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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个女人的江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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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扯开了我的大红内衣对着灯咧着嘴猛笑,差点笑岔气。我说:别笑了,像个母鸡似的,咯咯咯。我那晚从洗浴盆里翻出过她的胸罩——那种可以把乳房规矩地放好,把想象力放在衬衫以外的布制容器,它让我向往了多年。我妈还煮了鸡蛋叫我端给她吃,我很生气,现在想想,我输给我妈的,就是成功的宿命感,从那一刻,我妈已经料想到这小妖在多年后会成为她的媳妇。
  我端着满满一碗鸡蛋放在她面前,对这小妖说:“这蛋是专门煎给你补身体的,祝你早吃早生蛋。”
  她一脸乐呵呵,气我:“和你哥生个蛋。”
  我说:“你个呸!你等八辈子吧。”这话真傻。我哥推门进来,傻乎乎地问:“什么?”唉,冲我哥这傻样,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们私奔未遂。因为去章口市的车上是我的姨在卖票,我姨瞅着他俩在凌乱拥挤的人群中转悠,想的是,我就是连上几天白班,也不让你们两小鬼得逞了。所以我哥和李烟红等了一天,二天,三天,到第四天还是我姨在卖票,他俩只好回了,章口市是我哥在十八岁之前去的最远的地方。
  我妈见他们进了家院,说:“回了?”她的表情是那种来自成人的笃定,真是妙极。李烟红准备用来讨生活的二十块钱被我哥拿去买旧自行车了,他对车的嗜好就从那时候开始。眼见那辆自行车散架过好几次,最后竟然还能七零八落地骑进大学校门去骗同门师妹,太搞笑了。
  我和李烟红都在校艺术团,专攻民间舞,她成天颠着一条大辫子,我随父亲转学之前她的《黄河颂》和《扇舞丹青》就在学校轰动一时。可是,我的舞蹈与她比起来是油画和速写的区别,就是——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她爱显摆,我爱暗藏,时间一长我的舞蹈之美极具隐性的说服力,那种“风来花底鸟语香”的娇柔是很容易沿着老少皆宜的方向低飞的。从我第一年在学校文艺汇演表演了《化蝶》之后,每届都由我主演开场舞,到最后,她只能拿着纸扇在后台摆蝴蝶。
  李烟红比我大几岁,和我哥同年,她比同龄人都要发育得好。她到处在舞团里说我是平板玻璃,说我的门牙长得难看,像兔,这还不要紧,还说我的头小,是个小脑袋。一天,排练完,我发现她又在跟团里的人哇呱哇呱,气冲上头,正想理论,然后就感到腿下一热,一团血从腿根处渗出来——我第一次来潮了,我又急又羞,不听人劝,一个人哭得不行,她却一旁窃笑,我冲上前就是一巴掌,打得响亮,这后来的打架画面是蛮跳跃的,我们最终被老师分开了。
  我从教室外走廊被老师带走,我记得那天早读班里念的是“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用一件扯破的衣服围着屁股,脸上还保持步入舞台的正经,好歹是受过训练的。

我的黄金,我的时代(4)
第二次的冲突也算是我挑起的,我说找个时间比身材,于是,等排练老师看着我们都走了她也走了的时候,舞团所有人折返换衣间开始看我和李烟红*服。还没脱完我就后悔莫及,她早就穿上了乳罩,还是粉红色的,我穿的还是我爸用缝纫机做的小碎花内衣,有后来成为作家的一个同舞团的女孩子写过这事,她说:“肉体展示在蚯蚓与蚕虫之间进行,这种一览无余的女性人体对我们来说是一辈子也难以遇到的,看过的人,眼里都藏着针,不时会被记忆刺痛一下。”穿上衣服,一种索然无味的感觉弥漫在所有人的心里。
  这是我和李烟红可供多人记载的两次冲突,质地应属于入口松软的那种。七○后的人,对肉体的态度还是呈含苞欲放的态势,她们对自身肉体的细腻玩味通常要等到三十岁以后,这不免太迟钝。想起这事,至今还是怅惘啊。
  我们的冲突还表现在对我哥的争夺上。那时候,学校的男生女生都还小,对爱情还缺乏信仰,会一些席慕容的诗、三毛的画就可以拿出来骗青春了。我曾经也会跟一些男生腻歪歪地出去约会。不过,自从跟我哥相识后,那些男生在我的称呼里就是“喂”了。我哥那时是学校有名的白马王子,一大堆女生不喜欢他喜欢谁去,我只能看住我哥,那时,我的从众心理还很重,在我眼中,男人就是像我哥这样的。
  可李烟红居然把我当做她的情敌,这就让我受宠若惊了。
  李烟红不单是学校的,更是县城的大美人呢,她家还是红军老干部家庭。
  招惹她的男人很多,社会上的,学校的,还有不远千里来相会的,乱七八糟。
  所以李烟红第一次把毛毛带来家里的时候,我以为也是她招惹的新男人,我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忧郁症,只觉得毛毛很安静,我天天爱和我哥打闹,其实我骨子里喜欢的是安静的男人。我哥让他坐我旁边,我想机会来了,怎么也要*一下,李烟红的男人嘛。高中那会儿,常停电,妈把煤油灯点亮了,还放一碟炸好的玉兰片,叫大家都吃完,吃完好看书。
  我凑近他耳边问:“你叫什么名字?”
  “毛毛。”他认真地看着我。一个瘦削个子的男孩,眼神是那种若有若无的。他背的是旧的军用书包,那小妖不会中意没钱或者不帅的男孩子的,于是我又问:“烟红和你是亲戚?”
  “不算,也算吧。”
  我往毛毛身边挪,被我妈用长长的毛衣针戳了一下——自从她来到我们家,她总是盯着我,好像我除了干坏事就什么事都不会干了。她在给我做过年穿的新鞋,鞋面是红色带小花的灯芯绒,鞋底是黑色塑胶的,这种胶底硬邦邦,时间一长底就开裂。我妈蛮会生活,这点我赞成,她没有再让我穿过那种裤子——那时候有种尿素袋子,质量超好,洗干净后,拆开,用粗口的针缝好,穿上后有特别的效果,比如:裆口处写着“尿素”、左屁股上写着“德国制造”,右屁股写着“纯重20公斤”。
  于是,我和毛毛常在一起做功课,我想不起那时我哥和李烟红躲在哪里,他们经常以各种理由骗过永远忙不完活的妈妈,偷溜出去约会,我知道的就有好几个地方:河边、学校篮球场、学校池塘、学校小树林、校长家的后院——那边向左是稻田,向右是一条涓涓小溪,抬头就是杨岭,后院不时有香味传出,那是校长夫人给校长做的“保元汤”,喝得校长红光满面,拱猪似的拱出七个女儿、一个儿子,真是地道的保元汤。

我的黄金,我的时代(5)
毛毛没我哥高、帅、有名,但他成了我哥队伍中的军师。毛毛是个挺特别的人,特别到我哥也想不明白,他可以在大家都为有一顶军帽或者拥有一点点与“军”字沾边的物品自喜的时候,拿出一堆军公章、帽徽、肩章甚至真子弹——据说多磨几下就会炸开,甚至拆开真子弹,把一团硝磺摊开在我哥面前,说:“知道做子弹吗?硝磺没反应之前的样子是这样,我能做枪,信不信?”我哥他们几个不时被他搞得一愣愣的。我猜我哥跟毛毛成为朋友后,捉摸他的时间比捉摸自己、捉摸李烟红和捉摸我的时间还要多。
  那时毛毛除沉默少言外,似乎看不出他是患多年忧郁症的人,老实说,忧郁症这种病,在那年头根本就没医生知道,医生也是与时俱进的,心理医生不也是近年才有。关心自己多了,关心你的人就多了,而那个年头,大家都像贴在墙面的煤球,谁也不比谁高一截。
  我从没想到,跟毛毛一起做功课没几天,同学们就传言说我是毛毛的女人,说我和他亲过嘴,就在校长家后院,就着保元汤的香气亲的嘴,还有星光月亮做证什么的。说我哥跟李烟红那小妖亲过嘴还差不多,他们按恋爱的阶段算,也到点了,至少胸脯以上的点,我哥都做本垒打一次通过了。哼哼。
  老实说,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倾向堕落的暗涌。我那时,一个小丫头,少言寡语,毛毛又极不爱说话,我往他的抽屉塞过一只青蛙和一条黄鳝,那都是同班成绩顶不好的一帮爱玩的女同学叫我干的,不然就是喜欢他,就是跟他亲过嘴。她们还不过瘾,在刚流行愚人节的那年头的4月1号,让我写字条给他,我这么写:毛毛,你的鞋带旧了,短得快系不上了,我买了一对鞋带送给你,今晚自习之后,在校篮球场见,等你啊。“等你啊”后面一溜的省略号。
  那晚同去的女孩他都请上了,唯独我,他连看也不看,我不知道去还是不去,去了我付钱还是他付,他根本没钱,那帮女同学为首的叫凤凰,高一就会穿超短裙嚼口香糖上学,家父是本县县委副书记,还有几个局长副局长家的闺女,她们喜欢让人丢丑,明知道毛毛家里穷,就越发让他糗得全身找毛票,一角,二角,二分,五分。
  毛毛请的是炸春卷,包了春卷的女同学都骑车走了,还有三个人坐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的,是凤凰、凤凰的男友、凤凰的妹妹,挺像样的一家。凤凰坐在前车杆上,她的男朋友小号(穿着大喇叭裤)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码着车,车后是凤凰的妹妹,睨着眼睛,向布满星光的天空吐泡泡糖,一副讨人扇耳光的样。
  凤凰有一年生日宴请过她的姐妹,我吃过她的蛋糕,爽死,这哪是一般贫民能享受到的,不过,年轻时候,吃过的东西都比现如今长大了吃的好吃,姑且向往。
  下了晚自习到校外吃炸春卷和馄饨的学生很多,我从涌上来的学生丛中看到毛毛还拿着一个春卷,眼睛盯着我,脚却没动,那春卷是给我的吗?即使是给我的,我也不敢接,我那时虽说骨子里就骚,但表面上文静得很。我哥来了,把我一拉甩到车后头,跟拿着春卷愣在那里的毛毛打了声招呼就把我拖走了。
  我回头看,该散的都散了,就他一个人还在那个铺子门口站着,灯很亮,他的影子很长。我突然觉得自己那会儿是喜欢他的,只是没人告诉我,或者内心拒绝相信。 。 想看书来

我的黄金,我的时代(6)
除此外,我依然跟李烟红在作顽强的斗争。
  李烟红私奔未遂之后,就被她妈知趣地赶去了剧团。那时学校提倡实用美学。她被学校请来做画室的模特。我哥在画室画的那张以她为模特的素描最后到了李烟红手中,她硬跟我说是我哥送她的,据我了解,分明是她死乞百赖缠着我哥要的,她中途辍学到剧团之后,我哥就没跟她发生过暧昧,我哥的马子很快换成我们学校舞团的小五,一个单眼皮、脸庞过于丰饶的女生。
  新马子这事被李烟红知道了,她气急败坏,有几次在我家院外喊:“陈军,王八蛋,你滚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
  她长得漂亮,杏眼一勾,那坪上,邻居家的小伙子正做煤呢,被她两眼一折腾,排出几个歪歪扭扭的煤球。
  后来看这模样不行,又换做很文静娇柔的样子来我们家送戏票,小声问我妈:“阿姨,陈军在家吗?”
  我妈说:“在。”
  她套近乎地帮我妈穿针引线,穿完。
  我妈说:“姑娘,陈军在厕所,你不走,他不出来。下次,拿前一点的票,我眼神不好。”
  女人的怒火一旦被点着了,容易泛滥成灾。据说,李烟红和他们团小生——爱打群架的头目——叫王国明的好上了,随后我哥就收到了王国明的挑战书,一张字条,上面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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