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逐鹿记-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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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为碎片。
在雄阔海黑乎乎的大脸上,染满了敌人的鲜血,脸颊上密布的胡子,变成了刺眼的赤红色,他大踏步向前冲去,每一步跨得极大,看似缓慢,实则快速,跟在他身后的同伴需要小跑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每一次挥舞斧头,雄阔海总要呐喊一声,那声音就像来自地狱的魔兽的咆哮,在杂乱吵嚷的战场上依旧清晰可闻,这声音让杨善会军人人胆战心惊,肝胆欲裂,渐渐地,士兵们主动地让开了一条道路,不敢挡在那个人形猛兽的身前。
雄阔海所率领的这三百来悍卒,是由高畅从全军中精选出来的力大之士,他们虽然不及自家统领那样的生猛,等闲一两个平常的士卒却也抵挡不住。
这区区三百人就像一股洪流,迅速冲垮了杨善会军的防线。
随在他们身后杀进来的是腾珏率领的上千大军,他们迅速地冲杀过来,扩大了战果,至此,杨善会军的溃势已然无法挽回。
当瞧见高畅军从本方南北大营的空隙冲杀进来之后,杨善会就知道大势已去了,审子玉统帅的那三千乡兵已然不可靠,他肯定和敌军的将领达成了某种协议,将自己出卖了。
高台下的杨善会的亲兵队迅速行动了起来,他们一分为二,其中一股簇拥着杨善会迅速离开了战场,另一股亲兵则扛着杨善会的帅旗,义无反顾的朝就要冲到中军大帐的雄阔海部迎了上去。
杨善会统领这支军队南征北战好几年,其中,也不乏甘愿为了他舍弃性命的勇士,这支两百多人的部队就像鼓山上担任掩护任务的那两百来人一样,选择勇敢地去面对死亡。
潘风是杨善会的亲兵队队长,他是大河以北有名的勇士,曾经在十三岁的时候,当街杀了在当地为非作歹的一个中年屠夫,那个屠夫身强力壮,又正是一生中最强壮的光景,却被他夺过了那人插在腰间的剔骨尖刀,然后当胸一刀,刺了个透心凉。
从那之后,潘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十年之后才再次回到家乡武城,这个时候,他已经习得了一身好武艺,据他所说,他那十年全在北边度过,在北地一个神秘的门派学习枪法,直到枪法大成之后方重回家乡。
这时,杨善会正好在清河全境征召勇士建立乡兵抵挡流寇入侵,就算往日有罪案在身的人,只要加入乡兵,过往不究。
于是,潘风加入了杨善会的乡兵,从一个小卒子做起,很快,他就以自己出众的武艺和勇猛的性情立下了不少功劳,渐渐得到了杨善会的器重,成为了他的亲兵队队长。
杨善会的亲兵队类似于雄阔海统率的骁果营,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才投入战场。
那个时候,要不和敌军处于僵持不下的阶段;要不就是杨善会瞧见敌军阵型的薄弱点;要不就像现在这样,本方处于最危急的关头,需要他们去力挽狂澜。
杨善会还有一只杀手锏,那就是他的骑兵集团,由于在阵地攻防中骑兵的用处不是很大,杨善会将一千多骑兵安置在了营盘的后方,是这个时候仍然保持着完整作战姿态的部队。
暂时来说,营寨前方的高畅军还无法通过熊熊燃烧的火海,那些鹿,拒马等障碍物要燃烧殆尽,需要一定的时间。
从本方空隙冲杀进营寨的敌军虽然来势凶猛,然而,他们的人数并不太多,不过一千多人,只是杀了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由于防守的重心放在了前营和后营之间,故而,面对高畅军的突然袭击,来不及反应,大部分士兵们都在各自为战,因此士气低迷,面对高畅军的攻势只能节节后退。
只要杨善会能集结起后方的骑兵,率领骑兵前来冲杀一阵,虽然无法挽回颓势,至少也能救出一部分士兵,掩护他们撤退,以便重整旗鼓,来日再战。
杨善会是一个韧性十足的人,没到最后关头,他不会承认自己的失败,不管面对怎样严重的局面,他都会坚持下去。
潘风知晓杨善会的意图,这个时候,通守大人需要的是时间,一个让他集结起骑兵队的时间,他所要做的就是要挡住来势汹汹的敌军,为通守大人争取时间。
自己从一个杀人犯成为了通守大人最为信任的人,统领着整个亲兵队,如此大恩大德,就算是粉身碎骨也难以回报啊!
雄阔海仍然在高声吼叫着,没有人敢于挡在他的前面,士兵们像老鼠见到猫一样纷纷闪到了一边,在他前进的路上,是一片大大的开阔地。
潘风带着亲兵队迎了上去。
火光,烟雾,厮杀,呐喊,奔跑,局面虽然异常复杂,久经战
风仍然一眼看出了战场上的关键。
只要能阻滞那个壮汉的冲锋,就会减缓敌军前进的步伐,那个壮汉实在是太厉害了,所谓的万夫不当之勇也不过如此吧?
潘风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阻挡对手?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对方的敌手?然而,无论如何,他也要和敌人一战,无论如何也要挡住这个人!
就算真的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来吧!
潘风在心中低吼了一声,他双眼赤红,紧紧地盯着火光闪耀中的那个庞然大物,他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脚下踏起轻灵的步伐,狸猫一般朝雄阔海逼去。
终于有人敢于和自己正面作战了!
雄阔海狞笑一声,红色的胡子上下翘动,只有在战场上,他才可以完全将自己的本性袒露出来,也只有在厮杀中,才能让他想起自己当初傲啸山林的感觉,当看见鲜血在自己眼前飞溅,活生生的人被自己斩成两截,面前的敌人惊恐的目光,他就会滋生一种难以言述的满足感。
在战场之外,他必须将自己的本性压制住,因为他害怕那个人,就算那个人躺在榻上纹丝不动,只要拿眼神冷冷地瞄他一眼,他的心就不由地颤抖,就像被冰水当头淋下一般,全身冷到了谷底。
上了战场之后,他可以通过无休止的杀戮来将内心深处对那个人的恐惧转化掉,就像一头没有缰绳套在脖子上的野马。
不过,要是面对的敌人都是一些只知道逃跑的胆小之辈,单方面的杀戮也会让他觉得不怎么尽兴,现在,终于有人敢于上前来挑战自己,还真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啊!
雄阔海制止了身后的同伴,抡着两面巨斧,独自走了上来,潘风也让身后的亲兵停下了脚步,一个人迎了上去。
他需要的是为杨善会争取时间,雄阔海这样做正中他的下怀。
双手紧握着枪杆,面对着强敌,虽然心中难免有些紧张,双手的手心却依然没有一滴汗水,干燥稳定。
这杆长枪陪自己度过了许多的岁月,在这杆枪下,也有不少好手的魂灵缠绕,不知道今天,自己这个亲密的伙伴还能不能畅饮敌手的鲜血?
潘风放低枪尖,向对手缓缓逼去。
厮杀声在他们四周相继响起,火焰毕拨地燃烧,人影在火光前来回闪动,他们身后只留下了十来个人押阵,其余的都已分散开来,厮杀在了一起。
“杀!”
潘风低喝一声,窜了上去,枪尖上的红缨一甩,枪尖冒着寒光,毒蛇一般朝雄阔海的大腿根刺去。
雄阔海身材高大,比潘风高出了一个头,大腿根那里就是他的软肋,他要想抵挡潘风的突刺,就必须稍稍弯腰,将斧头横在那里。
当然,他也可以选择闪避,他的身形高大,移动的速度却不慢,不过,要说身形的轻灵,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小个子的潘风,他没有必要以自己之短去对付敌手的长处,故而,不会选择闪避。
果然,雄阔海右手挥动斧头,挡在了自己的大腿根前,左手一挥,另一面巨斧夹着风声朝潘风劈头盖脸地扫去。
那一枪刺出之后,潘风已经迅速地将枪收回,退了回来,他佝偻着腰,死死地盯着面前那个庞然大物,眼光像毒蛇的信子一样寻找着对手的破绽。
雄阔海有些恼火,眼前这个敌人非常讨厌,并不和他正面接触,而是凭借灵活的身形和步伐,选择了游斗。
敌人的步伐很快速,枪法也很刁钻,虽然对他没有什么致命的威胁,不过,也足以让他烦闷一阵,他就像拿着斧头去砍苍蝇一样,总是砍到了空处。
敌人非常狡猾,他无法抓住对手,也就摆脱不了游斗的局面。
这个时候,雄阔海已经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任务,那就是迅速地在敌方阵型中打出一个缺口,让身后的大军掩杀过去。此时,愤怒的他一心只想杀死面前的这个对手,其他的都被他抛到了脑后。
杨善会在亲兵的簇拥下,走出了后营,后营外有一个小土坡,在小土坡后面,有一个独立的营寨,那就是他的骑兵队的所在。
他站在小山坡上,回头望了一眼后营。
那里,火光冲天,映红了整个夜空,厮杀声就像海啸一般随风传来,他咬了咬牙,转身跑下了山坡。
“呜噢!”
雄阔海仰天长啸,张开双臂,门户洞开,向不停躲闪的潘风逼去,在潘风身后,有一座正在燃烧中的帐篷,他想把这个小耗子一般滑溜的家伙逼到那里,让他无路可走。
潘风原想通过游斗消耗雄阔海的体力,在他看来,雄阔海手中的两面巨斧足有好几十斤,就算他力大如牛,要不停地挥动这样重的武器,肯定也支持不了多长的时间,时间一久,体力必定要下降,那个时候,自己再趁势攻击对方,也不见得
获得最后的胜利。
以巧破力,本就是他这一门枪法的要旨。
然而,潘风低估了雄阔海的力量,就算缠斗了如此之久,却丝毫不见疲态,反倒是经常闪躲腾挪的他率先感到了体力不支。
一个疏忽,脚下一慢,他终于被雄阔海逮住了,被逼到了这个死角。
没有办法了,无法闪躲,就只能拼死一击了!
他躬身持枪,脚尖猛点地面,整个人像一支箭一般地向雄阔海射了过去,枪尖闪耀着寒光,直直地朝雄阔海袒露出来的胸膛扎去。
雄阔海像街上卖艺的汉子一样使了个粗俗的双峰贯耳,两面巨斧像一扇门一般合了起来,夹住了潘风的枪杆。
潘风只觉双手手臂一震,他大吼一声,紧紧握住枪杆,就算虎口已然裂开,迸射出血,依然不放开手。
他用力蹬着地面,整个人头前脚后,用力推动枪杆,想将长枪扎进去。
“呜噢!”
雄阔海大声咆哮,脚下寸步不退,潘风的枪杆夹在双斧之中,枪尖距离雄阔海的胸膛不过一两寸的距离,然而,他就算使出来吃奶的力气,那枪尖也不得寸进。
雄阔海持着双斧,大踏步向前冲去,潘风依旧紧握着枪杆,枪杆就像一个杠杆一样,将他撬了起来,他整个人挂在枪杆上,被雄阔海推得向身后的火场冲去。
潘风终于放下了枪杆,双脚一落地,他就准备朝一旁滚去,然而,这个时候,雄阔海的速度比他要快,飞起一脚,正好踹在他的胸口上。
只听一声巨响,潘风的胸膛顿时往内凹陷下去了一块。
鲜血从他的口中狂喷而出,一团血雾在空中飞溅,他的身形就像被放在投石车上发射一般,高高地飞起,向后飞去,重重地跌入熊熊燃烧的火海之中。
这时,一声惨叫才从火海中传了出来,不过,只是瞬间的功夫,就嘎然而止了。
与此同时,杨善会进入了骑兵营中,前面的战事一起,骑兵营的士兵就立刻从睡梦中醒了过来,骑兵营的统领是杨善会的族人杨信,见此情况,他立刻命令军队集中起来。
只是,由于是在夜里匆忙集结军队,需要一定的时间。
他们不像高畅军,经常训练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