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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上古卷轴之乌木战神-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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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人哥举盾挡住,挥拳冲了上去,幽灵反击的闪电都被贵人哥用盾牌挡住们。

    “看着。”贵人哥对戴大蒙说:“你需要盯着他的眼睛和手,预判闪电的轨迹,盾牌用好了,也可以抵挡魔法。”

    贵人哥拳头上冒着蓝色火焰,打得幽灵嗷嗷惨叫,真是让戴大蒙大开眼界,原来战士对战法师也可以这么凶猛。

    那幽灵打不过贵人哥,转头往隧道深处跑去。

    戴大蒙和贵人哥立刻追上去,幽灵跑进一间石室,扎进一个角落,退无可退,拼命放着闪电。

    贵人哥冲过去,一拳打在他的头上,那幽灵突然爆发出一阵蓝光,然后软绵绵地躺在地上,变成一个男黑暗精灵的模样。

    “他不是幽灵!”贵人哥吃惊地说:“但是他身上有一股可怕的不死能量,却在他倒下的一瞬间消失了。”

    戴大蒙两眼一番,看着贵人哥,一股怒气油然而生。“他真是太可恶了,居然闯进我的领地,还杀了我的守卫,真是该死!”

    戴大蒙冷笑一声,举着剑朝贵人哥刺去。

    “你干什么?”贵人哥的眼睛里冒出惊恐的火焰,他的表情真是令人愉快。

    “既然你来了,”戴大蒙举剑朝他的脖颈用力斩下,“就留下来守护我的古墓吧!”

 第六十六章 问路

    后面发生的事情戴大蒙都不记得,等他再次清醒的时候,睁眼却看到了满天的繁星,原来已经坐在古墓外的山包上。

    耳边传来涛涛的水声,脸上感觉到潮湿冰冷的风,脑袋却嗡嗡地疼。

    贵人哥坐在旁边,正用蓝幽幽的眼睛看着他。

    “俺咋跑这里来了?”戴大蒙摸着后脑勺,不小心碰到一个鸡蛋大的包,疼的直咧嘴,忍不住吼起来:“谁打得俺?”

    贵人哥很不好意思都指着自己的脸。

    “为啥?”戴大蒙很纳闷,贵人哥脾气好得很,怎么会打他,而且那个幽灵哪里去了?还有,自己怎么一转眼就跑到古墓外面来了。

    “你被蛊惑了。”贵人哥说:“这个古墓里面藏着一个非常强大的邪灵,它控制了你,让你攻击我,我只好把你打晕。还好它的力量无法延伸到古墓外,我把你搬到这里,你就醒了过来。”

    “俺又被蛊惑了?”这让戴大蒙很有挫败感,为什么说又呢?因为前几天他刚被刀娜魅惑一次,没想到这次又轻易中招了。戴大蒙叹了口气说:“为啥都喜欢蛊惑俺?”

    “你太真诚了,容易相信别人。”贵人哥笑着说:“这也是优点。或许等你完成吉娜莱斯的神圣试炼,意志会坚定一些吧。”

    “真的?”戴大蒙对神圣试炼充满了期待。

    “对了。”他从遐想返回到现实,问贵人哥:“那幽灵呢?我记得你杀了他。”

    “那个幽灵就是老板说的宝物猎人韦德留斯。也不能说是我杀了他,因为他在一年前就死了。”

    贵人哥拿出一个本子,说:“这是他的日记,古墓闹鬼都是他的恶作剧。去年韦德留斯进入古墓寻找一个龙爪,老板曾到古墓里去找他,被他扔东西吓跑了。韦德留斯受到启发,研究了一种能让人看上去像幽灵的药水,成功吓跑了后来进入古墓的人。后来韦德留斯逐渐被古墓里的邪灵侵蚀了意识,成了古墓的守护者。”

    戴大蒙问:“要是俺没被唤醒,会怎样?”

    贵人哥严肃地说:“跟韦德留斯一样,丧失意识,变成古墓的守护者。”

    戴大蒙才明白被贵人哥救了一命,不禁吓得直冒冷汗,连忙说:“那你快杀了那害人的东西啊!”

    “不行!”贵人哥摇着头说:“那个邪灵比我强大太多,没有觉醒圣光之前,我还斗不过它。”

    好在那邪灵的力量并不能延伸到古墓之外,他们立刻返回旅店,向老板报告邪灵的消息。

    贵人哥把日记给了老板,并告诉他韦德留斯的事情。

    老板吓得脸都白了,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布包,交给贵人哥说:“这个就是韦德留斯要找的龙爪。”

    贵人哥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东西,戴大蒙惊呆了。

    那是一个精美的龙爪,跟他送给赛琳的黄金龙爪大小和样式都一样,只不过它的颜色要稍微白一些,三只爪趾的前端镶嵌着指甲是由纯净的蓝宝石制成的,爪子掌心的位置也刻着三个动物图案,分别是鹰、枭、狼。

    这显然也是一个特殊的钥匙。

    老板尴尬地笑着说:“据说它跟遮炉古墓的宝藏有关,却没有人知道里面沉睡着邪灵。感谢你们帮我调查韦德留斯的事情,现在我把这龙爪送给你们,当成报酬也好,当成礼物也好,请你们务必收下。”

    “也好!”贵人哥收起龙爪,说:“等我实力有了突破,一定会回来消灭那邪灵。”

    贵人哥的语气中充满了期待,也在渴望吉娜莱斯的神圣试炼。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动身前往秋望山。休息了一晚,戴大蒙精力充沛,心情愉悦,头上的包早好了,更让他高兴的是,老板居然没有收房钱,哈哈,赚到了!

    从伊瓦斯泰德开始,南面已经是裂谷城的领地,跟风盔领地的温泉和雪原、雪漫的平原都不一样,裂谷城境内到处都是茂密的白桦林,风景倒是很美,就是容易迷路。

    偏偏秋望山并不在大路边,荒山野岭人迹难寻,想找个问路的都难,他们这一通好找啊。

    下午的时候,他们终于在秋望山下树林中找到一个营地。这里是一个古代的遗迹,破损的很严重,没有完整的建筑,只留下一些地基。但是可以看出跟诺德遗迹粗狂的风格不同,这个遗迹的石头都被打磨成很规整的长方块,有的地方还镶嵌着金色的金属箍。而且诺德遗迹大部分是黑色石头,这个遗迹的石头却是青色的。

    营地里有六个人,都穿着毛皮衣,背着弓箭,像是猎人。

    弗洛基守护着吉娜莱斯的神圣试炼,名气很大,尤其是对猎人来说,他就是导师和偶像。

    戴大蒙心想,这些猎人肯定知道弗洛基的住处,决定过去打听一下。

    “弗洛基?”其中一个穿着白色毛皮衣的人指着西面的秋望山上说:“他就住在山腰,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猎人,他了解各种野兽的习性。传说中他打猎不需要弓箭,野兽见了弗洛基就会自己躺下露出脆弱的地方,山鹰也会匍匐在他脚下。你们沿着山路一直向上走,遇到山鹰在地上筑巢就能找到他的小木屋了。”

    “你们也知道的,山路特别难走,带多了东西碍事。”那人拍打着手里的长剑,其他五个人也掏出武器围过来。那人笑着说:“把你们身上多余的东西都留下来,我们帮你们保管。”

    没想到他们这么好心,戴大蒙连忙答应:“好啊好啊,谢谢啊!但是我没有多余的东西啊。”

    那人围着戴大蒙看了一圈,撇了撇嘴,然后转向贵人哥。

    “你这件袍子。”那人对贵人哥说:“它看起来挺值钱的,要是被石头划破就太可惜了,交给我们保管吧!”

    “好啊好啊。”贵人哥笑着说:“你们来拿吧。”

    那几个人愣了,互相看了一眼,却没有人伸手。

    “有意思,没想到今天这么容易。”那白衣男人伸手说:“你自己脱,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别耍什么鬼主意!”

    “好。”贵人哥突然抬手,一盾就拍在那人脸上,那五个人抡着武器就跟贵人哥打起来了。

    戴大蒙很纳闷啊,说的好好的,贵人哥怎么突然就出手打人呢?难道他中了什么蛊惑?戴大蒙正犹豫要不要在他后脑勺上拍一盾呢,贵人哥说话了:“还愣着干嘛?他们是强盗,快帮我打他们啊,一个都别放跑了!”

    “哦!”原来如此啊,难怪感觉他们说话怪怪的,原来是在打劫。戴大蒙抡着盾牌就上去了。

    这几个都是普通的蟊贼,哪是他跟贵人哥的对手,不一会,六个人就都被拍得爬不起来。

    把他们聚到一起,“现在,”贵人哥说:“把你们身上多余的东西都交出来吧。”

    六个人在怀里摸了半天,最后凑出十个金币。

    “怎么可能这么少?快交出来!”戴大蒙拍着盾牌吓唬他们:“还想挨揍是不?”

    “英雄饶命啊!真的没有了。”那些人哭着喊:“我们是宝物猎人,好不容易找到这个矮人遗迹,谁知道这里什么都没有啊!我们都穷得靠打猎为生了,我们打劫也是没办法啊。”

    “好!就信你们一次。”揣起十个金币,戴大蒙跟贵人哥放了强盗,前往望秋山深处。

 第六十七章 吉内!吉娜莱丝!

    走在山路上,戴大蒙摸着怀里热乎乎的金币,心里有些不自在。他老爹说过做人要正直,不能偷,不能抢。可是刚刚图一时解气,抢了人家十个金币。

    “哥,”戴大蒙问贵人哥:“刚才咱们做的对不对?”

    “怎么不对?坏人必须受到惩罚!”贵人哥很好奇地看着他,问:“你怎么想起问这些?”

    “他们抢咱们是不对,咱们抢他们就是对的吗?”贵人哥做过雪漫守卫,从法律角度来说他的话肯定不会错,但是戴大蒙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他们做错受到咱们惩罚,咱们做错了呢?谁来惩罚咱们?”

    “你居然能考虑这么有深度的问题,真是难为你的脑袋瓜了。”贵人哥笑了笑,然后拍着戴大蒙的肩膀,很认真地说:“吉娜莱斯是风之女神,微风有时也会变成风暴。仁慈的吉娜莱斯尚且有发怒的时候,我们惩罚坏人采用一点暴力并不为过,只是要注意分寸,不要惩罚过度,更不能伤他们性命。”

    “人在做,天在看。”贵人哥笑着说:“每个人都会做错事的时候,没人发现并不代表圣灵会宽恕他们。所以他们遇到我们,他们决定打劫我们,以及我们决定打劫他们,这些都是命中注定。表面上看是我们打了他们,实际上是圣灵借我们的手打了他们。”

    戴大蒙懂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替天行道吧!太棒了,他拍着胸脯对贵人哥说:“下次遇到坏人,俺还打他们!”

    解开心结,脚步格外轻快,不多久就爬到秋望山山腰。

    望秋山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峰,虽然赶不上霍斯加高峰雄伟,山势也极其险峻,山腰之上白雪茫茫,一派冰山雪岭的寒冬景色。

    遥望山下却是层层密林,霜染枫林,满眼火红与金黄,一派暮秋的美景。怪不得叫秋望山呢。

    山腰怪石嶙峋,光秃秃的,没有草木,也没有野兽的踪迹,山鹰竟然直接把巢筑在地上,真是胆大。

    傍晚,戴大蒙两人走到一个山岗,山间突然蹿出一头雄壮的麋鹿,粗壮的鹿角像小树一样长满美丽的枝叉。它见了人也不怕,迈着优雅的步伐,从容的向山岗上跑去。

    戴大蒙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鹿,忍不住追过去,翻过山岗早已经找不到麋鹿的踪影,却发现几棵木桩,上面插着一把伐木斧,高处的平台上还有一间小木屋,亮着灯。

    难道是弗洛基的小屋?就算不是,至少也能讨顿饭吃。

    戴大蒙高兴坏了,连忙上去拍门。

    开门的是一个老头,满脸皱纹,瘦的皮包骨头,腰杆却很直,背着一把长弓。

    “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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