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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三国之诸天万界-第17章

小说: 三国之诸天万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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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陛下高瞻远瞩,这个计策很好,我看行。而且,就算是封爵也是应当的啊。只要他们愿意把别的世界之中的先进技术,带到我们的世界中来,促进世界进化,那么以此酬功,不就是天经地义的吗?”曹嵩大大咧咧的道。

    见状,袁逢也只好感慨一声。想要封还圣旨,至少需要六位内阁大学士,一起反对才行。如今,蔡邕、荀爽、曹嵩至少三位已经明确表示赞成了。袁逢在坚持的话,就有得罪天选者和皇帝的嫌疑了。

    “嗯,那就按照陛下的旨意执行吧。不过,分封可以,但是领地必须有所限制。”袁逢点着头道。

    “比如他们的封地,只能在边疆。如果在内地的话,那就很小很小。”

    “不错,是得有些限制。”

    很快,在定下了基调之后,九位大学士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就直接将一份文笔优美、意义深长的圣旨,写了出来。而后,这份圣旨,便被以最大的速度,回到了皇宫,只需玉玺盖章即可。

    很快,不过一个时辰而已。宫中的小黄门便集体带着一模一样的圣旨,前往大汉的州郡而去。
………………………………

第二十章:只要不死,总能出头!

    青州,东莱郡。此时的郡守,是一名读书人,名叫赵丰,修炼的是文道,论修为也是三阶的高手。

    “这圣旨实在是,实在是,实在是太让人惊讶了。没想到,第三次轮回,竟然已经开启了。”赵丰有些语无伦次的道。虽然在此之前,也有所猜测,可是当此事真正发生的时候,依旧感觉很是惊讶。

    “大人还是速速颁发圣旨吧。”小黄门提醒道。

    “嗯。”

    而后,赵丰便拿起了自己的郡守大印。这枚铜印可不简单,乃是货真价实的下品法宝。

    持有者可以直接调动整个东莱郡的气运,此印在手,即便是四阶高手前来,赵丰也可以把你镇压了。而这,自然也是朝廷的诸多底蕴之一了。否则,凭什么大家都听朝廷的?还不是朝廷的拳头最大!

    “皇帝诏曰……”

    就在赵丰诵读圣旨的一瞬间,整个东莱郡的天空之上,便出现了一道巨大的圣旨。赵丰每读一句话,这张圣旨之上,便多出了一句话。绝对可以保证,东莱郡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圣旨的内容。

    “少爷,封爵,是分封啊,我们一下子就变成勋贵了。以后,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了。”苏青儿高兴的道。

    闻言,林扬也不由得笑了笑。而且,在原身的记忆中,这只是第一次封爵而已,天选者们由于种种原因,真正露面的不过一百多人而已。

    而后,朝廷为了表示诚意,统统封为子爵,当然了,汉室宗亲,直接被封为了伯爵,都是有封地的那种。只不过,封地在边疆,需要自己去开垦。

    而接下来,便是大时代的开端了。一百多位干劲十足的天选者们,纷纷来到了边疆,使用着从别的世界获得的先进技术,建设封地。

    与此同时,大汉朝廷则是仔细地观察着天选者们的作为,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结果,整个大汉朝,都进入了一个大力发展的黄金时段。

    可以说,如果不是遇到了张角和董卓这两个家伙,灵帝的计划还是很成功的。

    “不错,我们都已经是爵爷了,是贵族。下一步,便是达到京城,选择封地。”林扬高兴的道。

    自从进入这个世界以来,林扬便一直处在一种很是紧张的状态。

    先是面对贪婪的王昆,使得当时的林扬,必须小心谨慎,使用全部的力量,以图干掉此人。否则,一旦苏青儿的悲剧重演,恐怕此时的林扬,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杀掉此人之后,便进入了轮回世界。也幸好遇到的队友,史阿、蔡琰二人都不是什么心术不正之人。后来的任务,也挺简单的,一路便顺利的活着回来了。

    回来之后,又面临着王华和众多巡检。虽然林扬嘴上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完全不将杀官造反放在心里。可是实际上,他却比谁都紧张。拥有原身记忆的他,当然明白,此时的大汉,是多么强大。

    幸亏,一切都没有改变。历史还是和原来一样,灵帝终究还是颁布了这道圣旨。

    而且,和别的天选者不同,林扬完全可以将原身记忆之中,未来得到了大力发展的技术,提前拿出来,作为贡献,到时候一个伯爵是少不了的。

    一个实封的伯爵,即便领地在边疆,即便需要自己去开拓,也有着足足一个县的大小。这是一个县,不是一个村落,也不是一个乡,而是一座县城。

    一座完全属于自己的县城,只不过这一切需要从头开始,慢慢开垦。历经千辛万苦,才能发展起来。但是美好的前景,却已经注定了。

    ……

    不得不说,不管在什么时代,每座城市的中心,总是在市政府附近。尽管这里是三国世界,也同样如此。

    此时的林扬,手中握着一块晶石,而后晶石自动发出了七彩光芒,看上去很是美丽。

    见状,县令胡峰不由得睁大了眼睛。而后感慨道:“飞鹏果然是年少有为,少年俊杰啊。这枚晶石乃是朝廷所发,专门用来检测天选者的。也只有传说中的天选者,才能让这块晶石发光。”

    由不得他不感慨,想他自己出身寒门(也就是小地主,乡下土豪,就和王老头的家境差不多),家境贫寒,和那些世家子们完全没有可比性。

    可谓是修仙无路,肉身之道同样因为没钱的原因,走不通。后来发现自己的武学资质,实在是不咋地,武道也走不通,便开始一心一意的修炼文道了。

    后来,潜修整整二十年,开始参加科举。迄今为止,已经四十多岁了,才混到了县令也就是百里侯之位。其中搞得艰辛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可是眼前的这位小哥儿,据说也是一位读书人,而且,家里比自己还穷。可是如今,却直接鲤鱼跃龙门,成为了天选者,而且即将成为高高在上的勋贵。

    那可是勋贵啊,有封地的,与国同休的铁饭碗。怎么自己就没有这样好的运气呢?

    闻言,林扬微微一笑,说道:“多谢老父母夸奖,飞鹏能有今日之成就,不过是运气使然而已。哪里比得上老父母,为政一方,造福于民呢?”

    所谓的老父母,其实就是父母官,也就是百姓对于县令的别称。林扬用老父母来称呼胡峰,可谓是诚意十足。即使胡峰,也不由得高兴了起来。

    只不过,想起了林扬的剽悍战绩,胡峰可不认为,这单单是运气好的结果。

    杀王昆、杀王华、私蓄甲胄、私蓄强弩、后来更是毫不犹豫的灭人满门,这些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哪一条不是死罪?

    可以说,如果林扬仍旧是那个普通的读书人的话,此时的他早就完蛋了,又怎么可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和县令谈笑风生呢?

    “呵呵,不管怎么说,贤侄此去京城,必将是龙入大海,鱼跃龙门。这里有一些小礼物,就提前送给贤侄了。”胡峰笑着道。而后,便从袖子中掏出了一叠银票。

    这些银票,每张都是一百两,属于不记名的,乃是当今天下第一钱庄,大发钱庄的票据。可以说,凭票即付,童叟无欺。至于数目,加起来大概有一万两银子的样子。

    见状,林扬不由得笑了笑。这位县令能够从一介寒门,在没有背景,也没有钱财的情况下,混到如今的位置,果然不是等闲啊。

    一万两银子,对于一个管理着至少十万户,百万人口的县令来说,不算多也不算少。可是会对于此时的林扬来说,却算是一大笔财富。所谓的风险投资,也就是这样了。

    胡峰看好林扬的前途,所以就投了一万两银子。等到日后林扬发达了,真的成为勋贵了,胡峰也必定会获得回报的。

    而且,林扬相信,在接下来前往京城之前,类似的风险投资,一定会越来越多的。毕竟,真正愿意暴露在阳光下的天选者,就只有这么多。可以说,对于天选者来说,只要不死,总会出头。

    如此大好的前景,谁不愿意分一杯羹呢?即使失败了,也就是万儿八千两银子。可是,万一成功了呢?一本万利,不外如是!

    “伯父客气了,不过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了。”林扬笑着道,说完便直接将这一万两银票接了过来。而且,就连老父母,也一下子换成了更加亲切的伯父。这就表示,接受这份人情。

    看到林扬干脆利落的收了银票,胡峰不由得点了点头,而后开口道:“不知贤侄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呢?是打算直接前往京城还是怎么办?”

    “当然是先找些人才了,伯父也知道,等到了京城之后,就该前往封地了。到时候,不管是人才或者是钱财,统统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京城居,大不易。所以,以防万一,我打算先在县里或者郡城之中,找些人才。如果,能够收几个家将或者门客的话,那就更好了。”林扬笑着道。

    可以说,天选者的传说,在这个世界之中,早已流传了一万年。每一个天选者,只要不死,几乎都是一个活着的传说。

    就比如辅佐光武帝打下江山的云台二十八将,此时他们的家族,可是仍旧存留于世的。他们,可都是有封地的实权诸侯,尽管封地在边疆,尽管封地不是很富裕。可是裂土封侯,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诱惑。

    闻言,胡峰不由得笑了笑。“哈哈,贤侄此举可谓是精明无比,老夫在此有一事相求。”

    “哦,不知是何事啊?”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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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哒哒哒,伴随着一阵整齐有力的马蹄声,一面迎风飘扬的大汉红色军旗,当先而来。旗帜之下,则是十余名趾高气扬、气势不凡、很是英武的矫健虎贲。

    在这十余名骑兵之前,则是一位白袍小将。和后面衣着简单,只着皮甲的伴当们不同,这名小将身披白袍,在剧烈劲风的作用下,直接就飞扬了起来,很是惹眼。

    白袍之下,则是一副更加骚包的明光铠,胸前的护心镜打磨的光亮无比,日光照耀之下,即使隔得很远,也依旧醒目无比。不用说也知道,这种隋唐时期才流行的明光铠,这么早就出现,和轮回者们,也是分不开的。

    与此同时,腰间还别着一柄横刀,马鞍上还挂着一幅弓箭。手中,则是拿着一杆丈二红枪,长长的枪杆,美丽的红缨,麾下还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彼此映照之下,更加显得英武了。

    不用说,这个骚包到了极点的家伙,就是胡县令的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胡永了。

    见状,林扬不由得有些无语,这么骚包,还骑着白马,身穿如此亮堂的明光铠,手里还拿着颜色如此鲜明的红缨枪,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啊。

    一下子,林扬就感觉有些牙疼了。当即苦着脸道:“额,伯父啊,这位是不是评书听多了?别人白马银枪,一身明光铠,那是自己实力不凡,不是四阶就是五阶。所以,才故意如此穿着,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以起到振奋己方士气,打压敌方士气的作用。”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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