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跑江湖打打酱油-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被他扯住的那个妓女果然生得白净俏丽,被他这般撕扯,面上微有怒色,一时忍着不发作,只急道:“何苦来!快放开!王大爷待会就要过来的!让他看见了,你不是自找苦吃!”
那人“呸”了一声,金鱼眼红通通的,显然是酒意上头,叫道:“哪门子的大爷!老子会怕他?!一个贩私盐的,什么东西,敢和老子叫板。小红药,老子就看上你了,你今儿非得服侍老子不可!”
那小红药只得隐忍笑道:“我说爷,你要当真爱我,何必用这等粗陋的法子。红药我人就在这里,你要抱要亲,那也随你。不过来逛窑子的,总也得有个规矩,没钱的客人,难道还要我们去喝西北风不成?”
那人哧地笑道:“谈钱那也太俗了,咱们文雅人,不谈钱财,只谈风月。你们这些妓女婊子,不是爱文人雅士吗?苏小小,谭小玉……人家也没成天钱啊财啊挂嘴上。你看看,我不是比那什么王大爷赵大爷风流倜傥多了?咱们追求真爱,我爱你,你也爱我,这才叫圆满嘛!”
说着硬是将她拉扯过来,张手就要抱住。众人见他如此不堪,又是笑又是摇头,谁去管他。忽听角落里有人低声一笑,慢悠悠说道:“没钱也敢谈风月,脸皮之厚,当真少见。”
那人正对着小红药上下其手,听得有人嘲讽自己,便怒道:“哪个不长眼的胡扯?!不瞅瞅老子是谁!有种的出来!”
角落里那人不为所动,只是轻笑,声音低沉魅惑,“俗话说,花钱买乐子,关键在花钱买三个字。你没钱还要乐子,只怕回头人家只会给你一顿脚丫子。”
那金鱼眼勃然大怒,用力在桌上一拍,放在桌角的茶壶登时摔在了地上,咣当一声碎了,小红药早已趁机跑远,躲在楼梯口朝这里张望。那人怒道:“报上名来!你哪条道上的?”
角落里那人浑身都藏在屏风的阴影下,只露出一只手来,手指修长,大拇指上套着一只金灿灿的扳指,被他转来转去的玩弄,越发显得那双手优雅而且从容。
“让别人报上名来之前,不是应当自报名号吗?你方才吹嘘自己走遍江湖,只有你不认识的人,没有不认识你的人——抱歉,我就不认得你。你是谁呀?”
四下里传出闷闷的笑声,金鱼眼紫涨了脸,突然狠狠一笑,道:“今天就说出来,你且好好听着,省得吓破了你的胆子!不归山你可听说过?”
众人一听不归山三个字,顿时嗡地一声闹开了,紧跟着突然又安静下来,厅里沉寂得十分诡异。角落里那人玩转扳指的动作停了一下,跟着“嗯”了一声,“不归山的名气,那可是大的很呀。”
金鱼眼冷笑道:“算你识货,老子就是不归山的人!”
那人像是有些意外,哦了一声,“那倒是得罪了。还请问你是不归山哪一部门下?系何色彩带?执何种令牌?”
金鱼眼登时憋住,顿了半天,才道:“老子是北斗七使之一!你还不快滚?要逼得老子发怒不成?”
@奇@那人笑道:“这更奇怪了,我听说北斗七使里只有三个年轻人,其余的大多年过四旬。你这样年轻,莫非是三个年轻人里的一位?是摇光?天玑?还是天权?”
@书@金鱼眼哪里能回答的出来,听这人说话,俨然是个知情的,他这回班门弄斧可算出糗到家了,当即咕哝道:“为什么要告诉你!什么玩意……老子懒得理你!”说罢掉脸就要出门,连酒钱也打算一并赖掉。
@网@谁知走了一半,忽觉眼前一花,先前坐在角落里玩弄黄金扳指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自己面前,浑身裹着一幅藏青大氅,连脑袋都裹住,只露出一双精光湛然的眼睛,眼角斜斜飞挑,眼波荡漾,带着桃花般的艳色,像深情款款,又像轻佻嘲讽,风骚之极。
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通体漆黑的长剑,比寻常的剑器长了一尺有余,寒意渗人,就那样轻轻巧巧搁在金鱼眼的脖子上,那只戴着扳指的优雅的手在剑柄上慢悠悠地点着,带着闲庭喝茶一般的悠闲,仿佛他手里拿的不是剑而是精致珐琅茶杯,正犹豫着是喝西湖龙井,还是来一点铁观音。
金鱼眼还在色厉内荏,颤声道:“你……你要做什么?不归山……岂是好惹的?快……快放开!”
桃花眼微微一眯,深情似水,“你说自己是不归山的,可有什么证据?”
金鱼眼暴突了半晌,突然叫道:“怎……怎么没有!咱们前些日子才找到苍崖城小主……”
那人惊道:“找到苍崖城小主了?!”
这话问得急了,宝剑顿时贴上金鱼眼的脖子,吓得他两腿打颤,连声道:“好汉饶命!我……我可不是什么不归山的人!在下、在下只是一介草民,手无缚鸡之力,不过随口说说……卖弄而已……饶命啊!”
那人笑道:“算你老实。你不肯说自己是谁,不如我来替你说。你叫李福光,兰州人,做贩马的生意,可惜没什么眼光,没两年就赔了本钱。你寡嫂见你可怜,便收留你在家,谁知你起了不轨之心,强暴不成便杀人灭口,并吞了寡嫂的家产,出门在逃。如何,李福光,我说的对不对?”
李福光只吓得软在地上,一个劲哆嗦。那人揭开大氅,将宝剑收回,腰间隐约挂着三把剑,李福光只觉心头一震,登时想起了他的身份,颤声道:“你……你是泽秀!”
只有泽秀才会身配三把宝剑,只有泽秀能抓到官府怎么也抓不到的通缉犯,只有泽秀无门无派,在江湖恣意独身闯荡,毫不畏惧,偏偏没人来找他的麻烦。
泽秀笑道:“贩马的,果然有些见识。你杀人便要偿命,和我去官府吧,我好领了赏银。”
说罢取出绳子将他捆住,提了便走,老鸨见他走到门口,急得追上去,只是软声叫唤:“大爷……大爷……喝酒吃菜的银子……”忽觉一个东西抛了过来,她本能地抬手一接,沉甸甸地,却是五两银子。
“两个人的,其余算作赏钱。”话音一落,泽秀人已飘然而去,走过街角。
“喂,你说苍崖城小主已经找到,可是实话?”走了一半,他突然发问。
李福光垂头丧气地说道:“不敢有假……我、我也是前日听一个不归山的人说的。不归山找到了苍崖城的小主,接去了派中保护……”
泽秀嗯了一声,将他送到官府,领了两百两赏银,自去镇上买了两匹骆驼,骑马牵着骆驼,朝玉门关外行去。
找到了苍崖城的小主,此事关系十分重大,他必须要去不归山问个清楚才行。上回他给天权写信,原是想请不归山出面寻找小主,没想到他们不声不响,闷声发大财,竟然早已行动了。
嘿,难不成,不归山也想沾点苍崖城的光吗?
他突然想起什么,从腰后的皮囊里取出纸墨,舌尖舔了舔笔尖,写了一行字,忽又犹豫了一下,将那张纸撕碎了扔出去——还是不要事先告诉他们好了,他自己去看。
角之卷 第十四章 泽秀(二)
黄沙滚滚,像没有生命的浪潮,在脚下翻滚,在周身奔腾,在头顶呼啸。
小蛮此时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也看不见天空大地,入目的只有恶魔般肆虐的沙暴。看样子他们说的没错,别看沙漠平时文静得像个千金小姐,一旦发起疯比疯婆子还厉害。眼下,这疯婆子是要她的命呢。
不归山要她报仇,沙漠要她的命,两相比较起来,小蛮悔得肠子都发青,早知道就不要一时头脑发热偷偷逃出来,折腾了大半夜,沙漠里的地形状况她完全不清楚,身边没有骆驼,更没带水,只有等死的份了。
好奇怪,她明明记得朝这里走应当有一块绿洲,还有帐篷呢,怎么走着走着就感觉越走越远?
怀里满满塞着珍珠宝石黄金,沉甸甸的,硌着她还疼,腰都直不起来。在沙漠里,带着这些东西完全是个大累赘,小蛮被风沙吹得半死不活,几次犹豫着想把它们丢了,临到关头又舍不得——她现在唯一拥有的,也只有这些金灿灿华美的值钱物事了。
远方的黄沙像长大了嘴的狂兽,嘶啦啦咬上来,打了她满身的沙。
小蛮一个趔趄,险些要摔倒。
她知道自己不能摔倒,如果栽在这里,不出一会她就会被黄沙活埋,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被风卷起的沙像刀子一样割在她脸上,疼得都麻木了,她的眼睛也早已被沙子迷住,睁都睁不开。
在这种时刻,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往事。
沙子打在身上真疼啊,像滴水成冰的寒冬腊月,她衣着单薄,被丢在门外,浑身皮肤都要裂开一样的疼。
她没有哭叫,默默缩在地上,近乎贪婪地凝望着屋里暖洋洋的灯光,仿佛那样她就会感到一点温暖。远处来了一个人影,瞅见她,立即露出一脸不耐,一脚踹开房门,厉声道:“这么小的孩子,这么冷的天气,你把她丢在外面,是要冻死她吗?!”
屋里的女人暴跳起来,像一只野兽,两人扭打嘶吼在一处,她的声音因为长期喊叫,早已变得沙哑粗嘎,断断续续,像一把粗粝的刀:“你有良心!你的良心都被狐媚子给吃了!你也知道孩子小!那是你的种!你不把她带走?让她看看你做了什么丑事!”
屋里两个人滚来滚去,扭来扭去,乱七八糟,没人来管她。
每次都是这样,她都快看腻了,打完之后他俩都会说,都是为了孩子好,好像她是个祸水一样。奇怪,既然是为了她好,怎么不让她先进屋?她冻死了就是为她好?
叹一口气,她是孝顺的好孩子,为了避免以后杀子的罪名背在他俩身上,她还是自己照顾自己来的比较妥当。趁着他俩抓着屋里的东西乱砸,她偷偷摸摸爬回房间,坐在火盆子跟前取暖。
外面的喧嚣闹一阵安静一阵,最后大概是他俩都打的没力气了,连说话都有气无力。一个人突然走进来,往她床头放了一卷上好丝绸料子,外加几串包好的冰糖葫芦,抱着她亲亲额头,说道:“爹走了,你要好好的,回头爹再来看你。”
她没说话,只是夺命似的抢过冰糖葫芦,塞进嘴里——她快两天没吃饭了,饿得眼前发黑。
等一串糖葫芦吃完,屋里已经没人了。女人在外面淅淅沥沥地哭着,她突然意识到一种不好的事情,悄悄摸出去,只见到爹走远的背影。
他走了,三年多都没回来,直到她娘死了。
头顶突然有黄沙像巨掌一样拍下,小蛮被一掌拍在地上,姿势无比丑陋,像只苟延残喘的蟑螂,四肢瘫开,脖子还在使劲朝前伸,身上的金银珠宝压得她气也喘不过来,她还在妄想着逃离沙漠,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做富婆。
很显然,那是主角才有的命运,她这个冒牌主角,一个跑龙套的,是看不到那天了。
远处似乎又有一个身影缓缓行来,被风沙遮去了大半的容貌。她想起那个下雪的天气,她爹来了又走了,用一卷丝绸,三根糖葫芦,就算作对她的疼爱。
小蛮不知从哪里生出来一股力气,猛然从沙里窜起,抱住一条腿,毛茸茸的,张嘴就咬,头顶传来一声痛嘶,还有一个男人惊讶的叫声,紧跟着她被一根脚掌吧嗒一下踹上,眼前一黑,痛快地晕了过去。
*****
泽秀没想到自己这么倒霉,难得进一次沙漠,就遇到了沙暴。好在他事先带了两头骆驼,这次的沙暴也不算大,勉强前行,寻找避风处。
谁知半路又杀出程咬金,正是匆忙赶路的时候,沙里突然窜出一个妖怪来,抱着他骆驼的腿就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