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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第102章

小说: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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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始,我就知道你是帮派的人。”

人妖店的老板娘说,人妖被富商喜欢,又被富商抛弃的故事,太多了。多到连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资格的地步。
既然如此,怎么玛尼一听慕斯说起“娜娜”的故事,就想到了妮可?
而在这个人人妖数量高达百万的国度,一个私人导游,听见客人提问就立刻带领客人找到那个人妖的机率,有多大?

“所以我想……你应该做过这样的事情,带某个人找到妮可。因而我一提,你就想了起来。这是其一。其二,那位老大对妮可的感情,和妮可朝夕相处的老板娘尚说不清楚,你知道还真详细。”

“是妮可说的!”
慕斯点点头,“也有这种可能。但综合你手腕上的卡地亚,你说的谎,对找妮可的人顺理成章的敲诈的行为,我可不认为,告诉你这件事情的人是妮可。告诉你这段故事的人,就是抢了妮可戒指的那个老大,对吧?”

一阵语结,玛尼眼珠转了转,“那你怎么之前不提?你怎么不报警?”

“我知道你很努力。你有漂亮的大眼睛,五官也算端正,只要略一打扮,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女生。在色】情行业发达的国度,漂亮又没有钱的女孩子很危险。我想,你打扮成男人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安全。所以,我没有拆穿,也没有审问你。”

况且——
“你们有你们的行事规矩,我们有我们的行事规矩。香港会严厉打击色】情行业,但泰国的红灯区却是政府允许的光明正大的存在,是创收的一种手段。用句政治书上常见的话来解释,就是国情不同。”

所以慕斯知道,但不拆穿。
她只是准备在离开泰国的时候问清楚那个第一个找妮可的人是谁而已。

然而——
“小妹妹,你惹到我头上了。
“我想,你归附的帮派头领在泰国应该很有些势力。你这么努力,丝毫不担心将来,或者,是因为那位头领给你允诺了一些东西,或者,是因为你丝毫没有掺和生意,你只是在帮派的外围,做做翻译,要不,就像这一次,在廉价小旅馆游荡做导游,给签证不全或是没有参团的客人做导游,帮着组织发现一流的‘人才’。适合带进夜场的‘人才’。”

说这番话时,慕斯心里涌起淡淡的忧伤。
明明她才是女孩子……
被抓走的,却是水龙……

为什么……
┭┮﹏┭┮

冷静、冷静……

她继续说道,“实际上,帮着找个‘人才’这种事在帮派中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你却用着新款的昂贵手表,所以,我才推测你们的帮派应该很有势力,也很有钱。你的分成应该不少。我还注意到另一点,你的英文说得非常好。日语韩语都会,你说你是从乡下来的,在这里举目无亲,所以我猜,你帮着帮派跑腿做事,极有可能是想要寻求保护,保护你在离开泰国去另一个国家前得到安全。”

玛尼没有否认。

“但是,小妹妹啊,你真是天真啊……”
既然你对他们来说很有用处,他们怎么会放你去另一个国家生活?

咬着下唇,玛尼一字一顿,和慕斯杠上。
“但至少,我努力过。”

慕斯没有否认这句话,“努力,也有很多种,有些努力,实际上不能带给你太多的好处。甚至,不过是让你成为其中一枚优秀棋子的阶梯。”
你的能力越大,脱离的可能性越小。

玛尼还是不说。甚至用鄙视的目光上下扫视着慕斯, “你啊,长得还行,但身材不怎么样,没胸。你这样的,在红灯区卖不出高价。”
她也不再搭理慕斯,取下护腕,对着升起的朦胧路灯光炫耀着手腕上的卡地亚,继续看着膝盖上的那本汉语过级书。

慕斯耸耸肩。
玛尼没兴趣和她继续聊下去。

既然真正解释起不了作用,那就公权私用吧!

慕斯拍着玛尼的肩膀,感觉此刻的笑容应该是相当甜美的。
“说来,你想要离开泰国去别的国家,是吧?从你对外语的学习上来看,你想要去的国家排名应该是这样的:英语区,美国、英国、加拿大或是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是这样吧?”

玛尼没有否认。
也不在乎慕斯的小小威胁。毕竟,她也是黑】帮的人。这点小威胁,吓不到她。

但慕斯知道玛尼想要什么。
一个人,只要将自己最渴望的东西告诉了其他人,就给了他人限制、控制自己的理由。

“小妹妹,我想你应该知道,不管是哪个国家,都不会允许一个有前科的人进入。而警察,想要找出一个人的前科很容易。各个国家的警方之间,也可以互通消息网络。”
“你在威胁我!”玛尼的声音须臾提得很高。脸色有些苍白,这句话比之前的任何话都管用。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威胁?”慕斯睁大眼睛,一脸无辜,“这怎么能算是威胁呢?小妹妹!我的职业是警察耶,你不懂吗?小妹妹,天下条子是一家。我有义务帮着美国、中国大陆、韩国或是日本的条子发现和黑】道有各种牵扯的前科犯啊!”

“你这叫欺压良民!你的良心坏了吗?”

“小妹妹,‘良民’这两个字,不是谁都可以用的。‘良心坏了’这种话,只要加上三个字‘大大的’听起来像是国产抗日神剧中皇军的台词。”
“你……你这样也配称之为警察?”

慕斯神情严肃起来,“的确不太像电视上推崇的那种警察。但是,电视里不是经常出现那种以欺压百姓为乐趣的坏警察?”她抿嘴微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正巧啊,我就是那个专门欺压善良老百姓的坏警察。”
“你……”

“就像你之前说的,小妹妹,我太天真了,竟然以为人妖妮可一直精心保留着那枚戒指,那又不是什么爱情童话。这句话同样送给你,小妹妹。
“你就没有想过,你和旅馆老板娘是一伙的,那我又是怎么通过旅馆老板娘找到你的呢?”

玛尼惨白着脸,不说话。

“所以啊,小妹妹,拜托你不要那么天真。有胆子进黑】道的大都是些亡命之徒。而有胆子做警察抓那么亡命之徒的,也没几个是善茬。
“我希望你老实交代。还是说,你想要用你这个黑】道跑腿小妹的个性,挑战我这个恶毒警察的脾气?”

慕斯轻轻一笑,自认为此刻的笑容应该是相当甜美的。
大概吧……

“对了,小妹妹。我还想要知道另一件事情。那个第一个要求你帮忙找妮可的人,是谁?”







第72章 chapter72
那个白人是美国人,玛尼说。
是个商人,很有些钱。之前也来过泰国几次,玛尼的大哥替他找过好几次“货”。

“美人就是他想要的货物。白人昨天就看见了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他打电话给我大哥,我大哥让我找个机会支走你。先绑走客人想要的美人,再对付你。我知道你们没有护照。”
在自己的国家,神不知鬼不觉的绑走两个没有护照也没有加入任何旅行团的外国客人,实在是太容易了。

“我一般不做这些事情,只是做导游,偶尔帮着大哥翻译。怪只怪和你一起的那个男人长得太漂亮。”玛尼说着,狐疑地看着慕斯,“然而……你怎么会找到我的?按理说,大哥绝不会放过你……”
慕斯点点头,是啊,任何有经验的组织都不会将她这个目击证人放走。

“那为什么你还会在这里?”
慕斯想到之前那两个打算将她打晕拖走、最后却被她打晕塞进仓库的帮派手下,撇撇嘴,轻描淡写,“中国有句俗话,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女人不当条子。”

玛尼没怎么听懂这句慕斯略作改变的俚语。也未深究。

慕斯心中再度涌起一抹淡淡的忧伤。
对方要美人,她才是姑娘,被绑走的却是一个男人。

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

绑她多好?
一两个混混,她还是可以轻松搞定的。

“混混?”玛尼失笑,“你认为,能让我大哥帮忙下手的人,是混混?”
慕斯认真看着她,“对我来说,都是混混。不管爬到再高的位置,混混,永远都是混混。”

玛尼有些语结,却又笑了。
“你这样,真好。拿枪的女生,有能力自己保护自己。”
她看着夕阳的最有一缕微光,似乎在回忆,回忆那遥不可及的往昔。
“其实你说得很对,女孩子是很危险的。漂亮的,贫穷的、却想要过好日子的女孩子,在这个色】情业发达的国度,想要出淤泥不染很难。有,也有能做到的女孩子。但更多的女孩子……所以我投靠了帮派,我以为自己很聪明,会很多国家的语言,就可以平安。但是……”

玛尼指了指自己,“我就是那个大个子白人的第一个‘货物’……那之后,我就把头发剃了。把自己当成男人,挺好的。你说的对,我装成男人不是为了方便,也不是因为喜欢,只是为了自保。”

慕斯微微咬了咬唇。没做无聊的安慰举动。
玛尼需要的不是安慰。她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知道如何继续生活下去。

玛尼终于招了,她低声说道,“去河边,湄公河,停靠着很多船的那个地方。你要找的是船身上画着肯德基老爷爷的那艘。我被带去那里过,所以知道。但是……”
她强调,“外出度假的警察身上应该没有枪吧?没有枪,你要怎么做?那个人身边,全是荷枪实弹的保镖。报警是没什么作用的。你是外国人,他也是外国人。”

两个外国人之间的纠纷?
警方会怎么做,是个未知数。

慕斯很清楚,所以一开始就没有报警。
至于枪?
“那种东西,想要,总能弄到手的。”

走到街边,慕斯调出手机地图,寻找最近的线路,顺便问起第一个通过玛尼寻找妮可的人是谁。

 “女人,头发很长,很漂亮的女人。”

慕斯记得当初张志宏说,他哥哥想要的,是一个不一般的女人。但从玛尼的叙述,这样的女人应该很多。“有没有什么特点?和一般的女人不同的特点。”看着手机地图牢记去海滩的最近路线,时而还瞟一眼飞驰而过的车辆,慕斯问。

玛尼想了想。
“漂亮?不……漂亮不是她的特点。应该说气质,感觉上,和一般的美女不太相同,却又说不出什么地方不同。只是感觉,不同……
“但绝对不是人妖,我从小到大见过无数人妖,一个漂亮人是人妖、伪娘还是普通女人,我还是分得清楚的。那个人给人的感觉……有些像电视中常见的那些冷血杀手。
“对……就是这种感觉,若她是演员,一定能完美诠释电影中的冷血杀手,比任何大牌明星都演得好。”

冷血杀手?
慕斯记下这几个字。
这算是一条线索,虽说叙述有些模拟两可。

“你不让我像电视里那样将犯人的模样画下来?”
画像是需要的,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现在找警察给玛尼录口供,万一被她的老大知道了,很容易想到是谁泄了关于肯德基老爷爷的秘密。因而慕斯打算再过几日做这件事。

“你倒是个好人……我说,你不是要忙着救人吗?”玛尼笑道,“忙着救人的人,竟然还有时间数车子?”
慕斯依旧看着地图,“我没有数车。我是在选车。”

“选车?你选车不用眼睛?”

慕斯摇头,“不需要。”她和粉仔、安德烈以前组成的飞车党组合名叫ear。Ear就是听力的意思,是引擎声、车轮摩擦地面的声音。连喇叭声都比车的外表更能显示出车子的好坏。
她需要的是快的,她能轻易弄到手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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