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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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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马车上,叶瑾夕看向仍旧沉睡者的元宝,心疼的想,如果元宝醒着,知道马上就能看见他的慕容叔叔,该有多么高兴?

这样想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步非宸磁沉的声音传出去:“怎么了?”

暗影立马恭敬回答:“主子,优乐坊的车队,正在进入干城,干城城门堵塞,需要等一会儿。”

优乐坊?

叶瑾夕眼睛一亮,这个乐坊可以说乃是大秦有名的乐队,在古代没有现代网络或者电视那种工具可以欣赏歌曲,然而古代的人们对于音乐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京都里就有各种乐坊,专门为人演唱,甚至达官显贵家里,都会养着几个伶人,随时传唤他们唱歌。

而这样的情况下,优乐坊便渐渐出了名。

传说优乐坊的伶人们个个嗓音宛如天籁,他们谱唱出来的歌声,宛如仙乐,让人陶遂其中不能自拔。

而优乐坊最红的当家人正是这几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小百合,而像优乐坊这样的地方,往往会被请到外地演唱,而凡是小百合出入的地方,往往万人空巷,鲜花水果相迎。

小百合的名讳,以及可以造成的轰动效果,已经隐隐可以比拟当年在京都慕容凌墨的受欢迎程度,也难怪优乐坊出现在干城,入城的道路便拥堵起来。

叶瑾夕掀开车帘,好奇的向外看去。

此刻他们的马车还有一些其余进城的马车停在路边,给小百合的车队让路。

这位小百合经常在京都,所以叶瑾夕穿过来几年都未曾见过,而她好不容易去了京都的这些日子,又赶上了小百合的巡回演唱会,这还是叶瑾夕第一次看见这个时代的明星。

小百合的车队很多人,浩浩荡荡一眼看去足有百辆车辆,前面开路的明显是武士,一个个穿着铠甲,手拿大刀,骑着高头大马。

中间部分则应该是小百合这群伶人的所在,马车奢华亮丽,胭脂气十足,足有十几辆过去后,后面的马车这才换了样子,这一匹却是驴车,车上也没有车棚,一辆车上大约坐着五六个穿着明显比不上前面人的衣裳,一个个身强体壮的,有男人有女人,而在他们的车上,还有着各种锅碗瓢盆,显然是这些人是打杂做饭的人。

车队之后,又是武士们殿后,而中间还有几个骑着高头大马,背后负者宝剑,明显是修行者的人,在来回巡逻,保证车队的安全。

这小百合的仪仗,可真是够足!

百辆马车进入干城,足足用了一个时辰!而等在路边的步非宸,伴随着等待的时间,脸色越来越黑,最后冷哼一声将车帘落下,不悦开口:“一个伶人,竟敢让本王给她让路!”

叶瑾夕看着步非宸闹小别扭,觉得可笑,“人家又不知道你是王爷,谁让我们现在不能表明身份呢?等会儿就等会儿吧。”

步非宸叹了口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凡事从来都是过犹不及,奢及必败,我大秦如今连一个伶人都如何奢华,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担心。”

叶瑾夕听着步非宸的话微微一愣,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可是接着她面色便肃然起来,步非宸不是普通的男人,所思所想都跟她不在一个高度,但是对于大秦的喜爱,步非宸比她只多不少。

叶瑾夕沉默了一下,握住了他的手,“不要担心,毕竟向小百合这样的,也只是少数。大秦……一定会很安全的。”

步非宸垂下头,深邃的眸子盯着叶瑾夕,声音略显凝重:“希望吧。”

说完这句话,便将叶瑾夕楼进怀中。

小百合的车队进入干城后,道路终于通了,天已经大黑,而这段时间,暗影也打听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是东凉皇室邀请小百合去东凉演出,这一路上,竟然大约有四五天的时候,都是与叶瑾夕和步非宸一路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叶瑾夕与步非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算计。

出了大秦,东凉乃是天启大神观的地盘,他们在东凉就要开始隐瞒身份,然而她们出来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到了天启大神观,他们无论多么低调,只要单独行事,被注意到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而如果跟着小百合的车队的话……却反而更容易遮掩!

因为小百合声势浩大,但是小百合只是一个伶人,步非宸与叶瑾夕身份高贵,没有人会想到他们竟然跟在车队之中!

“打听一下,小百合住在哪里。”叶瑾夕还未开口,步非宸已经命令道。

其实一路走来,步非宸与叶瑾夕身周都跟着他的暗卫,这命令自然是对那些暗卫下的。

几人进入城镇,两旁摆摊的都已经回家,很快就要到达宵禁时间,所以他们必须马上找个客栈住下。

暗卫们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很快就把消息传来,小百合一行人进入了这个小城镇唯一还算得上体面地客栈。

于是乎,马车向那个客栈缓缓驶去。

到了之后才知道,客栈已经被小百合给包了,外人不许入内。

步非宸拧着眉头,扔出去一块金元宝,客栈老板一看见金子眼睛顿时亮了,可接着又十分懊恼的看向小百合一群人,小百合一群人包这个客栈可都没有这么多钱!

不过客栈老板还算是公道,只能认命的金子往步非宸面前推了推,“客观,真不好意思,多少钱今天晚上也不能住了啊……”

步非宸不擅长这些,叶瑾夕趁机将金子往老板面前推了推,开口道:“老板,麻烦你去问问小百合姑娘,能不能给我们一家腾出两间房间来,外面已经宵禁,我们实在是没地方可去了。”

老板看在金子的份上,屁颠屁颠就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老板就黑着一张脸回来了,显然碰了壁,老板将金子推到叶瑾夕面前:“这位夫人,小百合姑娘不同意……”

老板这话刚刚落下,一名大约十四五岁的小丫鬟,梳着双丫髻,穿了一件绿色锦缎裙子走了出来,接着便尖声嘲笑起来:“呦呵,真当我们优乐坊全是傻子不成,告诉你们,我们走南闯北的见识的人多了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想法,不就是自以为是的以为多拿些钱就能住进来,想跟小百合姐姐来个偶遇?!哼,想见我们小百合姐姐,就放足了诚意,真有那么多钱,那就请我们去演唱啊?!”

步非宸听到这话,一张脸更加冰冷。

叶瑾夕则是冷笑一下,这小百合走南闯北的,竟然连这点气度都没有,可真是让人吃惊,不过不同意?

嘴角一勾,她叶瑾夕有的是办法让小百合求到自己头上来!

☆、313 与小百合交友

步非宸这辈子还没被人指着脸痛骂过,而那骂人的小丫鬟一出来就开骂,显然泼辣的很,可是骂完之后这才发现站在客栈一楼的一行人,虽然穿着普通,然而气势十足,尤其是步非宸,那张脸阴沉的就好似刚从地狱爬出来的修罗!

小丫鬟顿时心虚了,瞥了步非宸一眼,便吓得低头不语,心中暗暗腹诽,这男人到底是谁,怎么如此可怕?

客栈掌柜也被步非宸的气势所吓,不敢说话。

步非宸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冷着脸仰着头,不知道看向哪里,叶瑾夕知晓他行事杀伐果断,这小丫头不长眼睛撞到他身上,若是以往恐怕步非宸早就一剑挥了过去,不过此刻不是爆发的时候,且她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便立马笑吟吟握住了步非宸的手。

叶瑾夕的手柔弱无骨,娇小中带着凉意,在握上步非宸的那一瞬间,步非宸身上的嗜杀之气顿时消失,又恢复成那个存在感很强却沉默寡言的样子。

小丫鬟与客栈掌柜看到这幅样子都暗暗称奇。

叶瑾夕将两人的打量看在眼中,步非宸已经为她造出来了气势,那么剩下的便看她的表现了。

叶瑾夕微微一笑,上前两步,仰头望着站在二楼的小丫鬟,绝色的容颜在点了油灯却仍旧昏暗的房间里释放出炫目的光芒,接着她好听的声音便传了出去: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叶瑾夕略有些清冷却含着靡靡之音的徐徐诵出这首李清照的《一剪梅》,她背诵的极富感情,诗词里面女人对丈夫期盼的心情被她表现的淋漓尽致,且诗词朗朗上口。

这首词在二十一世纪已经被人编排歌唱,具体的调调叶瑾夕也会唱,而之所以背诵这首诗,是因为现代的伶人歌唱的都是这类型的诗词,现代的流行音乐,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够欣赏的。

客栈掌柜多少识了些字,只觉得这首诗未免太凄凉了些,虽然意境很佳,但是他并未觉得如何,反而奇怪为什么这个小娘子在此刻突然背诵处这么一首诗词?

而小丫鬟却是小百合身边的人,经常伺候着小百合的起居,对于小百合的爱好了若指掌!

这样的诗词……小百合必定十分喜欢!

她眼睛一亮,蹬蹬蹬从二楼跑了下来,这时候已经忘记了步非宸的可怕,只是深切的望着叶瑾夕,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这位夫人,这词,这词是谁写的?”

叶瑾夕微微一笑,疏离的将袖子从小丫鬟手中收回来,不回答这个问题却只对步非宸点头:“人家不欢迎我们投宿,看来今天晚上我们只能露宿街头了。”

她早就知道,一个能把歌唱的天下闻名的女人,必定极其喜爱唱歌,而喜欢唱歌之人,必定对音调、作曲极为感兴趣。

小丫鬟一听叶瑾夕的话果然慌了,急忙对着叶瑾夕连连福身,“夫人,夫人,是奴婢有眼不识金镶玉,错把夫人与那些心术不正的人联系到一起了,还请夫人原谅则个。”

经常闯荡江湖的人,自然端得起架子,又放得下颜面。

小丫鬟姿态做的极低,叶瑾夕却只是淡淡瞥了一眼二楼雅间,清冷的声音继续传出:“是我们的确不知好歹,小百合既然包了这个客栈,我们如何能冲撞了贵人?夫君,我们还是走吧。”

说完去挽步非宸的胳膊,小丫鬟急的要死,就在这时,一道极好听真正宛如天籁的嗓音蓦地响起:“夫人请慢走。”

接着,二楼房门打开,一名身穿粉色纱裙的女人婀娜多姿的从房间走出来。

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叶瑾夕只觉得面前光芒闪现!

小百合不愧是素有名气之人!

她身段窈窕,肌肤白皙,虽面容被一块面纱遮挡,可却分毫不掩饰她的美。

而这位小百合浑身上下不带半分红尘之气,动作举止优雅高贵的宛如一位公主!

小百合的形象,让叶瑾夕略感诧异,看那身段大约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小百合袅袅走下楼梯,来到叶瑾夕与步非宸面前。

视线扫过步非宸的时候,略显诧异,却那惊讶之色一闪即过,只是那抹惊讶,却没有逃过叶瑾夕与步非宸的眼睛。

叶瑾夕心神一荡,莫非这小百合见过步非宸?

被人认出步非宸的身份,可就完了!

可惜小百合那神色闪的太快,且接着便大方的对两人行礼:“这位老爷明显是个武人,却没想到夫人竟能写出如此惊才艳艳的词。”

这句话,解释了她的失态,接着小百合又抬起头,直直看向叶瑾夕,清澈的目光没有半分闪躲,倒让叶瑾夕觉得对方并不是不怀好意。

小百合如何爽快,叶瑾夕自然也不敢居功,只好言道:“姑娘误会了,这首词乃是一位朋友无意间而作,我与夫君今日初到干城,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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