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女孩 推荐!-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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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的上午十点,当广播体操的甜美节奏从大喇叭传来,我躲过风纪委员和体育老师的眼睛,悄悄地爬上了天台。
明媚的阳光炙烤着身子,他仰躺在宽阔的水泥地上。修长的左腿伸展着,右腿自然而然地支起来,左手搭在左侧的胸口,右手平摊在台阶边缘……
因为刚转学而没有订到,他是学校里唯一不穿校服的男生,总是穿着不同款式的干净的白衬衣。好像学校里公认的吉祥物,成绩优秀,长的漂亮,没有人责备他,性格古怪,少言寡语,在我的眼里是那么的特别。
金黄色的阳光将他全然笼罩,仿佛金砂堆砌,不真实得令人望而却步。我站在他的身旁,弯下腰,出神地盯着他安静而高贵的睡容。
“这样偷看男生睡觉很不礼貌。”他突然睁开眼睛,目光落在我的裸露的小腿,然后尴尬地撇过脸用胳膊挡住额头,说:“别站着,你挡住了我的光。”
“你的光。”我鹦鹉学舌重复,然后效仿他的样子慢慢地躺下,舒展,用手臂遮住眼睛,感受被温暖的阳光包裹起来的温度。我说:“好吧,我也睡,你也偷看我。”
“你不怕晒黑么?”他小声说:“很少看见像你这么白的女生。”
“唔,我不怕。”
他不再说话,好像再一次陷入沉睡,并不在乎身边是不是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大概过了五分钟,他忽然用胳膊碰了碰我,说:“你听,有人在拉小提琴。”他侧过脑袋,眯着眼睛望向西边的住宅区,“每天的这个时间,那个人都在拉这首曲子,很好听的旋律,你能听见么?”
细微的音乐在鼓噪中隐约若现,我一向对声音很敏感,于是回答他:“帕格尼尼,无穷动。”
“你是学音乐的?”他诧异地扭头看我,“你会拉小提琴?”
“我会弹钢琴。”我抬起右手,举起张开的小巴掌遮住阳光,“什么时候有机会呢,我想弹钢琴给你听。”
塔塔篇:4 重逢 (3)
他也伸直了胳膊,高举在天空,修长纤美的手指头压在我的小手上,微笑着说:“那么,我很期待有那么一天。”
“你的手指好漂亮!比我长很多,应该去搞音乐。”我用指甲挠了挠他的手背,信誓旦旦:“相信我,你会成为大师。”
“可我不想当大师。”他翻过身,脑袋枕在胳膊上,“我喜欢画画,你呢?”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像安徒生一样有名的童话作家。”
“将来我一定会买你的书。”他淡淡地笑了,握紧着我的手举到高空,“你看,那边有一群鸟,每天这个时间从飞往东边,傍晚的时候还会飞回来,可没有人知道它们飞去了哪里?”
我摇了摇头,刺眼的光线透过指尖交错的细密指缝,刺痛了我的眼睛。十指相扣的影子、成群飞过的灰色鸽子的羽毛,覆盖了我们的脸。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书上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与你就像一只蚌的两片壳,不论相隔多远,大脑会因在同一时间思考同样的事情而产生相同的生物电继而寻找到对方。”
“那是什么意思?”我奇怪地问。
他的眉头皱着,拗口地解释说:“就像一个人的脑电波和人死后的余波产生共振,就会见到鬼,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因为我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于是我尴尬地笑了,“你懂的真多哦!你见过鬼吗?”
他摇一下头:“我没见过,所以我不相信。”
“那你相信雨果吗?”
“唔?”
“雨果说,对天空望久了,就会看见上帝。”
“你喜欢看天?”他遮住我的眼睛,轻轻地说:“我喜欢看海。”
“大海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的,不是想看就能看的,但是蓝天不一样。”我扳开他的手,倔强地睁大眼睛,“没有天,海还会蓝吗?”
他反驳说:“难道你没发现,有大海的地方,天会特别的蓝吗?”
我赌气地扭过头,不再和他说话。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和黎离一起看《海的女儿》。她答应过我,一定会陪我一起去看海。可是她没有。她走了。并且一直恨我。许久,我轻声问:“那么你说,究竟是大海把蓝天映得那么蓝,还是蓝天把大海映得那么蓝?”
“大概是,两两相望,就像这样——”他箍住我的手,凝视我的眼睛,“谁都离不开谁,公平了吧?”
我的指头蓦地滚烫,渗出黏糊糊的细汗,那一刻我的心脏在剧烈跳动,我的指尖触碰到他的食指微弱的脉搏,恍若隔世,我轻轻地闭上我的眼睛,希望他会吻我。
塔塔篇:4 重逢 (4)
我们那么年轻,年轻得不知道什么叫做苍老。那一年的那一天,在空荡荡的教学楼天台上,我们静静地仰躺着,谈论着不着边际的话题,慢慢地放下我们的手,放在被阳光烤得热乎乎的水泥地上,谁都没有放开彼此。
我的初恋,就这样迅猛地出现又消失不见。开学的时候,他突然从学校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这里。我曾一度顽固地认为,他是我生命中及其不重要的人,就像书上说的,过客。从未刻意去记忆,也从不故意想起。而,许多年之后,我仍然能清晰地在梦里看见他的模样,多么不可思议。
“重逢”应该是个悲伤的字眼儿,它是建立在别离之上的小快乐,充满了未知的机缘与被掌控。如果我们只别离一次,就不会过分伤感,我们会慢慢地懂得接受与遗忘,干净的痛苦也终有一天会沉淀。痛就痛在既然分开,又让彼此相见,反反复复,将彼此的心扯得七零八散。
我从未想过会再见他,虽然他给过我力量,让我在众人面前有胆量骄傲地抬起头,但那股力量已经与他逐渐脱离了主脉关系,从外界而来最终却被我收藏在心底,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与他重逢是一生之中最大的意外。
十年的时间让我们认不出彼此,但我仍然为有人呼喊他的名字而雀跃不已。当他在几个光怪陆离的男孩子中抬起头,我的心脏仿佛回归到少女时期与他相遇在天台上的那一刻,所有精心埋藏的青涩与隐秘在彼此凝视的一瞬间,轰然爆裂。
那一瞬间,是我一生之中最辉煌的时刻,十六岁不安分的灵魂和呼之欲出的爱情,从身体里喷射而出,翱翔到一个不可触摸的高度。
那天晚上,我坐在薛贝贝新买的电动小摩托后面,穿越过繁华都市的黑暗,来到西郊毒毒乐队排练室。
一座巨大的废弃工厂,座落在郊区安静的果园附近,一条来自山间的小路无限延伸,没有人知道它究竟延伸到哪里。薛贝贝把摩托车停靠在一棵大树旁,四周没有住宅楼,杳无人烟,路灯稀少,沉重的金属乐从铁皮房子里涌出来。
薛贝贝轰隆隆地拉开大铁门,大声喊:“各位,我带来了一位贵客,参观我们的工作室!”
工厂里五颜六色的海报和光线晃痛了我眼睛。架子鼓。电子琴。吉他。贝斯。麦克风架子。乱七八糟的昂贵乐器随心所欲地摆放在偌大的空间,撞色的布艺沙发横七竖八地拼凑起来,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男孩女孩打响口哨,纷纷从高高的金属台上跳下来。
那个身穿皮U夹克挥舞鼓棒的男生,眼神从乐谱上收回来,他抬起头,奇怪地打量我。我一眼就认出,他是生日那天在KFC楼下等待黎离的男孩。他并不热情,只是慢吞吞地翻一页乐谱,冷淡地说:“我叫向伟。”
塔塔篇:4 重逢 (5)
“过几天就要公演了,大家都忙得焦头烂额。”薛贝贝邀我坐在沙发上,将一大桶可乐拧开摆在桌上,示意让我捧着瓶子喝。然后,她朝向伟的方向喊:“康塔塔,她是我的好朋友!”
向伟斜睨我一眼,不答话,兀自张牙舞爪地打着鼓点。后来薛贝贝接到一个电话,告诉我出去接朋友,便急匆匆地跑出去。她前脚刚离开,向伟就重重地将鼓棒放下,说:“我认得你,你和你妈抛弃了黎离。”
我知道他认得我,十年之前,我和康柏蕙抛弃了我的妹妹。但是我不知道,如果他得知黎离在外面有别的男朋友,还会像现在这样袒护她吗?
我没有再同他说话。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
大铁门重重推开。
一束苍白的月光洒在两个男生的身上。
黑与白经典而神秘的搭配,背影挺拔而修长,与海报上的黑白剪影很相像,薛贝贝挽着两个人的臂弯,将他们带到我的面前。
我在沙发上扭过身子,笑容凝滞在震惊的脸上——互相认出彼此,两个人默契一笑,他们谁都没有将我被小混混欺负的事说出来。
“聂冰灰,他是康塔塔。”
我望向他。他的湿嗒嗒的目光忧郁而阴柔。犹如苔藓,绿,且湿。他凝视我的眼睛,失神地皱起眉头。良久,他轻轻地抬起右手。
薛贝贝赞道:“聂冰灰是我们的键盘手,他弹钢琴一级棒,你们是同行唷!”
“初次、见面,我一定会去看你们的演唱会。”我向他莞尔一笑,礼貌地伸出右手,他的手突然停顿在半空,然后猛地向上抬起,按住太阳穴,木讷地对我点了点头。
“他们刚才和老大去谈场地的事,还没吃晚饭。”薛贝贝指了指一直垂着头的黑衬衣男生,“这个酷酷的家伙是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兼原创,兼编曲……”
“很了不起呀!”我歪着头,微弱的光线使他的脸看上去极其冷漠。我有一些奉承地说:“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亲自弹奏你的歌,我想弹给贝贝听。”
“弹给谁听是你的事,随便找个名曲就好了。”他抬起头凝视我,目光如兽一般犀利,摸了摸戴了一颗蓝钻的耳垂,说:“我们这里没有来过陌生人,恐怕这乱糟糟的地方,不适合你。”
我赶紧窘迫地低下头,喉咙发出干巴巴而寂寞的笑声。
“谁说她是陌生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生气地举起拳头砸在他的肩膀上,大声说:“白翼!如果你敢得罪她,我就杀了你!”
他冷哼一声,转过身,一屁股坐在五颜六色的男生中央,挑衅地打了一个响指。如同一声不可违背的将军令,周遭的男生们突然大声唱歌,向伟开始打鼓,滋啦啦的电子乐发出刺耳的声音。
塔塔篇:4 重逢 (6)
我伫立的原地。耳目俱盲。
——白翼。
多么熟悉的名字。
那个日日夜夜反复惦念的人,他就站在我的眼前。我多么想抬起头,好好地看看他,看看他这么多年来究竟有什么变化,看看他是不是还记得我,会不会记得我说过想弹钢琴给他听。
我的头脑沉重,呼吸紊乱,浑身都在颤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以为他是不重要的人,只是在我最懦弱的时候赐给我一股力量让我勇敢地站起来,站在人群里,站在比众人更高的地方。
事实上,他并不像想象中的那般无私。他用他的力量,换取了我的心。我想起多年以来,在白纸上写过一千次一万次的那个名字,和一生之中的第一个“我爱你”。
重逢的这一刻,我发现自己和许多女生不同,我放不开的,不仅仅是我的初恋。还有给我初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