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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侦探不是女装大佬-第14章

小说: 侦探不是女装大佬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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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歌呆呆地从左到右数了数他睫毛,只是根根睫毛离得近,数了一遍没数清,他又把视线挪到严辞云的瞳仁上。
  近看能分辨出深褐色的虹膜,并不如远看时一片浓黑,与整体上挑的眼睛不同,他的下眼睑微微下垂。
  于歌担心他眨眼时上下睫毛会交叉打结。
  清冷的木香幽幽钻过来,于歌被圈在小小的副驾驶座,被严辞云盯得脑袋晕乎乎的。
  “哥哥?”
  严辞云又刮了下他的鼻尖,撑在车门的手轻轻扣了下,为于歌推开门,“走吧,又色又馋的。”
  于歌愣的厉害,压根没意识到刚才那旖旎的氛围,更没意识到对方想吻上来的蠢蠢欲动的心思,心里光为严辞云隔三岔五的调侃张牙舞爪。
  “你才,你才。”
  哼了声,于歌一骨碌跳下车。
  夜晚的游乐场人更多些,更是不少游客专为了夜晚的花车和摩天轮而来。
  将自己人设设置为小娇娇的于歌,不忘在游乐之余保持设定。偶尔还刻意露出些“作”的属性。
  只是这些技巧都是红毛填鸭式教育习得的,于歌只学了皮毛,又加上严辞云总是游刃有余一一化解,反过来逗得他面红耳赤,于歌干脆就将人设抛之脑后,专心拉着对方四处玩项目。
  坐了两圈摩天轮,直至闭园两人才慢悠悠向出口走去。
  于歌刚从夜间过山车下来,神采奕奕地和严辞云分享过去的游乐园大事记。
  对方只是拢着他的手,时不时点头。
  共享单车在湖边,最终于歌报了个事务所边上的小区名字,打算等人走了再晃悠回小吃街。
  “晚安。”
  感受落在眼皮上的吻,于歌颤了颤睫毛,“晚安。”
  渣男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露出本性?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苏堰鱼、俺是你哥、哒哒、忘柒~
今天520捏,先不吓人了,停下脚步腻歪一下
俺也给小天使们发发小红包庆祝8~

  ☆、第16章

  侦探事务所里一片寂静,莹白的月色从大开的窗户坠入,将地板的缝隙填满。
  擦得锃亮却上了年纪的窗户在夜风中缓缓摇动,时不时磕碰上外墙,发出金属撞击的声响。
  深红色的锦旗高高悬挂在奖状墙上,流苏随风缠绕晃动,它在夜色中无法分辨颜色,远远看去只如暗色的布匹。
  随着刻意放轻的脚步踏下,木地板相互挤压,发出令耳膜发痒的嘎吱声,比锦旗更为深的轮廓映在墙壁,如鬼魅一般缓慢移动,最终停在一扇贴满海报的木门边。
  缓慢推开木门,还未散尽的橘子清香幽幽飘来。
  一双白若陶瓷的脚缓缓向单人床走去,踩上地上的橘子皮时顿住脚步,圆润的脚趾用力,将橘子皮碾的烂扁,又将其轻声丢入垃圾桶。
  一位青年正斜横在床上,颀长的四肢不安分地从被褥中探出。他偏过头,乌黑柔顺的发丝掩住眉眼,只能见到高挺的鼻子与正均匀呼吸的双唇。
  皎洁的月光穿过并不厚重的窗帘,洒满整个床铺,却因为黑影缺了一块。
  如柔荑一般的纤手缓缓点在青年凸起的喉结上,静静地感受顺着肌肤、血液、骨骼传递的平稳心跳,半晌又抬起落在半露的腹部。
  那里的肌肤被月色映的几近透明,衣摆掩不住薄薄的腹肌。
  手灵巧地将衣摆上推,随后五指并拢摊开手掌,似是刀刃一般触碰到青年的腹部,从左上方缓慢下移,切过小巧的肚脐眼,最终停留在睡裤的裤沿。
  似是被这举动取悦,黑影发出一声微颤的呻。吟,再次抬起手臂,这次模拟从右上方开始切割。
  黑影的娇声细喘甜到发腻,没有指关节一般的玉手用力地绷紧,像是在痛苦中求生的遇难者。
  青年不知梦到了什么,嘴角陷下轻声笑了声,随后蓦然抱着被子翻了个身。
  黑影所有的动作如点了暂停键一般戛然而止,视线里只剩下撅着屁股的背影。
  最后顺着脊柱轻柔摩挲一阵,黑影渐渐消散,事务所内再无声响,床铺上散落的月光重回完整。
  翌日。
  往日不论楼下小吃街如何吵闹喧嚣,于歌都能岿然不动睡得自在。
  但今日八点未到,早点店前等待油条的长龙还未散去,床上的人颤抖着睫毛掸去清晨的柔光,悠悠转醒。
  于歌睡眼惺忪,揉揉眼挠挠屁股,呆呆地数起自己的心跳。
  刚数满一分钟,他眼睛倏地瞪大,不敢置信地一骨碌爬起来,扁着嘴给最好的朋友打电话。
  对面带着起床气略暴躁地吼:“于歌!一大早不睡觉干什么!”
  “你还凶我!”于歌慌忙地换下睡裤,套上床边的拖鞋,噔噔噔跑去卫生间盯着脸端详,“我心悸!我要猝死了!”
  “呸!大清早的。”
  “但依旧俊朗帅气。”对着镜子来了个wink,于歌挤上牙膏,满口泡沫地想继续唠上两句,“你还睡呢?”
  对面显然被他这一通搅的睡意全无,任命地爬起来。“最近挺忙的?”
  “嗯?”含上一口水,于歌漱了几下口腔沉吟一阵。
  沈季沉的委托已经结束,现在只剩下严辞云这边的任务。
  昨夜于歌思索再三,还是将先前委托人转来的定金转了回去,怎么才算虐到了渣男,他心里并无标准。
  是渣男借酒消愁一周,还是自此不碰男色女色才算解恨?这项任务追根究底完成度多少没有具体指标,于歌馋那笔委托金,但也无法保证能达到委托人的心理预期,他不想让对方的期望落空。、
  于歌承诺会继续执行委托,但也建议委托人多管齐下。
  这样一来,经济方面倒有些紧张。
  将裹着泡沫的水吐出,于歌放下牙刷,“不忙,就一件委托。”
  “在林那边有个朋友想牵线搭桥,想找个胆大的侦探,你能不能接?”
  “胆大?做什么的,违法的不干。”
  “倒不是,就是有些晦气,他让我别告诉你来着。”
  于歌有两个玩的最好的发小,从撒尿和泥到抢着穿一条裤子,三个人常一起玩的满脸灰回家。
  其中一个就是电话对面这个,毕业后做了程序员,也在各个信息交流论坛混的如鱼得水,于歌许多委托还多亏他送来。
  另一个做了公务员,叫路在林,从小到大总忧虑有没有坐上于歌“最好的朋友”宝座。女生常因为友情争风吃醋,路在林这性子只多不少,最近谈了女朋友才消停了许多。
  要评“最怕于歌露在危险里的人”,于泽煜排第一,路在林就排第二。至于于歌的爸妈,夕阳红腻歪的厉害,早就将两个儿子放养了。
  既然说这委托晦气,路在林让瞒下来不让于歌接触倒是正常操作。
  于歌拍拍裤兜,里面有整整120元5角,“既然你都告诉我了,委托金不低吧?”
  “嗯,什么委托我也不太清楚。具体可以让他和你聊,你接不接自己考虑。”
  “行,那我在事务所等他。”
  第一次起的大早,于歌将事务所收拾到一半就觉得饥肠辘辘,又担心委托人上楼寻不到人,干脆点了个地锅鸡的外卖。
  嗷嗷待哺的时候又百无聊赖,他两指夹了根阿尔卑斯糖,撑在窗沿向外眺望,故作忧郁沧桑地将棒棒糖抿住,做出抽烟的样子。
  “半截尸体…”
  “那另外半截呢?”
  于歌虚眯着眼,脑海里简单勾勒出梧桐大道的样子。
  高大的梧桐立于机动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较窄,南北两侧皆有一段居民小区。
  不说城市次干道密布的监控,凌晨两点也有行人来往,半截尸体的存在过于显眼,不论是扮作清洁工还是用车辆掩盖,都无法不留痕迹地丢下。
  于歌又吮了口糖,晃晃脑袋把几个猜测地点甩出去。
  刑警队的事,他瞎操心也帮不上忙。
  眼里晃过一摸蓝色,于歌眼睛一亮,还未等手机铃响起就踩着拖鞋向楼下跑。
  外卖小哥的电频车前还杵着个人,他缩在屋檐的阴影下,一手拘谨地握住另一边的胳膊肘,皮肤白到仿佛能被阳光一瞬就烫伤。
  “嗨!”于歌微微俯腰,含住糖站在他背后,从肩膀处探出脑袋,“你也是这个大叔的外卖?”
  男生脖子一顿一顿地转过去,眉眼间依旧是化不开的郁气,墨黑的双眼如同幽深的黑潭,其中似是没有一丝生机。
  绝望、痛苦,想要歇斯底里喉咙却被麻绳紧紧勒住。
  于歌食指不禁抖了一下,却没有挪开视线,漾开一个浅浅的笑,弯起的双眼藏着亮光,“我是于歌,住在五楼。”
  男生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尖尖的虎牙,半晌扭头接过外卖大叔递来的外卖,动作僵硬地上楼。
  他手脚动作的不流畅让人不禁怀疑这不是人类,而是半成品的机器人。
  “小伙子,你的地锅鸡。”
  于歌双手接过,若有所思。
  事务所里酱料的味儿顺着窗户飘出。
  土豆、豆腐、香嫩的鸡肉块浸在鲜香的汤汁里,顶上铺着几块厚薄适中的白色薄饼,沾了些浓浓的鸡汤依旧柔软而有嚼劲。
  于歌被中辣刺激的额角冒汗,以至于吃完饭嘴巴都辣了一圈红,嘶啦嘶啦地灌了杯凉水。
  刚将包装袋丢入楼下的垃圾桶,就见到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驻足在大楼底下,似乎对这栋楼泛黄的墙壁稍有不解。
  “是这儿,我带你上去吧。”于歌辣的不轻,大着舌头招呼道。
  男子连欠身握手,握紧手包紧紧跟随在他身后。
  应是被些事困扰了许久,男子的精神状态非常差,他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眼下的青黑十分明显。
  于歌在他身前放下玻璃杯,捧着本笔记本也端正坐下,“请说吧。”
  “侦探,是这样的…”男子深深呼吸,从包中取出一叠东西。
  他将其推到于歌身前,“这里是定金,我想找到我妻子的真实死因。”
  “一个月前,我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她吞食了大量安眠药,死在卧室。”男子闭上眼,声音抬高,“警方说是自杀,但我的妻子永远不会自杀!”
  “此外。”按住厚厚一叠钞票的手微微颤抖,“我的妻子…是一位变性人。”
  于歌皱眉,未对其做出评价。
  他抿抿唇,上面还残留着辣椒带来的热度,男子绝望到抓狂的神情映在眼中,他缓缓启唇,“和我说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KY爬、俺是你哥、和其光同其尘~
是不是有小天使给我空投月石了,蟹蟹呀~

  ☆、第17章

  将白色录音笔轻轻搁置在桌面,于歌眼神询问男子,在对方颔首后才按下录音键。
  “想先说明一下,我最后会列出得到的信息以及逻辑关系,但无法保证推出的结论与您的想法一致。”
  男子双肘撑在膝上,将脸埋入掌心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声音压抑到可怕,“我会判断的。”
  于歌将黑笔笔盖取下,放轻声音问:“冒昧一问,周先生您是作家吗?”
  “是的…”他抬首稍显不解,从外衣口袋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便签本,上面简短记录着日常生活中每一个迸发的灵感。
  拇指无意识地摩挲便签本,周先生询问:“您是怎么知道的…”
  顺着于歌的视线,周先生扭动手腕将便签本翻转,四指处于上侧,可以清晰看见右手食指与中指关节内侧突出的一块,他有钢笔写作的习惯,这是常年握笔留下的硬茧。
  于歌迎上他的视线,略微偏过脸,比划了一下侧脸补充道:“您应是长期在朝南的窗户边进行写作,所以肤色有些差别。”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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