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大亨-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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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为了要接近夏梦。据金庸的一位知友说:他爱夏梦如痴如醉,但难于在生活中见到夏梦,才想到了“加盟”这个绝招。金庸还开玩笑说:“当年唐伯虎爱上了一个豪门的丫环秋香,为了接近她,不惜卖身为奴入豪门,我金庸与之相比还差得远呢。”可惜夏梦当故事早已名花有主。
金庸与夏梦最难忘的一幕,也许是一次夜晚在咖啡店的幽会。这是他们仅有的一次幽会,是金庸主动,而夏梦也是例外地答应了。在咖啡店里的幽幽烛光和柔柔音乐中,金庸带着几分酒意,终于倾吐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她说她是非常敬重他人品,只可惜“爱使”迟到了一步,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并说根据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夫君的,请求他能格外原谅她。最后她深情地说:“今生今世难偿此愿,也许来生来世还有机会……”这次幽会就这样伤感而无奈地结束。从此之后,金庸只好把夏梦当作苦心依恋的“梦中情人”。
眼看金庸沉浸在昨日的缅怀之中,荣少亨趁机说道:“查先生不要笑话,其实我第一次恋爱之前,我认为自己就是你小说中的那个痴情人杨过。而我和书里面的杨过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有个大雕!”
那时候的我同杨过一样,我从来没有想过考试要考第一,我只需要爱情。只需要找到我的小龙女,我就可以抛弃学业,退隐山林,男耕女织,妇唱夫随,然后每一个月至多出一次家门,问老妈要完零用钱就回去。不错,基本上,中一到中三,我就是在这种超然的思想下度过的。当时学校最流行的辩论题目是:中学生应否谈恋爱?我认为,我们应该辩论的是:中学生应否读书?而在我第一次谈恋爱之前,我心目中的小龙女只需要一个条件:就是漂亮!我知道我这样想你会觉得我好幼稚,但是当时我年纪小,不知道原来身材都好重要……但是现在想想,初恋真的是人生最神奇的一件事情,它能让聪明人变得愚钝,更能让一个有才华的人,把他的才华通过文章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你的那本《射雕英雄传》……换句话来说,刚才查先生对茶道的看法的确很对,我认为好的茶需要有懂得品尝它的人才能升华价值,就好像您的小说一样,只有遇到真正懂得欣赏的人才能拍成好的电视剧。
“哈哈哈,”金庸笑了起来,金丝眼镜后面双眼露出睿智的光芒,“少亨,你说了这么多,又绕了这么多的弯子,现在终于肯说出来这里的目的了,其实这个问题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荣少亨一听这话不由得老脸一红,原以为自己做的够隐秘了,没想到早被金老先生看穿了。
于是就开门见山道:“我们无线决心投资筹拍查先生的那部《射雕英雄传》,不知道对此你个人有什么异议?”
金庸不温不火地端起茶杯,轻抿一口清茶,然后笑道:“少亨,你们知道一个作家最看重的自己作品的哪一点么?”
荣少亨一怔,看了一眼韦家辉,韦家辉说道:“大概是人物的塑造吧。”
“不,你们没有理解我的意思。”金庸摇了摇头。
“我知道。”荣少亨忽然说道。
“哦,你说来听听。”
荣少亨平静了一下心态,然后娓娓道:“一个作家写小说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在创作期间充满了激情和期待,当小说完成的时候就等于十月怀胎生出了自己的孩子,对于自己的孩子,每个人都会心疼,如果有一天作家因为要出门,而托人照料自己的孩子,结果孩子却被人打了,那么他的心中一定会很痛,”荣少亨说到这里抬起头,用目光直视金庸道:“作品被加东加西,东改西改,感觉就像儿子被打,您心里就会很痛,是这个意思吗?”
金庸默默地看着荣少亨,时间似乎在那一刻变得静止。
荣少亨则心说,俺可是原搬你未来说过的话,要是再不过关,可就太不厚道了!
第13章 君子赌约
此时气氛变得有些静默,只剩下周围轻快明朗的酒店音乐,还有旁人若无其事的谈笑。
半晌,金庸忽然拍手道:“想不到少亨竟是我查某人的知己,若非和好友打赌我一定将版权立刻转让于你。”
“什么,打赌?”荣少亨和韦家辉惊愕道。
金庸微微一笑道:“听闻少亨竟然在三天之内写出了一部极其出彩的剧本,查某人年轻的时候也当过编剧,深知里面的深浅,没有一定的才华根本就不能创造出那么感人的故事,更不必说三天成书。所以,我认为那是天方夜谭之事,对你的成就深感怀疑,如今我和另外两位好友打赌,倘若你能在七天之内再写出一部小说来,我不仅不收一文钱将自己的小说版权转让给你们拍电视剧,更会输掉十万块作为你的酬劳!”
荣少亨和韦家辉彻底蒙住了。
世间竟还有此事?
荣少亨再仔细一思索,问道:“和你打赌的两位可是我认识的人?”
“哈哈哈,少亨果然聪明,立马就看出来了其中玄机,不错,和我打赌的正是古兆奉和王天林两位好友。”
荣少亨心道,我就说嘛,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怎么就会传得这么快呢。还有,敢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来和金庸谈判,那一定有什么原因才对,原来他们几人都是老友,根本就不怕我谈崩了。荣少亨啊荣少亨,你也太天真了,你也不想想,本来电视台和这些大作家的关系就非常亲密,你还自以为自己多么的受重用。
心中这样想着,嘴巴上却不能这样说,于是便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梦,我只不过在恰当的时机,将自己的故事恰当地写了出来而已。”
“好个‘恰当’两字,足见少亨对自己的写作水平很有信心哦。”金庸打趣道。
有信心个头啊,赶鸭子上架我没信心也不成啊。
“哈哈哈,那是当然,辉哥,你说呢?”
“我当然是支持少亨你了,查先生,我相信少亨能够再创出一个奇迹!”韦家辉信誓旦旦地说道。
我晕,你不要说的那样圆满嘛,荣少亨本来是想让韦家辉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的,没想到对方反倒把自己抬的更高了。
“那好,我们就这样说定了,七天以后,让我们拭目以待!”金庸和煦地笑着,荣少亨却突然觉得他比自己小说里的“西毒”还要毒。
七天?我拿什么来拯救你啊,我的分身!
回到家的荣少亨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自己该写什么,忽然,灵机一动,自己为什么不把那些网络小说过滤一遍呢,嗯,要选择自己熟悉的,差不多能记住内容的,最好简短一些的,要不然七天的时间可不够用啊。
写什么呢,有哪一部小说能够和金庸的小说叫板呢?《英雄志》么,好是好,俗话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惟有英雄志,可惜太长了,也不好记忆,估计自己下半身入土还没写完呢,对了,干吗不写《昆仑》呢?!
前世素有《昆仑》一出谁与争锋的言论,嗯,就这部小说了,毕竟自己前世还看过三四遍,里面的内容大致还能记得一些。
好,就这么干了!
下定决心的荣少亨急忙来到人才市场再次寻找代笔。
“怎么又是你?”上次那个“刘金水”看着熟悉的面孔发出内心的疑问。
荣少亨笑道:“替我写些东西,干不干?”
“不干,打死也不干,你那不是替写东西啊,是要我的老命啊。”刘金水感叹道,上一次惨无人道的代笔生涯令他心中发寒。
“你再考虑一下,现在工作不好找。”
“不好找也不干,我这个人是很有原则滴!”
“一天两百块。”
“不干!”
“三百块!”
“说不干就不干,你不要再浪费口水了!”
“四百块!”
“帮你写一天的书能让我少活二十年。”
“一天五百块,不能再加了!”
“我说过的,我们读书人是有气节的,言出必行,行之必果……”
“那我只好找别人去了,本来以为我们合作过好商量,没想到你的意志力这么地坚定,估计就算我出到一天八百块你也不是不肯哩。”荣少亨转身要走。
“等等,老板,你刚才说八百块可是当真?!”
“当然是真的了。”
“那好,我干!”
“可是你的气节……”
“都快没饭吃了,还气节个屁呀!”
于是荣少亨就用每天八百块再次雇佣了“快笔”刘金水,两人闷在荣少亨的出租屋里埋头苦写新武侠小说《昆仑》。
一天过去了,二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
这几天荣少亨足足瘦了三四斤,再看那个刘金水更是瘦得跟猴子一样都快要坚持不住了,心中再次哀怨:“八百块,也他妈不好挣啊!”
好不容易熬到第七天,荣少亨终于喘了一口粗气,一部近百万字的《昆仑》七天内完成,等于每天写下十多万字,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奇迹,对于刘金水来说更是自己快笔的最高峰。
前世荣少亨曾听说过最有名的网络作家一天码字五万多,而现在,自己一天就十多万,虽然不是自己亲自操刀,但足可以称“神”了。
七天后,荣少亨亲自将自己写成的小说送到金庸府邸,原以为自己很快就能得到答复,谁知道竟然风平浪静连一点反应都没有,荣少亨感到很郁闷,只好一边耐心等待,一边非常敬业地做着自己编剧的工作。
这一天,公司里面打电话过来说王监制有急事找他,于是荣少亨就急急忙忙地往无线的片场赶。
刚感到片场就听见有人在议论:“那个大头发不就是拍了一部《上海滩》么,有什么了不起,还让人在这里等开工。”
说这话的是一名武师打扮的中年汉子。
“听说他出了什么事儿,老板在找他问话。”一个小演员回答道。
“能有什么事儿,年少得志,拍了一部好的电视剧就鼻子翘上了天,一定是在和老板谈加薪水的事儿。”
“哎,同人不同命啊,我要是和他一样帅气就好了。”
“长得帅你也要会利用,那个‘大头发’就很会这一套,你没看他没红之前成天在女人堆里转悠么,托关系走后门才获得了‘许文强’那一角。”
“好像不对吧,我听说他以前为了能够‘上位’成天打扮得西装笔挺地站在电梯口给老板开电梯,时间长了,老板眼熟了才挑了他演男主角。”
“你就听别人乱吹吧,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电梯口现在还不排成长龙?!”
“嗯,那倒也是……”
荣少亨正要听他们再说些什么,这时候有认识他的场务走过来说大老板在办公室等他,然后就是一脸羡慕的神情。
毕竟在电视台还不到三个月就如此受上级赏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
此刻,荣少亨想起刚才那两人谈论的“大头发”,还有此刻场务看自己的眼神,忽然蹦出一句话:“不遭人嫉是庸才!”
第14章 发哥的烦恼
在无线只有一个人能够被人称作是“大老板”,那就是叱咤影视数十载的影坛大亨邵逸夫!
邵逸夫因为在家中排行第六,故后人称他为“六叔”。他早年就读于家乡庄市叶氏中兴学校,与包玉刚、包从兴、赵安中等为前后届同学,后赴上海就学于美国人开办的英文学校“青年会中学”,为此练就一口流利的英语。邵家众多的兄弟无人继承父业,几乎都进入娱乐圈。五兄弟中,大哥邵醉翁于1924年创办天一影片公司,开始闯入当时尚属草创时期的中国电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