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吃卖身-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凌筑
楔子
丐帮,天下第一帮,势力远达边陲,弟子遍布天下,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乞丐,因此,龙蛇混杂,良莠不齐,难以管理。
要统领丐帮十位长老,七十二分舵,三百六十五堂口,三千多的分支,还有成千上万的帮众,势必是一个非常人。
丐帮帮主齐非仁,又疯又癫,个性豪爽,交游广阔遍及五湖四海,三教九流,江湖人尊称疯侠醉丐。
近来他遇到一个大难题,就是成天行侠仗义、好管闲事的结果,是他年逾花甲仍是王老五抱光棍,别人儿孙满堂,他却是没妻没子,膝下空虚。但为了丐帮百年大业,他必须立个合适的继承人。
原本他打算自一年一度的丐帮大会中,自帮中优秀弟子里挑选,可是消息一放出,十个元老各自为政,推派的人选都是爱将或子孙,以致丐帮分裂成小团体,造成内部隐忧,为此他头发白了好几根。
为了避免丐帮分裂,终於他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收几个徒子徒孙来栽培,问题是徒弟不会自动上门。
从别人帮派挖角?谁也不愿意穿著一身破烂沿街乞讨。
到路上捡婴儿?他没那么多喝茶时间,还要喂奶扶养长大。
而且资质太差他不要,难教。
年纪太大,他不要,徒弟还是年轻的比较赏心悦目。
自动拜师肯定别有居心,所以反覆思索下,他决定自己去找徒弟。
第一章
三更半夜,饥饿感悄悄袭来。
“好饿,不知道厨房里还有什么吃的?”刚上完茅坑的小女孩抚著肚皮,准备绕过前厅到厨房找吃的。
她边走边咬著挂在胸前,用红线吊著像一串糖葫芦的白色石头,这是她无意间捡到的石头,後来爹把石头磨成葫芦状,娘说是避免她饥饿时没东西吃给她做的。
“这么会吃,将来谁娶了她谁倒楣。”
“怎么办,照她这样吃,我们家迟早会被她吃垮。”
自门缝透出微弱的灯光,屋内传来父母的咳声叹气,门外小女孩犹豫著该不该推门而入,要去厨房一定要经过前厅,迎著夜晚的冷风冻红了她的鼻子,她搓揉臂膀,双腿早已站得发麻。
“我跟红芳苑的李管事熟,他常来买包子,我看问问他红芳苑缺不缺姑娘,拜托他给我们找个好的门路。”
“你要把她卖掉?”
“难不成你要留著她,等她把我们家吃空?送人别人也不见得愿意收养她;给她找婆家,光看到她那么会吃就吓跑,更别提她要嫁人还得给她准备嫁妆,这又是一笔开销。”
“可是她毕竟是我们的亲生骨肉,而且她年纪还那么小,根本什么都不懂,那么早把她送到妓院好吗?”
“你以为我愿意呀!只是我们自己都快养不活,我们仅靠卖包子维生,还要养五个小孩,若她不是那么会吃便罢,怪只怪她命不好,投胎到我们家。”又是一阵长声吁叹。
“好吧,你是一家之主,你看著办吧!”
爹娘在交头接耳说些什么呀?怎么那么久都不回房去睡?她真的好饿,可是从门缝看去,他们脸色似乎很沉重,表情很严肃,要是进去吵到他们,说不定明早就没包子吃,还是不要惊扰到他们好了。
算了,就饿一晚,明早再来找吃的。
忽然,一阵诱人的肉香飘入她敏锐的鼻子,她不自觉的开始移动脚步走向香气来源,来到了後门,未关阖密实的木门透了一道月光进来,只见门槛前矮阶上一群人正在分食。
“大熊,这只鸡腿给你先吃,小丁,这鸡翅给你……”为首的是个看起来没比她大多少的小男孩,一双灵活的大眼睛透著慑人威严,“不可以抢,每个人都有份,不够的我们等会再去王大户家拿。”
王大户是镇上有钱人,为人贪婪霸道,强取豪夺,还曾经买包子不付钱,所以,她讨厌王大户。
“好啦,大家快一点吃,吃完了才有力气干活。”
看他们狼吞虎咽,害她口水直流,她也好想吃。
隔著一道门,只要一推开就可以拿到,热腾腾、香喷喷的食物就在她眼前,她好想伸手去拿。
“走吧,我们去找吃的。”霍地那个小男孩站起,吓得她缩回头躲在门後,生怕被他发现她在偷看。“大熊、小丁你们跟我来,其余的人先回破庙睡,阿猫、大牛,我不在,由你们保护弟兄。”他神色若定的指挥。
“是。”众人回话。
真的好威风!小女孩听著门外充满威严的青嫩嗓音,要是她就不敢那么大声说话,一方面她是姑娘家,说话要轻声细语,隔壁刘姊姊是这样说的;另一方面说话太大声肚子容易饿。
真的好饿!
门外没有了声响。
她悄悄凑近一只眼,木门外冷清清的街道上空荡荡的,早已不见刚刚那群小孩的身影,她打开木栓,推开门,东张西望。
他们去哪了?倏怱,她想到她好像听到他们要去王大户家。此时,肚子发出一阵咕噜声响,她拿起胸口的假糖葫芦含进嘴巴里,真的好饿。回头看屋内灯火未熄,爹娘还在讨论大事,她根本没机会去厨房找吃的。
她转回头,考虑片刻,反正饿得睡不著,不如就跟去看看凑热闹,看他们想做什么?
※※※※※※※※※
往王大户家的路上,冷清清的都没什么人,她很快就发现三个人影在王大户家围墙外鬼鬼祟祟。
她躲在街角暗处窥看,但好奇心驱使著要她挨上前。
他们在干么?
“我丢石头之後,屋里跑出人,小丁和大熊,你们看到人就跑,分两头跑,听到没?”小男孩严肃的道。
“好的。”
月光下,她看到三个人比手画脚,比带头的小男孩高大的孩子露出腼覥的笑容。
“今晚王大户请县令吃饭,大部分的人都在前厅送县令了,除了负责看守的家丁,厨房里剩下很多饭菜。”
一听到饭菜两个字,小女孩眼睛都亮了,耳朵竖得好长。肚皮不争的气发出咕噜哀鸣。
“谁?”小男孩警觉的叫问。
怕被发现的小女孩紧张的蜷缩著身躯。
“喵。”一只野猫自屋檐跳下。
“原来是只猫。”小男孩语气明显的松口气。“好啦,大熊、小丁,你们准备了,要跑快一点。”
小男孩拾起地上小石头,朝围墙内使劲一掷,“铿!”的响声後,咆哮和狗吠惊动了整栋屋子。
“是谁干的?”门打开的瞬间,大熊和小丁在家仆持棍跑出屋後,收到躲在墙角的小男孩使的眼色便头也下回的跑开。
“又是那两个小孩,快追,你们这边,其余跟我来,这次绝不能让他们给跑掉。”一声斥喝,许多人自屋内追出。
咬牙切齿的吼声在黑夜中让人骇怕,“臭小鬼,还敢来,上次给你们逃掉,这次非抓到你们不可。”
一会儿全部的人都追了出来。
这时躲在角落的小男孩趁机大摇大摆的走进宅子里,小女孩东张西望了下,决定跟进去瞧瞧。
她小心翼翼的跟著小男孩绕过後花园到厨房,心中不禁讶异他对这屋子的熟悉,简直像这屋子的主人。
“真多好吃的。”只见他从锅子橱柜里拿出许多包子糕点,还有剩菜剩饭,看得小女孩口水直流。
趁他没注意,她偷抓了一个包子塞进嘴巴,接著第二个……
“你……”小男孩注意到木柜後的她,低喝一声。
糟了,被发现!小女孩大惊失色,直觉後退。
“别想跑。”他张牙舞爪的逼近,大手探向她,却没料到刚熄火的锅缘还很烫,手肘立刻烫出一块红肿,“啊,该死的!”
小女孩害怕的吞了下口水,连忙逃跑。
“站祝”快手一捞,抓住她的小手用力一扯,白胖肥嫩的手上掉下三颗包子,她圆睁著眼错愕的看著他,小男孩狰狞的道:“好啊!臭丫头你好大的胆子,敢偷吃我的包子?”
“谁……谁说这是你家的包子?”小女孩抬起清澈眼瞳,即使心底害怕的打颤。
“这是我拿的就是我的。”
“劝你最好放开我,否则我要大叫了。”小女孩旋即扯开喉咙,“蔼—”小男孩慌张的放开,她趁机挣脱,扭头就跑。
“别跑!臭丫头。”气急败坏的他扛起装了半满食物的麻袋,急忙追上去。
完了!她分不清东西南北,直觉的随手抓了东西扔过去。
“哎唷,该死的!”小男孩头上肿一个包。“臭丫头,我不会放过你,你给我逮著,我一定会把你头发割掉,手砍断……啊!”又凌空飞来一支锄头。
他急忙闪身,不料却撞到一旁堆得人高的柴薪,“轰隆轰卤的整批木头垮下,他大惊的赶紧跳开,险险被木头压死。
这臭丫头肯定是他的灾星。
“有贼呀!”巨大的声响引来送完客的人。
“小七。”突然围墙外传来呼唤。
接著是杂沓的脚步声,“快来人。”有人发现了他。
小女孩连忙躲进树丛花圃。
“可恶!臭丫头,你就不要给我遇到,否则我会要你好看!”小男孩咬牙切齿,恨恨的喊。
他回头看後头冲来一群凶恶的家仆,正穿过长廊,趁著那些人还没追上来,赶紧翻墙逃离。
小女孩蹲在树丛中,目送著所有人追小男孩去,庭院里恢复一片寂静,她才缓缓的爬出树丛。
“那小鬼手脚真快,一下子就溜得不见人影。”
觑了觎门外的大人注意力全在搜索刚逃走的小男孩,她悄悄的半蹲身子,自众仆人背後逃离现常
直到确定没人发觉跟上後,她掏出藏在怀中的包子,拍了拍。虽然差点被那精明厉害的小男孩逮著,不过,今天真是丰收的一天。
她心满意足的咬了一大口。
她边定边吃著,吃光了怀中包子,舔著手指的残香,还是有点饿,她反射性的想取下怀中的假糖葫芦,却落了空。
不见了!
她低头拉开衣服,她的糖葫芦不见了!
一定是掉在王大户的庭院里。回去了给爹娘发现送她的糖葫芦不见,肯定会发脾气,再要是给爹娘知道她半夜不睡,跟著人跑去偷东西也会大发雷霆,这下怎么办?
正当她烦恼不已时,忽然,黑云罩顶,她失去了知觉。
当她醒来,她身处一座山寨,一个土匪窝。
※※※※※※※※※
“乖徒儿,就是你!”齐非仁眉开眼笑。
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大江南北,跋山涉水,终於万中选一的挑中这小男孩,也就是眼前被他五花大绑,倒吊在树上的毛头小鬼。
名为小七,没有姓,在黄树镇称霸。
“臭老头,你想干么,还不快放开我?”小七咆哮如雷,扭动著被捆成肉粽的身躯。
齐非仁站在树下品头论足的审视,这个在流浪儿中被他一眼相中的街头小霸王,他双目炯亮,唇红齿白,俊秀的脸庞蕴著坚强不屈的傲气和倔强,而且筋骨奇佳,是练武的奇才。
年仅十二岁却带领著数百来个小孩,有的小孩岁数还比他大,他有想法的领导流浪的小孩画定地盘,不畏外来侵略,甚至连当地乞丐都让他三分,俨然是孩子王,让人不得不对他竖起大拇指。
这样筋骨奇佳,有领导天赋的小孩怎能埋没,於是齐非仁开始苦口婆心,威胁利诱的要他点头拜师,但都无法打动这小鬼的心。
最後眼看时间紧迫,他只好……
“亏你还说什么你是威吓一时的疯侠醉丐,我看是疯人醉汉。”小七悻悻然,眼睛机灵转著。
“你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关我什么事?堂堂男子汉,四肢健全,当乞丐已经很可耻,不去讨食,年纪一大把,一脚都都踏进棺材里了还来干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