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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春风一度共缠绵-第134章

小说: 春风一度共缠绵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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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这顿晚餐做得很糟糕,最后我不顾陆承北的阻挡,将所有菜都倒了,让佣人重新做了一份,但是我没吃。
  我说我累了,就先行回房。
  澡都没洗,我就窝到床上。
  脑袋里乱糟糟的,开始刺痛起来,这种感觉在之前身体最糟糕的时候也有过。
  再次发作起来,让人生不如死。
  我紧紧咬着牙关到最后,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隐约感觉到有人来到我的身边。
  温热的手掌探上我的额头,在我耳边留下了一声浅浅的叹息。
  一夜无梦,第二天早上,我下楼的时候陆承北已经走了。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得这么早去公司,还是在躲我。
  不过不管是哪个原因,都不重要了。
  我自己一个人吃完早餐,望着只有一个仆人在默默打扫的客厅,忽然心都凉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铃被摁响。
  我有些奇怪这么早有谁会来,等佣人去开门,看见是鹤瑾带了孩子来的时候,我有些吃惊。
  她一来就是一句,“陆承北呢?”


第161章 晚上见

  鹤瑾这次倒是没有之前那种汹汹的气势,她一手牵着孩子,平静地看着我,显然是刚才那个问题,是问我的。
  摊了摊手,我老实地回她,“他不在,去公司了。”
  我原本以为鹤瑾会直接离开,但是她却忽然问了我一句,“介意和我坐一会儿吗?”
  鹤瑾的语气还算是温和,我有些惊讶,事实上,我觉得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话可以说。
  不过,我当然不介意。
  如果她想和我聊,就聊,反正我的时间足够多。
  一起在沙发上坐下,佣人泡了红茶过来,给小孩子拿了小蛋糕。
  鹤瑾看着孩子在吃的时候,眼神十分温和。
  我忽然发现其实她已经变了很多,和几年前不太一样。
  该怎么说呢,给人的感觉平和很多,就像是生了孩子被治愈了一样,没有了那种戾气和咄咄逼人的压迫感。
  老实说,前几天她来找陆承北发火,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我站在她这个角度,看见陆承北毫无斗志,估计会比她更加气愤。
  “我知道,你一回来,他就会重新将所有的重心都放在你的身上。”鹤瑾这么说的时候,有些落寞地笑了一下,我虽然不觉得这是我的错,但看着她轻轻摸了摸孩子的头,心里有些不好受。
  “变成现在的局面,谁又能想到呢?”中肯地回答了一句,鹤瑾浅浅一笑,忽然转头看我,问道,“你想不想知道这几年,承北到底是怎么过的?”
  倒是没想到鹤瑾会这么问,我有些迟疑,但我是好奇的,觉得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我便点了点头。
  “妈妈,我想喝汽水。”
  这时,小男孩忽然出声,他抬头可怜巴巴地望着鹤瑾,这眼神我看了都有些扛不住。
  鹤瑾却是很温柔地对他说,“小孩子汽水不能喝多,出门前不是喝了一杯吗?”
  “唔……”小男孩看着挺乖的样子,鹤瑾不允许他喝,他就咬着嘴唇低下头。
  我想了想,问他,“鲜榨的果汁要不要,比汽水好喝多了。”
  “真的吗?”听我这么说,小男孩的脸重新亮了起来,他看着我,就如同当时他第一次见到我脖子上的项链一样的表情。
  我笑着对他点头,就让佣人去弄,抬头的时候发现鹤瑾微笑着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我觉得我们之间以前的那些恩怨,都已经一笔勾销了一样。
  鹤瑾和我说了陆承北这几年的情况,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十分风光,其实发展的道路并不顺畅。特别是我出事后的那一年,陆承北的状态非常糟糕,事业也遭遇了一个低谷,后来慢慢调整过来,也用了快一年的时间。
  这之后,才转为对陆氏的抵制和打压,现在我重新出现,陆承北的中心一下变了。
  不过她说,她倒是不会太担心,因为陆承北是一个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的人,可能是因为我突然显现,打乱了他的规划。
  “也许我这么说你不会相信,不过,我真的祝福你们。”说着鹤瑾揽了一下孩子,浅笑着说道,“我现在有这个孩子,就已经很幸福了。你别看承北是这种个性,其实他过得很压抑,他既然认定了你,那我也承认你。”
  鹤瑾坐了一会儿,就带着孩子离开了,但是她对我说的那些话,仿佛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
  我是真的没想到鹤瑾会祝福我和陆承北,她今天不像是来找陆承北的,倒像是专程要来和我说那些话的。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知道了俆若言的事情,所以才跑来稳住我。
  不过不管她是什么目的,我听着挺受用,其实看到她现在的状态,我似乎才有一些自觉。
  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但也可以让人坚守着什么。
  或许我应该给陆承北多一些信任,尽管现在我所得到的信息,对他并不利。
  到晚上的时候,我认真又专心地做了一顿饭,都是陆承北喜欢吃的菜色。
  可是等到很晚,我甚至把饭菜又给热了一遍,还是没有将他等回来。
  以为他应该是在忙工作,我想了想,就把饭菜装进保温盒。
  我就坐在沙发上等,等着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还在沙发上。
  因为坐着睡,浑身骨头都不太好。
  活动了一下脖子,我站起来回身一看,餐桌上的保温盒还在。
  其实我从沙发上醒来就足以说明一个问题,陆承北可能一个晚上都没有回家。
  莫名心里有些落寞,不过他如果是忙工作,我不应该有怨言。
  回房简单冲了个凉,我下楼准备随便吃点什么对付一下早餐的时候,佣人忽然从门外进来,径直向我走来,往我面前递了一个信封。
  我狐疑地看了一下封面,上面写的收件人是我没错。
  这倒是新鲜,还有人给我寄信,会是谁呢?
  让佣人去把保温盒里的饭菜热一下,我准备凑合吃,总不能浪费。
  我转身坐回沙发,没有马上拆开,而是前后看了看印着淡金色花纹的信封。
  举在光里看了看,浅色的信封里装着和信封大小差不多大的纸,从触感上来说,还挺硬的。
  我默默打开,发现信封虽然薄,但是装着不少东西。
  第一张是卡片,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张邀请函。
  对方邀请我今晚去参加一个宴会,第二章是手写的便签,前面都是一些客套的话,最后单独隔出几行,用不同字体写着“晚上见”三个字。
  我看得一脸懵逼,这种时候,谁会邀请我参加宴会。
  我脑海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俆若言,但如果真的她,肯定没好事。
  兴趣缺缺,我不太想去,事实上,这种宴会少我一个也不会怎么样。
  就在我想将邀请函和便签纸塞回信封的时候,发现里面还有东西。
  倒了一下,从里面立刻滑出一张照片。
  看清照片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木了。
  仿佛全世界都只剩下眼前的这张照片一样,心里有什么想法呼之欲出。
  手上拿着的东西从指间滑落,我赶紧双手抓起那张照片仔细看,一遍又一遍。
  看着看着,莫名红了眼眶。
  这是一张我和徐至的照片,是之前一起去游乐园的时候拍的。
  徐至说要珍藏的,还缩了一张小的一直放在他的钱包里面。
  看到照片的瞬间,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涌出了一个很强烈的感觉。
  徐至……会不会还活着?
  也许他有什么原因不能马上出现,但是他没有死。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有些不切实际,毕竟徐至的墓已经安置在陵园里。
  可万一有奇迹呢?
  如果不是徐至,这张照片又是哪里来的?
  我有些坐立不安,本来有些排斥这个邀请,现在却恨不得快点到晚上,我可以插双翅膀飞过去看一看我没有和任何人说我要去参加宴会的时候,还没入夜,我就收拾好自己出发了。
  在路上,我内心有些躁动但同时又有期待,甚至陆承北一天一夜没露面,我都没去理会。
  急匆匆打车到会场,我一下车就往里疾走,但在门口的时候却被迎宾拦了下来,他要我出示请柬。
  这个宴会似乎规格还挺高的,所以才会这么严格吧。
  然而我一摸口袋,发现自己出门太急,竟然忘了带请柬。
  “我忘记带了,通融一下让我进去吧。”
  硬着头皮和迎宾这么说,我有些手足无措,但还要假装镇定。
  从我后面上来的人,出示了请柬后就款款往里走。
  我自然被不少目光照顾,这些眼神里有探究,也有不屑,估计有人以为我是来瞎捣乱的吧。
  迎宾的态度很强硬,他脸上带着官方笑容,但说出的话却一点都不友好。
  “小姐,没有请柬是不允许入内的,如果你忘记带,请让人送过来或者回去取。没有请柬,我不能让你进去。”
  他这么说我有些急,其实回去一趟倒还没什么,这种宴会又不是到点就不让进入。
  我是有些担心这个时间点回去会碰到陆承北,到时候我要出门就难了,说不定他会硬跟着。
  就在我和迎宾僵持不下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声音。
  清越,带着些磁性,却并不厚重。
  “对待女性,应该温柔一些。”
  我回头一看,只见阶梯下方停着一辆黑色的豪车,一个挺拔的身姿正从车上下来。
  第一眼注意到的是那双大长腿,等那人抬起头来,对我微微一笑的时候,我的小心脏轻轻一颤。
  这个帮我说了一句话的男人,是个大帅哥,就和他的声音一样,是清爽型的。
  五官看着比一般人要立体,但又不像是混血儿。
  他信步拾阶而上,来到我身边,对我扬了扬嘴角,而后对迎宾说了一句,“这位美丽的小姐是我的女伴,还需要请柬吗?”
  迎宾的脸色一下变了,赶紧向我道歉。
  男人直接向我伸出手,我很配合地将手交到他手里,毕竟要进去,也得装装样子。
  往里走的时候,男人笑着自我介绍。
  原来,他叫傅辰天。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身上有一道熟悉的影子,但认真去辨的时候,又会消失不见。


第162章 好丈夫

  因为我是以傅辰天女伴的身份进来的,所以当然需要和他绑定,而且在这么一个盛大的宴会里有一个人可以说话,也可以消除尴尬,我就和他聊起天来。
  首先,我先向他道谢。
  “刚才,真的很感谢你,否则我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我这么说,傅辰天笑了一下,他说道,“能为像你这么美丽的小姐排忧解难,是我的荣幸。”
  傅辰天的脑回路似乎和我以前接触过的人都有些不太一样,我忍不住问了他一句,“你应该,不是本地人吧?”
  虽然我以前因为职业关系,还算是知道一些人,不过毕竟有五年的空窗期,这期间这座城市置换了多少血液,根本无从知晓。
  我之所以会这么问,是觉得傅辰天不像是帝都人。
  该怎么说呢,他身上自然而然会释放出一种让人感到舒服的气质,不尖锐,却让人由衷觉得很帅气。
  听我这么问,傅辰天又是一笑,“我的确不是本地人,严格来说,我算是新客乍到。”
  “我的直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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