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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9章

女神总裁爱上我-第10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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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儿,他们的心都沉了下去,看来此次的古堡之行注定是一场没有归程票的旅行。

叶承欢嘴角泛起一丝神秘而冰冷的笑意,他没有躲闪,也没有出击,反而迎着敌人慢慢走了过去。

在他刚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刷的一下,整个世界一下子静止了。

所有人都凝固在某一瞬间,某个表情,某个动作,某种心情,连星光月色都不再浮动,只有他的脚落地时踩碎一块玻璃碴子的声音是那么清晰。

咯吱,咯吱,咯吱~

他低着头,一步步缓慢的向着德古拉走去。

第七封印,那道横亘在他灵魂中千万年之久的枷锁一旦打开,产生的不仅仅是一点点微小的变化,在那道枷锁之前,他是有血有肉的男人,在那道枷锁之后,他是众神之神的轮回之主。

宇宙苍生、诸天神魔的生死轮回,势必由他一手掌握!

他一个人横亘于世界的边界,在那个孤独、遥远、寒冷的边界上,只有他一个寂寞的影子在永远徘徊……

时间法则,让他成为这个世界唯一一个可以打败时间的人;空间法则,让他成为这个世界唯一一个可以无视自然规律的人。

此刻,他成为唯一一个可以傲然站立在时间和空间两**则边界的人。

此刻,他再也不用顾忌诸神的愤怒和诅咒,因为在这一刻诸神都已成为他手中的鱼肉。

他停下脚步,看着被时间冻结显得有些滑稽的血皇德古拉,露出几分嘲讽的笑意。

“唉,你说你吧,说你点儿什么好呢,放着的觉不去睡,偏要跑出来调皮,玩得好也就算了,偏偏撞到老子的枪口上来,今天我要是不好好弄弄你都对不住你这通折腾。”

他慢慢伸出手来,不知藏在对方身上什么地方的羊皮卷居然自行飞入他的掌中。

他瞅了瞅手里的羊皮卷,冷笑一声:“跟这个世界说再见吧,混蛋。”

伸手在德古拉面前一挥,只见德古拉好似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迅速干瘪下去,到最后整个人缩得越来越小,直到再也看不见了。

啪嗒,一身血袍掉在地上。

与此同时,那些呈现各种姿态的魔族人也随着干瘪下去,一件件血袍掉在地上。

刷!

时间继续,就好像从没发生过什么一样。

可斯立顿等人大脑在经过短暂抽风之后,那个时间节点前后的画面再也接驳不上。

只见偌大的大厅中央只有叶承欢一个人,德古拉以及他的那些魔族人统统消失不见。

就连威廉等人也都惊得目瞪口呆,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一切就像最拙劣的剪辑师剪出的最糟糕的电影胶片,两个镜头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关联,就那么生生给切换掉了,上一个画面是一男一女脱光了衣服准备啪啪啪的时候,紧接着就是老头老太太牵着孙子在公园遛弯。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

“这……这不可能!”审判台上的几个老家伙再也保持不住贵族般的优雅,纷纷起身大叫。

叶承欢侧过身来,脸上满是嘲讽和不屑,把羊皮卷在手里扬了扬,“你们的主子挂了,这东西借我几天,等我用完了就还你们,不过说实话我对你们的什么《挪得之书》真心不感兴趣,更没打算把十三血宿那帮老不死的鼓捣出来。”

卡玛利拉的**官和七大长老一个个面面相觑,“难道……你已经打破了第七封印?”

叶承欢没有否认:“差不多吧,所以我劝你们别再给我出幺蛾子,否则我随时封住你们这帮老不死的吸血鬼的嘴巴,让你们活活饿死!”

斯立顿等人一个个灰头土脸的耷拉下脑袋,暗中投靠德古拉的魔巫盟派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事到如今在强大到没边儿的北风之神面前,他们也只好重新“认祖归宗”。

一行人离开审判台,一起向叶承欢跪拜,“我们愿意听从北风之神的一切命令,永远效忠于您。”

叶承欢淡淡一笑,向威廉等人那边看了一眼,只见那几位还像没油的大蜡一般戳在那里,脑袋还处于断片模式。

他对几个老不死的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玩意儿,你们这帮老东西个个都是墙头草,哪边风大就往哪边倒。你们不用效忠我,我还是我,你们还是你们,咱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德古拉虽然挂了,可魔巫盟派还是一支强大的力量,你们卡玛利拉盟派要是还想躲清静,那是你们自己的事。要是想彻底解决那些隐患,就加入盟族会议,与精灵族和中立派联合起来,用你们的獠牙锋利再次起来,去撕咬敌人的血肉吧!”

斯立顿等人异口同声道:“我们愿意加入这场伟大的战斗,血族不死,卡玛利拉盟派不死!”

听了这话,叶承欢笑了,哈哈大笑,笑声在宁静的古堡中传出去,声震四野!

一抹上弦月挂上枝头,一阵夜风吹过,惊飞了满树的乌鸦,扑棱着翅膀在月光中呜啦啦的飞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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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3章封神

叶承欢正坐在古堡的一间异常奢华的房间里,屋里没有电灯,因为这座吸血鬼城堡是从来没有电灯的,月亮的光辉斜斜洒进来,虽然有些清冷,好在镶满珠宝的壁炉烧得正旺。

叶承欢手里正托着一只银光闪闪的银质酒杯,杯子里盛满了血红色的葡萄美酒,身上盖着松软的苏格兰羊毛毯,他知道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足有几百年的历史,整座古堡的价值难以估量。

早就听说吸血鬼虽然见不得光,但在夜晚过得都是贵族的生活,布朗古堡里的人则是贵族中的贵族。

当然,他手里那杯酒是最纯正的吸血鬼葡萄酒,吸血鬼除了以吸血为生之外,最擅长的就是酿制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不要说去喝,光是闻一下酒香就能让人一辈子魂牵梦绕,更重要的是,据说吸血鬼酿制的葡萄酒还可以延年益寿。

嗯,这个可以喝一点儿。

至少斯立顿那帮老不死的还不敢拿血冒充酒来糊弄北风之神,事实上,除了吸血之外,叶承欢还满欣赏他们奢华的生活方式。

当叶承欢喝了第三杯酒时,索菲亚还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恋恋不舍的看着他,“霍尔得哥哥,你明天真的要走了吗?”

叶承欢点点头:“嗯,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那么……你还回来吗?”说着说着,小姑娘的鼻翼有些抽动。

叶承欢捏了捏她冷冰冰又白嫩嫩的脸蛋:“神州有句话叫‘人生何处不相逢’,两座山永远到不了一起,但两个人只要活着总有机会见面的。”

“可是……魔巫盟派的大批敌人还没有解决,假如那些黑心的家伙伤害我怎么办,你就忍心不管我了么?”

“傻姑娘,德古拉已经没了,魔巫盟派也闹腾不了几天了,盟族会议很快就会在你哥哥的主持下召开,精灵族、中立族和卡玛利拉联手起来,解决那些杂碎根本不是问题。”

“可是……可是……”说到这儿,小姑娘哽咽难言,泪珠子断线般从洁白的脸颊滚落下来。

一旁的威廉也不顾伊莲娜劝慰的眼神,一向滴酒不沾的他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好像上辈子跟酒有仇似的。

那位管家莫顿先生则一个人站在窗前,满腹抑郁的装逼看月亮。

屋子里虽然温暖如春,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

是的,吸血鬼是残暴的,但凡和血有关的东西都不免染上残暴的色彩,但吸血鬼又是忧伤的,因为他们与生俱来就被赋予了月光一般阴柔忧郁的气质。

看着可爱的索菲亚哭得像个泪人,叶承欢伸手给她抹去脸上的泪水,微微笑道:“相信我,和平很快就会降临,曙光很快也会降临,黑夜再漫长也总会过去。索菲亚,答应我,等将来一切平静了,我要你去读最好的大学,交最好的朋友,嫁给最好的男人,过最好的生活。”

“可是……我……我怎么可能……我是吸血鬼……”索菲亚又哭了起来。

叶承欢一皱眉:“吸血鬼怎么了?吸血鬼也可以做人类的好朋友,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你就可以成为任何人的朋友。你看看你的哥哥,血族和精灵族打破了千年禁忌,到最后他们不是也在一起了吗?相信我,不管你是人类也好,是吸血鬼也好,是精灵也好,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没有人可以抵挡。”

索菲亚抬起泪眼,怔怔的问道:“那么,你找到你的爱了吗?”

叶承欢没想到这个小姑娘会突然问这种话,顿时一愣,目光迂回到窗外,“是的,我找到了,如果没有爱,我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打败德古拉,更重要的是,我不可能击败自己,爱让我明白,一个伟大的人格不在于你击败了多少对手,而是在于你能否击败自己!”

曲终人散,是一个古老而又伤感的话题,但叶承欢从来都不喜欢伤感,也不喜欢忧郁,就算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他也照样渴望有阳光的生活。

他在不停的跋涉,累了,就卸下背包,坐下来喝口水看看风景;困了,就倒下来不管天不管地的大睡一觉;饿了,他可以随便抓一把什么东西放到嘴里嚼也不嚼就吞下去:寂寞了……

寂寞了,他就和树木说话,和鸟兽说话,和天地说话,大不了像个疯子一样和自己说话。

总之,他就是这么一个让人猜不透、搞不懂的人,因为他有一颗风吹灭、水淹不死、天压不塌的心脏,旅途中有风景的时候他就停下来欣赏风景,浓云密布的时候他就欣赏浓云,哪怕下刀子他也会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等刀子下完了再把刀子一个个捡起来,细细欣赏,慢慢打磨。

总之,他是一个你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人,因为他就在你的身边,在开心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喝酒的时候、唱歌的时候、一个人静静看着窗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叶承欢去了哪里?索菲亚永远都不知道。

他去做了什么?索菲亚也不会知道。

她只知道的是,当第二天一早,突然发现那个人已经离开时,她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伤疤。

叶承欢去了哪里?

当然是按照羊皮卷的标注去了黑暗森林,尽管再也没有人知道曾经的黑暗森林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去做了什么?

当然是重修轮回之门,然后用诸神盟约对众神进行重新封禅,但他却舍弃了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神位,代之以三个女人,那三个女人是许可儿、米兰和叶知秋。

他将她们封为了神之天使,许可儿是掌管月亮的天使,叶知秋是掌管地狱之火的天使,米兰是操治愈术的天使。

她们将去往各自的领域,从此与诸神并存。

就像叶承欢曾经找回的那段回忆一样,当他没有找回的时候,他发誓必须找到,可找回了之后只能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

时间,这个东西总是无情的,如果你可以将它永久定格,那么生活也就阻断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时光荏苒,龙都,这座滨海的国际化大都市,并没有因为某个人的加入或退出而有所改变。

当一个胡子拉碴、看似满身潦倒的男人再次出现在这座城市的时候,他才蓦然发现,距离他离开这里已经足足一年了。

这个时候,他才终于发现,原来他是对抗不了时间的,哪怕他已是众神之神的轮回之主,哪怕他已经完成了自己封神的使命,哪怕他已经以绝大的勇气放弃一切,决定重新回到那片他熟悉的故土时。

面对这座繁华入昨、红尘滚滚的城市,他还是觉得自己像第一次来时一样,陌生、新奇、还有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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