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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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沈欢的话表示,就是骚包。不过,幸好是在雅间,要是在大厅,这影响多不好。
一会儿,钟秀回到马车上,给沈欢戴上一个幕帷,扶她下车。
“姑娘,今日客栈客满了,没有雅间,只在大厅匀出一张桌子。好在在角落里,又拿屏风挡住了,倒还方便,就是喧闹些。”
“一张桌子?那怎么吃饭?”
还在大厅,这不容易暴露行踪吗?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难道这是故意的?找她的人过来了,陆璟想要利用她当诱饵?
“嗯,这张桌子还是别的客人让出来的。您和大公子先吃,我们和其他人就在后厨凑合凑合就行了。”
也就是说要与陆璟一张桌子吃饭!那就好,自己即使当诱饵,也应该是安全的吧。
沈欢深呼了口气,提醒自己做好心里准备,这才跟着钟秀进入客栈。
刚一进门,沈欢就发现大厅的人都齐刷刷的盯着她看,让她有些尴尬,于是加快脚步。走进屏风后,坐下才发现,原来大家盯着的是走在她身后没有任何掩饰的陆璟。瞧他坦然自若,丝毫没受到影响的样子,沈欢只感自愧不如。
吃饭时,陆璟对她还是漠然处之,虽然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也仿佛将她当成透明人,没有存在似的。可惜沈欢还做不到这种程度,只能努力平复心情,认真吃饭。
突然,一只半大的雪白小狗,跟着端汤进来的钟秀跑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着沈欢狂吠。沈欢顿时一惊,盯着这只漂亮的应该是狮子狗小白狗,嘴角有些抽搐。但动作丝毫不慢,一瞬间绕到了桌子那头。
原来她天生犯猫狗的体质也穿越了过来了。。。。。。虽然它并不可怕,但是习惯性的心中发怵。
那只狗不依不饶,沈欢再躲避时,却不小心碰到了陆璟。沈欢身子一僵,扭头讨好谄媚的对陆璟一笑,又迅速扭回来,对着那狗龇牙咧嘴的凶狠瞪视,其实心中已经紧张如麻了。从小到大,无论猫狗,只要见到沈欢,不扑上来狂叫撕咬那就是奇迹,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不招猫狗的喜欢,明明其他动物都很好。
这时,沈欢感觉到脖后有动静,顿时紧张的一下子跳了起来,扭头转身时不小心踩了陆璟一脚,自己也惊的摔在了地上。这一切,发生的极快,等沈欢回过神,看到钟秀仿佛遇到世界末日的的表情,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福,快过来!”
只见一个约十一二岁左右的红衣少女跑过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然后羞涩的对陆璟道:“下人疏忽,竟让犬儿冲撞了公子,宜欣羞愧,今日愿作东,以表歉意,还望公子不要见怪。”
明明冲撞的是我,沈欢哀叹。正准备爬起来,就发现,一只骨骼分明,修长有力的手将她拎了起来。陆璟将她放在座位上,眉头微皱,凤眼清冷,薄唇轻启:“出息,老实点儿。”沈欢抖抖眉,表示她一直都很老实。
只见陆璟优雅坐下,眼神都不瞟那女孩儿一下:“宣白,送客。”
陆璟那眉清目秀的小厮见怪不怪:“这位姑娘,还请带着您的阿福好走。”然后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沈欢看那女孩儿的脸,如调色盘般变了好几个颜色,最终还是羞愤难当,抱着狗跑了出去。
见女孩儿走了,陆璟吩咐道:“成碧,全都再换一份。”
这时,钟灵钟秀也端来了水,沈欢与陆璟略微洗漱了一番。
沈欢抬头,有些尴尬:“刚才,实在是被狗追怕了,大公子不要见怪。”
这话,出自一个七岁女孩儿之口有些奇怪,但这里也没人在意,反正沈欢一向表现的都透露出超出普通七岁小孩的成熟。
陆璟转头看着她,眉头轻佻,略有些嘲讽:“连狗都这样,你可真讨喜。”
沈欢内伤,有些不忿,于是装作三分无辜,七分不好意思:“你别夸我了,娘亲说我从小就讨小动物们喜欢。”
“原来是没长脑子。”
。。。。。。
“宣白,去叫刘师傅做份猪脑汤来。”
。。。。。。
半天,沈欢才憋出:“谢谢大公子。。。”真是脑残了才会接他的话。。。。。。
这时,陆璟转过头看着她,目光淡然,却有着不容忽视的讽刺:“呵,还算没长残完。”
。。。。。。
由没脑子进化到脑残。。。。。。
我还是什么也不说了,喝猪脑汤。。。。。。
只是,我都一成年人了,怎么还会害怕一个青少年,太丢人了。想着,沈欢也平复了心情,既然已经是这样尴尬的身份了,各种内疚不自然觉得对不起人家的心情也要放一放了,要不然不仅太累,这种战战兢兢的态度也会惹人厌烦。你既然看不起我不理我,我也不看你的脸色不理你,大家相安无事嘛。
沈欢想明白后,心中一松,就想到刚才的女孩子了。
没想到古代的女孩子这么大胆,一看那女孩子就知道她非富即贵,没人跟着就过来独自找狗,说不定是私自出来的。
哎,不用想也是陆璟那家伙招惹来的。虽然知道这个朝代很有唐风,开放大气,但还是没有真切的感受到过,所以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第六章 倒霉
中午的这个插曲,如同在湖面扔下一个小石子,涟漪微起,过而无痕。
下午继续枯燥的赶路。
陆家的马车十分先进,比沈欢跟随青染衣去长安时坐的马车舒适多了。但是,再好的马车也会颠簸,第一天还不觉得,今天就开始有些不适了。怪不得陆璟时而骑马,时而坐马车,一直坐马车实在是折磨,不过,在沈欢看来,骑马也好不到哪儿去。
傍晚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不一会儿,车队的速度慢了下来。
沈欢好奇,便掀起车窗帘往外看。一个人骑着马跟着陆璟的马车慢慢前进,那人低头,似乎在和车内的陆璟说话。
“那是在前面打点的许安,这时候过来,想必有要事。”钟秀跟着沈欢向外望了一眼,许安是许嬷嬷的儿子。
沈欢点点头,就开始闭目养神,出了事儿也轮不到她操心,想太多干什么。
一会儿,车队又开始加速前进,直到天黑时,才停下来。
沈欢坐在车上,听着外面十分喧嚣的的声音:"好热闹啊,怎么回事?"
“姑娘,我下去看看吧。”钟秀道。
沈欢点点头:“你小心点儿。”
一会儿,钟秀回来了,只是没上车,在车窗处说:“姑娘,这前后百里只有这里有驿站和客栈,只是前两天,一场大火,被烧了干净,许多人只能露宿。为了安全考虑,大家便聚集在了一起。”
“那我们晚上也要露宿了。”
钟秀轻笑:“姑娘不必担心,咱们事先准备好了帐蓬被褥,一切东西一应俱全,现在正搭帐篷呢,一会儿就好。”
沈欢下车时,看到周围大大小小几十个火堆,众人围坐在一起,十分热闹。
跟着钟秀走了一会儿,便看到一个白色四角方形帐蓬。帐蓬由白色羊皮所制,上面绘有精美的纹饰,大约十平米。
走进去,地上铺着整块儿的红色毡毯。进门是一张方桌以及四个小杌子,桌子上摆着一套素青瓷茶具,角落里有两个铜炉,上面正烧着水。往里走,是一架落地红木花鸟屏风,屏风里面有张一黑漆螺钿榻,榻里面还有同套的衣架,盆架,以及马桶。整个帐蓬里,还有四座青铜朱雀灯座,正吐着明亮的烛苗。
沈欢暗自瞠目,好大的手笔。
钟灵端来了水,服侍沈欢洗漱,钟秀提来了晚膳,一一摆在方桌上。
由于马车的颠簸,沈欢没有胃口,只喝了半碗梗米粥,就到榻上躺下休息了。
只是,刚躺下,外面的喧闹声就更大了,一时间,起哄声鼓掌声,还有乐声,纷纷传来。沈欢心中痒痒,想要起身去看,又觉不妥,便强自忍着。过了一会儿,掌声十分有节奏的传来,沈欢一点儿睡意都没有了,再也忍不住了。
“钟秀,钟秀,外面发生了什么,这么热闹。”
钟秀看着沈欢意图明显的表情,笑道:“外面有两个行商带了舞姬,本要叫她们跳舞给大家助兴。只是不知道谁在起哄,竟变成斗舞了。”
“斗舞!听着挺有意思,你看了吗?好看吗?”
“姑娘想知道,何不亲自看一眼。”
“我能去看吗?”沈欢既惊讶有兴奋。
钟秀心中微叹:竟这么小心。随即笑道:“这有何不可,只是,姑娘只能在远处看,不能靠近。”
得到肯定地回答,沈欢再也忍不住了,抱着钟秀欢呼了一下,由着钟灵钟秀服侍她收拾好,便兴冲冲的出去了。
此时,外面火光漫天,香气弥漫,人声鼎沸。沈欢所在的地方,地势较高,目光越过围成月牙形的众人,就看见,那些人中间有一个大火堆,一位彩衣女子在火堆前,踏着鼓点,回旋飞舞。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舞姬身姿曼妙,舞步翩翩,流转间风情无限。伴随着周围众人的喝彩掌声,气氛热烈之极,沈欢一下子就被这种氛围感染。
要是有二胡一把,一定要为那舞姬伴奏。沈欢感慨:学了这么多年二胡,还是第一次想为他人伴奏,没想到是在这种场景下。
这时,陆璟的小厮宣白抱着一个黑瓷小瓮朝这边走来。
“姑娘怎么不早些休息,明天一早就要赶路了。”
沈欢对这个爽朗清秀的男孩儿,颇有好感。便指着下面的众人笑道:“他们太吵,我出来凑凑热闹。你呢,这是在干什么?”
宣白举举怀中的小瓮:“大公子要烹茶,命我去把玉泉水拿来。”
“那你快去吧,别让他等急了。”沈欢对他摆摆手。
谁知,此时一团东西从沈欢头上的树枝上掉落下来,正好落在沈欢手上,而沈欢一摆手,那东西又飞溅到了黑瓷小瓮上。四人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坨鸟屎!远处的火光照在深棕色的小翁上,映衬着那点点散落的鸟屎,十分刺眼。
四人有些呆滞,尤其是沈欢,盯着手上的鸟屎,心中哀叹:知道人品不好,还是没想到会走鸟屎运啊!
现在是四月份,天气还暖,鸟儿都从南方回来了。
就在四人还没反映过来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声音传来:“扔掉!”
转身一看,竟是陆璟带着成碧朝他们走来,看着成碧脸上的偷笑。沈欢更加郁卒,真是流年不利,连毁尸灭迹的时间都不给。
那边,宣白的动作迅速流利,把那黑瓷小瓮扔的远远的。
沈欢心中安慰自己,努力表现的镇定:“钟灵钟秀,咱们走吧,我累了。”边说边朝帐蓬走去,也不看陆璟一眼。
钟灵钟秀向陆璟行了礼,就默默跟着沈欢离开事故现场。
“宣白,拿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