醒爸爸先带着老婆孩子到H市落脚,给郑义成爸爸联络了H市的交响乐团。
那年苏梦醒16岁,可以跟着父母南下。郑义成18岁,已经超龄,只好住在同学家里准备高考。
那一次的南迁,是苏梦醒人生中的第一个噩梦。
搬家之前,父亲告诉她,H市的方言跟普通话非常接近,很容易听懂。
H市很温暖,11月的时候女孩子们在穿裙子。
H市风景美丽,山清水秀。
他们的新家也是三室一厅,他们姐弟还可以有自己的房间。
但是,等他们全家搬进去,事实是——
她进了新学校,发现H市的方言根本跟普通话是两种语言,她不但听不懂同学们在讲什么,有些老师的课都听不懂。
他们二月份搬过去,是H市最冷的季节,阴雨连绵,又阴又冷。室内没有暖气,房间内外一样的温度,她在房间里也不得不穿着羽绒服,臃肿得根本不能转身。
H市风景区是很美丽,可是城市看起来破破烂烂,沿街的很多房子是木结构的,又低又矮,道路浅窄,她甚至看见很多女人当街刷马桶,把污水直接倒入路边的下水道。
他们的新家不是三室一厅,是老式的两室一厅,两个卧室各15平方,厅只有7个平方,一边墙放只沙发,另一边墙放一张饭桌,中间的过道只能容一个人转身。厨房卫生间都很小,一楼,在雨天格外阴暗潮湿。
她跟弟弟合住一间,她睡里边,拉一只帘子,弟弟睡外边。
没有自己的空间,上课听不懂,没有朋友,冷,苏梦醒差点发疯,做梦回到自己原先的城市,在学校里围着火炉烤火,回到家里有暖气,只需穿一件薄薄的毛衣,品着茶,读着书。走几步是琴房,即使下雪,雪是干燥的,穿着布制的棉鞋踩在上面也没关系。H市冬天最冷的时候也会下雪,可那雪是湿的,落地就化,踩下去是一包水,冰冷的雪水渗进皮鞋,那滋味不是好受的。
他们全家都向梦醒爸爸抱怨。梦醒爸爸在这个城市念的大学,没有任何的不适应。他说:“你们会爱上这个地方的。”
很多年以后,苏梦醒不得不承认当年父亲的话是真理。这个城市在今后的十多年里,显示了它勃勃的生机,显示了本地人的聪慧勤劳的本质,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把他们原来的那个城市远远地甩在后面。他们在这个城市里也得到比原来的城市更多的发展机会。当年的苏梦醒并不能理解这一点,她只体会到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巨大的落差,心里有着深深的失落和绝望。
在父亲那里得不到回应,她写信给郑义成,向他倾诉自己的苦闷。她说她真想跳进湖里死掉算了。
信寄出去没几天,她又遭到女孩子每月一次的“倒霉事”,外面下着雨,天半黑不黑的,阴冷让她的痛经到了痉挛的地步。她这个好学生平生第一次逃课,灌了热水袋躲在被窝里哭,哭累了睡,睡醒了再哭。
父亲中午回来吃饭,发现女儿的异常,还以为她生病了,要带她去医院。她不声不响,就是不肯起床。他只好打电话把老婆叫回来,问清楚怎么回事,梦醒妈妈特地跑到药房买回来一瓶益母草糖浆,给她用热水喝下一勺,才算好点。
晚上父亲把她叫进房间,跟她严肃地谈了一次,从远的保尔柯察金到近的张海迪,归结到最后自然是人的一生要面临很多困难,人是活的,困难是死的,活的人自然要打倒死的困难云云。
苏梦醒一向是好孩子,也没真的想去跳湖——要跳也要等到夏天去跳,这个天跳下去,只怕还没淹死,倒先冻僵。当晚她默默回房,把作业本书本理理整齐放进书包,第二天照例去上学。
一个星期后,郑义成的信到了,向她描述各位朋友的近况,然后笔锋一转,说自己现在住在同学家,不比住在自己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做功课之余,还要帮着人家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见人生不可能总是圆满的,你得到什么,可能会失去什么,你失去这个,可能得到那个,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最后他说,等他考上大学,要到H市跟父母团聚,到时候要她做导游。
他们这样通了两三封信后,苏梦醒慢慢适应了H市的方言,同学们也跟她熟起来,会跟她说普通话。有什么活动,她们用本地话商量好,把结果用普通话告诉她。半年以后她上高二的时候,已经基本上能听懂本地话,但是不能说。
过了雨季,H市的风景和气候都还温和宜人。郑义成向高考最后冲刺,他们的通信暂时中断。
苏志醒星期天要到郑家去学琴,都是苏梦醒陪他去。到那里,志醒跟郑爸爸到团里的琴房去练琴,梦醒待在家里吃李妈妈给她做的点心,陪她聊天,顺便打听“义成哥”的近况。
李妈妈在街上碰到什么好看的花布,忍不住买回来,给苏梦醒做成各种各样的短裙,连衣裙,甚至不用量尺寸,就能做得大小合身,样子又很时髦。
现在想起来,李妈妈花在她身上的心血比花在自己儿子身上的还多。郑义成的衣服倒都是买的。李妈妈自己这么解释:“男孩子,有什么好搞?穿来穿去还不是那样?女孩子多可爱,穿不同的衣服就是不同的样子。”
那一年郑义成考上军校,中文系的新闻专业。他考试一结束就奔赴H市,他家地方大,两家人在郑家聚餐,为他接风,兼祝他考上大学,鹏程万里。
苏家姐弟带着他玩遍H市的景点,吃遍H市的小吃,自然是我请客,你掏钱,郑义成掏钱付账。
他们在街头买回来5块钱一件的老头衫,学着美院的学生,用丙烯颜料在上面画图,苹果,甲壳虫,或者英文字母等等,穿在身上到处乱逛,惹得很多人拉住他们问:“你们这衣服哪里买的?”
他们嘻嘻哈哈地回答:“你们要吧?10块钱一件卖给你!”
一个夏天快过完的时候,郑义成总结道:“这H市啥都好,就是热得受不了,坐着不动都冒汗,动动的话,流汗就跟下雨一样。”
九月份来临的时候,郑义成正式从军上大学,苏梦醒上了高二,苏志醒跨入初中的门槛。 电子书 分享网站
3 飞扬的青春
苏梦醒上高二后,完全适应了南方的生活。她交了朋友,虽然不多,但是够用。她在文科方面的优势显露出来——她的普通话虽然带着口音,比起这群南方人标准许多,汉语拼音不用死记硬背。她刚来的时候特别奇怪,为什么这群高中生还要练习汉语拼音,接触时间长了才发现,原来他们分辨不了前鼻音和后鼻音,平舌音和卷舌音,完全靠一个字一个字死记。遇到这种作业,他们免去查字典的麻烦,直接来问她,她自然是一说一个准。
她作文好,知识面广,英语发音虽然带着浓厚的口音,但是语感好,语法准确,而且这些口音,也在半年后,在她的勤学苦练之下,消失得无影无踪。老师让她介绍学习经验,她说:“很简单,把课文翻译成中文,再合上书,把中文翻回英文,对照找差距,背熟,就学好了。”
她的弱项是物理和化学,到高二已经不学。其实物理化学不好不能怪她,完全是因为这两个老师的口音太重,不是H市的口音,是不知道哪个山区的口音,她完全找不到方向,对这两科产生了极度厌烦的情绪,勉强及格过关。文科的老师,普通话都不错,就算万一听不懂,自学也问题不大。
至此苏梦醒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在班里渐渐崭露头角,深受老师喜爱。语文老师姓周,是个半老头子,很热心,组织了几个作文好的同学,办了个小小刊物“雨丝”,把他教的两个班的同学写得好作文或者习作刻印出来,分发给同学们,说这样可以提高大家的学习和写作兴趣。
苏梦醒和女同学李映红,男同学张勇,马承波都是雨丝社的积极分子,经常凑在一起交流读书心得或者写作感想,甚至写些小诗小散文交换着看,互相评论一番,选登在“雨丝”上。
她跟郑义成保持着断断续续的通信联系,有空多写,没空少写。他们的信都寄到对方的学校。她跟李映红家住得近,在一条路线上,上学放学经常一起走。李映红见她时不时就收到远方来信,下课坐在位子上静静地读,有时候会笑个不停,就问:“谁啊?什么事这么高兴?”
苏梦醒回答:“我哥。他以为上军校很神气,谁知道军校的生活全是军事化管理,苦不堪言,他被整得不轻。哈哈。”
李映红好奇地问:“你家人口很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