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苹果之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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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或许她的好运道都不在台湾,是在国外呢!
五分钟过後,一个穿著黑西装、打著蓝黄斜纹领带,有点地中海秃头倾向,还顶著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堆著满脸的笑容出现在她面前。他一开口便是感谢她对该百货公司的支持,同时恭喜她成为今天的大奖得主。而她的奖品则是今晚位於麦迪逊花园广场,尼克队对马剠队比赛特等区的门票一张,以及该百货公司价值一百美元的礼券十张。
天啊!这可不是NBA总冠军赛的门票吗?老天,还是特等区耶!也就是说,她有可能就坐在球员的身边,或者是他们的背後——她希望不要是背後,要不然以他们那种接近两百公分的身高,她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只看到在她身前左跳右晃的高大身躯——搞不好还能要到他们的签名也说不一定咧!
当然,一千美元的礼券很棒,但是这张门票所带来的满足感更棒。想想,在台湾有几个人有这个机会,能亲身在美国现场目睹NBA总冠军赛的实况?这种东西有时候有钱都还不一定买得到呢!
她这辈子连一张两百块的统一发票都没中过,没想到第一次中奖就得到了这么棒的奖品!
拿到奖品的当儿,她想都没想便抱著颁奖给她的总经理,然後送给他一个又响又大的吻。她高举奖品,像个小孩似的兴奋的在原地跳上跳下。
“小姐,今晚可别忘了替我们纽约市的尼克队加油喔!”看著仍处於极度兴奋状态的陈小竹,总经理提醒她别忘了替地王队加油。
“当然,等会儿我就去买一件印有Istillbelieve的T恤穿在身上。”她在地铁看到有人穿著上头写著“我仍然相信”的橘红色T恤,本来还不明白为什么,直到她看到报纸的运动版後,才稍解了了原由——所谓的Istillbelieve,整句的意思就是我仍然相信纽约尼克队能拿到NBA的总冠军!而穿著这T恤的人,自然而然就是支持尼克对的球迷。
照她目前的如此强劲的运势,也许再次见到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件可望不可及的事了。
嗯,她也要套用那一句话——Istillbelieve!
第二章
当邓肯来到麦迪逊花园广场时,几乎要被这裏震天价响的人声给震得差点失去平衡感。每个人脸上都带著希望而来,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队能在家乡裏打出场好球,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队能带著家乡父老的期望,由一路挨打的局面撑到最後,赢得一座NBA总冠军的奖杯。
他带著琳达辛苦的穿越人群,好不容易才来到了位於球场边的座位。他身边的观众不乏一些支持尼克队的名人,不论商界、娱乐界……大伙不约而同的齐聚一堂。若说这些人平常没什么共通点,那么今晚篮球即将成为他们唯一的共通语言。
他对篮球没什么深入研究,不过一些基本手势、规则倒还懂得一些,但是真要谈上场拼斗,那可就没办法了。在念大学时,曾经打过两年的橄榄球,其间还因伤引退,提早结束了他的运动生涯。所以,能成为众昕瞩目的焦点固然不错,但能够保有自己的隐私更是件好事。
离开场还有半个小时,他们坐下来吃著爆米花。今天邓肯之所以答应琳达来看球赛,绝对不是想趁这个时候替自己找几个更有财力的客户;事实上,他的客户已经多到他无法负荷的地步了,他不需要为了再多赚几百万美元,而到这个地方招揽客户。
就算他明天把公司卖给有意接手的人,不再从事任何的工作,他也有足够的钱过著富裕且随心所欲的生活。钱,就他的需要层面来讲,已经够多了。今天他之所以继续且努力的工作,没别的意图,就只为享受工作所带来的成就感。而在他发现另一项能带给他够大满足的事情之前,他不打算放弃目前的工作。
“邓肯,来,我替你介绍。”琳达从他身边消失了三十秒後,带了一个他从没见过的人出现。“这是我目前在拍的片子的制作人,查理·伍兹。”然後她回过头,露出她的招牌笑容。也因为这个迷人的笑容,为她赢来一纸化粧品公司的三百万合约。“查理,这是我的男朋友,邓肯·霍华。”
“邓肯·霍华?”查理一听到这名字,立即显示出高度的兴趣。“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四年前在金融界窜起的邓肯·霍华吧?”
“目前为止在我的工作领域裏,应该还没人和我同名同姓。”邓肯幽默的承认他就是对方口裏的邓肯·霍华。
“我听一些朋友说,你对於能够获利的投资有非常独到的看法。”查理准备利用球赛还没开始的时间和邓肯聊上几句。“如果你有空的话,不妨我们下次找个机会好好地谈谈。”钱嘛,没人嫌少的,如果眼前这人能替他赚上够多的钱,他愿意付出相对高额的佣金。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不得罪潜在客户向来是他做事的原则,即使他再怎么厌恶别人的打扰,他也不会表现出来。“我会要我的秘书和你敲定会面的时间。”
“好,我期待和你的会面。”查理得到这结论後爽快的说:“球赛快开始了,我想我最好乖乖地回到我太太身边,要不然她可能会以为我走失了。很高兴认识你,邓肯。”
“我也是。”相当客套的谈话,邓肯回握住他伸出来的手。
在这一连串交谊活动结束後,他试著和颜悦色的对琳达表示,今晚他不想再认识更多的潜力客户。今晚,他想当个普通的球迷,像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一样,专心致力於球员的表现,而不是忙著和大人物们交换名片、约定会面的时间。
他认为自己是以一种“平和”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心中的反感,不过就琳达的表情看来,他可能还不够委婉,因为她板著睑和她身後第二排的一个男人换位置,她以行动传达他对她下“重言”的不满。
邓肯对於女人这类负气的小动作,通常是不予理会的?如果琳达期望他会向她低头,甚至恳求她的原谅,那么,她显然是不够了解他。
他,邓肯·霍华不为了一件根本没有错误的事情而道歉。原本他打算在看完球赛过後,带她去吃—顿浪漫的烛光晚餐,度过一个属於两人的热情夜晚,但现在——既然她喜欢要小性子,就让她去吧,他不会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就在现场的灯光渐渐暗下的同时,邓肯发现在他右手边一直空著的位子,终於有人坐了。场内的灯光完全的暗了下来,只有在球场屋顶中央的大型电子看板还亮著。
开场之际,电子看板播著由电脑动画合成的影片,两分钟过後,影片结束。现场播报员开始介绍两队的先发队员上场。由於这是尼克队的主场,因此依照惯例先介绍客队,之後才是重头戏——尼克队的五人先发球员上场。而场上的气氛,也因为球员陆续出场而达到高点。
球赛即将开始,球场裏的灯立时大放光明,而这会邓肯终於看到坐在他身边的人了。
“是你!”邓肯不敢相信居然会在这个球场再度见到她。
陈小竹将如丝绸般的长发扎成一东马尾,换上了件橘红色的T恤,不过这件T恤对她来说显然是太大了;T恤的长度直达她的膝盖上方。就算她不穿长裤,只穿一件T恤,也不必担心有曝光之虞。
而陈小竹看到邓肯的惊讶也绝不亚於他见到她的程度。
“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裏遇到你!”她怎么也没想到来看场球赛,居然还能再遇上她的梦中情人。
话说她中奖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问哪裏可以买得到那种橘红色上头印有:“Istillbelieve”字样的衣服,好不容易终於有人告知,於是她风尘仆仆的赶到目的地,当下就买了两件同样的T恤。一件是要穿的,另一件是她要带回家当做收藏之用。满心欢喜的回到饭店後,她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然後小憩一会儿,等到她醒过来时已经接近傍晚了,於是她赶忙换了衣服,带著她的背包出门,为了赶时间她决定搭计程车直驱麦迪逊花园广场。
她怎么也没想到广场附近居然会大塞车。以车子前进的速度看来,也许等球赛打了一半,她人还陷在车阵当中,於是当机立断的下了车,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三个街口,以及一大段路之後,终於赶在球赛开始前的十分钟赶到。当她终於进了入口处时,已经是满身大汗了。
进了球场之後,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发现自己的位置居然就在球场旁边的第一排:也就是说,除了球员外没人挡得了她的视线。兴奋的她,说了数不清个的“Excuseme”、“Pardonme”,之後,终於赶在灯光暗下的前一秒,顺利的坐上她的座位。
球场再度灯火通明时,那个让她想了半天——从早上见到他到现在,还不超过十二个小时的那个的男人居然就坐在她身边!
“你的英文比早上好多了。”这是震惊过後,他所能想到的第一件事。
“啊!”被他这么一说,她又开始结巴了。“这……其实,我的英文不是那么的好。”早上是因为太过於紧张,再加上有种被抓包的罪恶感,所以才会有那种反应!更何况,他早上的用词可难多了,如果只是像现在的句子,还难不倒她。
“不过比起今早,你的进步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他在讲这句话时,特地放慢速度。或许她的英文比他所想的要好上许多,不过在这种嘈杂的地方,放慢速度可以听得更清楚,也省下不断重复的时间。“我先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邓肯·霍华。”
“呃……很高兴认识你,霍华先生。”陈小竹想著是直接说出自个儿的中文发音的名字,还是将她的名字给直译成英文呢?当然啦,直译成英文,他可以立即了解她的名字所代表的含意,可是她要真的说了,肯定会很好笑。小竹,小的竹子,英文岂不就叫littlebamboo,要不然就是babybamboo。
真是的,她老爸当初为什么不乾脆叫她“陈竹笋”算了,还故意弄个“小竹”,小竹和竹笋不是没什么两样。
她猜想,如果她真的将她的名字直译成英文,那他的反应是不是和她听到有外国人把自己的名字取成什么猫、什么狗时,也一样来个大笑三声?
早知道会有自我介绍的机会,她应该在台湾时就替自己弄个美美的外国名字才是。老实说,如果她真的听到他嘲笑她的名字,她肯定会疯掉。
“叫我邓肯。”他纠正她称呼他的方式。
“我叫陈小竹。”在两相挣扎下,她决定名宇既然是父母决定的,就不能乱改,於是她将自个儿的名字用中文给念了出来,在念完之後她好心的加上注解。“小竹的意思就是,小的竹子。”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小猪。”邓肯试著模仿她的发音方法,可惜说得不怎么好,听起来不像小竹,倒像“小猪”。
小猪?!当她听到他说出这两个字时,眉头皱了起来。天啊,怎么会是小猪!早知道她的名字被洋人念来会成了猪,说什么她都该去弄个洋名……小猪……陈小猪……那她哥不就叫陈大猪了?天啊!她老爸在做什么啊?让家裏的小孩成了一窝猪!
“小猪,你从哪个地方来的?”他想知道她是哪一国人。
“台湾,我从台湾来的。”虽然那两个字听来很刺耳,陈小竹还是勉强的听而不闻。
“你到纽约几天了?”他的问题很普通,却是他想要得知的。
“今天是第二天。”拜他和金发女所赐,虽然她到纽约也不过两天的光景,但是她对於如何乘坐地下铁,已经颇有心得。之前她糊里糊涂的跑到一个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