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地盘在元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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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琉球是很荒芜的,千把人安置下来田地是够的。有田有地,而且琉球地区降水充沛,光热充足,土地肥沃,水源充足。可以说是达到了孟子说的:“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
萧羽想起一句名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过萧羽对此的理解却与大众不怎么相同。
萧羽的理解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反派。”
桃花村不仅仅来了反派而且还是个大反派。这人就是萧羽猜测的刘由。刘由呢,曾近的担任过澎湖巡检司巡检。元代中央有个宣慰司,现在的中央各部下面一级也是司,而巡检司也是个司,但是品级着实很低。根据清人笔记的记载福建同蒲县下辖澎湖巡检司,虽然这个史料不一定正确。但是元代的巡检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当然巡检只是个九品小官。
也许现代人看到一个九品小官是不大,不过得知道现代一个管着数十万百姓的县长在古代也就是个七品县令,甚至在一些小县还只有八品。在破门典史,灭门县令的古代。桃花村是确确实实的遭殃了。
从某种程度上看刘由也许还能称得上是个能员。也不知道刘由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知道琉球上跑上了一群流民,据说还很有油水(也可以这么说,除了十分富裕的江浙地区,这里确实比其他的地方要富裕)。刘由就带着几个信得过的刀笔吏巡捕就在来了这里。
刘由一上来就将这些人编订到了县里,将从温老爷子和迪老手里的花名册都收了去。收取赋税的时候却时常擅自增添。下面的就老套了,迪深说来说去就是那么几句,反正就一个意思:强买田地,利用手中的权利将桃花村将近五分之四的土地在数年的时间中慢慢的或买或抢,或骗或欺地搞到了手里。
当然要说刘由作恶到不多,却很经典:欺男霸女。当然刘由忙着对付家中的娇妻美妾,这些事情一般是刘由的儿子刘隆来做。
这样一来刘由一下子就成了桃花村最大的地主。有钱有地到不是最厉害的,刘由竟然拥有自己的部曲,就是私人武装。通过武力刘由控制了所有对外的渠道,这样一来刘由不客气的说就是这里的土皇帝了。
这时候迪深突然问道:“若是我要你和我们对付刘由你可愿意?”
萧羽陷入了沉思。
按照萧羽的本心来看当然是要对付这样一个土豪劣绅的。但是对付刘由这样一个有钱有地的地主对于萧羽来说很是困难呀,而且最麻烦的不是他有钱有地,而且他有枪!
毛爷爷说的好啊:枪杆子里出政权呀。
这也怪不得迪深他们一下子就被刘由给打下去了,若不是两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搞不好他们早就埋进黄土了。
不论古今都特别讲究站队问题,现在萧羽的处境很不对头。萧羽现在亲近的是温迪派,他们掌握了强大的影响力。另一派就是土豪劣绅刘由一派,已经基本上掌握了这个地方。这一派不仅仅有着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他们还有一定的武装力量。虽然只有一百多人。但是对于只有一弩一刀一军刺的萧羽来说,在一百多刀枪的威力面前还是太过苍白。而且萧羽自认没有那个反穿内裤的超人的本事。
而且萧羽有太多的理由来拒绝,而且也不会有什么危害,大不了就继续流浪是了。
不过萧羽并没有拒绝:“迪老,你说的是太过重要,我要准备一下。”
不一会萧羽又道:“温叔救我一命,温家上下待我甚厚。即使不论私心,这等国之蟊虫是我辈之大敌。”
萧羽心道,不论有多少理由拒绝。但是又一样萧羽是知道的:知恩图报!至于为公嘛,场面谁都会说。
萧羽站完对后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就拉近了。一边口称小友,一边言必迪老。
不久萧羽就感觉这个决定好像有点太冲动了,甚至萧羽有点怀疑自己决定的正确了。
萧羽看看迪深有没有什么办法,毕竟敌我力量悬殊好的计谋是很有用的:“不知迪老可有什么计策。又如何对付刘由那厮?”
要说迪深好官,清官不假,但是在权谋上却令人无语。
迪深在那里支支吾吾的却没有说出些什么实际的来,一时间气氛到是颇为尴尬。
萧羽意识到自己碰上了个极品的盟友,不过对方毕竟是自己的长辈现在自己搞得对方这么尴尬自己现在也将这个话圆回去。
萧羽打了个哈哈道:“刘由这个大地主有很多部曲,我需要好好合计呀。”迪深对萧羽话语中的变化感到有些无奈,不过毕竟自己谋略差劲是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着急到将如此重要的事情与一个素未相识的人说出了,即使萧羽的性命是温家人救下的。
接下来的萧羽就将话题扯开了,谈话到这里的时候倒是因为迪深的尴尬变成萧羽主导了,萧羽来自信息爆炸的时代。而且萧羽是文科生,对于文史当然是关心的。
所以萧羽现在是侃侃而谈,而且萧羽在图书馆上看到的东西大多东西经过历史的选择,大浪淘沙当然是精华部分。所以现在萧羽在学识上给迪深的印象是不错的。虽然迪深只是认为萧羽的说法颇为怪异,但是细细想想有觉得很有道理。当沉下心来仔细品味这才觉得虽然有些惊世骇俗但是是非常有见地的。所以萧羽的才学倒是得到了迪深的肯定,虽然迪深对萧羽的回答有些不满,毕竟萧羽没有明确说出要支持迪深对付刘由。不过好歹萧羽已经做出对付刘由的承诺了,不是有句话叫做:“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萧羽和迪深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好在至少现在萧羽这个文武双全的年轻俊彦是倾向温迪派,毕竟温班是救了萧羽的命的,而且萧羽也不是个不感恩的人。但是迪深却有些担忧,因为倒刘是迪深发起的,行动的主导当然因该是迪深为主,但是根据现在的状况来看:主要的指挥力量(迪深知道自己的能力,温班他们也只懂得制造东西)是外来的萧羽,而这里萧羽又是十分亲近温家的。这样一来发起人迪深的作用到是不多了。虽然迪深和温老爷子是亲家,两家的关系也是十分亲近。但是在利益面前很多东西就不一定还能发挥作用。况且对于迪深而言都是孙辈的事情了,情分指不定已经淡了。
虽然说起来迪深的谋略是不行,但是毕竟为官这么多年了虽然因为总总原因大多在县丞和县令上任职,却也是得到过高级的虚职的。
所以迪深对政治对这种东西都有官僚所本能的敏感。
迪深坚持要送萧羽出门,但是萧羽却知道保密的作用也坚持要“悄悄的出村,客气的不要”给拒绝了,不过迪深还是送到了庭院中。
迪深一个人坐在书房,忽然心中一动。
口中喃喃道:“佳妮也不小了吧。”
萧羽却全然不知道有位多虑的老人给他这么好的桃花运,温佳妮这个可爱的小女孩也不知道有个老人帮着个小青年打上了她的主意。
第十四章 少男少女
萧羽小心地走出后门,此时的萧羽早就换了一身衣裳,一身下人的衣服。再加上一些打扮,低着头一副胆小怕事的奴仆模样。
萧羽知道现在的敌人颇为强大,虽然萧羽的武艺不俗,小心却是必备的。
果然萧羽很快就得到了收获,萧羽眼角边上观察到距离迪深正门方向不远的地方几个闲汉在那里站着懒懒散散的,眼睛也不时的往迪深的住处瞟着。
萧羽看到那几个闲汉心中一跳,面上忍住没变。不过看样子这几个人实在是不称职,萧羽这不专业的乔装他们也没看见,萧羽看了几眼就往小路走了,毕竟有几个人盯着就说明那刘由一直以来都没有放过对迪深的戒心。
萧羽和迪深说好,让迪深派个人,也不一定要是亲信的人告诉温老爷子就说迪深和萧羽相谈甚欢今晚就不回了。
果然,此时迪深的正门打开,一个家仆打扮的人匆忙出门了。
看到这里萧羽嘴角上扬十五度。
萧羽边走在丛林茂密的小路上,军刀和军刺都别在腰间一边小心着杂草中的毒蛇,一边心中盘算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本来萧羽是打算通过温老爷子的介绍信来得到迪深的支持,将这个训练扩大,而且最重要的是打听到外面的东西。
从表面上看来萧羽两个目的都达到了,但是实际上第一个目的取得迪深对训练营地的支持是达到了。但是商量下来味道却变了,本来萧羽是打算作为自己来到温家坞这里大展拳脚的地方,而现在却需要用来对付刘由的百来个部曲。而且,说实话萧羽心中一点底也没有。
第二个到是实打实的完成了。但是萧羽敏锐的感觉到迪深很多的观点都带有强烈的主观臆断。比如对待元代的主流思想理学,迪深表现的十分偏激。萧羽古文功底实在不深,看到不对劲,连忙将话题扯开,心想迪深这个心学的门人还真是够偏激的。
对于萧羽而言这种学术之争萧羽是不想管的,毕竟在现代社会成长的萧羽是很赞同毛爷爷的“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不过萧羽的生搬硬套为后来萧羽闹出了不少的麻烦,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总的来说萧羽今天是收获颇丰的,不过转而想到训练觉得有点头疼,毕竟上次偷听到温老爷子筹集粮食发给学员萧羽就很不好意思。心想现在欠温家的越来越多了,虽然人家是好意但总这么下去是不行的。萧羽想想现在自己的东西是不是卖掉一些东西,虽然刘由控制的出行的通道,但是萧羽不相信温班和迪深这么多年来就没有其他的道路通向外地。
萧羽回到房间,将门栓好。将自己收拾好的东西都摆在床上,考虑到底卖些什么好。
医疗箱子是不可能卖的,这东西即使卖掉也不可能再短期内找到识货的人,况且对于萧羽来说这些东西太过重要无论怎么说也不该丢下这些东西。要知道在古代像破伤风这类在现代十分常见的外伤疾病,医疗箱子内的东西很多久能得到很好的治疗,但是在古代除非你知道正确的消毒方法,一旦遇上破伤风除非你有极品的运气不然就只有等死了。
那么其他的像军刀,军刺,弩这么东西萧羽也是不会卖的。毕竟在封建时代没有背景就要拿起武艺保护自己,这是萧羽用来安身立命的东西。
那些剩下的就只有眼镜和杯具了。那两套杯具本来只是用来装水的,好运的萧羽最后竟然没有丢失这些东西。而且两套杯具就算卖掉一个也没有关系,再没有比这合适的了。
最重要的事在萧羽记忆中和玻璃相近的琉璃是十分值钱的。而琉璃从某种程度上说就只能算得上是炼制玻璃的残次品,最多也只能算是色彩鲜艳而已。
所以萧羽打算卖上一只玻璃杯子,就是那种红葡萄酒杯,也叫做郁金香杯。标准的样子是腹大,口小的高脚杯,这样的杯子有利于让红酒的香气聚集在杯子的上方。高脚的原因是可以供手握住杯子,以免手碰到杯腹而影响到酒温,从而影响酒的口感。
当然这种杯子晶莹剔透,红酒倒在被子里面举起来就可以看到美酒的颜色。现在被萧羽拿到古代卖的话当然算得上是此时一等一的宝物了。要知道在古代想要看到这个透明的固体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上品的琉璃也是五颜六色的,漂亮是漂亮了但是要说透明度的话很是差强人意了,而且自古以来就有“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说法。
喝葡萄酒用夜光杯,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夜光杯有一定的透明度。
难道萧羽这个完全透明的杯子还比不过夜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