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如月色 (长篇小说)-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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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吗?就能不愁吃不愁穿吗?总之,蝴蝶是代替不了面包的。叶之说,那明天你自己在家看墙壁吧。蝴蝶画好了,不仅能代替面包、美酒咖啡,还能代替洋房汽车。叶之振振有词。庄成认真地说,你真要去看蝴蝶?是看飞来飞去的蝴蝶,还是看制成工艺品的蝴蝶标本?你书橱里齐白石画册里的蝴蝶呀,蜜蜂、蚂蚱的还不够你去看?叶之说,那不是我的蝴蝶,那是齐白石的蝴蝶,我要找的是叶之的蝴蝶。艺术是什么,就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蝴蝶。唉,庄成叹了一口气说,我的大艺术家,那你就自己去找属于你的蝴蝶吧。我可没兴趣。
叶之瞟一眼庄成说,我又没叫你去。别讽刺我了,没准什么时候我真成了大艺术家。庄成认真了起来,说,就在海城,你想成为大艺术家?省点力吧。叶之固执地不语。
叶之和庄成结婚后,还真没独自外出过,自己像笼子里的小鸟,享受小笼子里的安全与温情,忘了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多精彩。她骑着自行车来到公园花圃边,看到初夏的蝴蝶已舒展着薄翼翩翩起舞。有的双飞双舞,薄翼相叠,一同扇动着风,动作和谐划一。特别是它们的颜色,无法命名为哪一色种。叶之没有足够的理由藐视它为杂色调,有的色彩像化装晚会般诡异。叶之想,蝴蝶为了生存,不拒绝表演,不拒绝花的诱惑,寻找花开仿佛就是寻找它的生命。蝴蝶的颜色的任何深浅都是一种表面,没有核心,只有遐想。叶之的目光在五彩缤纷里触及到颜色的一端不留痕迹地一闪而过。七色,在她眼里已不是颜色,更不是数字,亮丽成一种生存状态,谁也无法听到它殷切的呼唤,即使是深深的憧憬和强烈的祈求——每天早上拥有一个太阳,每天晚上拥有一个月亮。灵感如蛹化蝶,不仅仅在瞬间,目光对色彩进行碰撞,于是叶之的许多灵感被薄翼垄断。叶之感悟到,颜色暴露妩媚,颜色隐藏生机,颜色携带着情绪;吸引眼睛又拒绝眼睛,如少女走在黄昏的小巷里遭遇爱情,美梦顿然化为废墟,心跳散发颜色的味道,充满血腥,隐匿在花香的气息里。叶之又感到,蝴蝶的颜色有着执著的自信,若无其事地掩饰世界,等待戏剧性的故事随时发生。蝶翼制造迷离的颜色,未必协调,为了在含有恶意的世界里守护着自己。叶之痴迷地想到,蝴蝶的颜色单薄如命,可以被省略的命运,如颜色的声音。颜色有时如虚荣反复流行变得疯狂,把优秀的艺术家变成色盲,变成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叶之顿悟,寻找蝴蝶是寻找蝴蝶的颜色,是寻找自己的眼睛的颜色,黑白分明是它的真理。还有谁在阴霾中守住蝴蝶的色彩,或古典浪漫或现代潇洒,涂抹生命的七情?叶之想到这里一阵激动,她认为她找到了蝴蝶的颜色。
叶之恋恋不舍地骑上自行车回到宿舍,庄成已吃了午饭卧床休息了。叶之打开电饭煲一看,庄成中午煮的是面条,放了青菜和虾米。这是庄成的老三样。叶之饿了,舀出一碗吃着,也许是饿了,感觉味道还不错,她吃完饭,到走廊尽头洗了碗,就找出宣纸画她那属于自己的蝴蝶。她忘我地画着,小屋变成蝴蝶的旷野,无边无际。
庄成静静地躺在床上,以为叶之会温饱觅睡。而叶之却迟迟未上床。他睁开眼睛撒娇道,嗯——怎么你真的不来休息啊?叶之说,你不是睡得像死猫一样吗?怎么又醒了?庄成说,睡不着,我已经不习惯一个人睡了。叶之斜睨他一眼,哼哼地笑了,说,真有这么严重吗?古人说得好,温饱思*。要是你出差怎么办?还不得";走私";啊?我中午不睡,非得画完不可,不然灵感之神走了,我再向他抛媚眼都白费。庄成不满地说,搞艺术的总是神经质,酸哪!叶之说,那是你不理解,这很正常,他们必须工作,要工作,就要有一个好的情绪,好的情绪来自于好的触发点,这就是灵感吧。就这么简单。你不理解就大发歪论是对艺术的亵渎。庄成说,天哪!你这样上纲上线,说得这么难听。现在我倒想亵渎你!庄成说着调皮地跳下了床,将叶之抱到床上强行吻她,叶之大呼救命,他们在床上打闹一番,直到两人都翻滚累了,庄成才罢休,没有再打扰叶之。
叶之的画,画了三天才完成,她欣赏着富有象征的画,心情别提有多么舒畅了,取名《蝴蝶的颜色》。
作者题外话:此章已修改。 txt小说上传分享
生命之轻
生命之轻
幸福的日子过得真快,转眼数月过去了。庄成,你今天有事吗?星期天,叶之显得有些疲惫地走到庄成的跟前问。庄成说,没什么事,你怎么了?好像病了一样!叶之说,我难受,已经好多天了,这几天,我的鼻子少量出血,头有点晕,最要命的是浑身不自在,想吐。我想去看医生,拿点药来吃。庄成说,好,我带你去!是不是血小板减少症又复发了?他若有所思地说,是呀,由于条件不好,我们的伙食一直比较简单,也许时间长了影响了健康。叶之认为,庄成说得有道理。
他们来到医院,医生把了脉,问了诊并做了尿检,诊断为早孕。叶之听了可谓忧喜交加,喜的是她喜欢孩子的梦就要实现了,忧的是住宿条件太差,生下孩子生活上更不方便了。但比起当妈妈的喜悦,这算不了什么。而庄成显得忧虑重重。回到宿舍,他抚着叶之的肚子说,哎呀,真是的,不该来的时候他来了。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差,还不具备好的条件养他。再说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叶之说,是的,他猝不及防地来了,可既然来了,说明他和我们有缘,条件再不好也不至于养不了他呀,何况我们都有固定的收入。这整座楼的年轻人不也是这样养儿育女的吗?何况哪个不是到了三四十岁才有套房的?庄成一时无语,过一会他忧愁地说,其实我也不是不想要他,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种上的,万一那天喝了酒,生下来畸形或先天不足怎么办?叶之鼓着嘴不高兴地说,哪有这么巧的,我不怕,反正我要留下这孩子,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他了。庄成无可奈何地说,你再考虑几天,不急着下结论。
叶之做饭的时候一转身不小心打破一只小茶杯。庄成下班后看到茶杯破了,心生不悦,说,你这个人做事这么不小心,好好的茶杯就让你打破了。叶之说,一心一意在做饭,不小心,对不起。庄成脸色不好看地说,大家都不小心,是不是东西都得打光?叶之说,哎,你今天怎么了?没完没了的,不就是一只几毛钱的茶杯嘛,有什么好计较的?庄成振振有词地继续说道,几毛钱也是钱!像你这样今天打一只明天打一只就有理了?叶之说,我还就打破这一只,好在没打破第二只,要不然你饶不过我了?!庄成不耐烦地说,争争争,你就知道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大事小事都得顺你的意。叶之明白庄成的言外之音,就是他决定的事,自己就必须服从。他说不要孩子,自己就不能要。想到这,她不禁伤心地落下泪水来!
庄成不说话了,走了出去,过一会儿回来了,说,还生气?你就是爱和我争,其实我已经很压抑自己的个性了,有时我憋得很难受。我的脾气一直没有真正地张扬,很压抑的。
叶之说,你的意思是有恐吓的意味?庄成说,没有,我的脾气没有完全表现出来,我一直压抑着。叶之叹了一口气说,你就尽情地爆发吧,算我看错了人。庄成一怔,显得十分无奈地说,叶之,别哭了,都算我的错,小孩你一定得留就听你的吧。
晚上,叶之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感到万分委屈,别人的丈夫知道妻子怀孕总是万分高兴,与妻子分享那份从天而降的喜悦。而自己怀孕了,丈夫却不高兴。想想就悲从心来,泪水不禁又涌上眼眶。情绪过后,她又冷静地想,这孩子也许真不该来。万一不正常,庄成还不怪死自己,加上目前条件确实差,也就决定不要了,免得庄成心烦。唉,生活真像佛书中说的,不如意十有*?庄成为什么这么不喜欢孩子?真的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吗?想着她的泪水又流了下来。
清晨,叶之说,庄成,我们上医院吧,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我们走吧!庄成半信半疑,说,你真的想好了?叶之说,想好了!叶之口气坚决。庄成作了些准备,和叶之上了医院。
手术台上,叶之躺在冷冰冰的床上,心绪不定。她从内心里不想做掉这个孩子,此刻,她鼻子有些发酸,强忍住泪水。她想,别人不也克服困难一样养吗?这时,医生说,要不要打止痛针?叶之说,不用了,反正痛一阵就过去了。她有一种负罪感。手术开始了,猝不及防的疼痛,让她发出对小生命绝望的声音。疼痛是她所未预料到的程度,让她无法忍受。庄成冲进人流室,伏在叶之身上万分焦急,无所适从。手术做完了,医生让她躺在休息室稍息后再走比较安全。叶之照做了。她倦缩在床上,沮丧之极,腹部隐痛。庄成抚着叶之的肩膀歉疚地说,对不起,我不知人流这么痛苦,早知道就不做了,不如生下来!
回家的路上,叶之第一次感到生活的隐痛和无奈,还有一种轻视生命的负疚感。她真的感觉很不好。眼泪一次又一次漫上眼眶,但她强忍着不让它流下来。
回到家,庄成上街买了一些补血补品。这几天庄成一直照顾着叶之,不让她干家务活,但叶之照常上班。叶之有一种沧桑感。庄成的体贴让她忘却了不快。她属于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女人。
天气渐渐炎热了起来,庄成见叶之恢复得差不多了,说,叶之,其实现在做人流是习以为常的事,以后我们条件好了,一定生一个孩子。叶之说,当然,你不知道,我从小就梦想当妈妈,梦想和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庄成拥住叶之,吻她,叶之感到庄成是爱她的。她相信日子会一天天亮丽起来的,不会永远这么不如意。
叶之在宿舍看书。不一会儿,门外有人敲门,听口音,叶之知道庄成老家的乡亲又来了。结婚半年多来叶之几乎没有睡午觉,到了晚上经常也是人来人往。叶之躺也不是坐也不是。庄成应付着乡里人,和他们拉家常,仿佛局外人的叶之不能休息。客人走了,叶之憋不住对庄成说,你以后把他们带到你的办公室去说话吧,反正办公室离宿舍不远。庄成说,你以为这些人好应付,回去不背着我们说一大堆坏话才怪,不骂死也叫唾沫淹死!肯定要说连家门都不让进。叶之不理解,说,不会吧,咱们去拜访别人,都是生怕打扰了别人的。庄成说,你呀,你知道什么?整个一个脱离生活的人,生活在半空中。叶之说,你们乡里的事我确实不懂。客人来了,叶之生怕怠慢了他们,一杯茶是不能少的,问吃了没有,客人总是客气地说,随便弄点吃的就行了。叶之见客人说得倒也挺朴实、挺痛快,像他们身上携带的原乡泥土的气息。尽管叶之随便做了碗面,等客人吃完还没走的意思,客人没有主人要按时上班的概念,叶之还是硬着头皮陪着,心里巴不得他快点走了,可还得耐着性子。每当这种时候庄成在还好,要是庄成不在更是不知道陪他们聊什么。客人吃了面条吃了面包回乡去了,怪话也说了一大堆,说庄成的老婆一碗面一个面包就把我给打发了,连酒都没喝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