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其他电子书 > 尘世挽歌 >

第40章

尘世挽歌-第40章

小说: 尘世挽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探亲,它就屁股摇得快闪腰了,抱着老廖的胡茬脸猛舔。看着它对老廖的亲热,我多少有些嫉妒。心想这家伙大肉吃腻了,还想喝粥么。
我每天是要懒觉的人,大早就听见它在窗下呜呜低鸣,抓耳挠腮急火攻心的样子。我一吼它,它便改成乞怜的神态。等我牵起链子,它便往门外拖,一出大门就在野地里翘起后腿遗矢,然后双脚扒灰迅即掩盖。原来它是不肯排泄在我廊下,才这样强憋着自己的。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获得的这种教养和习惯,为了不影响我的睡眠,我开始为它解开绳套。这样它就可以随时在花园出恭了,但它仍坚持在最角落的地方方便,不给主人添麻烦。
它平时就在院子里散步发呆打瞌睡,静如处子;但偶尔发现有松鼠或者耗子翻墙过来,它却能动如脱兔,射箭般迎击过去,并发出恐吓的嚎叫。一般我是不许它进屋的,到了饭点如果我还在写作,它便会从帘下探头探脑提醒它的饥饿,但脚却不敢越雷池一步。我以为它已经养成不敢进屋的习惯,有时出去忘记锁门,等我回来才发现被子上印满梅花,它似乎报复般地在我床上过瘾宣泄。我拎着拖鞋找它上课,它似乎知道犯错惹祸,远远地窥视着我的行动,不尴不尬地故作轻松。一旦我追到它,它立刻卧倒等着挨揍,既不逃跑也不嘶喊,更不会反咬一口。我的手才举到半空,它的眼睛就吓得乱眨,缩着脖子皱着眉头,一副听天由命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
相处久了,感情日增,我以为它乐不思蜀了,就放松了警惕。哪知某天来客,大门刚开,它便趁机窜了出去。我追赶着叫它,它也停步看我,但我一向前冲,它就撒开丫子狂奔。我岂能跑得过它,只能看着它远去。到下午,老廖抱着它回来,说它跑去客栈他的门口守候着。对于这样恋旧的家伙,我还真没法惩处了。譬之于人,这正是知道感恩和毫无势利的表现,我何能苛求于这个畜生。

老廖在大理整理写完了《末代地主访谈录》,就要回四川了。他想带着球球还乡去陪他的母亲,这时我才开始意识到依依难舍了。禅和子曾说:桑下不三宿。意味对一棵树也会生情,有情就难以破执,不破执岂能参透情关,顿悟成佛。对树犹需戒惕,况乎球球这样一个充满灵性的坏种。既然已经上了贼船,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义父之责承担到底。老廖见我如此,遂将球球留给了我。
可是球球仍当老廖只是寻常的小别,逮着空子便逃亡出去找他。那时正好我也出游,平时交给邻居的房东在代养。房东十分着急,来电道歉,我让他们去老廖住过的段家园看看。晚上房东告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守候老廖的球球。等我半月后回去,球球听我足音初到门前,便在院里惊喜撒欢,急不可待,似乎已看见一架排骨朝它走来。原来邻居房东也圈养着一只狼狗,每天只喂一餐,就只给玉米面糊。球球不能特殊化,口中已然淡出鸟来,看见我回,自然有种未被遗弃而重见天日的欣喜。
球球的天性原很纯良,且十分好客。每有客来,它比我还亲热激动。扑上去摇尾乞怜,舔手示爱,屁股扭出花来。即便十分眼馋,肉食摆在院里的矮桌上,它也只是围着转悠,从来不敢贸然上桌偷食。大家扔给它骨头,小的就迅速吞下,大的则立刻含着出屋。如果有人看它,就装作若无其事地漫步,一旦发现没人,立即找个隐蔽处刨坑,把骨头埋存进去。我常常笑话它,像一个省吃俭用的富农,对未来似乎充满了忧患意识。诗人梁乐却说,只怕它以为把骨头种进地里,来年就会长出卤肉来——一只狗也在耕耘着它的日子,偷偷期盼着意外的丰年。
很长时间来,它给我的孤独写作确实带来了乐趣。写累了,到院子里和它说说话,恶作剧地捉弄它一下;它尽管经常上当受骗,但依然每次听到召唤,还是畏怯地来到脚边,狐疑地等待我的新招。夜里,我就在廊下为它准备了一个纸盒做窝,但它更喜欢在躺椅上睡觉。半夜醒来,听见它在屋外鼾声如雷,仿佛院里住着两个醉汉,自然就少了寂寞。尽管这样的小犬,原无防卫和攻击能力,但是稍有异响,它还是会本能地勇敢扑出嗷嗷警告。在萧索村居生活里,人便多了许多安全感。
闲来无事时,我也会牵着它去古城游逛。一路走来它都要沿途撒尿,留下求爱的信息。但凡见着别家的狗,它都想上去亲热。有的大狗很凶,常常要追咬它,我也只能牵着它跑开以免受伤。看着它像一个情场上的劳模,孜孜不倦地奔波于途却求偶不成的沮丧模样,也不免联想到人世间的种种离合因缘,无端生出许多感慨。
有个女邻居苏苏抱着一只小母狗常来串门,把她那妖精穿得花枝招展,视同千金宝贝。蓬头垢面的球球,像一个波希米亚式的嬉皮去觊觎一个布尔乔亚的小姐,又不敢直接去生扑。连我都几乎想放下老脸,去帮它求苏苏把她的小母狗放到地下来,以成全它们一段交情。大家都笑话球球对情欲的执着,我只能惭愧地撇清责任说——这点,主要还是像它的养父老廖。大家嘿然。痴于情,而终老于山林,球球也许和这一代人真有默契之处。

老廖的书稿在兰登书屋出版,终于可以依靠稿酬,在成都的远郊按揭一套小房。这是他临近五十才在这个国家安下的第一个家,他得亲自回去筹款装修。那个冬天,中文独立笔会也决定给他颁奖,他再次来到了北京;而我也恰好回京。
头天晚上,他高兴地邀请我们一起在川码头喝酒,并要我们次日下午去某酒店参加他的颁奖大会——笔会已经在那里预订会场和几桌酒席。第二天我正准备赴会庆贺,却听周忠陵说,老廖昨夜已被成都有司来人给请回去了,会议取消。他已经多次这样被请回,我们也见惯不惊。我只能笑他,每次回程都能免票,真是国家给他的福分。
开不开会,奖都仍然是他的,原不足怪。我奇怪的是他出狱多年,却至今不能拿到护照。他的户口一直还在重庆涪陵,本人早已四海为家。许多年来除开埋头写作,他确实没有再犯天条。但是只要他去涪陵警局申请护照,声张他的合法权利,便要被驳回——借口是出入境管理法某条:出国可能威胁国家安全者。
我实在想象不出,这样一个成天背着箫和口琴以及铜钵到处飘零,只知道文学和音乐的人,究竟对他的祖国构成什么威胁。有一批维权律师准备义务为他起诉,但我深知,这样的行政起诉,法院根本不予受理。如果他选择像老百姓一样赴京上访,那不仅于事无补,反可能被友好地送进医院去治疗——这样的事,年来并不鲜见。他对此只能无奈地说,出不出去原不重要,反正每年去申请一次,已经十几年,只当是在做个行为艺术了。
就在07年的冬天,我和余世存为包遵信先生送行书写挽联,又聚在了一起。世存是我的老乡兼故交,也是一个非常纯良的男人。他是八十年代末的北大中文毕业生,本来分在国土资源部工作——对许多人来说,这恐怕正是攀附权贵的良机。但是他却最后选择了辞职,去做了90年代影响中国甚多的《战略与管理》的主编。后来杂志停刊,他也就成了自由撰稿人,是为数不多的坚持独立立场的民间思想家之一。
我知道他在北京的生活,实难回避酒局和警局。凡有风吹草动,就有穿制服者要来为他站岗放哨,陪他买菜聊天。还有很多晚辈后学,也会来向他请益。他是嗜书之人,原本无意江湖纵横。我便撺掇他也去大理读书,私心也想多个可以寒夜过访的酒友。他原也去过敝院,颇多同慨,当下就决定徙居大理。很快我们就在南村,寻到了另一农家院落,相去我的寒舍,也就几百米。我们就算随时可以“隔篱呼取尽余杯”了。
最重要的是,我又为球球找来了一位绝佳的教父。这小畜生似有灵感,看见前仆后继的父亲接踵而至,心下窃喜,初见世存便屁颠屁颠地巴结不已,仿佛它从此也有了社保一样。

世存也是靠微薄稿酬生活的人。但更多的时候,他那些啼血之作,反而是无法在自己的国家换取稻粱的。他为人谦和恭谨,处世却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属于那种温良之中傲骨铮铮的另类知识分子。相比起我的顽劣和粗糙,球球似乎更喜欢和他相处——他几乎从来不厉声训诫这个沉默的小友。
人与人相交,讲究的是情味相投;其实人与动物之间,也有一个气味相投的缘分问题。球球对寒舍的过客,绝大多数都一见如故,也有对一些来访者充满戒备的时候。两三岁的它,几乎像阅人无数的长亭老树,用它的鼻子即能判断人间的敌友和善恶。通常它远远地打量来人,用它那暗藏智慧的忧郁目光表示不屑于亲近的态度时,往往也能契合我内心的情感。
世存和球球相看两不厌,当下定交成了朋友。他的房东原本也给他留下了一只小狗,但他左看右看就是没有感觉,还是退给了原主,却要求和我一起分享对球球的抚养权。反正这玩意又不是老婆,弟兄们要分享自然可以同乐。于是球球便得以东家吃西家住的两边享福,我们反倒像它的大房二房了。
我一般对球球实行的是圈禁政策,也就是院门长闭只许在院落里活动,而且不许进客厅卧室。要带它出去,也是要戴上项圈链条的——有点像个严父,怕孩子混社会受到伤害。有几次它暗渡陈仓出去撒野,我和梁乐满村子寻找,在苍山下呼喊,但凡有母狗之家便去小心哀告;那种凄惶和担忧,确实如孩子走失的老人。
但是世存对它却一开始就采取的放养制度。他的院子略大,为了节省和吃放心菜,他们小两口竟然在那薄土上开荒种菜,真正过起耕读生活来。球球在他的院子出入自由,活得像一个散仙,就开始变得野性起来。经常一出去就是整天,也不知到哪里鬼混,到半夜才回去敲门。等轮到在我的院子小住时,它一旦偷跑了,半夜却总找回世存那里。如果那里敲不开了,才会到我的门边守候。
有一次它走了两天,我和世存都开始担忧它被拐卖,内心感到揪疼之时,它又疲惫归来了,我们都无法想象它经历了怎样的逃亡和历险。我喜欢喝斥它,而世存则习惯对它轻言细语。因此它便更愿往世存家跑,更喜欢世存这样温润如玉的慈父。我知道它的善良和弱小,也了解这个社会的险恶,因此总是担心它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在流亡的路上遭遇伤害。村民们流传乡下有专门套狗的人,即便是凶狠的狼狗,他们都能用一种秘方默默引走。像球球这样从不攻击他人且长得像一锅肥肉的家伙,岂不是人狗皆能看中的下饭菜。
果然未久,它的第一次险情便出现了。

去年春末,我把球球全托给世存,自己则去了四川灾区搞社会调查。孟夏我回大理小憩,世存吆喝着球球回来,它一见久别的我,仍旧激动非常,拥抱狂吻真正如劫后重逢的恋人。饭罢世存回去,有意让它留下陪我盘桓几天,它却自以为是地要跟着世存,像一个撵脚的孩子。我想它是对我这种飘萍无据的生活感到害怕了,才更想有一个稳定的依靠。
世存走后,它一会探头进来呜呜唤我,一会又去拍院门,看着它那丧魂落魄的样子,我虽有些失落感,但也感到些许不忍。我不能把我的爱强加给它,它在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