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江湖一箭穿-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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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说,除非能够找到一个比她更笨的孩子。
然后我救下了墨生。
比小笛更笨的孩子出现了,老天也在帮她!
我很愤怒,非常担心她会以此作为借口留我。
可是她似乎忘记了我的那句话。
只是很高兴的跟墨生玩耍。
有时候看他们两个人没心没肺的闹成一团,我真是沮丧。
一对活宝!
厨师过来问中午吃什么,瞧着那一对,我没好声气的说,傻瓜炒傻蛋!
结果小笛很高兴的问我,傻瓜是什么瓜?
而墨生则欢呼雀跃,有蛋蛋吃了!有蛋蛋吃了!
我差点厥过去!
我又去找苏无困那个疯子,那个疯子说,传说中刑风宝藏里的凤灵能够治好她的顽疾。
可是那个疯子又大笑着说,可是她注定得不到!得不到!
她就是个被诅咒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我冷冷的拍碎了他的桌子,转头就走。
我不信她得不到。
我让她练一弦九箭,等着极乐宫的人找上门。
那个人真的来了。
第一眼就很不喜欢他,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说话跟爆豆子一样,一个一个往外蹦!
知道的觉得他摆谱,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结巴!
总体评价,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猥琐男人。
身手不错,难道是传说中的极乐君?
那一瞬间我有些后悔,对手的实力很强,情况晦涩不明,小笛会不会有危险?
然而没了退路,竟然输掉了赌局,虽然做好了准备,输了总让人不快。
何况输给这个猥琐男人,真是不甘,就算是做戏也不甘。
小笛就是那个时候开始脱胎换骨。
毛毛虫终于慢慢变成蝴蝶,张开她眩目的双翅,柔软的飞翔。
我简直不敢相信。
那次她被那个猥琐男人送回来后,我们一起去扬州,路上她始终抑郁。
她低着头抑郁的样子,有一种独特的美,仿佛一株忧伤的莲花。
虽然面貌酷似,但是她跟师娘气质完全不同。
师娘的美,谪仙一样,冰雕玉琢,清丽脱俗,高不可攀。
她的美,雨落无痕,没声没息,却又如同潮水,铺天盖地。
她真的已经长大了,身材高挑,面目如画,只是性格,或许更像师父。
平心而论,她还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子,没有大部分女子的骄娇二气。
非常的朴实,善良,正派。
仔细想想,除了武功,学别的也不算很慢。
我开始觉得师父当初的决定并不是坏事,甚至,我心中竟然隐隐有了一种归属感。
然而她似乎失了魂。
黯然的在扬州城游荡,摇摇晃晃的象一缕孤魂。
难道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我很愤怒,也很沮丧。
想我也算是身经百战,閲尽人间春色,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她也算跟了我那么久,怎么短短几月,就被那个人勾了魂?
没出息,没品位,没架子,没身姿。
气死我了。
看到她在地上画的那个楚字,我的心忽然成了一座四处漏风的房子,空空只听见风声。
以前老是担心王鹏大哥跟陈叔会将庄主的遗命告诉小笛,这样她就可以拿鸡毛当令箭,名正言顺的嫁给我。
两人倒是很有默契的绝口不提这事。
现在忽然希望他们能够在小笛面前提一下。
于是假装不经意提起了这事。
大家都尴尬的顾左右而言他,于是我又逼问了一句。
王鹏竟然说他只记得师父让我做这个射日庄主,不记得师父曾经将小笛许给我。
我惊讶坏了,怎么会忘了?王大哥的年纪好像还没有到健忘的时候。
陈叔终于道:“墨儿,你的武功心智,绝对胜任这个射日庄主,我们也绝对拥戴你做这个庄主。至于小笛,姑娘家家就让她找个人家嫁了!庄主那时,没有料到后来的事情。错配鸳鸯也是有的。”
错配鸳鸯?
我立刻表示不介意小笛的呆笨。
没想到陈叔跟王鹏古怪的看了我半天后支支吾吾道:“……射日庄尽出情痴,小笛肯定也不例外。若是真的嫁给你,你又风流成性,她会伤心欲绝的。你们俩,不合适。”
嗯?什么意思?
陈婶忽然一阵风一样冲出来:“亏你们还是大男人!说个话吞吞吐吐的!我们家小笛是天下难得的好姑娘!你瞧这长相,跟夫人当年几乎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人又谦和善良,又肯吃苦耐劳,比那些个大小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宁墨你从小就一直欺负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恃强凌弱,哪是爷们!你根本就配不上她!给她提个鞋都不配!前些年,保定李家少爷,萧山胡家公子来射日庄,整天跟在她后面转悠,走了没多久就差人来提亲……我家小笛又不是嫁不出去!凭什么嫁给你白白糟蹋了!”
嫁给我白白糟蹋了?
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陈叔干咳了几声道:“你婶子她一直将小笛视为己出,她那是癞痢头儿子自家好,说的话不作数,别往心里去。其实我知道吧,你不喜欢小笛,没必要勉强……庄主那时,不知道小笛的身体不合适练武,否则也不会让她做庄主,这位子还是你坐合适。他也没料到你会不喜欢小笛,这个婚嫁的话也作不了数……”
我愣愣的出门,原来在长辈们心中,配不上的那个人,是我。
保定李家,萧山胡家!以后绝对不再跟他们来往!
我咬牙切齿,一不小心咬痛了舌头。
我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而是下定决心要将小笛推上这庄主之位。
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名正言顺的留在她身边,辅佐她。
一辈子。
于是我费尽心机,倾尽人力,追寻她的足迹,抓她回家。
然而那个人非常的狡猾,一次次被他给逃了。
一直到最后,终于将小笛捉住,带她回家。
她比以前更加美丽,举手投足都是诗一样的韵味。
可是这种美丽却不是为我,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
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何止是千度!
眼波流转间的深思,眉头轻锁中的忧伤,微微低首的微笑,蓦然飞红的娇羞。
一笑一颦,都是为他。
而我,只能强颜欢笑,黯然神伤。
我将射日庄那些莺莺燕燕遣散,很久没有再碰女人,只是尽心尽责的打理庄中事务。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小笛能够看见我的变化。
没人看见,根本没人在乎。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重要。
众星捧月,如日中天。
都是假的。
忽然想知道小笛以前对我的感情,在没有遇见那个男人之前。
是不是,曾经喜欢过我。
于是假装不经意的问小笛:“以前有没有对别的男人心动过?是说除了那个男人之外……”
她微笑,深思,然后道:“那时候很小,曾经喜欢过一个小哥哥,就是你那个好朋友京城洪公子的小厮叫五子的。”
五子?小厮?没有印象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小厮?
“我用箭射果子给他吃,他很崇拜我。”她浅笑,再度沉思。
就这样?果然没出息!
“那么,那个什么保定李家,还有萧山胡家的公子你不喜欢?”
她愣了半天,才道:“不大记得……我这么笨,人家条件那么好,我配不上。”
嗯?这就配不上?那个猥琐男人怎么贴的紧?
她的眼神忽然溺死人的温柔:“他?你不是也说他身世又可怜,身体又不好,跟我正好般配……”
我不死心,终于问道:“那我呢?比那些个保定萧山的公子怎样?”
她惊讶的看着我:“宁墨当然最优秀!那么多女人追!”
我深吸口气出门。
原来,她根本没有想过要嫁给我。
一直以来,自作多情的那个人,原来是我。
唯一的机会,就是那个猥琐男人,在射日庄的口碑极差,没人支持小笛。
我也许有机会将他打败。
宁楚番外之相轻(下)
楚沉
浮浮沉沉,大起大落。
以致于后来我见到好的东西总是以为这又是上天下的一个圈套。
而我,总是毫无抵挡落入圈套的那只动物。
我不大记得小时候在眠枫山庄的往事。
不是记性不好,我的记性一直好的离谱,过目不忘。
那时候我的先生充满惊讶的对父亲说,小公子真是惊人的聪慧!以后一定能考上状元!
不是不记得,是刻意忘记。
根本不想再想起那段往事,过于美好,与狰狞的现实反差太大。
以致于每次想起心都会滴血。
记得清晰的是跟父亲一起乞讨的那段往事。
异常的清晰,历历在目。
生活就是那种颜色,灰灰的,带着淋漓的血色。
宿在荒庙街头,吃着残羹剩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即便这样,父亲还是尽量把我俩收拾的齐整,安静在街头静坐乞讨。
从不跟在人身后很讨嫌的追着要钱。
虽然,遭了火之后,他既盲且残,完全有足够博取同情的资本。
再饿他都教我吃饭时候要优雅,并且在我们栖身的那座破庙里插上花。
就是跟别的乞丐不一样。
父亲跟我说,再难的困境,都不要放弃希望。
再深的痛苦中,都要快乐,都要自尊自爱。
再卑贱的身份下,再深的耻辱中,都不要鄙视自己。
所以,即便是饱受白眼,饱尝苦痛,父亲依旧兴兴头头的活着。
我们喝的水,父亲都会仔细沉淀过几遍,煮熟了吃,馊了的饭菜,也会很仔细的煮很久。
虽然去不了那难闻的味道,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因为吃了不洁的东西生病。
这点很重要,父亲说,一贫如洗,决不能马马虎虎打发自己,否则,一旦病倒,就会万劫不复。
吃饭的时候父亲一定会找通风阳光好的地方,在景色宜人之处,席地而坐。
用细竹节折成筷子,很优雅很缓慢的吃,倒像是幼时出去踏青时的野餐,情趣十足。
后来这个习惯我终身保留,吃饭的时候一直对环境比食物更加挑剔。
吃饭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再痛苦,再失落,只要安安静静的吃顿饭,心情就会好转。
可是父亲在大火中受了重伤,痛苦的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终于还是没耐住痛苦去了。
我知道他心中万分的不舍,他一直视我如命。
临终他叮嘱我原谅。
原谅母亲,原谅那对狗男女,原谅这冰冷的尘世。
我做不到。
仇恨在我心中深深铭刻,不破不灭。
十岁那年我杀了第一个人。
是个盛年男子,精壮大汉,满脸横肉,身藏尖刀,江湖中人。
他竟然想要……
漂亮对我这样一个身无武功,又没有家人保护的孩子来说,是种危险。
那个男人很恶心,当然若不是他对我心存不轨,我也不会觉得他恶心。
也是那次我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天才。
我记得当时非常冷静,很快心里就有了算计。
我假意温顺,提出身体脏,要求沐浴更衣。
那男人同意了,给我买了干净的衣服,打了水。
我洗完后赤身伺候那个男人脱衣洗澡,给他按摩。
他显然很舒服,对我毫无防备。
我悄悄的在给他脱衣时将尖刀放在边上的凳子上,在他正舒心的躺在澡桶中的时候,一刀割了他的咽喉。
当时我并没有任何杀人的经验,听说过咽喉是人体的柔软要害,没想到竟然会一刀毙命。
这时候的命运天平似乎往我这边偏了一下。
杀了他后我细心的擦去身上的血迹,穿上干净整齐的新衣,拿了那人身上的银包,跳窗而出。
一切浑然天成,在我开始的时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