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城之夜-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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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子快速的思索,皱眉问道:“局长,真的这么严重?”
高局长揉了揉太阳穴,“邓青,这样跟你说吧,咱们警局内,除了你以外怕是没有人能够破获这起案子。”
“您太夸奖我了。”
高局长摇摇头,“不是夸奖,而是事实。如果此案凶手或者背后隐情真的涉及到某些重要人物,廖云海那样的人绝对会选择放弃,保全自身,只有你邓青才敢为了正义不惜得罪任何人,所以你才被称为青犬,不是么?”
我被高局长说的一愣,突然感觉自己陷入险境之中,这话里话外,怎么都像是把我推到台前,做一些他们不敢做的事呢?
不过高局长既然如此捧我,我也有自己的心思,想要借题发挥。
“局长,我来负责可以,哪怕是当出头鸟,不过有一件事我想得到解释,还望局长不吝赐教。”
“什么事?”
“上次翻海龙案中,从他家里搜出的牡市贪污官员的资料,究竟去了哪里!”
高局长眼神一乱,神色变化犹如惊弓之鸟,但转瞬间即变回平常的模样,对我说:“邓青,非要抓着此事不放吗?”
“我只是想知道。”我坚定道。
高局长略有些生气,恨恨撂下一句“在我这里。”
说罢他转身走向走廊的尽头上楼,丢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口,低头沉思。
我很纠结。
如果翻海龙家中的犯罪名单上有高局长的名字,那么我该怎么办?牡市公安局长和其他官员,将会形成一个密密麻麻的遮天大网,我想捅破他们,如同痴人说梦。
更何况,我不相信,以我对高局长的了解,他不是一个在乎钱的人,又不同于廖云海,他也不在乎权。
若是非要说,我觉得高局长更在意的,是功名,是千古流芳的好名声。
独自在走廊抽了几根烟,直到嗓子发疼才走回会议室,廖云海还在台上讲解着案件的细节,连明和白飞燕坐在下方窃窃私语,不时漏出开心的笑容。
“邓队,你回来了。”廖云海对我的态度立刻转变一百八十度,退后几步道:“来,我们欢迎邓队上台说几句。”
“啪啪啪。”连明率先鼓起掌。
随后会议室内响起了隆重热烈的掌声,张冲怨恨的看着下面的人,却不敢发作。
我犹豫着缓缓走上台,平静的说:“都去忙自己的工作吧,把凶杀案的细节处理好,徐福龙一会儿到我们的办公室来一趟,我有事情要交代。”
说完我就头也不回的走向门口,高局长的话惹的我心烦意乱,我本就不喜欢这样耀武扬威的场合,我更好奇的只有凶杀案的罪犯
——那个留下“V”字母符号的凶手。
连明和白飞燕跟着我回到办公室,廖云海面容尴尬,只好打着哈哈说一些官话,让大家努力之类的。
“青哥,这次可算是翻身了,让廖云海那家伙再猖狂!”连明很开心。
白飞燕附和着点点头,“早知如此,我们就应该早点跟局长说,不然这几天也轮不到廖云海指手画脚。”
我听着他们两人的话,沉声道:“飞燕、连明,你们帮我整理下聂晓森和枫叶酒吧的资料,我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们处理完。”
两人惊愕,一脸不解。
“是这样,蓝溪的演唱会近在咫尺,还有不到一个星期,演唱会完毕我就会将聂晓森逮捕。至于鬼影,调查下枫叶酒吧的内部情况,以及去社会上打听打听,鬼影统治牡市那些大佬后有没有什么举动。
我现在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6。21凶杀案’上,不希望其余的案子分散精力,所以尽快解决吧。”
连明和白飞燕对视一眼,本喜悦的表情转变成担忧,连明若有所思道:“青哥,这件案子是不是很难办啊,你以前可从未这样过。”
“难不难的,现在还不好说,目前只发生两起命案,希望不要有第三起。”
“还可能会有第三起?”连明惊讶。
我摇摇头,挥手示意,白飞燕了解我,拽着连明道:“走吧,让他一个人静静,我们办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
连明抿抿嘴唇,终还是跟白飞燕离开。
我点起一根烟,思绪忧愁。
没过多久,徐福龙来到我的办公室,依然是沉静的面容,不悲不喜,站在办公室内低着头,闷声一言不发。
我习惯他的方式,自言自语道:“现在牡市乱的很,有个孩子叫聂晓森,听说是金龙集团的太子爷,不知道他这个年少轻狂的孩子究竟怎么样,你去见见?”
徐福龙点头,吐出几个字:“知道了。”
“去吧。”
简短的对话,我却有十足的信心,徐福龙明白我的意思,办事的能力更不需要考虑。
今天本是想着来警局看看,却没想到突如其来就被局长重新提携,摆在桌子上的文件、案卷堆起小山,我便开始埋头专心处理起来。
工作的时间一晃即逝,待我整理完所有资料后,已经是下午。
“糟了。”
我突然想起家中的戚雅,明明答应中午要给她做饭买菜的,拍拍自己的脑门,掏出手机给戚雅拨打过去。
戚雅很快接起电话,我如实将今天在警局发生的事告诉她,戚雅虽然言语中没有任何抱怨,但我依然察觉到语气中丝丝的伤感。
于是我急忙换下衣服,离开办公室准备开车回家,用白飞燕的玩笑话说,邓青上班,警局车就一定会少一辆,公私结合。
我走出警局,扫视院子内的车辆,找到停在角落的属于我的专属座驾。
“邓队!”
正在我向警车走去时,忽然看到一名警员从远处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仔细一瞧,好像是一队的。
我好奇的看向他,“怎么了?”
警员个子不高,气喘吁吁的指向警局外,“孙。。。孙队给您打电话没打通,派我开车回来,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您。”
我皱起眉头,“什么事?”
“林晓军被杀了!”
闻言我猛然一惊,后背瞬间浮起一层白毛汗,血红色的夕阳散发的不是暖意,而是阵阵寒意,逼近我的身体。
“谁杀的?”
“V!”
我大跨一步,薅起他的脖领,喝道:“快带我去现场!”
“是,邓队。”
警员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匆忙跑向警车,此刻我的心底燃起的并不是怒火,而是一种恐惧。
夕阳的鲜血染红了天际,黑暗蚕食着最后的光明。
半个小时后我到达目的地,正是孙治在会议上所说的“火鸽纹身店”,孙治正站在门外,已经有警员赶到开始拉上封锁线。
我推开车门走上台阶,孙治抽着烟,表情纠结“邓队。。。你交给我的事没有办好。”
我摆摆手,直入纹身店内。
纹身店面积不大,进入是一间客厅,右侧有工作纹身的房间,左面则是卧室。
卧室内两具赤裸的,鲜血淋漓的尸体躺在床上,地板、床单、甚至窗户玻璃上尽是血迹,一片狼藉,还有几个未用的安全套掉在地上。
两具尸体,一男一女,都被割去了五官,在床头的墙壁上,用鲜血画着一个大大的“V”,触目惊心。
“邓队,我是先派人打听的林晓军消息,最后发现他自从昨晚进入纹身店后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所以就独自赶到这里。但当时并不知道林晓军和其情妇已经死亡,所以在门外等待半天,见没有其他的门,而且纹身店的铁帘还是拉下来的,我隐隐觉得不对,就趴窗户向里面看。
刚开始没有看到什么,还以为是林晓军和他的情妇出门离开了,直到从客厅的镜子内看到卧室门上的血迹,就连忙派人过来打开铁帘,通知你。”
我没有理会孙治的话,既然我知道案件,白飞燕他们此时也一定收到消息在往这里赶,我更在意的,是这次能不能发现线索。
从两人的死状来看,应该是在熟睡中被杀害,两人脖颈处都有深紫色的伤口,皮肉外翻,看起来是匕首类的锐气所为,躯体周身血迹喷洒严重,怕是割破了颈动脉。
我绕过床边走到阳台处,回过头看向屋内,夕阳的余晖下,墙上的“V”字母呈现金黄映红的色彩,极为醒目。
他是怎么画上的“V”字母符号?
我皱起眉头,字母的最高处距离地面约两米,距离床上也要有一米五的高度,凶手想要不留任何痕迹的写上去,脚下一定要有垫高的物体,要么是板凳,要么是站在床上。
而且墙上的血迹肯定是从两位死者身上获得的,这样他就肯定要有蘸血的笔,或者刷子之类的物品,从字母的宽度看,至少有七八厘米,显然物体的直径应该很大。
最重要的,是那样物品上会不会留下指纹!
这个如鬼魂般的杀手,还能够每一次杀人都没有任何线索留下?
我不信!
正文 第四十章 初次露面
白飞燕和其他警员很快就到达现场,进行初步勘察,我则和孙治走出屋外,许多围观的众人聚在街道上,造成交通堵塞。
我让警员进行疏散,同时环顾纹身店周围,令我惊喜的是,纹身店的位置距街口不远,而十字路口的路灯上方,正好有一个监控摄像头能够照到纹身店的方向。
“孙治,派你的人去交管部门调取监控,时间为今天中午到现在的。”
孙治点头召唤一个警员,吩咐着命令,从林晓军和女人的尸斑状况来看,死亡时间大约在2…4小时以前,也就是下午的三点到五点之间。
不过由于天气的原因,还是要考虑湿度和温度,所以调取监控的范围自然而然要扩大。
“邓队,你觉得监控内会有凶手的身影吗?”孙治跟警员交代完后,走到我身边小心翼翼的问道。
我转头瞟了他一眼,望着下面接踵摩肩的人群,喃喃回应:“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我知道他不是神或者鬼,在警校时我们就学过,如果犯罪现场客观存在,那么物质痕迹就一定会在犯罪现场中存在,这是不以犯罪人的意志力为转移的,无论是作案过程中发现的声音、光亮、颜色、气味,都一定与他身份有联系。”
孙治听完我的话,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其实我心里明白,之所以现在还无法确定凶手的身份,是因为他的作案方式过于快速、残忍、通常一件凶杀案警方最少也需要24小时来分析现场,可“V”的手段是,警方现场还未分析完,下一桩杀人案已经发生。
当警方面对过多的案子,必然会造成手忙脚乱,每一个犯罪现场都需要派出警力,分析又需要时间,他才能够游刃有余。
大概十多分钟后。
白飞燕从纹身店内走出,将手套和口罩摘下,她的白袍袖子上沾染血迹,却毫不在意。
只见白飞燕看了看天边落下的夕阳,对我说:“可以确定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没有移动的痕迹,在床铺上我们发现三个脚印,从形状和直径以及颜色深浅来判断,应该是名男性,男性死者是最先被杀,喉管、颈动脉一同被割断,几秒内便失去生命体征。
而从女性死者的姿态和眼睛内光度反应来推断,她应该是在男性死者被杀后,下意识的睁开过眼睛,并且有过躲闪,只不过在人睡醒时反应速度变慢,没有完全明白情况也被杀死了。”
“等等。”我打断道:“你是说凶手是踩在床上写下的‘V’字母对吧?”
“嗯,目前来看是这样的。”白飞燕点头回应。
我皱起眉头,急忙转过身蹲在地上,仔细的观察着门口的地板,果然发现了一行浅红色的脚印,但它却到门口就消失了。
再看向屋外,并没有脚印的血迹。
“你看什么呢?”白飞燕在我身边问道。
我没有回答她,最后将注意力锁定在了门口鞋柜最上方的一双皮鞋上,它的摆放位置明显要比其他鞋整齐,并且整个鞋柜只有这一双男式皮鞋。
我将皮鞋拿起,翻转过来,鞋底尽是干涸的血迹。
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