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仙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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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仙之王- 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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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后他就忽然想起了在看过的典籍中有一种叫做金属虫术的诡异驱虫术。

这是虫术的一种延伸,主要说的是将金属分解成基本的微粒,然后以特殊的方法使其融入到软体毒虫的身体内,(比如毒蛇、蟾蜍等),这样一来就可增强软体毒虫的身体硬度,使其刀枪不入,杀伤力成倍增加。

既然原本软体的虫子经过这一番改造后,都可以变成刀枪不入的怪物,那么如果把这种方法应用到人体之上是否也可增强人体的韧性呢?

这显然是一个奇特而又大胆的想法,不过对于暂时没办法增强肉体强度的马扬来说,

当然了,这种改造方法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即使是同类的器官移植都还有排斥性呢,就更别说是要将金属物质融合到血肉之躯中了。

好在马扬现在拥有了血族的肢体再生能力,只要心脏还在,就可以无限重生。因此即使试验失败也不要紧,大不了把全身的肉割掉,再换上一副皮囊也就是了。

至于选择的金属,当然是越坚固的越好了,而若论金属的坚固,又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来自混沌界的混沌紫金牌?那东西连黑洞都无法将其损毁,真是无法想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将其破坏?

虽然马扬现在只有两块混沌紫金牌,但是每块都有巴掌大小,两指多厚,两块加在一起差不多也有十来斤重。而且马扬也没想把自己变成一个笨重的半金属人,只要能想办法把这两块牌子融入身体,改造了前胸后背的要害之处,也就可以了。

反正他有肢体重生的神通,即使四肢齐断也可以迅速重生,所以要改造四肢的强韧性,反倒好象有些多此一举了。

随后就是如何把混沌紫金牌分解成微粒的问题了,这混沌紫金牌也不知到底是何种物质所构成的,坚韧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马扬以乾坤宝镜发出带有湮灭力量的赤阳之火将其锻烧了七八个小时,都仅将其微微溶化,要想进一步将其分解,根本就没有可能。

马扬长时间透支体内的道家真元,已渐感后继无力,无奈之下只得再次放弃……

都市法师 第299章 顶级神器

扬刚想要放弃,但是见那微微溶化的两块混沌紫金牌形状,被拉成了长长的刀状,顿时心中一动。

这东西既如此的坚韧,就算不能完全的融合进肉体之中,但若打做一副盔甲不也同样可以护体吗?而且只要以炼制法宝的方法来打造这副盔甲,念之间即可透出体外,将肉身保护起来,这样岂不更加方便?

马扬想到便做,体内道家真元不足,便取出龙晶果咬上一口,一鼓作气,又熬了一晚的时间,终于大功告成。

马扬的炼器之术经过冥王的亲自指点,使用的材料亦是珍稀无比,当这盔甲成形的一刹那,马扬突然感觉到天地之间的灵气如同潮水般的涌来,尽被吸入到那盔甲之中,盔甲之上随即绽放出一道道若有若无的七采毫光来。

马扬见状又惊又喜,嘴巴张得大大的,好半天都合不拢。

神器!自己居然无意之中锻造出了一件顶级的神器!

马扬曾听冥王介绍说,这世间除了少数的先天形成的法宝外,以炼器之术所炼的法宝大体上分为三等,即法器、仙器和神器。

而每一等中又分为四级,即低级、中级、高级和顶级。

象马扬送给海若山的那把东洋刀,就属于中级法器,实在是垃圾得很。

赵云的那把银枪原来属于中级仙器,后经马扬重新锻造后上升了两个档次,算得上是顶级的仙器了。

不过由于马扬在银枪中又融合了一些魔法技巧,其实用性颇高。实际上应该抵得上中级的神器,只是由于银枪仍旧无法自动吸附灵气,所以也只能定性为仙器了。

神器与仙器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神器能吸附灵气,本身即可储存一股极为庞大的能量。不过若仅有这一特点地话,还只能算是低级神器,若达到中级神器的水平则还会拥有自动修复的功能。

一般来说中级神器在战斗中的损坏程度只要不超过十分之一,都可以迅速地自我修复完整。

高级神器除了以上两点外。更有随意变形的特性,只要经过认主程序后,神器的主人就可用意念随意改变神器的形状,只是神器地变形要消耗主人一定的精神力量,如果没有这股精神力量的控制,变形后的神器会立刻恢复原状。但是这点精神力对于马扬来说,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顶级神器则不一定有何种古怪的特性,但也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七彩毫光。

如今这件刚刚成形的混沌紫金甲不但吸附了大量的天地灵气,更加绽放出绚丽夺目的七彩毫光来。就足证这由马扬亲手炼制的这套盔甲已成了令人惊羡地顶级神器。

要知道在九界之内,真正的顶级神器也就那么有数的几件。比如太上老君的紫金葫芦、元始天尊的琉璃瓶、广成子的番天印、斗战胜佛的如意金箍棒等等。

通天教主列为道家三清祖师之一,而且也是极负盛名的炼器大师,但却没听说他炼制过什么顶级的神器来,比如现在落入马扬手中的乾坤宝镜和诛仙剑,这两件法宝地威力虽然强大,但却既无变形特性、更无七色毫光,所以充其量也仅能算是中级神器,由此可见顶级神器是何等的珍贵。

不过法宝再具灵性也是死物,而人却是活的。通天教主就算随随便便拿一件最低级地法器,也照样能打败一群拿着顶级神器的普通仙人。

这也就是说,法宝虽好。也不可能填补实力上的巨大差异,说到底,还是修行自身才是正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九界之中有数的几件顶级神器历来都是出自于鸿均祖师、道家三清或是三清的得意弟子之手,而马扬一个小小的六级修真者居然就能凭自己一人地本事炼制出一件顶级神器来,神界地那些大佬们知道了。非惊掉了下巴不可。

马扬看着虚浮于面前地混沌紫金甲。心中也不禁一阵的自豪。当即便刺破了中指,将一滴血珠弹到绽放着毫光地甲

刹时间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油然而生。绚丽夺目的混沌紫金甲便仿佛成了马扬身体的一部分。



一般来说,使用由自己亲手炼制出来的法宝,其契合度要远远高于得自他人的法宝,因此仙界中有些擅于炼器之人往往放着神器不用,也要自己炼制一两件仙器来使用。

说实在的,马扬炼制这套混沌紫金甲虽然光彩夺目,但样式却蠢得很,但如今这混沌紫金甲成了顶级神器,自然也就有了随意变形的特性,样式是否好看也就无所谓了。

马扬伸手轻轻一招,那漂浮于空中的混沌紫金甲随即分解成数个部分,飞过来将马扬的全身上下罩了个结结实实。

他原本只想打造一个能护住自己身体要害的短甲,可是这混沌紫金牌的强韧性和延展性远远超出了马扬的意料,于是他就索性打造成了一个覆盖全身的盔甲。

混沌紫金甲依旧绽放着耀眼七彩毫光,虽然样式蠢笨了一点儿,但是那挡不住的光芒却将他装扮得仿佛一个从天而降的金甲神一般。

马扬以冰系魔法在面前造了一面光滑的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有些拉风的过头了,这样子走出去非被人当成怪物不可!平时没事的时候还是把这混沌紫金甲隐藏起来的好!

想到这里,马扬只是微一动念头,金灿灿的盔甲便“刷”的一下钻入他的体内不见了,但他随即就发觉不妙!

原来那混沌紫金甲要没入体内得先分解成无数碎片,而这些碎片等于是马扬的肢体一般,即便钻入到皮肉之中也不会真的割破他的身体。

可是他身上原本穿的那套衣服却禁不起这番折腾,被无数盔甲碎片一割,顿时化作千丝万缕。混沌紫金甲一没入体内,那些破败的烂布条就纷纷飘落下来,一眨眼的功夫,马扬就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裸男。

“这个样子可不大好!”

马扬面对着冰镜中的影子苦笑了一声,虽然他自我感觉自己的裸体很美,含蓄却又充满力量的肌肉,匀称而又阳刚的体态将东方男人的优点体现得淋漓尽致。不过这么好的裸体只应该在床上展示给自己的娇妻欣赏,若是在战斗中时不时地走光,那可就亏大了!

看来这混沌紫金甲一旦披挂上就不能再随意地撤去,可这七彩绚丽的样子又实在太显眼了,马扬可不想走到哪里都被人当怪物看。

他忽地心中一动,暗想:这顶级神器既然可以随意的改变形态,不知能不能将七彩毫光隐去,甚至是改变外面的质感呢?

他想这里忙将隐入体内的混沌紫金甲又放了出来,同时闭上眼睛,心中默想要将混沌紫金甲化作一套白色休闲装的模样。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奇迹发生了——原本光彩夺目的混沌紫金甲竟然真的如他想象的一般,化作了一套白色的休闲装的模样,七彩毫光消失不见,衣服上也没有半点的金属色,即使用手去摸,也感觉和普通的棉布没什么两样。

马扬又惊又喜,只不知这混沌紫金甲变成这模样,防御力是否会打折扣,于是便用左手将衣襟高高掀起,右掌中凝聚了一股带有吞噬能量的九天玄功气劲,猛然向衣襟上打去。

“蓬”的一声闷响,玄功气劲打在衣襟之上,就好象拳头打在沙子上一般丝毫没有受力的感觉,衣襟轻轻晃动了一下,就好象被风吹过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而四散流逸的玄功气劲却将旁边的书架给毁去了半个。

马扬见状心中更喜,只不知混沌紫金甲这种可以改变质感的特性,算不算是顶级神器的特性,或许还有其他妙用还未开发出来,不过这也只有等日后在战斗中慢慢的去体会了!

有了这件自制的顶级神器,又自制出两种防御技能,马扬的自信心顿时空前高涨起来,即使再面对冥王级别的高手,他也会毫无惧意。或许,现在该是去仙界的时候了!

都市法师 第300章 千年之约

的,是该去仙界了!

这一步迟早都是要迈出去的,马扬要去仙界,也不止是想要为父母寻求长生不老仙丹那么简单。他知道,自己杀死了两个混沌天宫的人,迟早都会被人找上门来的,而混沌天宫下次派来的人绝对不可能是轻易打发的了的。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与其待在家中等着挨打,还不如走出去主动出击,这样至少不会连累到家里的人。

推开厚厚的水晶石门,立刻看到一个高大挺拔与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一左一右地守候在门外。

“小妖怪,你总算出来了!”

林小晓首先急不可耐地扑入到马扬的怀里,轻捶着马扬的胸膛,说:“你不是答应过我,不超过五天一定会出关休息一下,看看大家吗?怎么说话不算数?”

马扬苦笑着挠了挠头,林小晓和他重逢不久,而且以又发展到最亲密的关系,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听他说要闭关,林小晓自然很是不开心,所以他确实答应过林小晓至少五天内一定会出关和大家聚聚。

然而在那完全密闭的藏宝阁中根本就分不出白天黑夜,而且为了避免受到打扰,在闭关之前他就通通把手表手机之类的杂物丢到了一边,在里面一心钻研起来,又哪里还有什么时间观念,听得林小晓问起罪来,才省起自己好象在里面呆了好多天了。

不过这时他也没功夫同林小晓解释,歉意地拍了拍她的香肩,随后就将头转向另一边,说:“赵将军,你这么快就来了!找到你的朋友了吗?”

赵云轻轻叹了一口气,说:“还没有。不过已打探到了一点儿消息……唔,我听说马兄弟过些天准备去一趟仙界,不知……马兄弟可否带子龙一同去?”

马扬闻言恍然大悟,说:“哦……莫非赵将军的朋友已飞升到仙界去了?”

赵云黯然点头,说:“是,三百多年前她就已经飞升了!本来以她的实力而言,早就可以飞升的!我想她是为了守诺和我定下地千年之约。才一再刻意压制自己的修为,直到三百年前才无可奈何地飞升而去……唉,因为我的爽约,才害得她在人间界多滞留了一千多年,想不到最终我还是来迟了!”

“千年之约!”

马扬闻言大是好奇,忍不住很八卦地问道:“赵将军在三国时期应该并不是修真者呀?这千年之约又是怎么回事?”

“千年之约也就是来世之约……”

赵云说到这里顿了顿,眼神迷离而又悠远,仿佛正在追忆着逝去的岁月,过了片刻才接着说:“因为某种无法抗拒的原因,我和她在前世注定无法走到一起。而我们又彼此爱慕无法处拔。于是就约定了来世一定要重续前缘。

她是一个修真者,可以用魔道的转生术,不用进入幽冥界的轮回之道,而保存全部记忆直接转生。而我……当时还只是一个普通人,遇到她时年纪也不算小了,经脉早已定型,再想修真已经迟了,因此死后只能通过幽冥界再次轮回。

当我阳寿将尽时,她在我地灵魂之中留下了一个特殊的印记,说我来世无论变成了什么样子。她都一定可以通过这个印记找到我,并且定下了千年之约,说好在千年之内她如果找不到我。即使修真有成也绝对不会离开人间界。随后她就在我断气之前,先一步转生去了。这样对她来说虽然会令自己的修为大打折扣,但是经过一次转生后,她就等于是另外一个人,也就不必再顾忌前世的禁忌了……

谁知我死后灵魂被拘到了幽冥界,判官却说我在人间界杀人太多。被判来世托生为一条海鱼。并永久不得重入人道轮回。

我一听就傻眼了。她虽然在我的灵魂之中留下了印记,但她也只能在人类之中去寻找我。而我一旦转生为一条鱼,并且生在茫茫的大海之中,她又怎么可能找得到我?更何况我若是永远都不能转世为人,将来她即便能寻找到我,到时人畜殊途,我们又如何能够重续前缘?更可怕的是,一旦喝下了孟婆汤,我就会失去前世的记忆,我就会忘记我所心仪的女人……

于是我便狠了狠心,抗拒判官的命令,坚决不肯喝下

转世轮回。判官恼怒之下,就用地狱地酷刑将我狠通,然后丢入到十八层地狱,让我自生自灭……想不到我在那阴森森的鬼地方一呆就是将近两千年,虽然实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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