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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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陆家在这里建过别院后,再也没有什么人敢觊觎这里,强取豪夺了。
看着梁婆子一脸感激崇拜的表情,沈欢笑道:“婆婆可别这么说,想必是先祖看你们心性淳朴,热情好客,才会被打动,主动庇佑你们,这一啄一饮,自是缘份。”
梁婆子也面露自豪:“不是我说,周围的人提起我们村子也都要说声好。”
沈欢被梁婆子有些孩子气的表情都笑了,她自幼由祖父养大,对老人有种天然的亲近,遂即拉着梁婆子聊起来,她说话活泼俏皮,一会儿把梁婆子逗得合不拢嘴,直拉着沈欢到她们家吃午饭。
村子殷实富裕,家家都是粉墙黛瓦,屋檐飞翘,犹如一幅清雅悠然的水墨画,来往的村民见到梁婆子都热情的打招呼,知道沈欢是陆家姑娘后,更是激动异常,沈欢的饭约都能排一个多月了。
沈欢到梁婆子家参观了一番,就拉着钟灵钟秀跑到在路上经过的一个水塘出玩耍,而梁婆子倒也不担心,只是叫沈欢一会儿回来吃饭。
水塘很是阔大,岸边布满了清雅的粉荷,嫩黄的荇菜花,还有白色的菱角小花,远边一群白鹅姿态依然,整个水塘热闹鲜活,沈欢三人不觉浑身放松,而且池塘旁边还有一片幽深的竹林,清凉无比。
环境美好,连钟灵都放松了许多:“姑娘回去给我画些花样子吧,我想绣白鹅。”
沈欢笑嘻嘻的:“哎呦,难得钟灵提出要求了,快把画板拿出来,让姑娘我给我们钟灵花两幅花样子来,好博得美人一笑。”
钟秀把胡床,也就是马扎放在地上:“姑娘可不能厚此薄彼,我看那荷花开的漂亮,姑娘就也给我画两幅。”
沈欢刚要满口答应,就听见扑通扑通几声,她赶紧扭头一看,发现一个五六岁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儿正在泄气似的往水塘里扔石子。
“咦,钟秀,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在这里闹脾气。”沈欢故意提高了声音。
钟秀有些好笑:“要不我去问问那小姑娘。”
果然,那小男孩儿抬头看像这边,见到沈欢三人,刚才懊恼的神色不见,颇有些傲然:“无知妇孺!”
“噗!”沈欢笑了出来,对着有些愕然的钟秀钟灵道:“我看咱们这里,没有妇人,好像只有一个小孩儿。”
那小男孩儿神色有些不屑:“竟然连半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还敢大言不惭。”
沈欢面色一顿,拿着手帕掩嘴,低着头,语气黯然:“哎,不曾想,我自幼身患奇症,自七岁后竟再没有长大,如今竟被一个小姑娘轻视。”
小男孩儿有些羞恼:“你胡说,哪有这样的怪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若不信,可找金庸先生所作的《奇异志》翻出看看,里面有一个奇人名曰天山童姥,年过九十,可至死都是六岁幼童的样子。想来,你是没有看过这本书吧。”
他有些狐疑:“不过是一本胡说八道的书,我才不信。你到说说看,你今年有多大。”
“说了你也不信,问那么多做什么。”沈欢扭头不再看他。
小男孩儿哼了一下:“就知道你在说谎。”
哎呦,还会激将法,沈欢觉得越发好玩儿了:“罢了,实不相瞒,我已年芳十八了。”
男孩儿脸上有些狐疑,眼神一转,对着沈欢得意的笑:“口说无凭,我来考考你。”
“考我,自然可以,若我真的是十八岁,你该当如何。”
男孩儿有些不满,大声道:“还没考,要求条件,我看你是心虚了吧。”
“我问心无愧,有什么可心虚的,你随意问吧。”
只见那男孩儿双手一背,清脆童声琅琅动听:“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二,五五数之三,七七数之二,问物几何?”
这算什么,前两天刚跟钟秀讲过,沈欢十分轻松:“二十三。”
“远看巍巍塔七层,红光点点倍加倍,共灯三百八十一,请问尖头几盏灯?”
不过一个一元一次方程,还好算:“一百九十六。”
许是沈欢答题的速度有些快,令男孩儿惊异,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着沈欢:“今有门厅一座,不知门广高低,长杆横进使归室,无奈门狭四尺,随即竖杆过去,也长二尺无疑,对角斜进恰好齐,请问高宽各几。”
这道考勾股定理,比上一道还好算:“高三宽四。”
男孩儿皱着好看的眉头:“今有鸡翁一,值钱五;鸡母一,值钱三;鸡雏三,值钱一。凡百钱买鸡百只。问鸡翁母雏各几何?”
好家伙,这可是个三元不定方程,要列四个未知数才能求出来啊,沈欢口算不出,只能拿笔在画板上演算。一边的男孩儿相当自信,觉得沈欢是在白费力气。
“你可听好了,一共有三种答案。第一种,4只公鸡、18只母鸡和78只小鸡;第二种,8只公鸡、11只母鸡和81只小鸡;第三种,12只公鸡、4只母鸡,84只小鸡。我说的可对?”
男孩儿听后,立即蹲在地上演算,一会儿站起来,有些别扭:“你是怎么算的。”
这怎么告诉他列方程啊,沈欢看这题,突然意识到:“4只公鸡值20文钱,3只小鸡值1文钱,合起来鸡数是7钱数是21;而7只母鸡呢,鸡数是7,钱数也是21。如果少买7只母鸡,就可以用这笔钱多买4只公鸡和3只小鸡。这样,百鸡仍是百鸡,百钱仍是百钱。所以,只要求出一个答案,根据这种法则,马上就可以求出其它的答案来。”
说完,笑盈盈地看着男孩儿:“你可相信我是十八岁了吧。”男孩儿有些不忿,咬了咬唇,然后装着十分傲然的样子:“这不够,你明天过来,我再考考你。”
钟秀觉得他十分好笑,扑哧笑了出来。
“明日我可没空,不如你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等我有空了去找你。”
“秦越。”说完,男孩儿别扭的扭过头,不看沈欢。
“原来是秦越小姑娘,对了,你家住那里?”
秦越突然想到了这茬,有些愤怒:“你才是女孩子!我明明是个男子汉。”
沈欢瞪大眼睛:“啊,哪里像男子汉了,分明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秦越嫩白的小脸被气地通红,随即瞪了一眼沈欢,窝起小拳头:“好男不跟女斗!”说完,转身就跑了。
第十二章 秦家
沈欢再也忍不住了,十分畅快的笑了出来。
“姑娘这个狭促鬼,等小郎君知道你骗他,非得回来找你算帐。”
“哎呀,我忍不住嘛,他长的太可爱了。”再说了,我是真的十八岁了,这也不算骗他。
说着,沈欢坐在马扎上,抱着画版不由自主的画起小男孩儿秦越,她最善人物,不过寥寥几笔,一个呆萌狂拽的秦越就跃然纸上,一旁的钟秀笑了出来。
沈欢越发起兴了,干脆换张纸,用漫画手法,画起四格漫画。将男孩儿略微q化,将自己刚才看到的神态一一画出,巨萌无比,把钟灵钟秀稀罕的不得了,白鹅荷花什么的都不要了。
“这样也好,回来你们给我修个荷包,把他绣上,下次见面送给他。”
“这人物我没绣过,也不知道怎么配色,还是让钟灵来吧。”
“钟灵绣,你也要学着点儿,嗯,我跟你一块儿学。”
“这下可好了,姑娘学刺绣,终于可以把琴放一放了。”忍受够沈欢的魔音的钟秀打趣道。
沈欢脸皮也厚:“这你就你不懂,你家姑娘我弹的是寂寞,你是不会欣赏,还嫌弃我弹的难听。”
“我是不懂寂寞,哪天姑娘弹弹热闹,我或许能听懂一两分呢。”
。。。。。。
三人说说笑笑,其实钟灵没有说几句。
很快太阳就到的头顶,钟秀怕沈欢被晒着,就劝着她回到了梁婆子家。吃过午饭,沈欢跟着梁婆子的孙女梁静宜绕着村子逛了一圈儿,只是沈欢体质太差,逛逛歇歇,与前世爬泰山跟玩儿似的体质根本没法儿比,郁闷的她打算回去就把自己的锻炼强度再提高一倍。
沈欢回来后心情大好,念安村一日游的心得体验就连杨师傅的冷脸看着也像一朵花,这让觉得沈欢心思深沉平庸无能的杨先生更觉这娃嬉皮笑脸的令人讨厌。
花了好几天把在念安村的所见所感画了下来,沈欢得意的冲钟灵钟秀炫耀:“看看,看看,你家姑娘我的画技一日千里,哎呀,怎么画的这么好。”
钟秀一口茶别在嘴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吓得沈欢连忙给她拍背。
“姑娘以后说话可得事先吱一声,要不我的三魂七魄可要被您给吓走了。”与越发厚脸皮的赖皮沈欢相处,钟秀的也变的犀利起来。“就冲你这句话,我也要多说话,好锻炼锻炼你的抗打击力,看看钟灵,不动如山,稳重如土,你差远了。”一旁专心绣荷包的钟灵躺枪,抬头睁着眼无辜的看着沈欢。
钟秀知道斗嘴她是远远比不过精怪的沈欢,就给沈欢倒了杯茶:“姑娘说了这么多,还是先喝口茶吧。”
沈欢美滋滋的喝了口茶:“离我休沐还有几天。”
“三天。”
“三天啊,好快。对了,秦越家打听好了吗?在哪里?”
“嗯,我听梁婆子说,秦越和他哥哥跟着两人的祖父住在南山上,他们并非本地人士,是前些年才过来的。秦师傅学识渊博,又略通医术,很受村人爱戴。”
“他们家没个女人吗?”
“这倒不曾听说过。”
这让沈欢觉得秦越跟自己挺像的,从小跟着一老一青两个男人生活,嗯,应该很悲苦吧。
想当年自己七岁就背着包跟着两人走南闯北,一路风餐露宿,各种凄苦。十三岁去游览南美雨林和湿地,差点儿被毒死。十五岁在青藏高原来例假,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别提多难受了。还有去撒哈拉经受大漠风沙的洗礼,格陵兰岛观看冰川极光,却被冻个半死,总之就是哪里环境艰难去哪里。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回头得把自己看过的风光一一记录下来,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随手写出,皆为山水传神。
当然沈欢虽然行了不下万里路,但是还远远还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沈欢自己虽不能说是读了万卷书,但几千年来的知识精华,学了十几年,知识储备绝对算的上丰富,至于行万里路,全世界有历史有特色有故事的地方基本没有几个是她没去过的。所以,在这么好的前提下,自己不好好沉淀积累,那就是暴殄天物。
其实,沈欢从没想过她会在这一道走多远,从小在小师叔绝顶的天赋的打击下,就没想过以她这样普通的天赋才情能创造辉煌成就,但她就是热爱并坚持努力走下去。
于是沈欢列了个提纲,将这些年自己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见识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