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第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话说的嚣张至极,霸道至极。
此时已经有一群人追了上来,将男孩儿围住,沈欢捂脸。
刚才喊话的黑衣人没有气恼,只是定身站在那里,眼神微眯,冷气四溢。
男孩儿自顾自的扛着沈欢,四周扫了一眼,轻哼一怔,跳起来要飞走,就在这一瞬间,四周数十人纷纷出手。
沈欢被男孩儿粗鲁的背法弄得头昏脑胀,刚喘一口气,男孩儿背着她身体急速旋转,避开所有杀招,然后跳出包围圈将沈欢扔了出去,沈欢一个反应不急,就被撞在树上,沈欢一时间觉得天昏地暗。
好在没有晕彻底,沈欢还没喘口气,就发现腰中被系了一条丝带,正要伸手,身体就不可控制的被拉了回去,从重围中突破出来的男孩儿正好伸手抱住沈欢,然后纵身跳跃。
“小爷还有事儿,回来再陪你们玩儿。”
“臭小子!”
“快,追上去。”
“放下圣女!”
……
身后众人拼命追赶,不过男孩儿似乎有些帮手,那些人一直追不上来。沈欢看得出来,男孩儿功夫是不错,但也并不是其余众人的对手,只是他身姿灵活如不粘手的游鱼,速度极快,再加上众人因他年纪小而小觑了他,所以才让他的突围了出去。
接下来的一路可真是精彩纷呈,一群人你追我赶,我藏他找,几次险境,男孩儿均逃脱出来,并且不忘记沈欢这个收藏品。其惊险刺激惊心动魄的程度让沈欢无法表达,唯独庆幸的毒瘾没有发作。
好在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追累了大家都会停下,重新策划夺人战略。男孩儿似乎也累了,看到后面没有追兵,甩下沈欢就坐下休息。
“累死小爷了。”
然后他看到吐得七晕八素的沈欢,露出一个嫌恶的表情:“真恶心,你这么弱,怎么活到现在的。”
沈欢给他一个无力的表情,他立即炸毛:“你还敢瞪小爷!。”
靠,你哪只眼看到我瞪你了。
“你长这副丑样子,小爷看一眼都是损失。”
沈欢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蹬他。
他恍然大悟,傲然笑道:“我知道小爷很英俊,你被我迷倒了。但是告诉你,别痴心妄想了,小爷喜欢的是胭脂阁里珠圆玉润的姐姐们,你这种干尸一样的女人,还入不了小爷的眼。”
毛都没长齐,还胭脂阁,我又不是恋童癖,怎么可能喜欢你!这孩子的脑袋里到底藏了些什么,沈欢无语。
“咦?咱们这是跑到哪了,你知不知道。”男孩儿语气恶劣,故作凶狠道。
意识都不清楚,怎么可能知道跑到哪里,沈欢无力摇头。
男孩儿无所谓的摆手:“算了,知道在哪儿也会迷路,还是先找点儿吃的吧。”
于是他像小狗一样左闻闻,右问问,然后提着沈欢飞走了,很快来到一个小村庄。
可是此时已经是凌晨时分,天色漆黑,周围寂静无声,分外安详。
沈欢亲眼见他偷偷溜进好几家的厨房,抱出一堆吃的。
许是沈欢眼神怪异,他凶狠的瞪了沈欢一眼:“看什么看,小爷我给钱了。”
沈欢狗腿的笑笑,摸摸肚子,表示自己饿了。
他一副大人大量的样子递给沈欢一个饭团,然后不管不顾的坐下来开始狂吃猛喝。
沈欢虽然饥肠辘辘,但她由于几年没吃东西,胃功能退化,能吃的东西不多不说,量还少的可怜,要不然胃受不了,所以饭团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而男孩儿风餐云卷,很快解决的自己的那份儿,一脸餍足,微眯的猫眼显得可爱极了。
“这你都吃不完,太废物了吧,怪不得长得像干尸。”男孩儿极其嫌弃,“算了,小爷我就勉为其难帮你解决的吧。”
说着,他就要从沈欢手里拿过饭团,沈欢赶紧阻止,不得已开口:“我身上可能还有余毒,不要吃。”
男孩儿猫眼瞬间睁大,然后一幅出离愤怒的表情:“你会说话!”
“我当然会说话,见面的时候不是说过的吗?”沈欢诧异。
可是男孩儿似乎出离的愤怒,根本不理会沈欢的辩解,拽住沈欢的衣领怒吼:“你是不是瞧不起小爷啊!还不跟我说话,我告诉你,小爷我文武双全,英俊迷人,喜欢我的人都排到东直门去了,胭脂阁里的姐姐天天盼着我过去,就你这样的丑八怪,竟然还敢嫌弃小爷……”
说完,他还气不过,拎着沈欢的领口;霸道蛮横,表情坚定:“哼,小爷决定了,多陪你玩儿几天,让你拜倒在小爷无边的魅力之下。”
沈欢无力吐槽,也不想跟他解释自己之前跟他说过话:“我没说不会说话,只是刚才嗓子不舒服。其实你这么厉害,我早就拜倒在你的魅力之下了,你不用刻意为我浪费时间的。”
“那你不早说,我怎么能看懂你那扭曲的眼神。”
靠,沈欢忍住给这小子一拳的冲动,深呼吸:“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男孩儿得意:“想知道小爷的名字?小爷的名字也是你能知道的,不过看在你这么喜欢小爷的份上,那就告诉你吧,小爷齐亚嘉,你记清楚了,敢忘小爷就杀了你。”
“不,我一定会永生难忘的。”
此时的沈欢可谓是筋疲力尽了,鉴定完眼前的齐亚嘉是个幼稚鬼大脑回路异常生活在三次元的生物,没有什么危险,一个呼吸就睡了过去。
齐亚嘉扭头看着刚才还在说话的女孩儿瞬间就睡了过去,还有些惊异,于是恶意的逗弄她,发现她却是已经熟睡,才躺在她身边睡了过去。
第十六章 平达镇
沈欢醒来时,发现身上披了一件衣服,是齐亚嘉的。而他,就在一边练剑,男孩儿身姿飞扬,凌厉疏狂,年纪虽小,气势却不凡。等他大汗淋漓的走过来,沈欢给他一个崇拜的表情,他虽然极力压抑但眉角还是露出得意的神色。“谢谢你的衣服。”齐亚嘉潇洒接过去,斜睨沈欢一眼:“要不是你冻得可怜兮兮的蠢样子太吓人,小爷才不会给你,用不着谢。”沈欢才不理会他的话,这孩子说话太欠揍了,然后依旧渴望的看着他:“我饿了。”齐亚嘉不耐烦:“饿了找我干什么,我又不是你爹。”继续渴望的看着他:“我饿了……”他瞪她,沈欢不为所动。突然,沈欢脸色一变,毒瘾发作了,浑身抽搐,面容狰狞,汗如雨注的沈欢成功吓到了齐亚嘉。“喂,你是失心疯了还是羊癫疯,不会传染吧!”沈欢不想他雪上加霜,哆哆嗦嗦道:“定…魂…草…”“定魂草?你中毒了!你不是百毒不侵吗,怎么还会中毒,小爷抢的不会是个假货吧。”沈欢已经没有精力搭理他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痛苦几乎让她失去理智。“喂,你不会死吧。”“喂,怎么弄,你能好过一点。”“喂,我给你去弄吃的,不会丢下你的。”……
好在毒瘾来得快去得快,等齐亚嘉拿过早饭回来,沈欢正在那里喘息。
“我想喝水。”
许是看到沈欢过于虚弱,齐亚嘉虽不满沈欢支使他,但还是给她找水喝。
喝过水吃过早餐后,沈欢向他解释了毒瘾的原因。
“不会吧,以后每天都来一次,你就要随意使唤小爷啦!”齐亚嘉大叫。
“你不用管我,只要给我准备些水就行了。”
齐亚嘉满脸不爽的同意了,等沈欢休息好,两人就上路了。
齐亚嘉是个路痴,根本不知道路,不过这家伙鼻子比狗都灵,所以依着嗅觉往人多的地方走。不过,跟踪依然没有结束,据齐亚嘉说,昨天晚上还有两拨偷袭者,幸好他反应快。
怪不得早上醒来时觉得不对劲儿,原来已经不是昨晚睡觉的地方了,同为路痴的沈欢才反应过来。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抢我吗?”
“你的血很值钱,能解毒嘛,反正是那只狐狸要的东西,应该挺贵重,对了,你有什么用。”
沈欢笑道:“我会画春宫。”
齐亚嘉将沈欢扔了下去:“你没骗小爷。”
沈欢揉着酸痛的肩膀,果然不能乱说话。
“我没骗你,我真的很会画春宫。”
“你画给我看!”
“无纸无笔,你让我画什么。”
齐亚嘉扛起沈欢继续前行:“到前面的镇子里买给你,你最好不要骗小爷,要不小爷杀了你。”
果然,齐亚嘉并不感兴趣她真正用途,虽然他知道那些人不是因为她会画春宫才抢夺他的,但他没兴趣,反正还不如画春宫来的有意思,更吸引他。
两人一路前行,不时躲躲追杀,沈欢不时发发毒瘾,但总算一路顺利。
穿过层峦叠嶂,沟壑幽谷,高山深林,两人几乎成了野人,沈欢估计他们大致处于横断山脉地区,所以人烟稀少,除了开始遇到的那个小村庄,之后就再也没有碰到村落城镇,一路风餐露宿。
好在两人年纪虽都不大,但野外生存能力超群,在深山野林呆一两个月也能活蹦乱跳的。
翻过一座山,沈欢眼前一亮。到处是烟云霏绕,青竹遍布,一阵清风吹过,铺碧叠翠,绿浪起伏,万竹成涛,青烟变幻,气象万千。
美景在眼前,沈欢陶醉不已,在现代哪能见到如此出尘如仙境之美,让人宠辱皆忘,心境澄澈,仿佛过去三年多所有的一切都如梦幻泡影,被这里涤荡一清,破裂消散。
大自然的怀抱温暖博大,能够抹平伤口,驱散疼痛,安抚心灵,让人得到救赎。
虽然齐亚嘉那个小鬼依然让人牙疼的紧,但沈欢从内心里感谢他,将她带离了地狱,来到了天堂。因为他们一路乱走,竟来到了天府之国,大夏西陲的益州路。
从逃离那夜起,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们总算顺利的来到了一个人类聚居的小镇——平达镇。
大夏两代皇帝励精图治,虽还没有贞观之盛,治下人民却也平和安乐。小镇处在群山环抱之中,人口并不多,但十分热闹,远远的就看见小镇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几年没有见到热闹人群的沈欢激动地热泪盈眶。
齐亚嘉送她一个鄙薄的眼神:“你不要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太丢小爷的脸了。”
“我就是没见过世面,你知道我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吗?”沈欢装可怜。
齐亚嘉最受不了别人柔弱可怜,他容易产生保护欲,进而满足自己的强者**。
“唉,真是。走吧,小爷带你去见见世面,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姐姐们睡过了。”
沈欢一抖,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跟姐姐们睡!”
天啊,你毛都没长齐呢,哪个女人会跟你睡!
齐亚嘉一脸不耐烦:“不是早就和你说过嘛,姐姐们最喜欢小爷这样威武的男人了。”
沈欢忍不住笑了出来,齐亚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