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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穿越之乌龙女冠-第44章

小说: 穿越之乌龙女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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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雪”的关系。

两天后——

某个“雪”,天峰漫雪,封漫这个时候可没有“兔子”、“”他们设想得那么恶劣,他现在正郊外的山坡上滑雪玩,同行的还有百妖公寓的大小妖怪们,皇煌、燏儿、舞……爱凑热闹的房客们都跟来了,这也算是一次集体活动吧!

因为是难得的假期,平日里只能摸摸从翰林院旒出来的牛牛、旒殿也参加了这次活动。在主人身边磨蹭了老半天,皇煌终于想起这次活动似乎少了一只“兔子”,虽然司音那家伙总欺负自己,也不是公寓成员,但它们之间很有共同语言的,“封漫哥,你家的兔兔怎么没来,宫里很忙吗?”

“忙?”封漫轻扬嘴角,那家伙整天窝在宫里,她那身肥肉都快长回来,今天难得公主出宫,让这个肉兔去蕴珍观蹿蹬蹿蹬也好,再有,那家伙虽说像兔子但怎么说也不是真正的兔子妖,“人家可是京城里有名的冠道士呢,驱魔捉妖可是道士们的本职工作,她还是和咱们妖怪保持些一定距离的好。”

“也对噢!”皇汇点猫头,翰林院不允许外人进入,这家伙为了能天天跟在旒殿身边干脆变回大猫的模样,它舔舔自己的鼻尖,好冰,为什么猫鼻子上不长毛呢?

“那只兔子驱魔捉妖?哈~”牛大帅哥皱鼻晒笑,“她别让人家当兔子抓了就好!可惜了,四公主眼神不好,居然看上那只兔子,她还指望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能成为她的左膀右臂?估计现在公主殿下已经失望了吧?兔子身上的懒筋可不是一根、两根的,还有,那家伙从来都不傻,傻都是装的,四公主如果想要把她当枪使,估计很难~”

“兔子聪明吗?”皇簧大猫眼。

“不聪明吗?”封漫反问。

“聪明!”青旒果断地给出结论。

同样很清楚这个事实的,也包括此刻在蕴珍观中静修的四公主武天筠,侧坐在梅阁二层的乌木窗台上,把玩着手中的白玉如意,眼光则望向梅林中做奇怪举动的巫珑冠。

因为梅园中有温泉,所以园中温度较高,梅林中的梅开得要早些,昨晚的白雪覆盖在梅上格外清雅,那个总是怪怪的巫珑正拿这根毛笔将瓣上的雪扫到一个瓷汤碗中,不知道她要这些雪做什么,总不会用这个雪水代替做符用的无根之水吧?

巫珑,很有意思的一个人。

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师叔,她在受戒的那天第一见到她,就觉得这个冠与众不同,很,气质清纯中带着说不出的妖异。随后相处的日子里,巫珑总是微笑着说话做事,从未见过她着急生气,做什么都是慢悠悠的,倒真有几分仙气。

从小生活在勾心斗角的皇宫中,身为公主的她又怎么炕出这只是巫珑冠的伪装,所以她从姑奶奶那里把巫珑要过来,想看看这个冠什么时候会露出真面目,不想师叔还挺能装,前些日子一点儿异样都炕出。呵呵,这几天出现了小变化,巫珑冠似乎对自己感起兴趣来了,总在暗处瞄自己,有意思,看来是到了和她交心长谈一番的时候,希望过程会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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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更新慢,是因为这周太忙,上面有人来学校检查,我要帮忙补打材料,做展牌;回家以后,已经累得什么都不想打了,看到电脑就头晕,干脆去看“武朝迷案”了,就是狄仁杰破案的那个电视剧,啧啧,在想象风穿上李元那种侍卫铠甲的模样,一定很拉风!

关于我的男友嘛~,距离旒殿很遥远很遥远……,伤心ING

狐皮别伤心,这次努力记住你,要多留言哦!

第三卷 帝京皇朝 56 湖畔论妖

武·天·筠

坐在这位武朝公主面前,司音觉得湖上寒风吹入骨髓,让她想要拉紧身上的白羽鹤氅。现在她正和公主师侄坐在映月湖的冰层上面,守着砸好的冰窟窿钓鱼来着,要不是自己曾经练过圣魅抄早就冻成冰雕了。

唉~,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位四公主,单看她能轻易说出自己(赵暖月)的身世、生平、逃婚后大概经历,就知道她有超强的网,最起码比墨昉山庄的网强,很可能皇家的系统已经被她掌握了。

这次武天筠邀请她来这里“双钓寒江雪”,真正想钓的不是冰层下的小鱼,而是自己这头傻不隆冬的兔头鱼,她没有绕弯,直接点明她有心帝位,邀请自己入伙同谋帝业。

啧啧,司音咂舌,原以为自己这次穿越不会跟有什皿宫争宠挂上关系,没想到,绕来绕去终于又跟皇宫、权力缠在一起了,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这事发生在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她铁定会果断地拒绝,不过,这两年死水微澜的生活已经让她过腻了,多些刺激也不错。跟着公主争权夺权玩玩也不错,没准还能上演逼宫啊、玄武门之变啊、马嵬坡事变啊、篡改遗诏啊……之类的戏码,感觉挺好玩的!

难得跑古代来再活一次,就算是当玩网络游戏也要玩得刺激些是不是?决定了,她要凑这个热闹,但有个前提,她可不要当人家的“小尾巴”,唔~,当个《雍正王朝》中邬先生那样神机妙算的军师就不错(兔子能长当军师的脑袋瓜?);要不做《康熙微服私访》中跟在康熙身边的和尚法印也不错,整天嘀咕着“阿弥托佛”,偶尔当当打手保镖,厚厚~决定了,就这么办!

就这样,《映月湖冰钓条约》在寒冰、风雪、游鱼、飞鸟……的见证之下成立了,司音和武天筠的合作条约算是初步达成,四公主集团旗下多了一个优秀成员,呃,古代似乎要叫幕僚,客卿什么的。

“幕僚?客卿?就你?”

金黄的大猫蹲在暖炉旁,双爪捧着烤甜饼啃来着,惊讶得饼渣吃到了猫鼻子里,“你是有‘卧龙’(诸葛亮)的才华?还是有‘凤雏’(庞统)的风采?”

“我是没有,你有!”换着寻常装的司音,抽空一脚踹到肥肥的猫屁股上,“你吃得都快成卧龙熊猫了!”

“喵呜——!”皇煌慌忙用爪子拍拍鼻尖的饼渣,“虐待小动物,难怪牛大哥躲得你远远的!”

靠!这小子居然敢戳她的脊梁骨!我揪,我揪,我揪揪揪……揪光这只死猫的胡子,看它以后怎么钻狗洞!

“我错了,喵喵~呜~”

“哼,看你再敢废话的!”

残忍的人类,虐猫的行为都是人做的,它的胡子啊~“你又换衣服要去做什么呀?去当邦德郎?”

“我去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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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京的雪陆陆续续下了两天,风雪带来的严寒却挡不住梅的绽放脚步,方府的梅虽然没有全开,和完全绽放的朵相比,方敛凝更喜欢这种含苞放的清雅韵味,加之,巫珑兔儿在蕴珍观的静修就快告一段落了,如果回宫后再想把她叫出来赏踏雪难度大些,所以,还是提早邀请她出来的好。

依旧是一身莲青鹤氅的方敛凝,悄然站立在东湖菀角落的一个茅亭中,遮住俊玉容的大斗笠被随手放在亭内木凳上,头则望向映月东湖旁的那条小径,这是从苑口过来的唯一小路……

果然,那抹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小径的尽头,青灰的粗布长裙,紧袖玄上衣,外套朴素的灰毛雪褂子,她轻举一把竹伞来遮挡风雪,头上带着的帷帽垂下厚厚青纱,让人炕到她的容貌,只有寒风吹过的瞬间,纱角撩开才能看到清幽素容。

是他家的兔儿,方敛凝嘴角轻扬,露出难得的由衷笑容,他戴上斗笠迎了出去,“巫珑冠,今天的打扮很素雅嘛!”

素雅?面纱下的司音呲牙不已,直接说是农打扮好了,拽什么词啊?戴面纱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由衷地摆出各种表情,不怕被人看到,“方公子也是风采依旧啊,今日约我出阑知公子想要讨论哪部道经?”

方敛凝嘴角含笑,领引司音向方府的方向走去,看似随意地说出今天的讨论命题——“论妖。”

“论妖?”司音眨巴眨巴不算红的兔眼睛,道家经典中有《论妖》这本书吗?方家大哥在跟她逗闷子玩吗?

“对呀,”方敛凝微笑着边走边说,“以前在山中跟随师父学艺的时候,也曾听师父提过妖类,可惜当时我年少轻狂,只对武功感兴趣,不怎么相信妖怪的存在,直到这些日祖碰到妖怪,我才后悔当初没有认真听师父说过的话。于是,我想到了巫珑冠,冠是得道羽士,不知可否指点在下一番?”

妖?司音感觉头皮发痒,妖怪她是认识不少,牛牛啦,皇煌啦,燏儿啦……,不过,关于妖怪的理论知识她就很缺乏了,因为武天朝虽然比地球更适合修真,但世俗间也很少碰到妖怪现形出来作祟,一般道观里自然没有关于妖怪的详细资料,麻烦了,这次她要怎闽悠方少啊?

“这个嘛”司音开始胡扯,“……人和妖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所以说~,做妖就像做人一样,要有仁慈的心,有了仁慈的心,就不再是妖,是……”

“是什么?”

当然是人妖啦~,担心方少会去剖腹自杀、悬梁上吊,司音不打算接着说唐僧哥哥的台词了,“是妖仙!”

“哦~”方敛凝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点头不已,他家兔儿就是有创意,妖都能让她“论”成这样,不懂装懂的水平还是这么高深莫测,“难怪冠能誉满京城,果然是卓有见地!”

夸奖?挖苦?虽说司音的脸皮够厚,但好歹没有厚到不可救药的程度,旱话还是听得出来的,方敛凝这个比狐仙还假仙的家伙,说话十句有九句是敷衍人的,要出丑大家一起出,“公子谬赞了,不知公子最近碰上了什么妖怪,说来听听可好?”

当然好,方敛凝斗笠下的俊面孔上露出一丝邪邪的微笑,他正愁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敲打敲打兔儿呢,这倒是个好机会,“我也不是很肯定遇到的就是妖怪,这话说起来就长了。”

“反正有时间,公子慢慢说。”司音无所谓地说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自己瞎说八道,还不如听方家大哥讲讲妖怪的故事。

“话说两、三年前,我家兔儿,呃,这是我对拙荆(子)的爱称……”

爱称?还拙荆,司音只觉得浑身发麻,鸡皮疙瘩乱冒,谁是他老婆啊?没有结婚登记的婚姻在二十一世纪是不合法的!

“……我家兔儿很是可怜,父母双双离开人世,她历尽千辛万苦才来到我家,”方敛凝格外煽情地叙述着,“当时,她是骑着一头青牛来到我家的,那头青牛很聪明机灵,我感觉这头牛甚至可以听懂人话……”

咦?怎闽然把话题扯到牛牛身上去了?没想到那么久之前,方敛凝就开始怀疑牛牛了,司音警戒起来,毕竟比起方少,相处了三年多的牛牛与自己更亲,用“唇齿相依”来形容都不足为过。

“……后来,在我与拙荆拜堂成亲那日,灵异青牛忽然离奇消失……”

方家大哥啊,说谎可不好,应该说是“新娘骑着灵牛逃婚”才符合事实。

“……直到前两个月,我新结识了一位朋友,然想相处得越久越觉得熟悉,感觉他与那头灵牛有很多相似之处,你说,我那位朋友有没有可能是灵牛变化而来的?”

啊~~~?面对含笑提问的方家大哥,司音现在只有咽口水的份儿了,卖糕的,方敛凝这家伙究竟是什么生物啊?和牛牛那么熟的自己都没能认出牛牛来,他居然能认出来,比齐天大圣还火眼金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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