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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单人房or双人房-第17章

小说: 单人房or双人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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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样不好吧。”普华摇头。
  “你妈那边呢?要不先告诉她?”彩虹给了些意见,普华思忖觉得还是不妥。
  “要不……让娟娟陪你去说,实在不行,让她说!”麦麦提议。
  “好,我去!我说!我什么都说!”娟娟挥着筷子抢白,迫不及待坐在普华旁边,“一会儿你多吃点,大不了我给你说去,反正又不是你的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已经到了这一步,豁出去了!施永道能把我怎么样!我把他那点事都说了!最好什么都告诉你爸,包括那个孩……”
  普华敛下眼睫咬咬嘴唇,适时打住了娟娟接下去的话。孩子的事总是她的禁忌,除了万不得已她绝不提起,就是和永道拌嘴吵架到激烈处,也鲜少提。那是他们之间的一个死结,想起来谁都不会好受。
  “先吃吧,一会儿都凉了!”彩虹出来打圆场。
  “恩,吃吧吃吧,别逼她,车到桥头自然直,是吧!”麦麦对娟娟使了个眼色。
  娟娟点点头,靠在普华旁边,一样样帮她夹菜,把话题转到自己的办公室暧昧上。
  几个朋友里,娟娟是两肋插刀的类型,也许话不中听,但普华打心眼里倚重她。她重新振作起来跟大家涮锅聊天,尽量保持愉快的心情,就是不愉快,至少不要伤心。餐后,她们几个在小鬼公寓里KTV,都是老歌,唱得很尽兴。普华只是听,越老的情歌越有味道。
  单身的日子并不是一碗苦水,只要自己能够端平。回家的路上,她特意让娟娟陪自己散散步再打车。走出一段路,身边没人了,普华才打破沉默告诉娟娟自己的决定。
  “我自己讲吧,给我些时间,我再想想怎么能让我爸接受。”
  “嗯,你看看时机,我就是觉得别拖下去了,上次见他大哥那晚……你们没怎么样吧?”娟娟挽着普华,比吃饭时沉静了许多。
  “还好,他说……是最后一次了,还说……他想成家立业……做爸爸……”普华不觉放低了声音,说完望着蒙在薄云后的月晕。
  “靠,有时候我就真想……”娟娟握拳,被普华压下去。
  她指着晕圈问娟娟,“明天会刮风吗?”
  娟娟凝视着夜空,忍了忍,重新挽着普华的手臂。
  “普华……”
  “嗯?”
  “你真能……忘了他吗?”
  普华思考了几秒钟,很慎重的摇摇头。
  “忘不了。”
  “为什么?”
  “因为……”她重新审视着月亮周围朦胧的晕光,像是遥望着过去,“娟娟……”
  “嗯?”
  “其实……”
  “?”
  “我见过安永……”
  “?”
  “两次。”

  3…7

  几天之后,娟娟还在就那晚普华的话旁敲侧击,希望能探出一星半点的真相。但普华一贯对过去的事情讳莫如深,又涉及到两个男人,不到时机,娟娟知道就是硬逼她也没用。
  最后一次见面之后,心情比以往平复了许多,普华难免还因永博提及的事情略有不安。她照旧用老办法打给实验室的毕马威,希望侧面了解永道工作上的问题。毕马威是永道学弟,对普华一贯敬重,但不同于过去的热络,除了叫了几声嫂子,绕着圈子说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敷衍,他并没向普华透露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就好像最后一丝门缝也在面前闭合一样,普华走投无路,只能暂且把事情搁置下来。但每次与永博邮件往来,除了谈他的照片,普华总忍不住想问上两句永道。有两次反反复复写好了一些话,临发送时又没了勇气。
  既然决定远离他的生活,这时再去关心牵出不必要的联系,她自己都会觉得过于矫情了。
  好在,林果果回北京了。
  普华带着第一期试刊收到的几十封读者来信,特别选在一个阴沉无稿可审的下午约了和林果果见面,把自己的注意力又转回工作上。
  见面的地方叫“书虫”,是家普华从大学时就喜欢光顾的老店。由餐厅改造的二层书吧四壁都是书架,琳琅满目的陈列着老板从各地收集的二手英文书,拾级而上的走廊两侧设计出摆放书籍的展板,张贴着每一月新上市的书籍海报和时下畅销的英文期刊。宽敞的咖啡区里有几组布艺沙发,普华到时,林果果就坐在窗台垂下的一条叶蔓边,正专心致志读一本新上市的《心理》杂志。
  普华在沙发边停了一会儿林果果才察觉到。她并没有许久不见的距离感,把书扣在拖地的长裙上,指指对面的沙发请普华坐。店内的背景音乐有效的化解了初次单独见面的尴尬,也让普华可以静下心点上一杯热巧克力润润喉咙,把在家里就酝酿好的腹稿又温习了一次。
  “读者来信?”林果果接过普华送上的一个大信封,并未急着打开。
  “嗯,很多人对那篇幸福指数很感兴趣,几个比较长的邮件我都打印出来了,这样你看着比较方便。”虽然已经做了几年编辑,但是面对林果果,她总当成是在与一位心理医生交谈,吐出每一个字都格外小心,“有些,你可以谈谈你的意见适当回复一下,主编说可以在读者的版块选登几条。”
  “好,我有空看。”林果果对那些信并未表现出极大热情,她只拿出其中一封大略看了几眼就放到手边,端起面前的咖啡嘬了两口。
  “你怎么看?”
  普华搅拌着热巧克力上漂浮的一层奶油,听她这么问,有些意外。
  “我?”
  “对啊,你。”林果果眨眨眼睛,她并不漂亮,但眼睛里有种穿透心灵的敏锐力量,“你怎么看幸福,或者说,你如何评价……你的幸福?”
  普华下意识的摸着手上的戒指,虽然天天都戴着,但每每被问及婚姻,她还是有种随时会被洞悉秘密的不安与紧迫。
  “我……我还好吧……”她想了想给出了模糊的答案。
  这样的答复显然在林果果预料之中,她放下咖啡不紧不慢的又问了一句,“真的吗?”
  “为什么这么说?”普华没拿稳,杯里的热巧克力泼溅出几滴。
  “没什么,只是一种感觉吧。”林果果重新打开杂志,漫不经心的翻着,时不时又抬头看看普华,“别在意,职业习惯。”
  回家路上,普华还在琢磨林果果所说的“一种感觉”。她路过街边服装店的橱窗,从玻璃里望着自己。在灯光和模特的反衬下,她平淡普通到不会被路人多注意上一眼。这样平凡的躯壳表象,林果果也能感觉到什么?
  普华取下手上的戒指握在手心里,捉摸不透那个迷一样的林果果。
  她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路过快餐店买了个汉堡果腹。一个人逛街是无趣的,吃完汉堡,走进了一家音像店,因为是家很熟的老店。她曾经和永道频繁光顾那里,淘换了许多他喜欢的CD。推开玻璃门,摆在玄关上的还是那只会冲着顾客摆手臂尖着嗓子喵喵叫的招财猫。
  店里的布置变化不大,货架上上了新专辑,大多是普华没听说过的歌手和乐队。她对音乐没有特殊的偏好,安静柔和即可,永道的口味就非常挑剔。
  普华在音乐剧架子上发现了一张《日落大道》,那是以前他们跑了许久都没买到的韦伯作品集中的一部,碟片背面有套装介绍。她走过去,和货架前站着的长发女孩不约而同拿起了CD,又都放回去。
  女孩对普华笑笑,指着旁边的架子说:“那里有二十周年纪念版,更好。”
  普华按着她的指点,在一旁的货架上找到了纪念版《日落大道》。她突然产生了购买的冲动,可翻过来看看价签,太贵了!只好把CD放回去。
  离开音乐剧区,普华到便宜的老唱片架淘货,试听老板推荐的一张精选辑。远处货架有人冲着她站的地方跳脚摆手,正是刚才给她推荐CD的女孩。只见她兴奋的挥舞着一张CD,隆起手在嘴边叫了一声:“安永!在这儿呢,快过来!”
  虽然戴着耳机,但那两个字普华依然听得很清楚,她初以为是听错了,便下意识的回头。
  刚刚在货架间错身而过的背影转了过来,之前只觉得眼熟,现在看清了,是纪安永!
  普华想也不想,摘下耳机往门口走,招财猫正挥舞着肥胖的手臂对着刚进门的客人喵喵叫。她低下头加快脚步,险些和撞到进门的客人身上。
  “普华?”
  一抬头,还是认识的人。
  海英挽着尹程,手里正提着购物袋,一脸惊喜的望着她。普华顾不得打招呼,背后已响起了问好。
  “最近好吗?”
  纪安永身边的女孩,同样挽着他的手臂。
  普华低着头,手上的戒指是取下了,腕上的红绳还在。
  她本要转一转让自己看起来镇定自若,可才碰到绳扣,戴了许久的红绳却毫无缘由的从中断成两截,落到了脚边。
  ……
  半夜普华从一阵剧烈的心悸中醒过来,睁眼把放在枕边的手机拿过来。手机上的饰配有一个很小的荧光挂件,就着那一丝微弱的光亮,她把手从被子中抽出来摸索着光秃秃的手腕,挂过红绳的地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好似它从来没有存在过。闭上眼睛,音像店里的一幕又浮现在她脑海里。
  比起最后一次见面纪安永略微胖了一些,镜架也换过了,比以前的更斯文,也有了年龄的痕迹。他身边的女孩落落大方,捡起红绳还给普华,很自然地跟她打招呼。
  介绍是安永做的:“这是叶普华,中学同学,这是我太太,钟德勤。”
  普华这才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的地方多了一枚金戒指,同样一枚戴在女孩手上。
  她那时想必笑得很不自然,所以他们两队夫妻都没有挽留她一起用餐。如果挽留的话,普华也会拒绝。这是个有些讽刺意味的重逢,现在她才恍然明白,与过去决裂的远不止施永道一人。所有人都默默选择了另一条路,为了更简单更愉悦的生活,只有她这样的人才会不断的自寻烦恼。
  大三纪安永离开以后,她把有关他的回忆通通藏起来。永道不止一次强调过“不能是他!”“不许是他!”因为他们是朋友。他也不断因为安永的缘故审视她,怀疑她,恨不得剖开她心里检查一番看看里面是否装着安永两个字。那是普华过得最灰暗的一段日子,想想都不寒而栗。
  第二天坐地铁上班,普华夹在乘客中翻书包里的笔记本,找到了那条断掉的红绳,断了的东西就是断了,接回去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下车后,她把红绳连同包裹的纸巾丢进了站台边的垃圾桶。虽然停在垃圾桶旁边缅怀了很久,但普华没再把它捡回来。
  比起永道的再婚,安永和妻子的出现对她最多只是情怯尴尬。顶着困乏的倦意,普华在办公室翻稿子,和同事们吃饭谈话,帮林果果整理读者来信。晚上,她抱着饼干桶趴在沙发上看《老友记》,用娟娟打印好的相亲名录折成盛放垃圾的小口袋,因为Monica的婚礼,泪流满面。
  安永与妻子,海英和尹程,别人好像都沉浸在幸福里,包括连电视里的Chandler和Monica。走到浴室,普华拿出架子上许久不用的化妆笔,慢慢勾着自己的眼线,又上了口红。
  镜子里的自己谈不上美,但也不过27岁不是吗?
  林果果问她,真的幸福吗?
  所有的答案都未及见到安永与海英两家的出现令她醍醐灌顶。幸福是什么?至少要像他们那样。
  洗掉脸上的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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