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情歌-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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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那么久,第一次让我感到我配不上她,我告诉自己很多次我很爱她,但必须放弃她了。”
这么一段感情,和我一样,从小学到高中,十二年,他或者比我长多个两年,十四年,他义无反顾、赴汤蹈火爱了那个女孩十四年,和我一样。。。。。。
难怪沈君泽和林岸都说他好几个月都走不出来。
回不去也忘不掉的爱情……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偏偏就要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奇怪……
“那个晚上我出去散步,想通了一切,走在路上我就遇到了你,你知道吗,你身上有种像她的感觉,但是我不那么认为了……你比她好太多了!”
他的眼神像一口井一样深,我和他的脸也不过是一尺的距离,他的唇让人蠢蠢欲动。。。。。。
“我也像你一样喜欢过一个男孩,十二年,因为他我尝遍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咸,他带给我的伤害不只是一句对不起那么轻,不只是一个了断那么简单,不是钱可以解决弥补,不是,谁为我逝去的全部青春买单,谁为我未来买单,我就是因为这些不愤气,我没有再打算想起他,也没再打算说起这件事情了,因为他连人渣都不如,禽兽也不足形容他……”
“陆则朗你比我好一百倍,曾经过往比你残的人还在你面前都没掉过眼泪,也没有想不开过……”
陆则朗眨了眨眼睛,平静的说:“何焕宸……”
这个名字就像个紧箍咒那样,一听到我的脑子就像炸开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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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演出要排练,所以更新时间不能准时,但保证日更,抱歉,另外没有检查错字。
☆、第四章
VOL。9
“那个叫何焕宸的人,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咄咄逼问着我。
我吞了吞口水,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是个。。。是个又古怪又温柔的男生。”
我们沉默了很久,安静的都可以听到挂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的作响,觉得时间是如此的漫长。
“以往,我喜欢到不敢碰他,觉得是亵渎了他,所以在远处一直看着他很久很久。。。。。。喜欢他十二年,他等了我十二年,那有怎么样,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
。。。。。。
楼兰若时常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们学院,她难得的一次出现是抓着我让我陪她去看什么校园篮球赛,我觉得自己整一个丫鬟似得,天天任她摆布,但又不敢反抗,她说:“你跟着我可能不太高兴,但是起码我保证你有肉吃啊!”
国外的男孩子一个个身姿矫健,热爱健身,省吃俭用为了办理一张一年的健身会员卡,每天那条毛巾奔波,比起我们中国的男孩子那真是不能比,所以外国人当时说我们中国人是东亚病夫还镇由不得我们生气反驳的,中国孩子总是在温室中长大,一点点风吹日晒就受不了,外国人对于阳光她们是非常喜爱而且去接收它的,而中国人呢,一天到晚防晒霜和阳伞。
友谊比赛设立在室内篮球场,还没开场的时候已经座无空席,气氛高涨。楼兰若拉着我的手走了好几排都没找到两个好的位置,后来是通过楼兰若的美色才解决了座位的问题,两个帅小子把前排中间的位置让给我了我们,所以说美色也是可以当饭吃的。
楼兰若跟社团里的人借了一部单反,拼命的按着闪光灯不知道在照些什么,运动员们开始一个个陆续进场,我看到了带表我们班的带队人是陆则朗,我好奇的问楼兰若:“这个是初赛还是什么?”
“初赛已经结束了,这不决赛了吗,我们系真厉害,有陆则朗这头狮子,一个顶十个!”楼兰若说完抓紧一切机会按快门。
我记起,他也是那么热爱练球,曾经不要脸的让我送他一个篮球做生日礼物,让我在决赛那天做他的小跟班,但是,那次我们班即使赢了比赛,我们却变得很不愉快。。。
陆则朗在学校里的人气很好,大概是学生会会长的原因,有很多学生会的成员都来拉着横幅,喊着口号为他大气,忽然间我觉得像是回到了高中的时候,楼兰若拉着我去看篮球赛,那时我第一次看,坐在我身边的仿佛是我那些亲密的高中同学,全场充斥着同学和老师嘶声裂肺的呐喊助威,在那一刻,我们所有的矜持和含蓄都不复存在了,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平时那么斯文、安静的同学竟然也有如此狂野的一面,在今天,我们共同挥洒的汗水见证了我们的友情和成长,拉近了我们同龄人之间的距离。
评委刺耳的口哨声让我从回忆中抽离,陆则朗进了一个三分球,给我们系来了个开门红。
第一场下来我们系居于上风,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今年的冠军应该是我们系了,听楼兰若说,往年我们系一直是垫底,就连初赛也输,因为王牌选手陆则朗前些年腿受伤一直在养伤,一直上不了场,今天是他第一次重返战场。
刚刚楼兰若勾搭的两个帅哥忽然走过来给我们递来两瓶水,楼兰若微笑着说了声谢谢,转头和我说:“你快下去给陆则朗送水啊,快去快去!”
楼兰若推着我离开座位,我都没有说过要去送水给他,何况我有不是他的谁,连个送水的资格也没有,况且还有那么一段令人痛苦又难堪的记忆,当年学校班赛,我答应过要买水送给何焕宸的,但是当时突然出现了尖子生,我没好意思拒绝自己的大恩人,就勉强把水给了他,接过何焕宸看到了,记恨我好几个星期,我觉得那段日子是最难熬的。。。
“不就是送个水嘛,同学就不能送啦,这叫爱同胞,爱自己的同学,送个水慰问下是理所当然的,这时外国,开放的很,才不会像在中国那边,牵个手走的近一点都有人说闲话。。。”楼兰若的嘴像机关枪一样拼命的打击报复我。
我最后受不了投降了。。。
我过去的时候陆则朗还在和战友们讨论怎么在下一场保持优势,我拿着水不知道该进去还是该退出回去位置上做好等待比赛,我当时准备退缩了,但是碰到了沈君泽和林岸,他们俩个看到我,和我热情的打招呼,有吆喝着叫我的名字,陆则朗就听到了。
“哥们帮你一把了,剩下的你自己好好把握机会啦!”沈君泽好像误会了什么,和我使了个颜色,拉着林岸给其它人送喝的去了。
“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他的脸上还挂着水珠,或许他觉得我嫌弃他身上的汗臭味,并没有离的我太近。
“为什么你没有告诉我?”这句话似曾相识。。。。
“我怕耽误女学霸学习。。。”
对,何焕宸也这么说过。。。
我把水递给他,他接过说了声谢谢,毫不客气的扭开瓶盖,仰头喝了起来。
“你的脚伤好了吗,别太勉强自己了。。。”
他一脸吃惊的样子,盖上瓶盖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低头没好意思说出口,这个时候评委又吹起了刺耳的口哨,第二场要开始了,我挥手和陆则朗告别。
他忽然叫住了我,说:“我赢了比赛,你跟我去吃饭吧。。。不是我们两,有另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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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VOL。10
陆则朗为我们系夺得了大满贯,两个系最终相差十几分的差距,按照约定我要陪着陆则朗去吃饭。
这次他带我去了间美式餐馆,沈君泽和林岸这两兄弟已经在座位上等候多时,看到我们冲我们挥了挥手,服务员把我们领到座位前。
或许我不太习惯外国人的礼仪,当我想自己推椅子坐下的时候,男服务员已经帮我推好摆了个请的手势,男服务员忽然双手搭了搭我的肩膀,我整个人跳了起来,做了防备的动作。
男服务员皱着眉头看着我,他只不过是以为我要脱外套,好心帮我把手罢了,一切都是出于礼貌,陆则朗哭笑不得的和服务员道歉后伸手对我说:“你打算带这个累赘吃饭。”
我将外套地给了他,他把我的外套放到了他外套的上方,这个时候沈君泽似乎很不爽的‘啧啧’了两声,说:“我这电灯泡都要被烧爆了,虽然在国外,但你们也不能这么秀恩爱吧,况且今天还是11月11日,大光棍节呢。”
林岸则和沈君泽的态度完全相反:“你怎么把她带过来了,他是你朋友,有必要对着她逢场作戏吗,有你这么把朋友当挡箭牌的吗?”
什么挡箭牌,什么逢场作戏?我不发问皱着眉头看着陆则朗,我这一辈子最讨厌有人欺骗我!
他的眼神显得有些游离:“你……就这一次,往后我一定会报答你,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到底什么事情,我那么不应该出现这里。
林岸说:“等下人来了你就知道了!”
大约喝了十几杯柠檬水后,要等来的人终于等来了。
是个一米六五左右的女孩,大波浪卷长发,穿着清新,她还挽着另外一个男人的手出现在我们四个人的面前。
看到这个女孩子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转头看向陆则朗,他强笑欢颜的和她打招呼,她也是那么的不自然。
“这是我男朋友,和我同一个系同一个班认识的。”那个女孩子大方的介绍她的男朋友,陆则朗显得有些尴尬。
“你准备回中国了,是吧?”陆则朗问她。
“别弄得很舍不得地样子,该散的宴席总得散。”那个女孩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清纯,内心比谁都黑暗。
陆则朗无话可说,我却一时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如果不是有一方错了,我想这场宴席不会散,如果不是一方做出了让另外一方无法接受的事情,我想宴席不会散,没有什么一见钟情,只有日久生情!”
那个女孩子看着我,脸色忽然大变,这次换做她无话可说,只是看着我挑了挑嘴角。
沈君泽在底下悄悄给我竖了个大拇指,我这张嘴巴除了和人耍嘴皮子真找不到什么优点,初中、高中的辩论会哪一次不是我冠军的。
整个饭局下来,陆则朗显得很压抑,而她却幸福无常,我看得出她是故意的,证明着没有你我一样有更好的人珍惜我,一样活的更好,这个人比你优秀一百倍,你不过只是我初恋中的一个练习罢了。
十点钟饭局就散了,沈君泽和林岸一同回去他们的学院,至于他的前女朋友,她的男朋友开着一部跑车载了她回去,我陪着他徒步走回学校。
“她的男朋友挺好的,也挺绅士,看得出对她很好很好,也很爱她,他们两个在一起也很般配,他知道我是她前男友看我也没什么恶意。”
我清楚他是憋屈,所以说这些话来安抚自己,告诉自己应该放手,但是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一遍一遍告诉自己,究竟自己输给了那个男人什么,难道我还不够爱他吗?
他心里难受,我知道,因为我自己也经历过,深有同感。
“是啊,挺好的,也没什么缺点,她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这会儿又说要会中国了,他们会不会回了中国就结婚了,到时候男的伴郎会不会是你呢,我就没办法在帮你去当她伴娘了。”
陆则朗停下脚步,攒着拳头,恶狠狠地吼了我一句:“你他妈能闭会嘴巴吗,你懂什么,你懂什么?”
那一刻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
他低下头恢复理智,对我说:“对不起,我有些不舒服,你自己回学校吧……还有,今天谢谢你帮我说话。”
“大家都好自为之!”我留下这么一句话。
我转头往地铁站走,没有回头看陆则朗脸上的表情,他也没有追上来。
那次过后陆则朗再也没有出现在教室,在学院我也没有看到过他的身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