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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她的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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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
无数个方案被提出再被推翻,七夕颓然之后又期待有一天他走过来对她说,嗨,我注意你很久了,我是靳天成,做个朋友吧。”他的眼睛发出迷人的光,那束光停留在她脸上。啊,被喜欢的人喜欢是多么大的幸运和幸福啊!
可是他,究竟知不知道她的存在?究竟记不记得她?
她曾和朋友大声说笑着走过他和他的朋友身边,然后看着自己的朋友和他的朋友熟络的谈话,他们两个在一旁傻傻站着。
她曾独自沉默着和同样安静的他擦肩而过,扭头看他背影时被转身的对方发现。
他穿过灰色的毛呢短大衣,双排扣,很怀旧的肩章,并且有些愠怒的看着人群里的她对他的衣服指手画脚,品头论足。
她坐在公车上偷看窗外行走的他,他居然上了同一辆车并坐在她身后,她紧张的打嗝,暗自骂自己没出息。
她想为他变得更窈窕,不知道自己的容貌他是否入眼?同时又觉得自己要矜持不能这么直白的去喜欢。心是如此卑微,又如此骄傲。
她不是认真读书的乖孩子,却一直呆在重点班里装腔作势。然而脸上心里都掩饰不了对那种你死我活气氛的抵触。高二时,姑姑首次当班主任,她顺势跟进那个班,离开从小到大都在的实验班。
新学期开学,她进班的很晚,头发乱糟糟的,还没睡醒的样子。班门口站着靳勒同学,他看她的眼神里满是嘲弄和不屑。
“我说,你是不是睡衣都没换就来了?”他说着走到她身边,在她耳边吐出两个字,“龅牙!”身边男生一阵哄笑。
她被吓到,很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坐在颜色为她占得位子上时整个人看起来都还傻傻的。他叫她龅牙?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她突然特别想哭,然而情绪却堵在胸口,满满的,透不过气。
其实,七夕只是长了两颗可爱的类似孙燕姿的兔子牙,第一次被人说是龅牙,还是自己喜欢的人,难堪极了。这一难堪已让她忘了知道和靳勒同班的惊喜。内心里充斥着自尊心受伤的咆哮,要知道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女孩子,这样子的一句话已经算得上是羞辱了。
现在来说一下美女颜色,她是七夕从小玩到大的女伴之一,数学奇好,英语奇差。一个善良美好的姑娘,靳勒以及大部分人眼中的漂亮女生。七夕以为的靳勒喜欢的女孩。
新组成的班级,大家生疏且客套。但熟悉也就是几天的事。熟悉后就是朝夕相处的摩擦、友好,甚至是情愫。
七夕终于知道靳勒就是靳天成,而自己因为嘲笑过这个名字被那个小肚鸡肠的家伙记恨着:
“纪七夕,你从来不照镜子的吗?你那头发怎么像钢丝一样硬啊?像弹簧一样,卷毛狗?”
“纪七夕,你穿这么短的裙子,可真开放啊?真是丑人多作怪啊!”
“纪七夕,你的密码本被我打开了,写的什么鬼东西啊?”
……
在那一年里,不管是在正在进行的英语课或是乱哄哄的自习课,诸如此类的小纸条源源不断的被传到七夕手里,七夕顽强的挨过了各种打击,期间夹杂着屈辱,愤怒,忧伤各种情绪,也因此落下个自卑的后遗症。并且每看到靳勒都欲处之而后快。至于曾经对他的好感,则变成一种复杂的怀疑和懊恼。她没法原谅他那样糟蹋自己的心意,又讨厌自己居然喜欢他。她觉得自己的内心严重的扭曲,别别扭扭的,话变得很少。然而当时她忘了他并不知道她喜欢他。
别人看到的七夕,却是越发优秀,各种比赛一个不落,也总能拿到一些奖项,而性子倒没有以前开朗。靳勒在上体育课时总是如同鬼魅一样出现在七夕旁边,评价着她的小粗腿,硬头发。而同学们不明就里自然是以为两人恋爱了,看她的眼光里也多了点什么。优等生和帅气的小痞子,真像是小说里写的。
新年晚会上,靳勒唱了首《情非得已》,生生把全班人给折磨的无语,跑调跑的相当有创意。大家都不明白,长那么周正一孩子,唱起歌怎么那么扰民?
七夕犹豫了再三,还是没勇气上讲台去碰那架老钢琴。自己曾跟人学了几首曲子,那个年龄的孩子是渴望目光的,可胆怯也是实实在在的心境。
倒是颜色对大家说:“我知道七夕会弹钢琴,大家要不要听?”
七夕在大家的起哄中被推上讲台,所有的紧张,难为情在手碰到琴键时全不见,手指起落间有雾霭从容散开,老钢琴像一只嘀呖宛转的鸟儿一样啼叫着。
其实她的基本功并不扎实,但用来蒙一群行外人还绰绰有余,自然是博得满堂彩。七夕很开心自己得到了认同,长期以来的自卑短暂的放开了抓她的利爪。面对靳勒的打击也有了还击的底气,她虽看似柔柔弱弱的,毒舌起来也噎的靳勒恨不得把她丢洗衣机里转几圈。
她这一学期下来才知道想象和现实的差别有多大,她以前设想着和他认识,画面都是美好的,认识后就是现在的针尖对麦芒,麦芒总是没有针尖来的坚硬的。当然,七夕是针尖。
之后的两个人,她安静的像一株植物,他依旧带着一群兄弟冲冲撞撞;她听别人说他喜欢颜色,他乐而不疲的偷看她日记。她自顾自的看书,近乎贪婪的看,最喜欢的是《飘》。他依旧沉迷于篮球,玩起了吉他,Beyond的曲子倒也弹得有模有样,歌唱的也越来越有腔调。也终于知道七夕弹得那首曲子来自哪里。她心不在焉的学着,成绩却一点点好了起来。
他们认识的第二年,高三分班,她二班他六班。阴历十月份的一个周一,他生日,她周末在小镇上到处跑找送给他的礼物,周一早自习前偷偷放在他桌子上。是个灯架,陶瓷的,奶油色,有淡绿色的花纹,地球仪那样的外观,摇摇晃晃的旋转。像冰心奶奶笔下小桔灯的变种。他打开后笑的前俯后仰,心里却暖暖的。他自己都不记得自己生日,她却记得。还有一副他们的素描画像,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中间写了一个peace。他笑,这算是求和吗?
教学楼的顶楼开了天窗,顺着楼梯可以走到窗前。她常常在那里呆着,画画或是写字或是看书。头顶只有梯形的一小片天。他走过去,发现女生仰着头,眼睛眯成一条线。他想起蒲松龄笔下的狼,目似瞑,意暇甚。但这是只可爱的母狼。她其实也没睡,只是中午的光线太强,就眯起了眼。睡是睡不着的,只是静静的享受阳光。然而十月的太阳能暖到哪去?她突然觉得有什么温热的东西划过自己的眉毛,急忙睁开眼睛,眼前却是太阳的红,和一个人形的黑。他也被吓一跳,没想到对方会突然睁开眼睛,忙收回自己手指。她揉揉眼准备站起来,有点眩晕,后脑勺突然被一双大手按住,张大眼,只看到男生浓黑的眉毛,和颤动的睫毛。怎么更晕了?她脑子里混沌的想着,嘴唇上软软的,突然明白怎么了。“老大,找着她没啊?对对不起,你你们继继续……”有男生走过来又急忙退出去。她脸一下子红了,推开他,准备走。他一把拉住她,“看都被看到了,还跑什么?”低头又覆了下去,顶开她的牙齿。她心里却是又恨又羞又恼,咬了他的舌,他吃痛的后退,说,“你干嘛?”你又不喜欢我,你凭什么亲我?”她瞪着他说。转身就走。“喂,你的书……”他站在原地,想着她刚才变化多端的表情,情不自禁的又笑了。
他想起之前有人问她,“纪七夕,为什么你可以画那么漂亮的画?”她笑着说,“我小时候长的特别丑,邻居家的姐姐教我画画,她让我画女孩子,说画成什么样将来就会长成什么样。我那时每天都想变的漂亮点,于是拼命练画,当我能把女生画的很逼真很生动很漂亮时,我已经爱上画画了,开始去画别的东西。不过可惜我到现在也没变漂亮。”当时他在旁边嗤之以鼻,嘲笑她,“就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她是骗你的,你居然还相信?”她看了他一眼说:“我没用脚趾头思考过,所以不知道脚趾头怎么想的,靳同学能告诉我,真是谢谢了。”他当时愣了一下,看着她的背影,气的脸抽筋。现在想想,她那个邻居是对的,现在的她,真的很漂亮,他忍不住去摸她的眉,却被她的唇勾走了魂魄。
他下楼,去操场,打了一下午球,然后去她的班里,拖她出去。实验班的孩子们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生活越平淡,内心越绚烂,八卦的天性被激发,议论纷纷,看起来靳天成和纪七夕真的在交往啊。
“你干什么?”七夕被他拖着走,有点踉跄。到了顶楼,他对她说,我们在一起吧,纪七夕。 “啊?”她被吓到。“我都亲了你,所以,在一起吧。”他看着她,她好像很容易被吓到。她抬起头,眼里居然有泪,“你又不喜欢我,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他不出声,抓了抓头。她看着他,突然明白了什么,“是因为明天要期中考试了吗?你想让我帮你?那也用不着卖身给我吧?”他看着她,似笑非笑,“你这样想?”“不是这样吗?”她迷惑的问。“那就在一起吧,一天好了,考试完就分手。”她说,他看着她,一阵烦躁,最后颓然的摆了摆手,说,好。
他送她回家,看她进去,心里面好气又好笑。而她躺在床上想,他喜欢颜色,只是因为期中考试能考好就和自己在一起,未免太可笑,可是自己喜欢他,也是的的确确的。她看着黑暗中的某一点,心里沉静。这场爱情里,她只争朝夕,不去管来日方长。
而他们,就是连朝夕,都没有的。
那天以后,靳勒连续两周都没来上学,再来时脸上很多伤,是擦伤,暗红淡紫,深深浅浅。送她回去那晚上,回去时,因为路况不好,掉进路旁的沟里,摔的不轻不重,刚好上不了学。而七夕,第二天,等不来他,她去找他,他不在。她想,他终究还是讨厌自己的吧?那就算了吧。心里的念想明明灭灭,最后化为乌有。
那以后他们谁都没有提那件事。只是都会不约而同的去顶楼,大多数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倒是吵不起来了。
“靳勒?”
“嗯?”
“你喜欢颜色,对吗?”
“怎么不说话?”她转过头,看着他。
“不要乱说话。”他说,“你在看什么?”他拿过她的本子。是陆机的诗句,有两句被她圈出来,日月相顾周旋,万里倏忽几年。
他连自己喜欢颜色都不肯告诉我,我对他来说算什么呢?她心里想着。摇摇头,说,“再过几年,我们会在哪里?靳勒?”

旧情拘未定,犹自忆当年游历

2003年
大一结束的暑假,七夕家里装修,要把房子里的东西都做一次迁移,整理书的时候,她顺手翻了翻高中地理书,结果看到一张纸,一下子来了兴趣,玩起了推理游戏。记忆像深海里的硅酸盐、磷酸盐在洋流交汇处慢慢上泛。那是张普通的作业纸,是老师提问的答案。七夕拿起笔做推理。
那是什么时候呢?按内容来看是高二下半学期的,应该是2000年上半年。但到底是刚学的还是大考前复习时的提问?是早春还是盛夏?
这些都已推断不出,因为推理的每一步都是双向选择。
那么记忆呢?
唯一记得的是晚自习,少女漫不经心的背书,手臂上有凉意,而耳朵却微微发烧。老师突击提问,她写自己也不十分确定的答案,后面隔了四个座位的少年却要了自己的答案。
他为什么那么笃定我写的就是对的?
他的同桌可是地理课代表。
过了三年,她想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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