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第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树干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那小男孩趾高气扬的神态一度让我担忧那椰子树会轰然倒下。
其实满天的尘埃只属于我一个人。也就是说,它们都是我想象出来的。海南的空气质量远比其他省份要好得多,正如后来一位老师说的,海南是让人活的地方。我想象的丰富造成了尘埃的丰富,它们在我的意识中铺天盖地。飘在空中的落到地上,铺在地上的又飞到空中,尘埃永远无法落定。它们像一场倾盆大雨让我狼狈不堪。只不过,雨点是自由落体运动,尘埃是布朗运动。有时候我就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甚至确定它们的颜色。比如说人的思想,那是乳白色的;比如说人的欲望,那是橘黄色的;比如这遍布四周的空气,它们因并不存在的尘埃的存在,显示出黯淡的灰色。
很早的时候,我表哥对我说过一句话:尘埃是生命的本原。我估计这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有哲理也最莫名其妙的话。《圣经》中神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我表哥是好青年,无神论者,没看过《圣经》,但显然,他已有了神的内涵。
突然间提到我表哥是因为,我觉得表哥是灰锡时代最典型的青代(青年代表),他个子比文化程度高一点点,在家待业,和所有这个时代的青年一样,活得自在,却又失败。
关于我的表哥,还有必要补充如下:表哥刚追到的一个女朋友很是漂亮。在他们第一次约会前,我就断定这段姻缘注定夭折,结果却大出我的意料。原来表哥在那个略带凉意的秋夜,和那女孩坐在公园一条石凳上,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时说,如此良辰美景,真让我想吟诗一首。字也没认识几个的表哥居然要吟诗真让我喷饭。只听我表哥朗声道: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这二十个字一出口,那女孩就愣在了那里,接着又像一只蝈蝈般笑了起来。后来她居然从中看出了我表哥的三个优点:文雅,幽默,还有爱惜粮食。就和表哥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对于这件事,表哥总说是他那朗诵时富有磁性的嗓音打动了对方,并以小学时参加过乐团为证。但是我明明记得他在乐团是敲大鼓的,和嗓子似乎没多大的关系。更合适的解释应该为:灰锡时代需要多一种途径来靠近欢乐。
我老家在浙江的一个小乡镇,离海不远。家乡的海只给我滩涂的形象,即使是涨潮,那水也像痨病鬼一样疲软无力。潮退后,那些黑色的淤泥成了小孩玩耍的天地。我们把裤管挽到大腿,赤着脚走向远处。滩涂地软绵绵的一脚踩下去就会陷没整条小腿。当然有些人个子小,像我的一个邻居就身轻如燕,可以在上面箭步如飞,我们都叫他铁掌水上漂。而我属于笨重型,往往两腿陷在泥里像一截树桩动弹不得,然后我死命地抽出左腿,但右腿已陷到膝盖,再死命地抽出右腿,这下换左腿陷得更深。也就是说,一直到我精疲力竭,总有一条腿在泥里。这叫做一步一个脚印,作为求知的态度很好,但作为行走方式就会很累。
我可以随身带一块大木板,一条腿伸出来后踩在板上,这样就能抽出另一条腿,这是压强知识,我们没学过就懂,还能应用于实践。
滩涂地一望无垠,空气中满是泥香,天空干干净净。我总是固执地认为,所有的尘埃到了这里,就再也飘不起来,同泥一起化作了泥,潮来潮去就把它们都带走了。
老家风很大,天天飞沙走石。我的秃头大伯搭的丝瓜棚总会在一夜之间被台风吹得无影无踪。秃头大伯一年的辛苦便也化作尘埃。说大伯秃头,其实并不准确,大伯头上毕竟还稀稀落落的剩着点头发。我曾在大伯睡觉的时候偷偷数过,一次是137,一次是125,还有一次是119,本来我可以数第四次、第五次,也许还能求出剩下的头发同时间的函数关系式,但这事被大伯知道了,于是从那以后他每次睡觉都用被子蒙住脑袋。大伯说,小子,十年前,你想数还数不过来呢!
▲虹桥▲书吧▲BOOK。▲
第59节:岑孟棒:灰锡时代(2)
关于那些失去的头发,大伯自己说,是被风吹走的。剩下的都是中坚分子,牢牢地驻守着革命根据地。大伯说,没办法,这儿的风大,我们家的那口井还被风吹到隔壁四叔家过。对此我表示坚决不信。后来大伯说,四叔和他家的界限是一道竹篱笆,那次大风把篱笆吹过了井沿,也就是说,井跑到篱笆那头去了。
大伯在地里干活,回来时带来一身的泥土和臭汗。特别是夏天,太阳把泥土晒成尘埃,风一吹就绕着大伯打转。大伯回到家就打一桶井水,冲掉身上的泥尘。冲完澡,人都轻了两斤!大伯这样说。
大伯在台风过后的丝瓜地里号啕大哭,谁都劝不住。大伯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我的两个堂哥,都在城里工作并安了家,每个月寄来赡养费足够让他吃穿无忧,但大伯还是天天往地里跑,他说,一天不去,身子就酸得慌。在我们那个乡镇,那样纯粹的农民远远不到大伯头发的数目。
我来海南那天,大伯为丝瓜地痛哭过的双眼的红肿还未褪尽,这使大伯有了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突然想到了这句诗。然后我和帮我提行李的表哥一起走向车站。
表哥在途中对我说,有个词叫顽固不化,就是专门用来形容秃鹫的。秃鹫就是指我的秃头大伯,表哥得叫他舅舅。
大妈是在生我的两个堂哥时死的,不光是我,还有表哥,都没有见过她的面,只看过她留下的唯一一张黑白照片。大妈漂亮得让我和表哥一度怀疑大伯是个抢亲犯。大伯既当爹又当娘居然把两个儿子捣鼓得很有出息。很多人包括懂事后的两个堂哥,都劝他再娶个大妈回来,但大伯坚决不同意。这使大伯在我眼里树立了独身主义者的形象。我将此理解为大伯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和从一而终,但在表哥眼里,这就是顽固不化的表现之一。表现之二是两个儿子要接他去城里住他却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还有表现之三是几乎每年都要为那块丝瓜地哭哭啼啼。
表哥给我分析完这些后,说,你可不要学你大伯啊。这使我莫名其妙:一,我没老婆,更没有死了的老婆。二,我没老婆自然不会有儿子。三,我不种丝瓜。
表哥解释说,他指的只是表现之一,也就是要我别成为一个独身主义者。他还补充说,好好把握机会,在大学不谈恋爱就像……就像进饭馆不吃饭一样。我听出他其实想说的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听表哥的语气,像是要我去时一个人,回来时就是拖儿带女一家子了。
我上车时,他还在我耳边灌输真理,天真的表哥把我去海大读书一直理解为迎亲,这让我认定他的思维古怪。车开动了,表哥指指他的肱二头肌向我示意。这是他自创的身体语言。如果他挺挺胸肌,那意思是:别怕,有我在!现在这个动作表示:兄弟,好好干!
车开出了很久,大伯的桃花眼仍在我脑中时隐时现。此时我怎会想到,这已是我见到的大伯的最后一面。我看到表哥已经化做一个小小的点。我眨眨眼,看清那不是表哥的身影,而只是车窗上的一粒尘埃。表哥,还有大伯,他们都是这纷纷扬扬的尘埃,我也是其中一颗。
二
在我来海大之前,很多同学都嘱咐我好自为之,好像我去的地方是个野猪窝。他们自己,都选择了北上,尽量和地图上的那颗五角星靠近。有的是哈尔滨,有的是南京,最近的也在杭州。哈尔滨说,他让我保重的原因有二:
1。海南的女生黑得像鬼。
2。海南的太阳毒得像烤炉。
我也好意地让哈尔滨保重,我说,那里天冷,人人都吃辣椒驱寒,因此吃得脾气暴躁,上街时在棉袄下都藏着一把以上的斧头,跟李逵一样,〃一语不合就排头砍去〃,所以除了牛皮鞋熊皮裤鹿皮衣外,还要带脖套和头盔。
哈尔滨说,别忘了寄根被太阳烤弯曲的头发过来。
我说,别忘了带条冻成冰棍的尿柱过来。
然后我和他像疯子一样奸笑,心里直发虚。
我到海大后,发现里面的女生并没有传说中的黑如鬼,甚至连焦碳的程度都没达到。不过太阳却是比烤炉还毒。正午我们都躲在寝室里像海龟一样不敢探出脑袋。室友光着膀子在我眼前晃动,一根根肋骨整整齐齐,像是铁轨,灰尘裹着热气在上面呼啸而过。有人把番薯放在阳台上阳光一下,不一会儿整栋寝室楼便飘满了烤番薯的浓香。如果你有材料,还可以煎个煎饼。
虹←桥书←吧←BOOK。←
第60节:岑孟棒:灰锡时代(3)
很多人都把头发剃得只剩下牙刷一样短,因为黑色的头发最能吸收热量,盖在脑袋上就会把脑袋烤焦。我不喜欢剃头发,每次想到自己的一颗大好头颅任陌生的理发师摆弄,我就会怒不可遏。杭州在电话中知道此事后,建议我去把头发染成白色,他说,今年流行这个。他还说,如果不反对,我还可以试着长成仙人掌的模样,那样就比较抗炎热。
在这样的太阳底下,学校里出现了一群新新人类:他们每人戴两副眼镜。据我的调查,那群人全是远视眼。如你所知,远视眼镜其实是凸透镜,对光线有聚集作用,所以他们若有胆子戴眼镜出来,就会没眼珠子,并且整个脑袋都会烤成一个猪头。万不得已,他们在远视眼镜外又戴了一副墨镜,虽然累赘,而且巨大的重量把他们的鼻子压得不见了鼻孔,还把耳朵拉得像刘备,但毕竟是活人一个。
我幸灾乐祸地看了看太阳,但路上的他们却让我悲伤地想起阿炳。
我在小店买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一不小心掉了瓶盖。我喝了一口,沁人的凉意只传送到喉咙以下12厘米处便戛然而止。水到胃的时候,已经是暖的了。太阳已经照进了我的食道和整个生命。我无可奈何地提着没盖的瓶子上楼,喝第二口时,发现瓶子已是空的。我眯着眼试图在瓶底或瓶壁找到一个小孔,但是我失败了。我终于明白水是被蒸发完的。所以在海南你不会有眼泪,才盈眶,就被晒成了盐。
我开始担心自己的灵魂是否也会被蒸发掉……如果我还有灵魂的话。
在炎热中我昏昏欲睡,床成了我的肉体巢穴和精神家园。我知道在床上可以干很多事,包括一件意义重大讲究配合的事,但我只选择睡觉。好像古龙说过,人的睡觉的欲望比性欲更加强烈。我相信,特别是处于无处不在的炎热带来的疲倦中。
另外,我在很多场合都能安然入睡,比如课堂,再比如食堂。而且,以往我只能趴着睡,现在已发展到坐着睡,距我站着睡甚至走着睡的宏伟目标又进了一大步。我很担心别人会叫我猪,但他们却给了我另外一个称呼:睡神。如果我没有记错,在高中我是被叫做〃睡侠〃的。由侠到神,完成了质的飞跃。
我发现自己还从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