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宝王-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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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观察,已经是中午时分。
李杜回到车上找哥斯拉拿了一包巧克力豆吃,说道:“这次我们住哪里?”
汉斯道:“一个更棒的地方。”
他选择的住宿酒店叫做沙漠白鸽,和昨晚上的酒店相比,确实更棒。
这间酒店颇为豪华,起码有四星级,有一个金碧辉煌的正门,里面有古朴的双塔,一些主体建筑都是圆丘屋顶,院子里遍布冬青树、仙人掌等绿色植物,白绿相间的颜色很美。
☆、508。阿嗷挖出来的东西(2)
李杜进入酒店一看,道:“不错,挺好的,这个风格还挺特殊,全是黄褐色的泥砖,走的是什么路线?”
“缺水路线。”汉斯笑道。
李杜奇怪的问道:“什么?”
汉斯解释道:“这是西班牙式的泥砖房,里面的庭院就是泥砖庭院,一种很古老的西班牙风格。”
“你看到的黄褐色泥砖,是图森当地的一种特色建筑,这里终年干旱、长期不降雨,因此盖房子会使用不经烧培、用太阳晒干的泥砖。”
李杜道:“要是下雨,那岂不是这里的房子就完蛋了?”
汉斯耸耸肩道:“可它就是不下雨,这里一年到头不怎么下雨,即使下雨也是毛毛小雨,因此对这些晒的已经硬如磐石的泥砖来说,没有威胁。”
李杜算是长了见识,图森人没有未雨绸缪的闲心思呀,要是他的话,住这样的房屋肯定会担心。
这家酒店很有名气,服务也很好,如果旅客携带十四岁以下的孩子,可以免费加床,还给孩子提供一份夜宵。
酒店里有草木繁茂的花园,对于一座沙漠城市来说,这种环境很不容易。
花园后面是泳池,前面是图书馆,形成了一个度假区,人们可以在门廊处喝一杯咖啡,然后去图书馆看会书,天热了去花园休息或者去游泳池休闲,感觉都不错。
另外,酒店允许携带宠物,每只宠物每天得额外缴纳二十块钱的费用,超过十公斤的宠物则是四十块。
还好,阿喵和干脆面都没有超过十公斤,李杜可以少花点钱。
一上午都在使用小飞虫,李杜难免疲惫,到了酒店,他正好进行休息,带着三个小家伙进了花园,找了个僻静角落喝咖啡回血。
花园旁边还有一个槌球场,一些人在热火朝天的玩这种他从没见过的运动,看起来还挺有意思。
槌球运动是一种在平地或草坪上用木槌击球穿过铁环门的一种室外球类游戏,起源于法国,在13世纪传到英国,17世纪又传到苏格兰和意大利。
一直到十九世纪,这项运动才传到美国。
不过美国人挺喜欢这运动的,很快成立了全美槌球协会来进行推广,这游戏稍微有点像是高尔夫球,不过更容易。
阿喵看不得人家玩球,看到各种颜色的小球出现在草坪上,它顿时眼睛一亮。
李杜刚放下它准备休息,它跳起来就往草坪上窜。
这会李先生可是疲惫至极,实在没有力气去追它,只能徒劳无功的在后面喊:“阿喵,快回来,快回来!”
阿喵见了球跟见了鱼一样,不听他的使唤,跑过去来了个凌空扑击,跳起来落地用爪子摁住一颗球,然后挥起爪子狠狠的抽了上去。
槌球用的球不大,跟桌球似的,同样质地也是如此,非常坚硬,很是沉重。
阿喵这下可是惨了,一爪子上去,撞的骨头疼,疼的喵喵呜呜的惨叫几声,跌跌撞撞的跑回来。
有了这个教训,它可算是老实了一会,不够很快它又找到了新的乐趣,那就是抓鱼。
花园里有水池,按照中国园林风格,这水池里养着金鱼等观赏鱼。
最先是干脆面看到了这些观赏鱼,它的贼眼瞥了瞥,悄无声息跑过去,挥舞着爪子就去水里抓鱼。
可怜这些观赏鱼哪里碰到过这种情况?一般观看它们的都是绅士淑女,人家都不会随意投食,更别说下手捕捞了。
干脆面可好,恨不得跳下去,两个爪子在水里扑棱的飞快,一条鱼慌不择路撞到了它爪子上,被它一爪子给拍了上来!
阿喵眼睛又亮了:鱼!
李杜真是身体累又心累,他不得不去追两个小混蛋,骂道:“一刻也不得安静是不是?麻痹的给我滚回来,滚回来!”
阿喵和干脆面还以为大家一起玩,绕着水池子跑来跑去,李杜只能努力追,好不容易才将它们两个抓到手。
回到休息区一看,阿嗷又不见了。
这下子他着急了,阿嗷太小了,要是被人抱走可就麻烦了,别说他难受,苏菲更难受,会不会继续跟他谈恋爱都难说!
就在他急的要找服务员调集监控的时候,阿嗷又跑出来了,它的小肚子圆滚滚,找个地方蹲下就开始尿。
这里尿一点,那里尿一点,它在花园的角落里快乐的撒起尿来。
李杜无力的躺在排椅上,心累的都想哭,这些熊孩子怎么就没一个省心的呢?
正撒着尿,阿嗷鼻子抽了抽,忽然在一片沙地上挖了起来。
李杜扭头看到,无力的说道:“阿嗷,别挖了,挖挖挖,挖你妈了个表啊,回来,老实点!”
可是阿嗷小爪子飞快的在沙地上翻腾,很快翻腾出一个小坑来。
李杜懒得理睬它,索性任它挖好了,反正这是花园,都是泥土地,待会他再埋上就行了。
阿嗷挖了一会后,忽然叼着个东西跑了过来,跑到他身边用前爪抓着他的裤子要往他身上爬。
李杜低头一看,阿嗷嘴里叼着个镯子,上面镶嵌着一些红色蓝色的漂亮石头,不过似乎是时间久远了,这些石头变得不那么晶莹清澈。
这看起来像是个仿造的宝石手镯,不过他想说不准是真的手镯,就将小飞虫唤出来,看看它有没有兴趣。
本是无心之举,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小飞虫出现后,兴奋的飞向手镯,趴在上面飞快的吮吸里面的时光能量。
李杜本想唤回它来,不过考虑到这手镯应该是阿嗷从土里挖出来的,属于无主之物,小飞虫吸收里面的时光能量应该也没问题。
随着小飞虫吮吸,镯子变得越来越古旧、越来越破残,最终失去光泽,里面的宝石出现裂纹,变成碎块。
等到小飞虫吸收完里面的时光能量,李杜奇怪的拿在手里看,可是他用手一拿,镯子残余部分直接粉碎。
看到李杜对这镯子感兴趣,阿嗷欢快的对他叫了一声,随后跑去小坑,双爪并用,更努力的挖掘起来。
李杜奇怪,这怎么会有珍宝埋在这里呢?于是他凑上去看,随着阿嗷挖开的坑越来越大,露出的东西越来越多!
☆、509。图森帮(3)
李杜看后,立马将汉斯几个人叫了出来,汉斯出来往坑里一看,赶紧打电话报警。
坑里是一些零碎的骨头,看起来像是人的手骨,再往里一部分则是发黄发褐的桡尺骨,从手骨就能看出来,这是人的骨头。
阿嗷待在旁边一个劲的挣扎,小爪子往前伸,妄图抢一根骨头回来。
李杜在它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小狼不敢挣扎了,只能委屈又垂涎的盯着骨头看。
先前李杜不知道它在挖什么,现在知道了,它是嗅到了这些骨头的发出的腐烂味道,而且将它们挖了出来。
这件事先是惊动了酒店一方,保安和管理层赶紧到达,然后保安封闭了花园,酒店经理找到李杜询问情况。
李杜能说什么?他就实话实说,宠物狗喜欢乱嗅乱刨,在地上挖掘之后发现了这些骨头。
至于和手骨在一起的那串手镯他就不能说出来了,虽然不知道骨头主人死亡多久,但时间绝对没有久到手镯会变得一触即碎。
十多分钟后,城市警察赶到,现场彻底被封锁。
法医也赶到了,开始对这个区域展开挖掘,将每一片骨头挖出来保存起来。
一名个头瘦削、长着鹰钩鼻的墨西哥籍警长走来,问众人道:“请问是谁发现的这具骨骸?”
李杜指着怀里的阿嗷道:“是我的狗。”
那警长看了阿嗷一眼,又看向李杜,道:“提醒你一句,这不是狗,这是墨西哥狼。墨西哥狼现在是保护动物,可以养殖吗?”
李杜郁闷,阿嗷在旗杆市快俩月了,也没几个人认出它的身份,连它是狼都不知道,结果到了图森,被人一眼认了出来。
汉斯惊讶道:“这是狼?怎么会呢?这不是捷克狼犬吗?”
“如果你们是按照捷克狼犬来买的,那你们被骗了,不过你们运气太好了,对方给了你们一只更珍贵的墨西哥狼,但它不适合养殖,它长大了一旦饥饿,甚至会吃人。”警察说道。
李杜道:“我们不是买的,是一个朋友捡到的,你瞧,它太小了,捡到它的时候更小……”
警长摆摆手:“这个我不管,不需要向我解释,我是来调查这件案子的。现在我换一种说法,谁是第一目击者?”
李杜说道:“是我。”
警察道:“那么,我需要向你了解一些情况,我是本城历史城区警察局的局长布朗…麦克森,你可以叫我布朗警官或者麦克森警官。”
李杜跟他握手,道:“警官您好。”
布朗…麦克森为人颇有风度,询问他情况的时候还买了一杯咖啡请他喝。
其实他询问不出什么来,除了那串需要保密的手镯,其他的东西李杜也没有任何发现。
这样,他的下午休假想法泡汤了,先是熊孩子们折腾他,然后又出来一具尸体且很可能引发一场凶杀案。
晚上通过酒店电视证实了李杜的猜测,这是一起凶杀案,不过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凶手被猜测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纵横全美的一代大盗约翰…迪林格,那个年代的美国社会动荡、治安极差,约翰…迪林格带着手下黑帮成员到处劫掠,轰动一时。
不过对于这个人的评价,至今没有定论,有人认为他是个杀人凶手、罪恶抢劫犯,也有人认为他是个贫民英雄,在那个经济危机年代抢劫造成社会动荡的资本家来为穷人说话。
约翰…迪林格纵横全美十三个月,和警方斗智斗勇,最终在图森被抓捕。
抓捕之前他抢劫了一家私有银行,并且绑架了银行股东,一位女经理。
当时警方只有他抢劫的证据,并没有他绑架的证据,后来迟迟没有找到女经理,就无法以此罪名来控诉他。
1933年,约翰…迪林格出狱,1934年他就去世了,时间太短,警方没来得及调查清楚这件事,后来这件案子就变成无头悬案来处理了。
在图森抓捕到约翰…迪林格的地方也是一家酒店,不过不是他们住宿的这间,而是一家叫做congress的酒店。
警方当时认为这酒店可能是藏匿女经理的地点所在,各种侦查、各种搜索,真正做到了掘地三尺,可是依然没有收获。
结果现在才知道,约翰…迪林格一方确实绑架并杀害了女经理,却不是将她藏在所住宿的酒店,而是在另外一家毫无干系的酒店里。
这件事给李杜带来的影响,就是阿嗷有点走红了。
当时有人拍下了他抱着阿嗷接受调查的照片和录像,胖头胖脑、调皮捣蛋的阿嗷很上镜,在电视屏幕上看起来更是憨态可掬。
仅仅如此也就罢了,还有人联系到了前两天他在旗杆市带着阿喵和干脆面参加童子军卖饼干活动的事,三个小家伙的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