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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菜鸟突击-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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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猛然发出一阵响亮的哭声。

特种兵们都愣住了,他们都是男人,没见过女人生孩子,这么有个性的接生方式尤其少见。

姜宇涵冷漠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他脱下厚实的作战服,当成襁褓裹在婴儿身上。

“哥,你有后人了。”姜宇涵看着洪儒的尸体,轻声说。

特种兵们围拢过来,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两具尸体,又看了看浑身鲜血的姜宇涵。

“大哥,嫂子,你们放心,你们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会把他抚养大,让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姜宇涵的声音有些哽咽。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小姜,你什么时候有儿子了?”安小阳将洪儒的儿子抱在怀里,问坐在沙发上的姜宇涵。

“这是我兄弟的儿子,我兄弟临走前拜托我照顾好他,我也承诺要把他抚养成人,虽然我不敢保证能不能做个好父亲,但我会努力的。而现在我的训练课程几乎排满了,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儿子,才把他托付给你和老赵,希望你们能替我照顾他一段时间,今年年底,我就打退伍报告,我要一心一意照顾儿子。”姜宇涵答道。

安小阳的女儿正在摇篮里熟睡,安小阳轻轻摇着摇篮,低声对女儿说:“月儿,你有弟弟啦。”随后她抬头问道:“你要离开部队?”

“单身父亲可不好当,”姜宇涵喝了口茶水,“既然想要当好父亲,就不能有其他的事情牵扯精力,一个既是好父亲又是好军人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优秀的女人支持他,而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安小阳笑了笑,问:“听大队长说,你现在不是有一个女朋友吗?”

“是啊,可我现在感觉很不好,你看,我刚从东北回来,就从门卫室捧回一大摞信,数了数,总共二百二十三封,都是我女朋友写给我的,可我一封也没回,现在她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呢,姐,我还正想问你呢,要是老赵一年到头在外,又不给你回信,你是什么想法?”

“我呀,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啊,我几乎都忙坏了,哪里还有时间给他写信啊?”

姜宇涵出了一脑袋汗,这算是什么答案!

“姐,我现在很苦恼,多了这么个儿子,也不知道我对象能不能容得下他。”姜宇涵临出门前,忧心忡忡地对安小阳说,安小阳只是安慰他别多想,问题总能解决的,如果那个女人真的不能容忍自己老公的善良之举,那么这个女人也许并不值得追求。

姜宇涵把儿子洪鹏飞交给安小阳,便又投入到如火如荼的训练中。如今,由于边境地区的形势有些紧,南部边疆的驻军都进入了二级备战状态。二级备战,足以令所有军人枕戈待旦忙乎得不亦乐乎。作为标准的战备值班部队,獠牙大队的训练课程剧增,部队的训练场上日夜喊杀操练的声音不断。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姜宇涵很快就把对象和养子的事情抛到了脑后,只是偶尔到安小阳和赵长虹家里看看鹏飞。小家伙在安小阳的照顾下,气色好得不行,白白胖胖的十分可爱,安小阳早就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每次姜宇涵用长有粗粗胡茬的下巴蹭鹏飞白白嫩嫩的小脸蛋的时候,她都忍不住提醒姜宇涵别弄疼了孩子。

如果洪儒能活着见到自己的孩子,一定会很高兴的,姜宇涵经常这样想。

又是一个星期日,队员们终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了。姜宇涵没和弟兄们出去疯闹,他已经是个有责任在身的男人了。他草草地往田思玉的邮箱里发了个邮件,就跑去看鹏飞了。

赵长虹也要回家,两个人在训练场上撞见了,赵长虹看到行色匆匆的姜宇涵,便笑呵呵地对他说:“小子,告诉你个好消息,你儿子会叫‘爸爸’了!我闺女也是。两个小家伙现在感情很深,没事的时候就互相打招呼,可惜了,他们的话咱们听不懂!”

姜宇涵笑了笑,说:“我真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当爸爸。”

两个军人快步走进部队的家属区。

赵长虹和安小阳的家虽然不大,只有两室一厅,但不失温馨。姜宇涵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气氛,毫不介意地先于赵长虹脱下又臭又脏的野战皮靴,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安小阳刚给孩子们喂完奶,正在哄两个孩子。

“鹏飞,爸爸来啦,叫爸爸。”安小阳看到姜宇涵和赵长虹,便轻轻把鹏飞抱了起来。

“爸爸。”鹏飞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但着实可爱。

只可惜,他面对的男人不是姜宇涵,而是赵长虹。

姜宇涵的笑容立刻凝固了。

“老赵!你丫什么时候把我的宝贝儿子收买啦?”

只要不是在训练场上,姜宇涵和赵长虹之间还是很随便的,要不然姜宇涵少尉也不能掐住一个中校的脖子可劲儿地摇。

“这怎么能怪我呢?你小子多少天也不露一回面,每天晚上你那个宝贝儿子还有尿炕的习惯,哪次不是我深更半夜的爬起来给他洗尿布?这小子时不时的还颠倒黑白非要吃宵夜,我们两口子容易吗?你这个当爹的不好好谢谢我们两口子也就算了,咋还狗咬吕洞宾呢?”赵长虹佯装生气,甩开了姜宇涵的手臂。

“好啦好啦,都当爹了怎么在孩子面前闹?过来看看孩子们!”安小阳提醒道。

姜宇涵一把抱起鹏飞,鹏飞被他的黑脸吓得大声哭起来,姜宇涵不顾安小阳的劝阻,严肃地对鹏飞说:“记住了,你个臭小子,我才是你爸爸!这个原则性的问题你可不能含糊!”

“好了,把孩子给我!”安小阳从姜宇涵手里夺过哭声都变调的鹏飞,“你们男人,怎么逗孩子的时候也这么粗鲁呢?”

姜宇涵准备留下来吃晚饭,安小阳负责哄孩子,赵长虹只得亲自下厨房烧菜。这家伙烧菜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不过姜宇涵好歹能吃得下,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姐,赵哥,谢谢你们能在百忙之中帮我照顾鹏飞,我这个人不太会说话,这杯酒我敬给你们,姐你就别喝酒了,以茶带酒吧。来,我先干为敬!”

姜宇涵一口把白酒灌进了肚子。

边防武警部队狙击手姜皓严已经在潮湿闷热的丛林里整整潜伏了一上午。没有人喜欢在星期日早早地起床,更没有人会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假日抵达阴森恐怖的战区执行危险任务。然而,对于姜皓严和他的战友们来说,这些他们所不喜欢的事情随时都会发生。

早些时候,这些年轻的武警官兵被运兵车载到了这片神秘的山谷里。开赴指定地点的途中,他们被告知,有战斗任务。

姜皓严跳下军车时发现,不少兄弟部队的战士已经提前赶到,正在军官的指挥下列队集合。如此大规模的集结,姜皓严还是第一次看到。从士兵们的脸上,可以读出大战在即的严峻和冷酷。事情绝对小不了,姜皓严在心里默默念道。

武警部队分兵数路,开赴不同的战位。姜皓严所在的中队秘密运动到山谷内部,也不知走了多久,中队长终于下达命令:全体人员停止前进,就地隐蔽。

此时中队处于一片茂密的丛林里,这里杂草丛生,大树的枝叶遮天蔽日。即使晴空万里,这里也是阴暗无比见不到一丝阳光。

官兵们被告知,这是一场伏击战。伏击目标,一群装备精良的贩毒武装。

从部队的集结规模来看,这是一场高烈度作战。好在,边防部队的战士们已经习惯在血与火中生存了。

这里的地形很险要,遮天蔽日的树林和半人多高的杂草,为伏击者提供了绝佳的掩护。很快,官兵们便各就各位,八一杠、班用机枪、八五狙击步枪的弹匣里装满了子弹,随时可以射击。没有人说话,所有战斗员都保持着沉默,战地上的气氛很压抑。

姜皓严所在的武警中队隶属缉毒部队,常年执行禁毒战斗,是和平年代距离死神最近的部队。该中队是十年前由正规野战部队转型为武警部队的,训练有素,武器精良。大部分士兵配备有八一式突击步枪,每个战斗班配有两挺班用机枪,另外,中队还编有三个狙击小组。该中队的大部分士兵都是入伍两三年的老兵,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过硬的军事技能和适应能力,十分成熟。

潜伏持续了整整一上午,没有看到敌人的影子,闷热的空气和纷飞的热带虫类使潜伏的官兵们吃尽苦头。

一只漂亮的大蝴蝶,落在姜皓严的狙击镜上,伸展自己美丽的翅膀。姜皓严丝毫不为所动,眼睛死死地盯着敌人即将到来的方向。他的头盔上缠满了草圈,身上披挂着很多树叶,脸上的油彩早就被汗水冲花了,这使得他的面孔更加骇人。

仅仅三年前,他还是个只会拖全连后腿的孬兵,可是现在,他已经变成了身经百战的老兵,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丝软弱。他现在是一级士官,担任一个战斗班的副班长,同时是一个狙击小组的组长。作为士兵,他显然达到了目标。他曾经发誓,要成为最王牌的士兵,现在,王牌士兵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作为累计成功射杀14名敌人的优秀狙击手,他被战友们称为“枪王”,司令部也给过他嘉奖,并要调他去射击队。但是,他拒绝了司令部的好意,一心一意留在缉毒部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放弃机会继续当缉毒警,包括最了解他的中队长。

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什么他要继续留在缉毒部队。

姜皓严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情景。当时他还不是狙击手,只是个挂列兵军衔的新兵蛋子。那是一次追击作战,贩毒分子如惊枪的兔子一样满山乱窜。姜皓严端着八一杠,跟在班长身后。这里对他而言,是完全陌生的地方,他是来自平原的青年,还没有见过如此高的山和如此茂密的丛林。

虽然他在心里无数次告诫自己千万别走丢,可是,他还是在丛林里掉队了。战友们的步伐太快,他无法跟上队伍。四周的景物看起来都一样,没有任何参照物。这个新兵蛋子慌神了,不知所措。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凶神恶煞般的贩毒分子出现在他面前。

贩毒分子已经对武警部队恨之入骨,看到落单的战士,自然变得骁勇异常。姜皓严在慌乱中,发现自己的第一个敌人,居然是女人!

是的,这个毒贩是个拥有蛇蝎心肠的越南女人,虽然很年轻,但涉嫌贩毒已经有五年光景,无数次在中国军警的追杀下保住性命。她是真正的行家,行家对新手,这场决斗的胜负看来已经很明显。

毒贩手里有一副改锥,并且毒贩没有忘记手里还有改锥作为武器,更没忘记她的目标是宰了面前的中国士兵。

然而,姜皓严在敌人面前,却忘了自己手里还有一杆子弹上膛的自动步枪,如果他立刻射击,八一杠暴风骤雨般的扫射会在瞬间把毒贩的身体撕成碎片。

可是,他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平时教官教给他的作战技巧,被忘得一干二净。他眼看着毒贩狂叫着扑向自己,那把改锥距离自己的心脏越来越近,恐惧袭遍他全身。他本能地闭上双眼,等待死神的亲吻降临。

然而,死去的不是他,而是毒贩。

姜皓严的中队长及时赶到,在危机时刻救了姜皓严一命。

五四手枪的抵近射击,把毒贩的脑袋轰成碎片,碎肉和脑浆蘸了姜皓严一脸。没有头颅的尸体,软塌塌地倒在姜皓严怀里。

姜皓严平生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人在自己眼前被杀掉。血淋淋的、还保留一丝余热的无头尸体倒在自己怀里,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的早餐,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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