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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奇怪的旧故事作者:奇怪的猫先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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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来不是个多感性的人,从前对于朋友的一见钟情之流的说法嗤之以鼻,如今他却连面都没见过就深陷其中,甚至无力自拔,因了这被他朋友取笑了好多回,可他却是真的喜欢啊,这样的情感却是他自己都无法克制的。
  真正和苏容接触,会发现那是个很单纯的孩子,干净乖巧,样子也很年轻,却比城南还长两三岁,可那时的城南只要看着苏容,自然而然就会觉得喜欢的,他只觉得原来苏容是这般好看,那样迷煞了他的眼呢。
  高二的时候他几乎是一整年都和苏容混在一起的,他们相互视频,他和她互相述说新年安好,其实这些事情,城南记得太清晰了,苏容不清楚,支撑他度过这样一个高三的便是这些他们的记忆呢,也只在最思念那人的时候,他会换小号潜到水里看她,或者直接跟她打招呼,这样给自己一些小动力,然后便又埋入学习。
  那一年,大概是他这辈子过得最辛苦的时段吧,连他父亲都说别读了,读书没啥出息的,可他不愿意啊,这样能让他更靠近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呢…
  最终是考到了本科的成绩,真的去了浙江,也只填了苏容的学校,然后就中了,城南一直固执的相信,这是在暗示他,他们两人是应该在一起的。
  其实苏容并不是如外表看起来那么好相处的,她喜欢猫,有时候性子也像只猫,并不好接近。
  但城南知道,苏容对自己是有好感的,正如同自己喜欢她一般,越加的靠近她,便越加的喜欢。
  并不是说她有多么多么出色,而是她仿佛就是自己缺少的那根肋骨一般,让他想要揉入血肉中,这样一个吸引着他的女孩呵。
  后来就真的在一起了,就像最初便安排了这样的结局一样。
  苏容去实习的那天正是她生日。
  城南设想过很多种礼物,最终却只送了一只猫。那是在宠物店里买的,小小的,胖胖的,乍看就像颗圆球,城南忍不住就买下了,那猫的眼睛很圆,就像苏容的一般,那个总在路边逗猫的女孩也有着这样的圆眼呢。
  苏容离开的那天是他送她去了,提着她的行李,看她怀抱着那只小家伙,眼睛笑得像弯月,他就知道,她是喜爱的。
  城南是有私心的,他知道苏容喜欢猫,他知道她会照顾好它的,那么,每一次看着它,她就能想起他了呵。
  他说,等我,你是我的。
  其实他多想给她一个拥抱啊,只是苏容不知道,他心里那份不安,他怕着这个女人从他的怀抱里走远呢…
  6。
  苏容是在某个下午回过学校的,那时候那个说着喜爱自己的男人正亲吻着另一个女人。
  她只远远地看着,心里生生地疼着,他还是个孩子,还是个孩子呢…
  她这样告诉自己,只是从心底涌出的悲伤居然灼疼了她的眼,却不见一丝潮湿。
  她只是安静的退开,如同离场的观众,城南不知道,今天正是她休月假,苏容厌恶解释与欺骗。
  其实城南有一点是很正确的,苏容的确像猫,骄傲的像一只猫,只是城南不知道,有时候欺骗了便不再拥有解释的机会了吧。
  7。
  那是城南大二的时候,苏容已经在工作了。
  十二月的天还透着冷,那天城南接到苏容的电话,苏容的声音带着清冷,她说,城南,我们分手吧。
  城南握着已是忙音的手机,只觉得无措,他想说,苏容,今年陪我回家过年吧,他想说,苏容,我们先定个婚吧…
  可是,他还没说,他还没有说他喜欢她啊,为什么就那么残忍地放开他呢?
  城南再打回去时,那号已然关机,连假都来不及请,赶去了苏容的公司,那个人居然一个月前就辞职了。
  你知道,当一个人真正要躲你时,才会真正绝望地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如此大么?
  城南就是这样的感觉,那是浙江的冬天,他蹲在街头,冷风冻得他微微发抖,可是为什么他却觉得心脏更加难过呢?
  阴暗的街道上,城南蹲着的身子拉成一道长长的影,一直一直到深夜,可是宿舍里的灯却未曾亮过…
  7。
  苏容是在和城南分手的那天就搭乘火车回老家的。
  苏容的父亲在老家有自己的企业。
  火车中途停站的时候她把装在行李包里的折耳猫丢弃在月台。
  那是你给的礼物,我不要了,苏容的心口闷气一样难过,却只是不回头,回到了火车位上。
  车上一个老人笑着问她,小姑娘,多久没回家啊,都哭了呢。
  是啊,太久太久了呢,苏容捂着盈满泪水的眼睛,说不出一句话语…
  你不懂,我相信的,需要的,从来都是纯粹的情感…
  end                        
     

  ☆、过往温暖(BL)

  
  1。
  林九的左耳耳骨上有一个耳洞,年轻时候留下的痕迹,五年,十年这样过去以后,仍存了痕迹。 
  更像一个忘了愈合的伤口,偶尔会被森冷的风穿过,只不曾再戴上一颗耳钉。 
  林九本就生着一副谨慎模样,时常穿的是平整的衬衣和西裤,头发也一丝不苟地梳得平整,长期执教使他浑然天成地带着些师者的温和及书香,可他的左耳骨上偏生带了一个耳洞,黑森森的,在他原先就显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清晰。 
  更多的人却宁愿相信那是一个伤疤,因他从来没有在上面妆点过任何耳饰,仿佛只是一个洞穿耳朵的伤口,或者说仅是一个余留的伤疤。 
  林九教的是初中,上一届初三毕业以后,他又重新带了一届初一,现在已经是下半学期了,再过些日子他们就该升上初二了吧。 
  彼时已经是□□,即使是在南方这般温和的地方,天气也开始热起来了,学校是有分配宿舍给老师的,但一到了周日,大部分学生和老师都会回家去的,只除了林九。 
  林九不是南方人,他的老家在东北,却偏偏没有生就东北人那样高壮的骨架,甚至比有些南方人还要瘦上一二分,也许是这样,最初教书的那几年,同事有时也会好奇的询问,林老师,怎么不回家过周末?
  家吗?林九又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左边的耳洞,隐约还记得些疼,但其实已经相隔着太久了。 
  学校分了宿舍,他连房子也没有租,就一直住在这,也算省了些钱。 
  事实上,这样教了十几年的书,他到底没能赚到多少钱的,除了交予母亲的那些,他真正省下的其实是很少的,好在学校的工资虽不高,但吃住都是有津贴的,他还是可以支撑的。 
  林九就职的学校在珠海一带,他刚来的时候学校刚建成没几年,对师资的需求量是很大,连他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收了。 
  林九是正牌的本科生,中文系毕业的,自然教的是语文,最初只有一千元收入,不过吃食都有包办,签了三年约,几乎每月都是八百、五百地寄回家,身上真的没留下多少。学校是建在山里的,娱乐是几乎没有的,林九也是很少出校,只偶尔陪同事坐两个多小时的车去镇上喝个酒什么的,但也是极少的,应该说,最初的三年是从不曾有的。 
  林九的宿舍不在山里而是在山脚边,教师的宿舍比学生的要远一些,从宿舍走到教学楼约莫是二十分钟,往常这个时候,林九总会去图书馆看书,但今天没有。 
  林九的宿舍边种着一排白杨,是那种挺拔坚毅的模样,为了学生和老师的方便,其中一株被挂上了路灯,但从林久二十二岁来到这个学校,到而今三十二将近,树仍是挺拔着身子,坚定的模样。 
  他有些失神地捏紧手中的信封,那人的字还是初识时的模样,端正整洁的小楷,“林九收”三个字写得犹为端正,可收笔处仍能瞧出些颤抖。唐稼,林九有些艰涩地念着寄信人的名字,左耳处却隐隐地疼了,他没有拆信,反而是认真地,缓慢地将没有拆开的完整信封撕成条,再撕成片,这是第十封信,在他们分开以后的第十封信,内容他都是猜得出的,大体都是“阿九,生日快乐。” 
  没有过多的言语,端正到细微处的字迹真的能给人错觉吧,十年,每逢他的生日将近就会寄一封信,像这样坚毅的白杨一般的坚持,是否有些可笑呢?
  他把信的碎屑放进口袋中,复而蹲下身,用手在白杨的根处挖着坑,并不算深,指缝间染上了黄土的颜色也不太在意,这般挖了几许,才见一只白色铁盒,满满的一整盒碎纸。林九把口袋中的纸片一点一点地撒在盒子里,不自觉地显出些许笑来。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真的怨不了多久呵,他怎么能舍得?只是怕罢了,受过伤之后就忘不了疼… 
  2。
  唐稼几乎可以说是林九的一个秘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林九向来就知道自己与别人有不同性取向的,他是在农村受的教育,哪里有过什么性启蒙呢?
  第一次梦遗的时候,他的父亲有些隐晦的告诉他,这是长大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梦中的身体不是女人的峒体,也是直到升上高中他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其实他并不惊讶,大概隐约是知道的罢,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就策划着考到遥远的南方去,年轻时他已经明了自己的不正常会给家里带来麻烦呵。 
  如果不是唐稼,如果不是他,或许,他林九会是个正常的伪装得很好的同吧,如果不是遇见他,林九猜想自己甚至会为了要一个家庭而去找一个女人呵,只是因为他,因为这个男人,林九不觉有些怨怒… 
  唐稼是那种聪明却又温和的人,笑着的时候格外的吸引人,林九在新人典礼看见唐稼在致辞时就是这样一种感觉,不过那时候唐稼大概还不认识他吧,却不知那被混杂在新人中的一员的自己用带一点喜欢与欣喜眼神看待的唐稼其实是感受到了也注意到他的。 
  后来唐稼是这样形容他的,他说,阿九,你坐在那一群新人里,感觉好弱,不过很干净,像个小书生。 
  知道他是东北人,唐稼忽然神叨叨地环抱他,既而道,这么瘦,你匡我啊?
  那样肆意的男人,的确是有资本的,一张斯文中透着英气的脸,个性那般随意,竟然能够因为想与他同寝室而换了来,连他都好奇是怎么做到的,可唐稼这种人,最常的姿态就是盘着腿一脸深远地道,山人自有妙计。 
  彼时他们还只是两个刚过了军训的大一新生。 
  3。
  林九的头发素来生的柔软,那时候两人还不是恋人关系,唐稼就已经很喜欢那般揉乱他的黑色头发,像对待一只安静的猫。 
  唐稼并不是一个静得下心来的人,逃课打球的事情也是做得不少的,总不乐意进学生会,据他本人解释,是不乐意奉献和牺牲,他又不爱党。林九在大一的时候就已经入党了,可唐稼居然连团员都不是。 
  林九的宿舍是四人室,唐稼在他的下铺。 
  那个人总是怕冷又怕热的,一到冬天就会钻到他的被窝里,贴合他的皮肤,汲取他的温暖,后来被缠怕了,担心上铺的单人床睡两个大男人会摔下去,也不得不认命地自动钻到他的被窝里为他暖床了。 
  林九从来不是个容易一见衷情的人,他就像一只迟钝的表,生来就带着些认真和沉稳,既然是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也只是藏得更深,不欲被人发现,那时候遇见唐稼,指不定就是一场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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