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女孩 推荐!-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丝毫没有察觉黎峻的破门而入,他颇有兴致地看我涂唇彩、画眼线、刷睫毛,突然哑着嗓子说:“你是去当学生的还是去当妖怪的?”
宝贝乖躲在床头桌下面,两只幽亮的大眼珠骨碌骨碌打转。黎峻每往前迈一步,宝贝乖就低吼一声,像是蓄力待发预备冲过啃他一口。于是我不得不扭过身子拉住他的胳膊,亲昵地说:“帅哥,你看我美吗?”
他没有应,抽搐的表情也没有变化,大概是在揣测我的意图。
宝贝乖爱我,所以它从不咬我爱的人。见我与黎峻亲昵,它从桌底钻出来,用耳朵在他的腿上蹭啊蹭。黎峻弯下腰,在它的脸上随手揩了一下,算是抚摸。然后,那个虎视眈眈的小家伙,居然甩了甩菊花一样的尾巴,屁颠屁颠地跑出去了。
黎峻不解地瞪着宝贝乖的背影,嘀咕一句:“傻蛋。”
虽然只是一瞬间,我还是捕捉到了他难得一见的笑容。当宝贝乖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满足地甩尾巴,他突然笑了,的确是笑了,虽然只是嘴角略微地翘了翘。
“当爱,付出给懂得满足的人。”我嘟哝。
“爱个屁,老子白头发都挤出来了!”黎峻冲过来,夺过我的睫毛液,“还蓝的,黑眼毛不好看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懂吗?”
“还挺文学哩。”我优雅地说:“那,你知道‘女为悦己者容’吗?
黎峻保持沉默,看似在思考。初秋的晨光是一种冷漠的颜色,混杂着飘舞的尘埃和奶油面包的味道,白惨惨地照在黎峻的脑袋上,以至于看上去他的大半边头发都白了,苍白的半边脸俨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我从未想过,江湖上的名人有一天会老。他带着我这个拖油瓶过了十年,虽然谈不上尽职尽责,也算是无怨无悔。十年前,他是玫瑰大道上的古惑仔,不论是康柏蕙怀塔塔还是一年后再怀我,他都像在外面生了根似的很少回家。
我和康塔塔的觉醒期是在四、五岁的时候,他同往常一样修完家里的水管,突然拿出两个土得掉渣的书包,说“爸爸给你们买的,哇哈哈漂亮吧”。这句话让曾一度以为这个彪悍大叔是管道工人的我们,突然意识到他居然就是传说中的爸爸,实在是差强人意。
十年之后,黎峻先生摇身一变成为玫瑰大道上的商霸,他仍然很少回家,除了钱和巴掌,他吝啬用一切方式与他人分享情感——当然,除了我之外,也没有人愿意与他分享。
总而言之,他是一个可怜的老家伙。
我抬起手,指向大镜子,“你看你,不肯开花不肯妍,萧萧落落池塘边。”
黎峻呲着牙,并没有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镜子,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手抓住我的手腕,硬邦邦地将我拖起来,“老子一会儿要开会,先送你去学校。”
“扪心自问,康柏蕙为你‘容’过吗?”显然,这个突如其来名字让黎峻有一些猝不及防,他的愣神使咄咄逼人的我在这一场唇枪舌战中占了优势,“当然,你连别人为你‘容’的机会都不给,所以四十岁的你至今连一个女人都没有,不可悲吗?”
“不可悲。”他说:“老子是钻石王老五。”
“好吧你不可悲,我可悲行吗?”
“你可悲什么?”黎峻狂抓头发,“大清早的,你别没事找事!”
“我连‘妈’字怎么写,都忘了。”
“不会写老子教你。”
Chapter 2 (4)
“不用你教,你又不是我妈。”
“你妈好,你妈好你找她去!”黎峻低吼。
“当初是你把我带出来的,你负责把我送回去?”提及硬伤,我鼻子发酸,“您甭自欺欺人了,对我再好,你都不是我妈!”我听见他捏拳头时咯吱咯吱的声音,“你今儿到底是咋了?没事找抽是不?”
“如果是我妈的话就不会随便打人!”我大喊:“除了打人你还会干嘛?”
“她除了会养出一个自杀的女儿还会干嘛?”黎峻猛地挥手,掀翻了我的烟灰缸、啤酒杯、高档精致花瓶,以及一切落地即碎的琉璃品,刺耳的碎裂声震痛我的耳膜,地板磕出醒目的伤痕,他近乎咆哮:“我可以纵容你吸烟,纵容你喝酒,纵容你臭美,纵容你交男朋友,但我决不会让你死掉!”
“如果我是康柏蕙,我也会离开你。”
他在歇斯底里中深邃地盯着我,眼底泛起凶煞的蓝光。
我赶紧闭上我的嘴巴,右手颤抖地夹睫毛。所有父爱的书上都说的那句话:当爹又当妈地将孩子拉扯大。每次看到类似的文字,我都会情难自禁地为黎峻心酸。
没错,排除他生活中的暴戾性格和事业中的不光彩的过去,黎峻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好爸爸,可是为什么,那个雨后黄昏的场景,总是接连不断地在脑海中信马由缰——
一个不知世事的女生躲在教学楼的洗手间里,等待一个男生为她买来一袋卫生棉,男生站在女卫生间门口不敢进,女生躲在里面不敢出,最后被一群准备去打篮球的男同学发现了,结局顺理成章成为一场尴尬的闹剧。每当我想到这里,我就恨透了那个胆小如鼠的向伟,恨透了他的多管闲事,仿佛被偷窥了隐私,我发誓,今后发育成猩猩都与他无关!纵然如此,我更恨的是即便再应有尽有也不过是一个华丽空壳的所谓的“家”。
“你的衬衣领子,脏死了……”说完这句话,我脆弱的泪腺,就彻底崩溃了。突然发觉,我和相依为命的黎峻,居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黎峻急了,不停地看手表,“至于吗?哭什么呀?那么委屈吗?你说你要什么我没给你买?”
我矫情地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给的东西,不仅仅是身体。”
“不就是几根眼毛吗?抹你的吧,抹成大花猫。”他把我的美宝莲丢在梳妆台上,我赌气地抓起来,肆无忌惮地往眼睛上戳,轻轻涂,细细抹,再怎么努力都是又浓又花。
我没有力气。我泪流满面。
Chapter 2 (5)
“你到底哪根筋搭错了,昨晚又看鬼片了?”他局促地看着我,手里没有摆弄的东西,看上去有一些手足无措。这个没事就往我的脸上甩巴掌的无怨无悔养了我十年的黎峻,此时此刻,好像一个被大人欺负的小孩子。
我瞥他一眼,心脏抽了一下,啜泣:“你后悔了?”
他心领神会地应:“有一点。”
我委屈地抬起头,泪眼模糊地说:“多大一点?”
他伸出小手指甲比划一下:“这么大。”
“一共多大?”
“地球那么大。”
我说:“那不算后悔。”
他叹息一声:“好吧,我没后悔。以后也不后悔。”
我胡乱抹干眼泪,“眼肿了。给我钱。”
“肿和钱有关系吗?”
“眼肿就会有眼袋,有眼袋就要买眼霜。”我有些报复地摊开手心,“给我钱。”
他掏出钱包数了数,五百块塞进我的手里,看我没反应,又塞进去五百,然后他把钱包倒过来空了空,两枚硬币掉在地板上,“没现金了。”
我带着哭腔大喊:“有没有诚意啊,买套衣服都不够!”
“买衣服抹眼睛吗?别闹了,我们该走了。”他戳了戳手表,我摔摔打打地站起身,拿起床上叠好的一套Adidas,扯掉印着昂贵数字的标签。他瞟一眼我扔在沙发上的校服,没再说话,很识趣地掏出车钥匙,转身下楼。
我没有穿土里土气的白色防雨绸的校服。那套廉价的衣服,它太白了,白得让我觉得恐惧。白色,世间最纯洁的颜色。也是最适合溅上鲜血的颜色。荆轲最后选了白衣,去刺杀秦王。
Chapter 2 (6)
车子行驶到圣高路口,我让10分钟之内看了25次表的黎峻停在路边,尽管他强烈表示想亲自送我进去,顺便帮我抬行李,再顺便观摩一下女生宿舍……我还是毫不领情跳下车,拉开汽车后备箱,搬出我的行李,朝他摆了摆手。
陆陆续续有学生路过,无一例外对本市唯一的法拉利Enzo投来热辣的目光。怪不得他们,这辆位居世界榜首的最贵跑车,价值520万人民币,它是黎峻最宝贵的东西。我朝他拼命摆手,他却乐在其中把敞篷落下去,露出一张既英俊又显老的脸冲那些孩子很绅士地笑,沸腾的人群立刻传来一阵嬉闹。
我的天,他以为自己是王力宏吗?我赶紧挡住玻璃,上半身探进车窗,“喂,你想干什么?”
“讨好你的新同学啊。”黎峻若无其事地露出烟黄的牙齿,意味深长地说:“你要懂得,笑容是战争的武器。”我猛踢一脚汽车轮胎,“你有病吧?不是开会吗?别丢人了,拜托你快走。”
“不想丢人?那就给老子好好读书。”他狡黠地说,“老子花了十万让你去春秋高中读书,又花了十万把你从省重点转到臭名昭著的三流高校,算起来,老子一共花了二十万,再加上请领导们吃海鲜打高尔夫洗温泉,你别忘了老子是个商人……”
他指了指我的鼻子,皱眉拧钥匙,“如果你敢惹事,小心老子抽你……记得周末回家看看我。”
“行啦行啦。粗鲁。”我不耐烦地转身,“根本就是个野人。”
“黎离——”我听见他喊我的名字,停住脚步。他的声音很沉哑,以至于我很难听清楚:“塔塔,她不是你生命的重点。”
我的脊背冷飕飕地颤抖。
“安啦。”我没心没肺地傻笑,脚却灌铅似的一步也迈不开:“帮我照顾宝贝乖!过阵子我会申请把它弄进宿舍……”
黎峻的大手忽然从车窗伸出来。经常挨巴掌的我,下意识地后退两步,稳稳躲开。而那只手却凌空顿住,确切地说,应该是两只修长粗糙的划有疤痕的手指,夹着一张金色VISA,凝留在我的眉宇之间。他说:“不用给老子省钱,给老子省省心就行了。”
我接过小小的却重抵万金的卡片,这是十年来他给我的第十张银行卡。
你没有妈,可是你有钱——
我永远忘不了,7岁生日的那天,黎峻给我的生命中最大的鼓舞。
小路两旁繁茂的枝桠将初初放晴的天空完全遮住,越是尽头越黑暗,然后逐渐形成一个深渊,跑车很快消失在里面。
我按住我的心口,仿佛参加送殡仪式一般庄重地迈开步伐。这里是塔塔读书的地方。电动门上方,四个满是铜锈的大字:圣风高中。
它和春秋高中一样历史悠久,遗憾的是本质上截然不同。春秋是文化课殿堂,而圣高却是以艺术班闻名。置身于此的大多是文化课不过关但是家里很有钱的学生,没有什么资历却很有背景的老师,也可以说,这里是个三流收容所。
正前方是扇形的巨大建筑,美好的音乐依稀传来,高高的落地窗中,一只白天鹅在舞蹈教室跳芭蕾。一路向西,路过办公楼、足球场、化学实验楼,穿过盛开中国玫瑰的花坛,第一栋蓝色的楼是男生公寓,第八栋灰色的楼是教师公寓,然后……
我在被遗弃的记忆中拼命地挖掘线索,努力回想塔塔告诉过我的地址。双腿越来越沉重,不知走了多远,校园深处逐渐热闹起来,身旁的同学塞给我一张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