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之沙-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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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机上,林成非像个木头人似地呆坐了几个小时,莫末都没去打扰他,虽然心里的一串问号搅得她忐忑不安。直觉告诉她,至少对林成非来说,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可莫末想,等他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她只是体贴地为林成非叫一杯果汁,要一些小食,或者为他在座椅背上塞一个小枕头,让他坐得更舒服一点。
认识林成非和莫末的人,都羡慕他的好运气。莫末在一家港资的化妆品公司工作,人长得漂亮,且的确是多才多艺。她烧得一手好菜,神闲气定就可随时摆出一桌宴席来,永远能让林成非的胃妥妥贴贴的。莫末有运动天赋,能陪林成非打高尔夫,打网球,或其它林成非想得出来的运动。林成非喜欢摄影,莫末却年年都是鹏城摄影协会举办的业余摄影大赛获奖作者,摄影技术比他更胜一筹。莫末酒量不错,酒品也不错,跟林成非生意往来的老客户们都认识这个酒桌上令人如沐春风的可人儿。
可是莫末知道,林成非是那种特别有女人缘的男人,总是不断有女人愿意围在林成非身边转。莫末也私下调查过,林成非之所以跟简云分居,起因就是一个叫冯君的女子,因为与林成非同在一个厂,日日耳鬓厮磨,痴缠着林成非导致的。
莫末是如此聪明的女孩,认识林成非这两年多,她永远不动声色地贴在林成非身边,屏蔽了任何对林成非可能有非份之想的对手们,又从不让林成非觉得厌烦。
新人旧家
但莫末的这份小心翼翼,看在哥哥莫群眼里,就是份外的多余。莫群多次对莫末说,林成非不过是个年已四十的小商人,虽说自己开了家代做手机的厂子,为品牌机提供代工,在业界也小有名气。但在鹏城这样遍地黄金的地方,他那点财力并不显眼。而且虽说林成非长得不错,身材保养得不错,听说也很会照顾女人,但毕竟比莫末大了十多岁,已经人到中年。而莫末,就像莫群那帮哥们儿所说的,正是青春无敌的时候,放在哪里都闪光。莫群常当着林成非的面半开玩笑说,林成非不知几世修来的福,遇到莫末这样的姑娘。不知莫末看中林成非什么?而更让莫群不可理解的是,林成非对莫末一直犹犹豫豫,似迎还拒。偏偏莫末甘心情愿地伺候着林成非,从没有不耐烦,常看得莫群无名火起。
莫末从不跟哥哥解释,她为何认定了林成非。莫末认为莫群不可能理解她。莫群平波无澜一路念到大学毕业,在一个台湾人开的厂里做事,每月工资都交给了酒吧和烟厂。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快三十岁了还没固定女朋友。偏没事就三朋四友聚在一起喝个大醉,醉了就拍桌子指点指点江山,骂骂国内国际的领导人。只是对自己的以后从没认真想过。莫末特看不上这样的‘精英’。
莫末是个实际的女孩子,她早就为自己规划好了,三十岁以前要生孩子,在那之前要结婚,有自己的家。但她早已对比过自己的年薪和鹏城房价之间的差距,知道以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不吃不喝要二十年以后才买得起一套房子。既然如此,怎么才能完成规划呢?傍大款?嫁‘富二代’?当‘二奶’?同龄人里流行的口号是“宁可坐在宝马车上哭泣,也不坐在自行车后面笑”,在莫末看来,那些姐妹们真傻。莫末也相信‘贫贱夫妻百事哀’,但除了钱,莫末还要真实的家,有人给她真实的温暖和疼惜。只有名车和钱,给不了她这些。莫末常想,自己是个贪心的人。
认识林成非以后,莫末的第一感受是,这是个念旧而不贪财的人。在他的厂子里,那些高管都还是当年跟着他打天下的那几个人,除了管物流的老马因为身体太差,提前离开了之外,其他人都还是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在干。逢年过节,林成非无论多忙,也还要带着一帮老伙伴去老马家聚一聚,至今厂子里还为老马保留了一份股票,年年分红,从未拖延过。年前林成非带莫末去鸡鸣寺烧香,那里的和尚算林成非一生都有财运。但莫末冷眼看来,对‘财’之一字看得开,愿意散财,有饭大家吃,绝不吃独食,才是林成非聚财的原因,他绝不是靠所谓‘运气’发家的人。林成非常跟莫末念叨的一句话就是‘财聚人散,财散人聚’。跟着这样的人,莫末除了放心,还是放心。
对林成非与简云分居不离婚,在莫末看来,恰恰也是因为林成非念旧。她想,简云是不死心,林成非是不忍心。而林成非必自己大十几岁,莫末对此只有欢喜,没有不悦。想想看,对一个糟糠老妻,林成非尚且照顾有加,那么将来,对比自己年轻许多的娇妻,他又有什么理由不疼惜呢?莫末唯一要做的,就是促成林成非下定决心跟简云离婚。
她知道,林成非与简云分居已经多年,随时可以离婚,她已经让哥哥催促他好几回了。而这次出来旅游,林成非答应莫群说回去就认真想想结婚的事。莫末表面虽然平静,但心里已雀跃不已,自己都觉得最近这段时间容光焕发。她知道,依据法律,林成非与简云因分居五年之久,只要一方申请,离婚是顺理成章的事,不存在任何障碍。即使今天林成非忽然大变颜色,莫末也不太在意。不管发生了什么事,莫末想,只要不影响她和林成非的婚事就行。
有时候莫末心头也会掠过一丝不安,如果此次林成非和简云离婚出了什么意外呢?莫末在心里暗下决心,这次回去,一定要约简云再出来谈一次,让她不要阻拦才好。当然,约简云要背着林成非。
香港机场已经就在脚下了,林成非仿佛从梦游中醒来,用陌生的眼光看着莫末,莫末被他看得直发毛,道:“没什么事吧?”
林成非摇摇头,终于艰难地开口了:“这次回去,我要先去找简云,我们再联络吧。”
莫末看了看林成非的脸色,小心地点点头:“ 如果需要我做什么,随时打电话。”
林成非苦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出了香港机场,正是午后时分。两人匆匆分手,莫末去中环公司,林成非返鹏城,然后,直接奔向市肿瘤医院,按简青给的信息去找杨显。
太阳已经偏西了。站在家门口,林成非颤抖着手将钥匙伸进锁孔。理论上,这还是他和简云共同的家。这些年,简云换过两次锁,都托人将钥匙带给他,却从无一句附言。印象中他从未用过这些钥匙。如果要进这间屋子,他会跟简云约好时间,按门铃,等简云开门。可是今天,他想自己开门。
钥匙还没转一下,门就自己开了。晓晓含笑站在门口,轻轻叫了声“爸爸!”
林成非打量着女儿,晓晓好像在等他?几个月没见,晓晓有什么地方不同了。长大了?嗯,似乎是长高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看上去更成熟了,像个大姑娘了。不再像以前,每当见到林成非,晓晓都要像猴子一样,一纵跃到爸爸怀里,搂着脖子亲个不住,一边埋怨他怎么过这么久才来看她。
林成非的眼睛有些发热。时间!时间能改变一切,不是吗?
晓晓接过爸爸的包,随手搁在门厅的小桌上:“妈妈去海边了,说要一个人走走。我带你去找她。” 。 想看书来
会面
林成非怜爱地抚了抚晓晓的脸,微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找妈妈?”
晓晓顺势拉住爸爸的手,穿后巷往海边去:“快走,再晚一点妈妈要去青姨家给简慧送行,你就见不着她啦!”
林成非哦了一声:“简慧要去哪里?”
晓晓伸开两只胳膊走在高高低低的路沿上,努力保持着平衡:“简慧明天要跟明宇哥哥去东缅村‘支―――教’,就是去教村子里的小孩读书。”
“支教?她不用上学吗?‘明宇哥哥’是什么人?”
晓晓笑了:“爸爸,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呀!”
林成非嗓子里有些哽。没错,他已经离开简云和晓晓的生活太久了。但是这种离开不是他一直想要的吗?为什么今天他却觉得那么刺心,有浓浓的被抛弃的感觉?
晓晓显然没有想给爸爸解释的意思,她只不住声地催促他快走。已经能听到海浪的声音了,渐近渐远的汽笛声此起彼伏,仿佛是在海浪鸣奏曲里加的高音间隔符号。
林成非的心忽然跳得快了。海边显眼的礁石上,正是简云抱膝坐在那里。她面向着西天的晚霞,一动不动地不知在沉思什么。
林成非加快脚步向简云走去,一瞬间忘记了晓晓在身边。晓晓默默地退后几步,看着父亲越走越近。母亲发现他了!母亲回过头来望着父亲。父亲停了一下,也踏到那块礁石上,与母亲并肩坐在一起。夕阳把海面染成金黄,父母都笼罩在那一片温暖的色彩中。如果这副画面能够永远存在,晓晓想,我愿意用一切去交换!可惜世间最美丽的,都是那些走得最快的,再也找不回来的。
海边走来一位捡拾紫菜的老婆婆,她经过晓晓身边,诧异地问:“小姑娘,你哭什么呀?迷路了吗?”
晓晓摇摇头:“我没有迷路,是我的爸爸妈妈迷路了,他们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们找啊找,我们家已经被火烧没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弓着背的老婆婆脸上写着不懂。半晌同情地道:“那你们以后住在哪里?”
晓晓流着泪没说话,她看着远处父母的背影。他们在谈些什么?不过无论是什么,都已无关紧要了。还有什么事来得及做呢?晓晓想不出来。太阳就要下山了,永远地、永远地落了。
老奶奶等不到晓晓回答,一个人嘟嘟囔囔地走了,又回过头来叮嘱晓晓:“孩子,快回家去吧,天快黑了!”
晓晓含泪笑着对她点点头,慢慢坐在沙滩上,把脸埋在膝盖里环抱着自己。眼泪一滴滴落在沙上。一只很小的小螃蟹被惊醒了,从沙里惶惑地探出头来,从她脚边急急地爬走了。晓晓看着它,它的妈妈在哪里?它能找到它的妈妈吗?
一阵淡淡的花香袭来。晓晓用力地嗅着。是薰衣草!又是薰衣草熟悉的香味。这样秋尽冬初的季节,哪里来的薰衣草?晓晓站起来四处张望,海风吹来咸咸的腥味,看不见一朵花的影子。可是风起风息,薰衣草的香味依旧在那里,清晰地在那里。晓晓好一会儿迷惑地站着、想着,倏地眼睛一亮,她笑了。
太阳已完全沉落到海里,父母终于从海边走过来了,妈妈似乎在擦眼泪。晓晓咬咬嘴唇,忍住了又想掉出来的泪,迎着他们跑过去。夜的衣襟正缓缓展开,将覆盖的一切染成黑色。
莫末面朝天把自己扔在床上,保持一个大字型躺了一会儿,计划好了每一步:约简云在哪里见面,穿什么衣服去见她,见到简云时说什么话,该怎样说。计划好了,又认真回想一遍,确认天衣无缝,然后一个漂亮的鱼跃,跳到梳妆台前拿起手机,在通讯录中找到简云的号码,正准备按下那个绿色的拨号键,门铃响了。莫末扔了电话,快步跑到客厅拉开房门,在悦耳的《铃儿响叮当》音乐声中,站立的不是她盼望的林成非,却是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姑娘,背着书包,手里还拎着一把伞。
“你找谁?”莫末疑惑她走错了门。
“找你啊,你是莫末阿姨吧?”小姑娘笑笑:“我叫林晓晓,我爸爸是林成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